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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鲜衣怒马

小说:

一千五百年梦醒

作者:

予鳞

分类:

现代言情

白阳堂和鬼堂的交界处被称为“未名地”,是凉王封地内兵戈最多的地方。

未名地上有一家摇摇欲坠的客栈,经常遭旅人白眼。

方圆百里,不,方圆千里,实在找不到更破烂的住处了。

且不与京畿之地的漆金客栈相比,就是普通的小镇客栈,也不似它这般风雨飘摆,摇摇欲坠。

细瞧那牌匾歪歪扭扭,桌椅大多残缺不全,进门旅人都要先摇头叹气,把心一横,才昧心住下。

这客栈盖得草率。

傅少陵混迹在人群当中,藏身在客栈一隅,悠闲地吃着包子。

他的附近,正是那位赫赫有名的大侠,霍之谨。

傅少陵今日来,是要亲自给霍大侠“送礼”的。

被囚禁的成颐最后还是信了“傅家人赤胆忠肝,义薄云天”那一套,向他透露了霍之谨的行踪。

真是愚蠢。

这样的鬼话,他十岁就不信了。

此刻,客栈里危机四伏,暗藏杀意。十几名乔装百姓的鬼堂弟子不怀好意地盯着一旁的灰衣男子,遮遮掩掩。

那灰衣男子拉下长脸,始终警觉,手不离玄青长剑,单手捧起茶碗,似饮非饮。

这一触即发的寂静中,有种难以言喻的凝滞,如流动不去的溪水,逐渐聚结成冰。

此刻要是谁拍案而起,这冰可就碎成渣了。

偏生此时,客栈里进来一名爽朗的少女,不仅没对这样的客栈摇头皱眉,看起来还挺高兴。

她似乎赶了很久的路,进门就卸了包袱,毫不矫揉造作。“小二,快给姑奶奶上一笼肉包子,哎,饿死了!”

“好咧!”小二擦了擦她的桌子,把毛巾往肩上一甩,又忙去了。

敢来未名地的,不是傻,就一定不是善茬。

傅少陵冷目一移,发现这名少女确实长得不赖。她长相妩媚,姿容出挑,丰神秀丽,身上披着墨绿大氅,露出一角红衣,犹如凤凰花吐芳,难以藏拙。

她的柳腰上,别着一把细长的佩剑——那显然不是厨房砍瓜切菜的器具。

难不成,她是霍之谨的人?

那少女得了包子以后,立即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得可香呢!

众人的注意力开始分散到她身上,她余光一瞥,有了自己的研判。

这些“百姓”将灰衣男子围个严实,显然是冲他来的。角落里还藏匿着一名玄衣少年,体态端庄,悠然自得,怕是个装傻充愣的。

由于视线阻隔,她看不清对方的容貌,只留意到他袖口的银线,宛如一道星河。

他身侧还挂着一件裹起来的长物,大约是剑。

啧,就没一个好人。

少女吃饱喝足之前,客栈内一直相安无事。待她肚子满了七分,她便开始“挑事”。

正所谓“富贵险中求”。

过于太平的地方,她的营生可做不下去。

她暗里掏出腰间小石,使了指劲往远处的酒瓶一砸!

砰!碎裂声起,触发了客栈内酝酿已久的杀心。

众人手执长刃,登时挥起,一个赛一个敏捷!数把华光烁烁的宝剑如疾矢飞驰,猛然刺向灰衣男子!

灰衣男子鄙夷一眼,轻身跳跃,拔剑而起,出鞘的剑锋迸出一道耀眼的光芒!

捣局的少女可不想引火烧身,飞快地破窗而去,要把自己摘干净。

恰逢窗外经过一匹难驯的黑马,马夫牵不进槽里,正在对它打骂。

少女一跃便到了烈马的马鞍上,双腿一夹,大有“顺手牵马”之意。

岂料这名驹性烈,赤鬃黑毛,色泽光洁,不愿为谁座下之骑。

它仰身长啸,高腾蹄足,眼看就要把少女抖落摔死。

那一刹,一双大而有力的手掌从后将少女稳稳扶住!

他长束发如瀑掠过她眼尾,映出一张桀骜不羁的脸。那玄衣如墨,挥洒英逸,眸若沉星,是个不折不扣的俊哥哥!

