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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吧,我造反的那些年,我爹在宫里背锅》

3. 送嫁

这日,天没亮透,洛京的北风就先起了。

陈承乾是被吴大的拐棍声叫醒的。门房那根老拐棍在青石地上笃笃地响,一路从角门响到内院,比宫里报时的鼓都准。他掀开被子坐起来,喉咙里还是干的,额头上那块磕破的地方已经结了痂,一说话就绷得疼。

"殿下,"吴大隔着门低声说,"车马备下了。今儿天冷,老奴多给车厢里塞了床狗皮褥子。"

"多谢。"陈承乾说,"进来帮我更衣。"

吴大推门进来,瘸着一条腿,把一套素色的袍子展开。陈承乾看着那袍子,忽然想起前身记忆里每次出府赴宴的行头——织金的、描金的、坠玉的,一件比一件扎眼。他前世管过一家上市公司,太明白"人设"这两个字的分量:满京城都知道四皇子是个废物,废物就得穿废物的样子,越华丽越像笑话。

"换那件旧的。"他指了指柜子里一件洗得发白的天青袍子,"就这件。"

吴大愣了愣,没说话,转身去取。这老头在府里看门八年,最懂"不该问的不问"这五个字。他给殿下更衣的时候,手指在铜钱的红绳上停了一下——那枚元后的护身符,还贴着肉挂在颈上。

"殿下,真要去?"吴大到底没忍住,"您这身子,太医昨儿还说要静养一个月。"

"送嫁仪仗,满京的皇子都得去。"陈承乾扣上最后一颗扣子,"我要是不去,明天满朝就能编出一百个说辞——四皇子连亲姐姐出塞都不露面。名声已经够臭了,不能再往泥里摁。"

他没说的是另一层。前身那些烂账、那些他还没摸清的水,根子都系在"废物"两个字上。而姐姐,是这个世上最后一个会在满朝文武面前替他掀桌子的人。她走了,这张牌就永远没了。于情,他得去送;于理,他更得去送——让所有人看见,废物四皇子,也有舍不得的人。

天光微亮时,顺子跑进来,手里捧着一碗热粥,跑得气喘。

"殿下,城门的仪仗已经排起来了。奴才打听了,今儿除了大皇子在封地回不来,二皇子、三皇子、五皇子、六皇子、七皇子、八皇子、九皇子,都到。"

"九殿下也去?"陈承乾接过粥,"他才十四。"

"去。"顺子点头,"奴才还听说,九殿下昨儿哭了一宿,今早眼睛都是肿的。"

陈承乾喝了口粥,没接话。九皇子承煜,十四岁,前身记忆里唯一一个逢年过节会往四皇子府里送自己抄的经卷的人——那个干净得不像话的弟弟。他前世是没有兄弟姐妹的独子,这一世陡然多出九个兄弟,他一时半会儿理不清这里面几成是情分、几成是站位。

"顺子,"他放下碗,"把你昨儿记的那些,再背一遍给我听。"

顺子眼睛一亮,这是他这几日养成的习惯,殿下要他记东西。他站直了,一样一样背:"二皇子府的管事前日送了一筐蜜橘,门房收了,没记账;平康坊桂掌柜那儿,十一张欠条,奴才已经把殿下写的那张字条递过去了,桂掌柜当时脸上还笑着,看完字条,笑就收了;还有——"他压低声音,"西市恒昌柜坊的老掌柜周善,前日关了半日门,说是对账,其实是把十四年前那笔旧账的底档翻出来重誊了一遍。"

陈承乾听着,心里过了一遍。周善会翻旧账,说明那笔银子、那句"四郎想明白才许动"的口谕,是真的。桂掌柜会收了笑,说明那张对账的战书,戳到了他的痛处。

"走吧。"他站起身,紧了紧领口,"去城门。"

北风灌进车帘的缝里,带着城外荒原上枯草的气味。承乾靠在车厢里,闭着眼,把今天的账先在心里算了一遍:送嫁是国礼,排场是户部出钱,光这一支仪仗,车马、旌旗、鼓吹、护送的羽林军,少说也要吃掉一个中等州府半年的税赋。这笔钱花出去,换的是北境三年的安稳——用一场婚礼买三年和平,划算,却冷。姐姐不过是这桩买卖里最贵的那件抵押品。

他想得有些出神,车帘忽然被人从外面掀起一条缝,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传进来。

"四、四哥?"

是九皇子承煜。他不知什么时候追了上来,骑着一匹小马,冻得鼻尖通红,眼睛果然肿着,却硬挤出一个笑。

"四哥,你病还没好,怎么也不多穿点。"承煜说着,把自己披风里裹着的一个手炉递进来,"你拿着,我不冷。"

陈承乾看着这个少年,一时竟不知怎么接。前世的他,商场沉浮半辈子,见惯了谈笑间的刀光剑影,最怕的偏偏就是这种不掺假的、笨拙的好意。他接过手炉,炉子还热着,是承煜一路上捂在怀里的。

"上来坐。"他往旁边让了让。

承煜犹豫了一下,还是爬上了车,规规矩矩地缩在角落里,只占了一小块地方。车里安静了一会儿,承煜忽然低声说:"四哥,姐姐真的要走了吗?我听说,草原的风,能把人的耳朵冻掉。"

"草原的风冻不掉耳朵。"陈承乾说,"冻掉耳朵的,是人心里的慌。"

承煜没听懂,只呆呆地看着他。

车队到了城门。承乾扶着车辕下来,腿还是软的,额头的痂被冷风一激,生疼。他站定,抬头看去——

洛京的正阳门下,旌旗蔽日,鼓吹声声,一队羽林军黑压压地列在两旁。文武百官乌泱泱地站了一片,最前头,是那几位皇子。

陈承乾一眼就看见了二皇子陈承勋。二十五岁,一身白衣,站在风里,背挺得笔直,脸上是那种永远温润、永远得体的笑。隔着半条街,承勋也看见了他,远远地拱了拱手,动作一丝不苟,像演练过一千遍。

承乾心里一凛。前身的记忆里,这个二哥从没对他说过一句重话,也从没给过他一个多余的眼神。可正是这种人,才最要命——他把"谁欠他多少"记得比谁都清,脸上却永远是那张白衣完人的脸。

他错开目光,去找那辆婚车。

婚车在队伍的正中央,朱轮华盖,四匹骏马,车帏是崭新的猩红,红得刺眼。可承乾怎么看,那猩红都像一口敞开的、盛着一个人的棺。

"吉时到——"礼官扯着嗓子喊。

鼓乐齐鸣。承乾看见婚车的车帘动了一下,一只手从里面伸出来,苍白,纤细,搭在车辕上。那是他姐姐的手。

他忽然就迈不动步了。

前世今生加起来,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地体会到"送别"两个字的重量。他没有经历过,这具身体却替他记得:十岁偷太庙祭器换蛐蛐,是这双手按着他跪了三个时辰;十四岁头回宿在平康坊,是这双手拽着他后窗拖出来,一路抽回府;他额头上每一道磕破的疤,几乎都是这双手一边骂一边给他上药留下的。

而现在,这双手要被人送去三千里外的草原,嫁给一个四十岁的、素未谋面的男人。

"四殿下。"一个内侍小跑过来,凑近他耳边,压着嗓子,"陛下口谕——准四殿下上前,与长公主辞行。"

承乾浑身一震。

他下意识地抬头,往城楼上看去。

城楼上,逆着初升的太阳,一个瘦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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