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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鸦[伪骨]》

22. 22

时间之快,在于总是快过人们的想象。

温瑾第二次从电子城出发,走进继承了闻歌店面的那个理发店时,已是春深。

春天是温瑾最喜欢的季节。

没有潮湿,没有暑热,只有一点点鲜嫩的新苞,在行走间不经意攥住人的眼睛,勾得温瑾俯下身子去看,心情和新芽一样轻快。

理发店老板是个热情人,每一次温瑾过去那儿,她都忍不住掂着她的头发感叹:“头发真好啊小姑娘,又黑又茂密。”

温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知不觉,好像没以前那么面黄肌瘦了,她感到有些陌生。

她想看得再清楚些,身体往前倾了又倾。

店老板那手却比想象中更有劲儿,啪一下就给她按了回来:“别动,当心把头发剪坏了。”

紧接着就叹了口气:“也没多大,眼睛就近视啦?”

“近视?”

温瑾用力闭了闭眼,再睁开时,有那么一刹,镜子里的自己忽而清晰了许多。

-

眼镜是江予迟带着温瑾去配的。

配镜那天,店里验光的小哥让她挑喜欢的镜框,温瑾低头半晌,最终拿了个最便宜的。

架上鼻梁,温瑾觉得有些重,正犹豫着,江予迟顺手就给她摘了,掂了掂后,换了个细框的戴上去。

“戴这个好看。”

镜腿很凉,江予迟的手比镜腿更凉。

温瑾一怔,感受着鼻梁上那一抹金属的凉,意识到这还是第一次,江予迟用好看来形容她。

-

鼻梁上多出副眼镜,整个世界都清晰了许多。

天比以往蓝,树比以往绿,蜷曲的新芽上原来还有脉络。

而温瑾略微昂头,看着走在身旁的江予迟,他的眼睛无比明澈。

男人的骨相,少年的眼睛。

在温瑾一天天成长起来、逐渐告别以往的单薄瘦弱时,江予迟也越发淬出一股气质。

一股温瑾很难形容、只独属于江予迟的气质。

七月下旬,是二人一起过的又一个生日。

温瑾17岁,江予迟19岁的仲夏夜里,两人并排捧着碗面。

夜幕里,既没有流星坠落,也没有长明灯一般缓行的飞机,但近在眼前的桌子上,有一个小小的蛋糕。

江予迟从小到大不爱吃甜,只带了温瑾那一份。

蜡烛点燃刹那,温瑾双手合十,愿望由三个变成了一个:从此以后,年年生日,二人都能像今天这样坐在一起,吹一阵夜风,吃一口热乎的长寿面,简单充实,顺遂平安。

“哥哥,生日快乐。”

“嗯,小瑾生日快乐。”

那是江予迟第一次管温瑾叫小瑾。

莫名的,从他口中听见这两个字,温瑾一刹就得寸进尺起来,非得让他拿出手机,重复一遍录下来。

“小瑾,生日快乐。”

江予迟照做,她不满足,勒令他闭眼许了愿,还非让他吃下了大半个甜滋滋的奶油蛋糕,然而想更进一步、在他鼻尖上抹奶油时,江予迟忽然就攥住了她的手。

他掌心宽阔,温瑾蘸着奶油的手腕被他攥着,硬生生转了个方向朝她靠近,一股脑抹在了她自己脸上。

是在那时,温瑾才猛然意识到,之前那些小打小闹,不过都是江予迟让着她玩儿。

“脱臼了!”

温瑾半真半假抱怨一声,江予迟这才松了手。

夜幕之中,他那双眼萤萤碧亮。

温瑾猛一抬头与他对上视线,惊心动魄。

“哥……”

温瑾无意识开口,忽的朝他走近一步,江予迟胸腔起伏愈甚,沉默着率先移开了视线。

-

日子按部就班往前,初冬最冷的时候,除了电子城,温瑾去疯女人地下室也更频繁了些。

那地方夏天凉快,到了冬天则冷得透骨。

有一次,温瑾在路边遇见一只被冻死的野猫,当天晚上,就翻找出一床旧棉絮,拦了辆摩托搬到地下室里。

而疯女人竟也有东西给温瑾,是一个写满字迹的笔记本。

温瑾接过看了一眼,疯女人居然翻完了她在地下室写完的那一摞试卷上的错题,分门别类摘出了知识点,给她出了一满本的题。

能解题,和能出题,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至此,除去惊诧,温瑾每每一想起疯女人,心底还多出了几丝怅惋。

“小哑巴呢?”

有时候,疯女人会问温瑾。

“哥哥在忙。”

而温瑾照例只这一句答话。

只是每逢话毕,总忍不住在笔记本上记上一笔,提醒自己,那一场戛然而止的修复手术,它的价格是多少钱?而距离高考结束,又已只剩多少天?