傅少陵落座在她身后,将她紧紧地圈在怀里,另一手则施力挽住马缰。一张一驰的操控,更像一种不善的逗弄,任那烈马冲撞颠簸,硬是逃脱不出他的掌控。

少女意识到,这股劲道非常人能及,侧过脸来瞟他。

此人,绝不简单。

客栈中打得不可开交之际,外头的烈马很快被驯服了。傅少陵挑起一抹玩世的笑容,带着少女策马离去,仿佛那些喧嚣的争斗,与他们从无关系。

“救命之恩,姑娘打算怎么还?”

“好说。”

两人前胸贴后背,怎么也“下流”了一番。

灰衣的霍之谨倒是信任这对“狗男女”多于身后之敌,猛将桌椅踹倒,飞身出了客栈,夺了路人的车马,疾驰跟往。

他的行踪是白阳堂最大的秘密之一,既然鬼堂有通天本事设伏于此,想必还有后招,他不能坐以待毙。

“乱跑”有危险,既然有人主动开路,他就却之不恭了。

客栈的连环撞击因霍之谨的最后一踹而起,店面轰然倒塌,扬起一地尘屑。

这种事,在未名地见怪不怪。

说到底,店家才是明白人。

傅少陵本打算就地“解决”霍之谨,不料遇上一个敢在刀尖上嬉戏的可人儿,立刻改变了主意。

他可舍不得这细皮嫩肉受伤。

“狡兔三窟”是他的本事。

两人纵马前往东郊,这姑娘果然不是寻常女子,一点儿也不扭捏作态。

她惬意地靠在他怀中,背上隔着衣衫传来了他胸膛的温热,让她脸上露出一丝既大胆又快意的笑容:“我叫苑华,敢问恩人尊姓大名?”

“告诉你,只怕你小命不保。”傅少陵嘴角一扬,保持神秘。

马儿嘶鸣而远,急促而爽脆的马蹄声响起,碎散在东郊林间。

萧索清秋,一途澄明。

一袭玄衣带着绿氅如风掠去,折过幽深草木。

黑曜石般的眼眸藏着危险而戏谑的淡光——

正要到纳凉之处,傅少陵突然在丛林间勒紧了缰绳!

烈马仰首一嘶,前蹄凌空踏起,溅起一地凌乱的枯叶!

同一时间,他竟然飞身下马,片叶不沾。

眼看鞍上的苑华要被甩出十里地去。

想摔死你姑奶奶?没门!

苑华即将倾倒摔下,灵机一动,踢了马腹借力——这臭马是死是活跟她有什么关系?

她翻身一跃,亦一尘不染地落了地。

她果然功夫不俗。

他的唇角有了不单纯的笑意。

他的游戏,从来就不是所有人都玩得起。

苑华似乎看懂了什么,怒道:“你存心要摔死我?”

“别把人想得太坏,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

傅少陵谙熟地吹了一声口哨,拉扯着缰绳,慕强的烈马不久便温驯下来,在原地徘徊,摆着尾巴。

“前面有埋伏,你确定还要过去?”他懒懒地指着前进的必经之处。

“你怎么知道前——”这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清醒地意识到白阳堂的霍之谨有危险。“你是鬼堂的人!”

他若是个普通路人,大可不必将自己置于险境,除非他像她一样另有所图。余下的可能,便是局中人,他既知晓前方设伏,那便是今日的捕猎之人。

苑华刚猜到他的“身份”,尾随而来的马蹄声便响起了。傅少陵安抚过身边的烈马,使劲往马屁股上一拍——那烈马便如箭镝而往,以蹄声引领霍之谨。

它是他的马,自会越过陷阱。

“不怕我告诉他?”苑华借故一问,是敌是友,她拎不清。

“你会吗?”傅少陵充满自信地反问,话里有质询之意。

他言下是“报恩”一事,她无论如何也不该多嘴。

两人相顾一笑,在这乱世中还能有几分默契,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幸事了。

傅少陵转过身去,扒开身后的杂草,只身穿过丛莽。苑华尾随他至丛林尽头,豁然看见一汪秋江,浩瀚无际,泛着几点琥珀色的星光,美若仙境。

此时,远处某位英雄好汉连人带马栽进了巨坑里,发出一声“轰隆隆”的巨响,声响之大,犹如天雷滚落。

地动山摇,天崩地坼。

但这不影响苑华的好心情。

“现下,你该满意了?”苑华不关心别人的死活,她自己活下去,才是头等大事。

见眼前清江如画,她径自捡起小石子,往江心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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