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衙当团宠的日子(探案)》
中元节过后,县衙里的忙碌总算告一段落。
当初与方瑾一同被救回来的红隼,近日已经彻底恢复了。它也从当初那只秃毛小鸟,变成了如今羽翼丰满、蓬松一大团的模样。
自打它羽毛长齐后,便越飞越高,也越飞越远。
有一日,小红隼飞出县衙后,竟连着两日不见踪影。
起初,方瑾很是担心,生怕它在外头遭遇了什么不测。可转念一想,人类的屋檐终究不是鸟儿的家,它既已恢复,自然该去寻自己的族群了。想到这里,她心里既替小红隼高兴,又难免生出几分失落。
谁知这份失落还没持续多久,小家伙竟又不知从哪个方向飞了回来。一见着方瑾,它便亲昵地围着她打转,时不时凑上来蹭蹭,活像个得了糖果、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的孩子。
方瑾多日不见它,也想念得紧。虽说红隼不会说话,也只是一只鸟,可这些日子以来,都是她亲手照料,朝夕相处之下,她早已将这个小家伙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不过,方瑾始终觉得,大自然才是红隼真正的归宿。它这次回来,或许只是因为记得她照顾过自己,特意回来看看罢了。
可她显然猜错了。
小红隼回来之后,便整日跟在她身边,几乎寸步不离,半点儿也没有再离开的意思。
方瑾又惊又喜,试着劝它回到自己的族群中去。谁知小家伙只歪着脑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无辜地望着她,任凭她说什么,都纹丝不动。
方瑾看着它,心里忽然有了个念头。
或许,这小家伙也早已把她当成了家人。
自此以后,红隼便有了个正式的名字,叫方小宝。
夏日里,虫蚁丰富,方瑾每每得了空,便往田间跑,捉些蟋蟀、蝗虫、田鼠之类的回来,给方小宝当口粮。
这不,眼下她手边那只竹编小提篮里,便装得满满当当,全是蝗虫。
“方小宝,下来!”
“方小宝……”
方瑾手里捏着两只蝗虫,仰头望着树枝上的红隼,一声接一声地唤它,试图用吃食将它诱下来。
可树枝上的小家伙像是闹了脾气,只把脑袋往翅膀里一缩,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任凭她怎么喊都不肯理会。
“丫头,别白费口舌了。那只傻鸟肯定是不喜欢‘方小宝’这个名字,这才故意躲得远远的。”
衡老头怀里抱着狸猫,正低头给它包扎受伤的腿,嘴角噙着笑,悠悠地调侃了一句。
方瑾一听,顿时不乐意了,转过头瞪了他一眼。奈何衡老头这会儿正专心盯着狸猫受伤的腿,压根没注意她。
方瑾无奈地收回目光。
得,这白眼算是白翻了。
她又低下头,目光落在衡老头怀里那只瘦小的狸猫身上。
这猫是昨晚她和胡树巡街时带回来的。
当时两人正照着往常巡查,隐约听见一声声凄惨的猫叫。两人对视一眼,默契地循声找去,这才发现一群顽劣的孩子将一只狸猫堵在角落里,正拿鞭炮吓唬它。
胡树当即沉下脸,上前拦住那群孩子,将人堵在墙角,狠狠训了一顿,直到他们认错,这才作罢。
此刻,狸猫窝在衡老头怀里,半眯着眼睛,不叫也不闹,乖巧得很。
方瑾也懒得再管房顶上那只不肯下来的逆子,凑到衡老头身旁,伸手轻轻摸了摸狸猫的脑袋。
狸猫立刻软软地叫了一声,奶声奶气的,听得方瑾心都化了。
高恒在一旁看着,温声道:“这只猫好像很喜欢你。”
方瑾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嘿嘿一笑:“都说万物有灵,这小猫机灵着呢,肯定知道我是它的救命恩人!”
衡老头啧了一声:“丫头,把手拿开,挡着我视线了。”
扫兴!