-

临近考试,温瑾的生活三点一线,周遭的面孔分明不同,却仿佛也有着一张张相似的脸。

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江予迟的生活里,却渐渐多出了许多张新面孔。

电子城那个小小的铺子里,又开始有对他好奇的女人出现。

温瑾曾以为,江予迟有着那样一副嗓子,势必会吓走许多妄图走进他生活的人,可她到底还小,不懂得男人话少其实算得上优点。

有太多花言巧语的男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们所谓的灵魂交流,往往是一碗滑不溜秋的浮油。

江予迟从不给人这样的感觉。

他的底色是沉默,对周遭的世界也无比疏离,就算偶尔开口,也总只有几句简单的陈述句,嗓音粗粝得像原始的沙。

砂砾割人,也总好过蜜里调油的黏腻腔调。

更何况他还那么年轻,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时候,劲瘦的外表下紧绷着不显山不露水的力量,遥遥向你看来之际,每一次抬眸竟都仿若蓄势。

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

而这一次的来人大胆、热烈,温瑾从未见过这样的女人。

有一次,温瑾埋头写着习题,听见阵阵高跟鞋叩地声逐渐清晰,人还未近,就有一阵香风到达耳畔。

来人抱怨电脑太重,让江予迟去家里看看。

紧接着,说出口的每句话都像一阵雨丝,一句一顿,一点儿一点儿往人心里颤:

“小哥。”

“我家里——”

“只有我一个人在。”

她说完,停顿半晌,轻飘飘报出了一个地址。

温瑾直到那瞬间才抬起头,看见江予迟下颌崩起。

江予迟记性很好,温瑾因而不能确定,他有没有记住那个地址。

那天回家,温瑾忽然失了眠。

当晚,江予迟比平常晚回一阵,浴室里水声断断续续。

温瑾思绪迷迷糊糊,听觉却变得异常灵敏。

房子不大,经过搬动,两间卧室的床又挨在了一起,无论有心还是无意,隔壁一切动静都被她听了去,无处遮掩。

衣物摩挲声不断响起,清晰得像是发生在咫尺。

温瑾翻来覆去,砰砰砰,江予迟忽然敲了敲墙。

是问她为什么还没睡的意思,想来他也听见了她的动静。

“我感冒了。”温瑾清了清嗓子,“前些天夜里着了凉。”

那头没有答话,温瑾却听见了发生的所有。

哗啦一声,是江予迟掀开被子。

砰一声,是江予迟拿起床头的闹钟看了眼时间。

荜拨几声,仿佛带着几丝微不可闻的静电响,是江予迟起了身,重新披上了挂好的外套。

再然后就是脚步声。

一声、一声,温瑾呼吸战栗,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撒这个谎。

她手攥着被子,一点一点往上拉,拉过嘴唇、拉过鼻梁、拉过眼睛……

而江予迟已经推开门,径直走向她俯下身来,额头覆上了她的额头。

“不烫。”

静默半晌,江予迟倚在温瑾床边坐在了地上,问:“低烧?”

“应该不是。”

温瑾拉下被子,见江予迟背靠在床沿,脊背上突出两节蝴蝶骨,没来由想起闻歌那话,甭管老的少的,男人脑子里不都那点儿事?

“你怎么半夜才回?”

江予迟转头,温瑾声音虽有颤意,眼瞳却与他直直相望,安静而坚定地等着一个回答。

而说话间,她头向他靠近几分,有几簇长发滑落下来,扫过了他T恤领口,自然而然滑进了他的锁骨。

“问你呢。”温瑾沉声开口,“江予迟。”

江予迟眉心轻拧,静静在床头坐了许久:“处理一批旧机子。”

而抬眸瞬间,他的目光于一瞬间笼罩住温瑾,黑瞳幽沉得像夜里的火。

“就这么简单。”

说完,他看着温瑾同样不躲亦不避的眼睛,呼吸陡然一沉,沉默着起身就往外走。

隔壁至此便再没了动静。

-

二人同处一室,生活却忽然有了时差。

温瑾自然知道江予迟每天忙着什么,无非就是陀螺一样不知疲倦地赚钱。

寒潮来袭的那一阵,江予迟再不让温瑾去电子城,态度强硬得压根没得商量。

温瑾原想去找他,劝他多休息些的,搜肠刮肚一番,却觉得自己就连劝说都那么面目可憎。

既得利益者就是她,不是别人。

房租、教材费、生活开销……

江予迟赚的那些钱,大头都在她身上。

有时候,温瑾又忍不住想,江予迟分明在躲着她——那个二人看着彼此的眼睛、仿佛说了些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说的夜晚,就是他彻底忙起来的分水岭。

但幸而,高考一天天接近,她也有学业要忙。

疯女人精心整理的那个笔记本被她逐渐翻厚又翻薄,学校里提前拍好了毕业照,随着咔一声快门响,青春的笑容被定格入画。

吴衍又一次问了她想去哪个学校,温瑾仍然答不上来。

这一段时日都有雨在下。

每逢雨季,都能轻飘飘将潮湿度进屋子里。偶尔,温瑾掀起阳台上的窗帘布,能看见闻歌的纹身机上日渐增多的锈迹。

六月,高考那天也下着一场这样轻飘飘的雨。

不同的是时值炎夏,雨水并不如数月前来的生冷。

温瑾走出考场,见人群拥挤,发觉被所有人视作人生转折的这场考试,当它真正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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