首页 > 现代言情 > 向阳而行 三月春竹

2. 第 2 章

小说:

向阳而行

作者:

三月春竹

分类:

现代言情

屋内光线稍暗。陈轩的目光落在炕头。“爷爷,奶奶。”他声音低沉而恭敬。

炕沿边,陈轩的奶奶像是被这声呼唤惊醒了,颤巍巍地扶着炕沿站起来,浑浊的老泪瞬间决堤。她踉跄两步,一把将失而复得的孙子死死搂进怀里,压抑了三年的担忧、心疼化作无法抑制的呜咽,瘦弱的肩膀剧烈地抖动着。爷爷依旧坐在炕沿上,沉默地吧嗒着那杆磨得油亮的铜烟锅,袅袅的青烟缭绕上升,模糊了他沟壑纵横的脸,只有那一下比一下更深的吧嗒声,沉甸甸地诉说着老人心中难以言喻的复杂心情。

刘玉花看着这祖孙相拥、悲喜交加的一幕,鼻子一酸,眼眶也瞬间红了。她悄悄背过身,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用粗糙的手背飞快地抹去眼角溢出的泪花。陈轩母亲的音容笑貌猝不及防地浮现在眼前:那个身体一直孱弱的女人,自从儿子锒铛入狱,便如同被抽走了主心骨,忧思成疾,终日郁郁。两年前,便缠绵病榻,最终没能熬过那个冬天,带着无尽的牵挂和遗憾,撒手人寰了。

刘玉花清晰地记得嫂子临走前的那个夜晚。嫂子躺在炕上,气若游丝,却异常固执地拉着刘玉花的手,硬是把一个用手帕层层包裹的小布包塞进她手里,里面是家里仅存的六百多块钱。嫂子的声音微弱得如同风中残烛,带着一种近乎执拗的恳求和托付:“他二婶,让文静读书。他们兄妹,就,就交给你了!”每一个字,都像烧红的烙铁,烫在刘玉花的心上。

这份沉甸甸的临终嘱托,像一块巨大的磐石,压得刘玉花喘不过气。这两年,她竭尽所能地照料着文静这个侄女,供她吃穿,供她上学,生怕有半点亏待。可她心里明白,这个表面上总是乖巧懂事、笑容甜美的姑娘,内心深处从未真正放松过。这让她无论付出多少,都感到一种力不从心的无奈。如今,陈轩回来了。她知道,文静心底那根紧紧绷着的弦,终于可以稍稍松弛了。这个侄子,才是文静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真正的、无需伪装的依靠。

她默默地看着老太太哭了一会,任由老人家尽情释放着积压的情绪。直到哭声渐渐转为抽噎,她才起身,走到墙角的脸盆架旁,倒了点暖壶里的热水进盆里,拿起毛巾浸湿、拧干,走到陈轩身边,递给他:“孩子,给,给奶奶擦擦脸。”随即又转向老太太,轻柔地劝慰道:“好了,娘,别哭了。陈轩回来了,回来就好了!”

老太太在孙子的擦拭下,渐渐止住了悲声。刘玉花这才拉过陈轩的手:“陈轩,你娘走了以后,你爷爷奶奶就搬过来住了,跟文静做个伴儿。本来你回来,他们念叨着要回老宅去,怕挤着你们,我没让。他们二老身子骨还算硬朗,住在一块儿,互相有个照应。”

“嗯,都听二婶安排。这些年,辛苦您和二叔了。”陈轩的声音有些发哽,他下意识地用手里还温热的毛巾,也轻轻擦了擦二婶眼角残留的湿润。

刘玉花摆摆手,脸上重新露出温和的笑意,“你大哥前几天紧赶慢赶,把西屋给你拾掇出来了,以后你就住西屋。被褥我今天都给你铺好了。眼下天气暖和了,住着正好。等入了冬,你看是在西屋自己生个小炉子,还是到时候来北屋来挤挤,都行。走,二婶带你看看去。”她说着,便拉起陈轩的手,引着他走向西屋。

