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不才在东厢房安安稳稳抄了半个月的信,日子过得像一池静水,连个涟漪都没起。每天早起磨墨、铺纸、蘸笔、落字,午间吃小厨房送来的饭食,傍晚把抄好的信稿摞齐了交给陈管家。于情慕隔三差五过来看看他,站在书案旁边翻一翻他抄的稿子,点点头说“又好了一些”,然后就走了。于情致没再来过,但胡不才知道他还在府里。有时候傍晚能听见正厅方向传来摔杯子的声响,隔着一重院子,闷闷的,像从水底泛上来的气泡。
这天傍晚,陈管家让他送一叠信稿去账房隔壁的库房归档。胡不才抱着牛皮纸袋穿过游廊,绕过那棵老槐树,从角门进了放旧档的小院子。门虚掩着,他推门进去,屋里暗沉沉的,一股陈年纸张和灰土混在一起的味道扑面而来。他摸索着去找灯绳,还没摸着,身后传来“吱呀”一声,门被人从外面关上了。
胡不才猛地转身。
黑暗里站着一个人。不高,但结实,穿一件灰扑扑的短褂,裤腿卷到膝盖,露出两条长着黑毛的小腿。他手里攥着一把匕首,刀尖朝下,在门缝漏进来的一线天光里泛着青幽幽的亮。
“Jerry。”那人说,声音压得很低,低得像从肺叶底下挤出来的,“东西呢?”
胡不才的脑子“嗡”了一下。“……什么?”
“少装蒜。”那人往前走了两步,匕首在他指间翻转了一圈,“上回说好的,霞飞路接头,你带着东西来,结果你人呢?老周死了,东西不见了,你拍拍屁股进了于公馆当大爷了?Jerry,你他妈是真够精的。”
胡不才后背贴上了一个老樟木箱子,箱角的铁皮硌着他的腰。他攥紧了手里的牛皮纸袋,指节发白。“我不认识什么Jerry,”他的声音有点抖,但尽力压住了,“我叫胡不才,卖报的,刚来于公馆抄了一个月信,你认错人了。”
那人“嗤”了一声,匕首又转了一圈。“认错?你胸口那个口袋,掏出来。”
胡不才下意识地捂了一下左胸。那里确实有个口袋,里面装着那张墨迹洇花的信笺,还有那张写诗的小纸条。他不明白这和Jerry有什么关系。
“不掏是吧?”那人一扬手,匕首的尖抵住了胡不才的下巴。冰凉的,铁的味道窜进鼻子里。胡不才闻到那人身上一股车夫的汗臭和机油味,混在一起,冲得他头皮发麻。他的余光忽然扫到那人腰带上别着的一只铜哨——那种黄包车夫常用的、吹起来尖利得能戳破耳朵的铜哨——他脑子里“咔”地响了一下。
老周也有这样的哨子。
“你是……老周的人?”
那人的手顿了一下。“老周是传递。我是接头的。Jerry,你少跟我绕弯子,那东西不在老周手里了,就在你这儿。你交出来,我走人。你不交,你走不出这扇门。”
胡不才彻底懵了。他脑子里转得飞快,把老周死前扑过来的画面、巡捕房来抓他的理由、于情慕恰好在那个时间出现在咖啡馆门口——所有的事串在一起,像一串被扯散了的珠子,他拼命想串回去,可那些珠子根本不配套。他唯一确定的是,他真的不知道什么Jerry,什么接头,什么东西。
“大哥,”他咽了一口唾沫,下巴上的匕首尖跟着动了一下,划出一道细小的血痕,“我要说多少遍你才信?我真不是Jerry。我就是个写字的,我胸口袋里只有两张废纸,一张我抄废了的信,一张我自己写着玩的两句歪诗。你要看,我都给你——”
他哆嗦着伸手去掏,那人匕首又往前顶了一寸。“别动。”
胡不才不动了。手停在半空,指尖微微发颤。他盯着那人黑暗里的轮廓,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老周到底在替谁做事?老周到底替他——替那个叫Jerry的人——藏了什么?而那个真正的Jerry又在哪儿?
门忽然从外面被撞开了。
外面的光涌进来,刺得胡不才眯了一下眼。门口站着一个人,瘦高个,穿一件灰蓝色短衫,头戴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低低的,只露出半截削尖了的下巴。那人靠在门框上,看了屋里一眼,不紧不慢地开口了。
“Tom,”他说,语气里有种懒洋洋的笑意,“你找错人了。”
拿匕首的人猛地回头。“Jerry?”
门口那人把鸭舌帽往上抬了一下。露出一张年轻的脸,五官平平,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像两颗打磨过的黑曜石。他嘴角勾着,从门框上直起身,走进来,经过拿匕首的Tom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在这儿呢。你抓着个卖报的干什么?他连枪都没摸过。”
Tom愣了一下,匕首从胡不才下巴上撤下来,后撤了半步,上下打量了Jerry一眼。“你他妈怎么从这儿进来了?”
“后门。”Jerry耸耸肩,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折得四四方方的纸条,在Tom面前晃了一下。“东西拿到了。别费劲了。”
Tom接过去展开看了一眼,脸上那种绷紧了的杀意像被戳破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他把匕首收进腰带里,吐了一口气。“行。那这人呢?”他朝胡不才努了努嘴。
Jerry转过头来。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落在胡不才身上,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然后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没什么恶意,但胡不才还是后颈一凉,因为那笑容和巡捕房的人看他的眼神有点像——一样的居高临下,一样的评估着一个物件值不值得留。
“他啊,”Jerry说,“正好有个用处。”
胡不才后背的汗毛全竖起来了。“你们……你们别乱来。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会说出去——”
“你当然不会说出去,”Jerry走过来,在胡不才面前站定。他比胡不才矮半头,但气势一点不输,那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从容和随性,比Tom的匕首更让胡不才发毛。“因为从今天起,你也是我们的人了。”
“什么?”
“你看,Tom刚才拿刀顶着你脖子,你没喊没叫,脑子还算清醒。你进了于公馆一个月,跟大少爷二少爷都有接触,你认识路,你知道他们的作息,你知道于情慕那个美人儿什么时候出门、什么时候回来、走哪条路、坐哪辆车。”Jerry顿了顿,“最重要的是,你是个‘生脸’。于家那两位少爷查过你的底,查得干干净净。他们信你。”
胡不才的嘴唇抖了。“你们要干什么?”
Tom在后面接了一句:“于情慕。”
Jerry点了点头。“那个人不能留。他在租界和南北之间周旋得太久了,知道得太多了。有人要他的命。”他看着胡不才,眼神里有一种几乎称得上和善的耐心,“你帮我们办成这件事,我们给你钱,给你新的身份,送你离开上海。你从此换个名字,天高海阔。”
胡不才张着嘴,喉咙里像被人塞了一把砂纸。他想说“于情慕救了我”,想说“他让我住东厢房,给我饭吃,让我写字”,想说“我胡不才再窝囊也知道不该害恩人”——可那些话卡在嗓子眼,被Tom重新拔出来的匕首尖顶回去了。
“你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Tom把匕首在掌心里拍了拍,“你出了这个门去告密,我们照样有办法在三天之内让你横尸街头。你觉得你的命值钱,就乖乖听话。”
Jerry笑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上,吸了一口,吐出一团灰白的雾。烟雾在两人之间散开,模糊了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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