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少狼1
犯罪心理收尾+误入阿尔法狼搏斗现场
自邪J教案后,多哥在没有回过瑞德家。
他们家外面,接连好几天都有一辆警车。
某个傍晚,多哥站在瑞德家对面的街角,看着戴安娜和威廉连夜打包行李。警灯的光晕还在窗纸上晃,他们压低声音讨论着搬家的小区,语气充满对新生活的希望。
斯宾塞抱着他的书包,从里面走出来上了车。
多哥没有上前,只是轻轻摇了摇尾巴,转身隐进了巷口的阴影里。他知道,自己身上沾着人命、警方甚至是联邦调查局还在追捕他,这些都会成为瑞德一家的隐患。
离开,才是对他们最好的保护。
多哥很遗憾给他们一家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影响,但他并不后悔自己的决定。
多哥其实并没有走远,他记住了瑞德家的新地址,斯宾塞的新学校。
每天夜里避开街道的摄像头,沿着围墙潜行。
有时会看到斯宾塞在窗边写作业,台灯的光映着他小小的身影;有时会撞见戴安娜接送他上学,或者父子俩饭后散步散步。
多哥通常会悄悄趴在灌木丛里,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才离开。
瑞德在读高中时也遇到了麻烦,几个高年级学生堵住他想抢零花钱,但没了多哥,他也能很好地照顾自己。虽然第一次吃了亏,但第二次他就提前做了准备,用化学实验室拿出的东西吓跑了他们。
多哥在暗处暗暗点头,又偷偷跟上那帮坏小孩,吓唬了他们一顿。
日子一天天过去,斯宾塞的个子越长越高,脸上褪去了稚气,看上去仍然很瘦弱。12岁那年夏天,他穿着高中毕业礼服,站在礼堂的领奖台上
作为优秀毕业生,他即将进入加州理工学院读本科,给所有人做演讲。
多哥躲在学校停车场的大树后,远远看着他站在演讲台上接受掌声。他本以为演讲内容很枯燥,关于好好学习追求真理,或者带点少年天才的凡尔赛。但出乎多哥意料的是,演讲稿充满了温情。
“正如雨果所言,‘挚友之交,是心灵的交融,这种交融超越了时空的限制。’不管你在何方,在哪一条轨道,通往哪个目的地,我们之间的物理距离因共同的记忆而消失,未来的我们仍然亲密无间。”
“我期待着下次和你(们)重逢。Always.永远如此。”
多哥:差评,害我的狗眼湿润了一下。
多哥提前几天绕着大学转了一圈,把几个总在深夜骚扰学生的混混、流浪汉赶到了别的街区,又在宿舍楼下的花坛里留下自己的气味。
校园里没有特别危险和恐惧的气味,周边难免有犯罪行为,多哥调查了一下,大部分是卖面粉的,已经偷窃、骚扰这类非暴力犯罪,他巡逻了一个月后就离开了,偶尔路过就会过来看看。
斯宾塞不是没察觉。有次深夜在图书馆赶论文,窗外传来熟悉的低吠,他抬头时正好看到一道大狗的影子闪过,然后他静静地盯了窗外的黑暗好一会儿。
他知道是多哥,就像他早就发现妈妈房间镜子后面放了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发现爸爸晚归的次数越来越多,尽管他们俩在自己面前表现得很融洽。
这些藏在生活里的秘密,他都悄悄放在心里,没有点破。他明白多哥的离开是为了保护他们,也明白有些关心,本就不需要通过言语来表达。
这位天才迅速在分别和阅历中成长,完成数学博士后开始进修心理学、社会学。
多哥也在成长。
他几乎走遍了大半个北美洲,甚至越过边境去了加麻大,南边太热了,他更喜欢寒冷的地方,作为流浪者充分体会了一把当地的风土人情。
他去过阿拉斯加的雪原尝试寻找赛普,但并没有对方存在过的痕迹,他在熟悉的寒风里追逐驯鹿,然后就离开了。
他也穿过森林,跟着狼群的脚印走了半个月,最后却因为不喜欢集体生活悄悄离开,顺便带走了几个盗猎者。
他甚至在纽约的地铁口和流浪艺人组成搭档,一起赚过几块零钱,对方给了他一根热狗,一股工业加工的味道,科技与狠活。