方瑾只好乖乖收回手,目光无意间一瞥,却落在了医药箱里的那颗骷髅头上。
她顿时一阵恶寒。
当初刚醒来的时候,她睁眼便瞧见这玩意儿,险些以为自己误入了什么杀人狂魔的窝点。如今再看,还是觉得瘆得慌。
犹豫片刻,方瑾终究没忍住心里的好奇,问道:“衡老头,你的箱子里一直摆着这只……这玩意儿,是有什么讲究吗?”
罗德衡头也不抬,道:“我老头子的事,少打听,你只要知道它是我的宝贝就行。”
见衡老头不肯说,方瑾呿了一声。
相处这么久,她对衡老头的脾性早已摸得七七八八。这老头向来古怪,八成是故意带着这颗骷髅头摆出一副特立独行的架势。
方瑾懒得拆穿他,嘴上却还是忍不住反击:
“平日里我一唤方小宝,它便乖乖站到我肩头。今日如此反常,想必是瞧见了你的宝贝,吓得不敢下来了。”
闻言,衡老头倒是神色平静,只嗤笑一声:“动物果然随主人,谁养的就像谁。”
方瑾:“……”
嘿!
她眉毛一拧,这才听明白,衡老头分明是在嘲笑她上回被人头骨吓着的事。
太过分了!
方瑾刚要反驳,另一道声音却抢先插了进来。
“哟,衡老头,你在这儿正好,省得我还要往你家跑一趟。”
胡树从外头匆匆赶来,呼吸有些紊乱。
高恒见他这副模样,唇边的笑意顿时敛去,蹙眉问道:“老胡,出了什么事?”
“叫上老秦,城外马家村有人死了。”
话音落下,原本还热闹的小院瞬间安静下来,方瑾未出口的话彻底堵在嘴边了。
昨日中元节,朗溪城里还是一派祥和热闹,才过了一夜,竟就出了命案?消息来得突然,众人一时都有些愕然。
可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个消息,胡树又补充道:“听报案的人说,死者的死状十分诡异,你们最好先有个心理准备。”
闻言,罗德衡手上的动作一顿,随即飞快地将剩下的布条缠好,把狸猫放到一旁,转身便去收拾药箱。
马家村位于朗溪县城西南,距县衙十几公里。一行人带齐工具后,便乘上马车匆匆赶往村庄。
据报案人所说,死者名叫马兴业,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只是精神似乎有些异常,平日里疯疯癫癫。他的父母担心他惹出事端,常年将他锁在屋里,不许他随意外出。
任谁也没想到,马兴业竟在昨夜死于隔壁邻居马怀仁家的杂物房中。
几人刚到村口,马车便被人拦了下来。
随后,一个瘦弱的老汉跪在车前,哭喊着替儿子申冤,正是马兴业的父亲马启明。
据说,马启明老两口膝下只有马兴业这一个儿子,即便儿子神志不清,两人也始终尽心尽力地照料着他。如今儿子突然身亡,老两口一时间悲痛欲绝,几乎失去了活下去的指望。
“县令……求您一定要为小民做主!把马怀仁那个畜生抓起来,砍头、分尸……让他还我儿子啊!”
马启明哭得声嘶力竭,叫人不忍直视。
秦煦朝高恒递了个眼色,高恒心领神会,立即下车,将跪在地上的马启明扶了起来。
“老人家,您先起来。官府一定会查明真相,还令郎一个公道。”
高恒耐心安抚着马启明,秦煦则转头朝胡树使了个眼色。胡树会意,驾着马车绕开人群,悄悄朝命案现场赶去。
马车停下后,方瑾率先跳下车,自觉地将衡老头的验尸工具背在身上。随后,其余几人也陆续下了车。
方瑾随意扫了一眼四周,杂物房的大门敞开着,周围却不见一个围观的村民。
方瑾正觉得奇怪,抬眼看清屋内的景象后,顿时背后一凉。
三伏天,外头艳阳高照,偏偏房里却昏暗阴沉。
那两侧墙壁上拉满了绳子,挂着一串串纸元宝。墙角堆着纸扎的桌椅板凳,屋子两边还立着几个纸扎小人。这些纸扎物件色彩鲜艳,与屋内昏暗的光线格格不入。尤其是那几个纸扎小人,纸制的脸上五官深邃,眼睛用黑墨细细描画,嘴角微微上扬,怎么看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
而马兴业就那么直挺挺地靠墙站着,双眼瞪得老大,皮肤白中泛灰,仿佛被传说中吸血的妖怪吸干了浑身血液。
他的正对面,立着一个手持宝剑的纸扎男子,那柄纸剑笔直地指向马兴业,仿佛眼前这一切,是一场天降神罚。
方瑾咽了咽口水,直到此刻,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诡异。
她只觉得背后寒意阵阵,连汗毛都竖了起来,忍不住颤声道:“你们说……这会不会是纸扎人活了过来,把马兴业给杀了?”
