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我的弟弟小雷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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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知道,那些聚在自己周围写作业、看书的人,他们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世界上的那些在学校里被欺负的学生,被欺负的理由五花八门。
有因为相貌丑陋被欺负的,有因为肢体残疾被欺负的,有因为胆小被欺负的,有因为古怪被欺负的,有因为愚蠢被欺负的,有因为贫穷被欺负的。等等,等等。
其中的一些理由让人难以置信,觉得这怎么可能呢?这难道不是违背了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吗?但它就是发生了。
雷米知道,克里斯、伊娃、汤姆和杰瑞,他们在这些聚在自己周围的人里,和其他那些被欺负的人相比,他们更加不一样。
克里斯、伊娃、汤姆和杰瑞,他们是因为古怪而被欺负的。
他们做的事情在别人眼里是怪异的、不可理喻的、甚至让人觉得可笑或者厌恶的。
但这并不能怪他们。因为他们的大脑的结构和功能就是和大多数人不一样。这不是“性格不好”,不是“教养不佳”,不是“故意惹人讨厌”。这是生理层面的差异。
想要让他们真正地变得正常,除非换一个正常的大脑给他们。而换大脑这种事情,即使在魔法界也是不可能的,更别提麻瓜的世界了。
雷米很清楚,这几个人是和自己一样的人。
在雷米制造的这个小肥皂泡里,他们不用害怕因为做了一件自己觉得很正常、但别人完全不觉得正常的事情,然后被嘲笑、被责骂、被厌恶。他们可以开开心心、什么都不用担心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个肥皂泡很薄,随时可能破掉,但只要雷米在,它就不会破。
雷米为此感到高兴。
雷米知道克里斯、伊娃、汤姆和杰瑞是什么。
用民间的通俗说法,这些人是“阿斯伯格”。
用医学上的专业说法,自闭症谱系障碍分为三级,这些人属于等级一,也就是需要外部支持最低的那一级。
在雷米上辈子生活的那个世界,早年,阿斯伯格是一个单独的病症。后来,随着医学的发展,研究者发现阿斯伯格在原理和边界上与自闭症暧昧不清,难以截然区分,所以这个单独的分类被取消了,重新并入了自闭症谱系障碍。
但在民间,为了便于他人理解和描述情况,许多人依旧沿用“阿斯伯格”这个旧称。
不是因为他们不认同新的医学分类,而是因为“自闭症谱系障碍”这个说法太宽泛了,从完全没有语言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患者,到能够正常上学工作、只是社交上有些笨拙的人,全都被装进了同一个大筐里。
当你对别人说“我是自闭症谱系障碍”的时候,别人脑子里浮现的画面很可能是一个在教室里尖叫、原地转圈、需要陪读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坐在你面前、能和你对话、能独立完成作业的、看起来“正常”的人。
所以“阿斯伯格”这个分类虽然在医学上已经被取缔了,但它在民间的沟通与交流中,反而能更精确地传达信息。
在解释“阿斯伯格”之前,必须澄清一个常见的误会。
网络上有一种说法,认为在网络上自称阿斯伯格的人,是在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独特的天才,是在显摆。
因为“阿斯伯格”这个词——一看就是音译而不是意译,选的字还都是“阿斯伯格”这种听起来颇为高端、颇有洋气的字眼——这一定是某种“时尚单品”,是某些人为了显得自己与众不同而硬往自己身上贴的标签。
但实际情况是,“阿斯伯格”这个名字来源于发现这个病症的医生的姓氏。这位医生姓阿斯伯格,所以这个病症就叫阿斯伯格综合征。
一个医生的姓氏,你要怎么意译?这是一个专有名词,不是从拉丁语或者希腊语的词根里生长出来的、带有某种含义的术语。所以它只能是音译。
这不是什么“时尚单品”,这就像“帕金森”是发现帕金森症的医生的姓氏一样,是一个纯粹的、中性的、不带任何价值判断的专有名词。
与之相对的是,“自闭症”之所以可以意译,是因为这个词源自拉丁语前缀“aut-”(自我)和“-ism”(状态或倾向),是纯粹从症状描述出发创造的医学术语,不存在一个人名的障碍,因此才可以意译成“自闭”或者“孤独”这样的字眼。
至于自闭症谱系障碍的缩写是ASD(Autism Spectrum Disorder),阿斯伯格综合征的缩写是AS(Asperger Syndrome)——只能说,这实在是一个巧合。
这既不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说自己是个超出常人的天才,也不是故意往弱势群体靠、硬说自己也是自闭症、要别人额外照顾自己,所以凭空发明创造出这样的缩写的。字母只有二十六个,排列组合出来的缩写就那么多,撞上了就是撞上了。
雷米在网上看了很多关于阿斯伯格的讨论。
关于阿斯伯格的发展史,雷米读到过这样的脉络:
最早的时候,阿斯伯格综合征并没有被人们认知。那些后来被诊断为阿斯伯格的人,在当时的眼光下,只是“性格古怪”的人——不合群,言行举止让人讨厌,但又说不上有什么明显的、可以被归类为“疾病”的症状。
他们能交流,能上学,能独立完成作业。他们和那些原地转圈、大声尖叫、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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