西屋不大,约莫十来个平方。陈轩跟着刘玉花走进去,屋内有一股淡淡的、新刷白灰特有的、略带碱涩的生涩气味。这间从前堆放杂物、蒙尘纳垢的小屋,如今被彻底清空、打扫得干干净净,焕然一新。四壁用新石灰粉刷过,显得格外亮堂。靠着南墙,支了一张不算宽大的单人床,铺盖叠放得整整齐齐。最触目的,是床头上叠放的那一床崭新的棉被,那颜色是无比纯粹、无比浓烈的火红!红得耀眼,红得灼热,在四壁素白、陈设简陋的房间里,像一团跳跃的火焰,散发着不容忽视的、滚烫的暖意。

“陈轩,这阵子天还有点凉,就盖这床被子,”刘玉花看着那床红被,目光又落在陈轩脸上,语气温和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关切,像母亲在叮嘱远行归来的儿子,“你要是不喜欢这颜色,等过了这阵儿,二婶再给你换个素净的。听话!”

泪水,毫无预兆地从陈轩的眼眶中汹涌而出,灼热地滚过他的脸颊。离开的三年,他无时无刻不挂念着妹妹。尽管每次文静隔着探视玻璃来看他,总是用力挤出笑容,反复说着“二婶对我可好了”,可他从妹妹那双努力维持平静的眼睛深处,分明捕捉到了隐藏的委屈和如履薄冰般的不安。他曾无数次在心底揣测,二婶一家是否对文静不够尽心?今天,他终于踏进了家门。眼前这个小小的窝,没有华丽陈设,没有贵重物品,可每一处角落都无声地诉说着一种滚烫的用心。这份不输于母亲的、纯粹而炽热的关爱,像一股汹涌澎湃的热流,瞬间充斥全身。那些强撑的坚强、压抑的自卑,在这一刻土崩瓦解,再也无法抑制。

“孩子,别哭,别哭!”刘玉花慌了神,连忙抬起胳膊,用自己的袖子去擦陈轩脸上的泪水,“大了,都是大人了!这以后,这个家还要你撑起来呢!”她拍着他的背,声音带着哽咽,却又充满力量,“快擦擦,你嫂子那头饭应该快做好了,收拾收拾,咱过去吃饭。”

昔日在冰冷的探视窗对面,大哥陈墨曾提及娶了隔壁村的邓红梅。邓红梅,他是认识的。她是小学时高他一级的邻村姑娘,留给他的印象如同一幅褪色的画:个头在同龄女孩中显得高大,尤其是裹着那件仿佛从大人身上扒下来的大红棉袄。棉袄臃肿肥大,下摆倔强地翘着,活像一只不合时宜地展开了翅膀的笨拙雏鸟。那些个冬日黄昏的放学路上,调皮的男生们最乐此不疲的游戏之一,便是伸出手去拽那翘起的、惹眼的衣摆。下一秒,往往是邓红梅炸雷似的怒喝和不顾一切地追打。

那时的她,泼辣得像一颗行走的朝天椒。她是家里的顶梁长女,下面还有个妹妹。或许是家庭的沉重过早地压在肩头,小学毕业后,她便辍学归家,默默地扛起了田间的生计。两村相隔不远,此后,田野阡陌、乡集窄巷,陈轩偶尔见过她忙碌的身影,那件红袄或已换下,但那股子风风火火的劲儿,却仿佛被土地浸染得更深了。

对于那时广袤土地上的孩子们,特别是女孩,小学毕业便辍学回家务农,是生活的常态,是一条多数人眼中清晰而注定的轨迹。他们的心房里或许曾有过一丝对远方的微弱向往,但生活的粗糙很快便磨平了那些细小的棱角。供养弟弟读书也好,补贴家用也罢,担子如此分明,哪还有委屈的余地?至于大学那束耀眼的微光,缥缈遥远如同天际的星星,是梦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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