日复一日,多哥见识了人类世界的复杂,特别是米国广阔土地上的各种罪犯。那可真是数不胜数,星罗棋布,他在与他们的交锋中磨练技巧,渐渐地掌握了测谎、追踪、群殴的高超技术。
有一次,多哥还在现场附近遇到了联邦探员,那个叫杰森·吉迪恩身上的味道和大卫·罗西的很像,混着咖啡、纸张、打印机墨水的气味,冬日冷杉一样,饱经风霜又意志坚定。
不敢轻视,多哥谨慎地藏好了自己的踪迹,悄悄离开,没有出现在任何受害人或警察的面前。
遗憾的是那个案件他们没能找到凶手,多哥等吉迪恩离开后折返,把罪魁祸首犬决了。等警察发现死者和他屋里的各种证据,又引来了FBI。
这次,他同时见到了吉迪恩和罗西,多哥趴在小山坡上俯视下方,静静观察,连日的奔波让BAU的侧写师们很是疲惫,吉迪恩面容严肃,眉间和额头的皱纹如刀刻一样深,罗西头上多了些白发。
多哥舔舔鼻子摇摇尾巴,轻松从湖面游过,穿过了他们设置的层层封锁。
嗯,找回了一点当初和赛普玩密室逃脱的感觉,嘻嘻。
岁月像条长长的河,把他带到了不同的地方,却没冲淡他对斯宾塞的思念。
多哥又变老了,他依旧在流浪,只是脚步慢了些,偶尔会在雪夜里找个温暖的角落,想起拉斯维加斯的那个家,想起斯宾塞柔软的小手。
加麻大魁北克的春天刚过,林间还留着积雪融化后的湿润气息,野兔的灰毛在翠绿的灌木丛间一闪而过,引得多哥加快了脚步,爪子踩过腐叶,发出沙沙的轻响。
在林子里追逐午餐的时候,多哥再一次感受到了环境的变化。
他不但失去了兔子的踪迹,还嗅到了全新的气味,所有感官都告诉他:他又穿越了。
新地方有点像斯宾塞大学附近的气候,加利福尼亚州北部,气温对人类比较适宜,对多哥有点热。这个地方有点干燥,空气中没什么水汽,看温度应该是秋天或者冬天。
他的身体也再次恢复到了巅峰状态,多哥还是不大理解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也不知道这片陌生的树林背后藏着怎样的世界,但多年的流浪经验让他明白,在不熟悉的环境里,谨慎永远是对的。
他迅速调整状态以适应新环境。
尽管在森林里,多哥判断自己所在的位置并不算深,他能听到远处传来汽车的引擎声和车轮压过路面的声音。
随着往那个方向走,他渐渐看到了林间小路,这意味着附近有人。果然,沿着小路走了不多久,他就看到了一座废弃的大房子。
顶阁楼直戳林间天空,门廊爬满深绿常春藤,房子不仅经历过风霜,还有一场火灾。等走得近了,焦黑的残骸进一步展现在多哥面前。
断裂的房梁在风里吱呀作响,像濒死者的呻吟,墙体布满龟裂的炭痕,原本的落地窗只剩扭曲的金属框,玻璃碎片混着灰烬在地板上积成厚层。
多哥动了动鼻子,房子里生物的味道已经很淡了,要不是多年的训练,普通犬类的感官真的察觉不出来。
人味中混着狼味——还是一家子,有点奇怪——后院那棵粗壮的老橡树上有野兽在树干上留下爪痕,体型估计和熊差不多。
多哥猜测可能有野生动物来过这里,将它当成了窝,后面就走了。
房子离林子外的镇子不远,多哥再往外走走就能闻到人类食物的味道。
多哥最后在废宅里定居下来,白天出去找食物,探索周围,晚上回来休息。
这天他回来,发现有人来过的痕迹,他闻了闻味道,眼神中露出疑惑。
怎么还是人和狼的气味混在一起?
一股是人类的汗味,混着食物和机油,另一股却让它心头一震,是狼的气息,却又和它在闻到的任何野生狼味道不同,这股气息更浓郁,更复杂,还裹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类似力量的灼热感。
他都要怀疑自己的嗅觉因为穿越而失灵了。
也许是人养了狼?他猜测。
可这气息里的野性太强烈,更像是狼在模仿人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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