昨日正是中元节,马兴业偏偏又死在这一天,死状还如此诡异,若不是鬼怪索命,怎么会如此凑巧?
“这世上根本没有鬼怪,别自己吓唬自己。”
秦煦淡淡看了她一眼,说罢便收回目光,第一个迈步走进了杂物房。
衡老头和胡树也紧随其后。
方瑾闻言,愣了一下,莫名觉得安心不少。她暗自琢磨,若这世上真有鬼怪,那秦煦这个黑脸阎王,岂不是正好专治小鬼?
她正想着,衡老头的催促声便从屋里传了出来。
“小瑾,你还傻站在门口作甚?快过来帮忙呀!”
方瑾这才回过神,忙应了一声:“……来了……”
进屋后,她寻了处空地,将验尸用的工具一一摆开。罗德衡则走到尸体旁,仔细查看起来。秦煦与胡树分头检查屋内其他地方,寻找可能留下的蛛丝马迹。
这间偏房虽然诡异阴森,屋内却意外地整洁。几人查探一番,并未发现明显的打斗痕迹,门窗也没有被撬动的迹象。如此看来,马兴业应当是从正门直接进入这间屋子的。
衡老头粗略检查过尸身后,便指使方瑾取出药箱里的纸笔,记录尸检结果。
“死亡时间约在昨夜子时,死者皮肤苍白,可见蓝紫色瘀斑……尸体无明显外伤,死因暂不明确……”
罗德衡一边检查,一边断断续续地报出所见。方瑾竖着耳朵,听得仔细,手下不敢有半分懈怠,生怕漏记了什么。
几人各司其职,在屋内查验取证。约莫半个时辰后,才陆续停下手来。
见罗德衡合上药箱,又指挥胡树包裹尸身,秦煦这才正色道:“衡老,可有什么结论?”
罗德衡皱着眉头,捻着胡须来回思量了好一会儿,才迟疑道:“这人死得蹊跷,身上没有明显外伤,倒像是中毒而亡……不过,究竟是怎么死的,还得将尸体带回衙门,再仔细查验一番。”
听他这么说,方瑾总算稍稍松了口气。
看来,所谓鬼怪索命,多半只是她自己吓唬自己罢了。
谁知她这口气还没松到底,门口便传来高恒的声音:“衡老,照您这么说,马兴业有可能不是马怀仁杀的?”
几人循声望去,只见高恒不知何时已站在门口,神色严肃,似乎急于弄清其中缘由。
罗德衡闻言,眉头一皱,连忙啐了两声:“呸呸呸!高胆儿,你胡说什么呢?”
高恒愣了一下,随即解释道:“是马启明一口咬定,他儿子是被马怀仁杀的。可您方才说,马兴业可能是中毒而亡,所以我才有此一问。”
说罢,他便将自己从村民口中打听到的消息,以及马怀仁与马启明两家之间的恩怨,娓娓道来。
马家村的村民世世代代都居住在朗溪县,马怀仁与马启明两家又是邻居,平日里关系甚好。更巧的是,两家在同一年分别添了个儿子,一个取名马泽远,一个取名马兴业。两人都是家中独子,自小一同长大,虽非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一年前,马泽远的母亲忽然身患重病,短短半个月,便花光了家中积蓄。马怀仁靠着一门纸扎手艺,勉强维持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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