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衙当团宠的日子(探案)》
秦煦去州府述职不过月余,回到县衙热茶还没喝上一口,就听说后院里多了一个陌生的姑娘。他愣住半晌,反复确认几次才敢相信这个事实。
县廨本是庄重肃穆之地,何时竟成了如安置堂般的存在?再者,后院原本住的皆是男子,贸然留下一个陌生女子,这成何体统?
他多想撬开高恒的脑子,探探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
秦煦不由忆起往事。他和高恒少年相识,在同一书院求学,后又一同入仕,来了这朗溪县。
高恒素来偏爱那些生得漂亮的小东西。路边受伤的猫狗,断翅的飞鸟,只要被他撞见,总要带回来养上一阵。
可带回一个姑娘,这还是头一遭。
不出意外,高恒救回来的这位,应当也是个模样生得不错的。只是此女来历不明,偏偏叫高恒救起,当真只是巧合?
秦煦拧着眉,不顾阻拦,步履匆匆穿过回廊,决意去会一会那姑娘。刚一踏进后院门槛,目光便牢牢定在葡萄架下,女子正倚在竹躺椅上,眉眼舒展,气定神闲。
他走近几步,也看清了她的模样。并非什么姿容绝艳的女子,或因伤势未愈,面色苍白,身形清瘦,瞧着病怏怏的。
就在这时,女子忽然睁开了眼。
四目相对,两人俱是一怔。他本无意如此近距离打量一位姑娘,如今骤然被撞破,纵然面上不显,耳根却微微发热。
他本来就是准备来赶人的,一时不知道如何委婉,把原本的话说直接说了出来:“你,马上离开衙门。”
话音落下,他便意识到自己的话好像重了些。眼前女子脸色憔悴,连站立都需人搀扶,若是直接被赶走了,要如何生存?
方瑾心中也已猜出几分。能在县衙如此说话,又一身官袍,眼前之人,多半便是三娘口中那位不好相与的县尊。
果然……比传闻还要不近人情。
方瑾心底突然生出些莫名的委屈,她抿了抿唇,把心一横。
“这位哥哥好大的威风。”
“高大哥和胡大哥不仅救了我,还让我安心养伤,我尚且还未报答他们的救命之恩,县令这便要赶我离开,岂不是逼我做个忘恩负义之人?”
“恕小女子不能从命。”
秦煦负手而立。心想:倒是个能言善辩的。
可惜……
“我无意与你争辩,总之,请你尽快离开。”
方瑾:“……”
她头一回遇见这样的人,油盐不进。
等高恒等人闻声赶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幕。方瑾低着头,眼眶微红,秦煦站在葡萄架下,神情冷肃。一旁的红隼把脑袋埋进翅膀里,仿佛生怕下一句便轮到自己被赶出院子。
众人一见,便知两人方才闹得并不愉快。
高恒低下头,不自在地轻轻摩挲袖口。胡树抓了抓脑袋,几次张嘴,又把话咽了回去,一脸“这可咋整的表情”。
罗德衡眼瞧着花架下的二人一个比一个轴,脑袋顿时也大了。
思索一下,他脚下一滑,十分自然地横到二人中间,把两人的视线挡了个严严实实。
“误会,都是误会。”
“来来来,我给你们重新认识认识。”
他一把拍住秦煦肩膀:“秦小子,这是小方瑾,方圆的方,怀瑾握瑜的瑾。”
又转头朝方瑾笑得满脸褶子:“小瑾,这位就是咱们朗溪县县尊。”
说着,他压低声音,凑到秦煦耳边:“我好不容易救回来的,你多少给老头子留点脸。”说完又若无其事地站直身子。
他转头疯狂朝方瑾使眼色:“你这孩子还傻愣站着做什么,叫人呀!”
方瑾半张着嘴,呆愣愣看着脸抽的衡老头。
罗德衡见状,咬着牙含糊道:“以后都是一家人,快叫……叫……秦叔叔呀!”
罗德衡这一会儿眼睛都要眨烂了,可方瑾听罢却完全呆滞了。
她忍不住偷偷打量秦煦。这人板着一张脸,哪里像叔叔,分明像阎王嘛。再者,这位县尊瞧着不过二十五六,比自己也大不了多少。
叫……叔叔?
衡老头也太扯了!她张了张嘴,愣是没叫出口。
秦煦额角青筋突突跳的厉害。一旁,胡树早已把脸转向别处,肩膀却抖个不停。高恒低着头,死死抿着唇,连耳尖都憋得泛了红。
见气氛愈发僵持,高恒轻轻捏了捏袖口,终究还是硬着头皮开口:“子明,方姑娘的情形确实特殊,衡老替她诊过,说是失忆之症,如今无家可归……”
“你看……”要不就算了……
胡树连忙接话:“人都伤成这样了,总不能现在把她丢到大街上,老秦,你说是吧?”
秦煦岿然不动。
罗德衡把胡子一吹,也失去了耐心,忍不住嚷嚷道:“怎么?连老头子的医术你都信不过了?”
“再者,小瑾也住不久,她的画像已经贴出去了,澜江两岸也查过了,再等些时日,总会有消息,就不能先把她留下吗?”
三人你一句我一句,最后把秦煦围在了中间。
秦煦一时无言。
他本是谨慎起见,如今却仿佛成了唯一一个不近人情的人。
半晌,他轻叹一声,最终还是妥协了。
“既如此,便暂且留下。”
他望向方瑾,叮嘱道:“但,丑话说在前头,你家人一旦寻到,必须马上离开县衙。”
说罢,他不再多言,拂袖而去。
待那道青色身影消失在院门外,众人这才齐齐松了一口气。
方瑾坐在竹椅上,一脸茫然。这人……就这么走了?
高恒见她神色怔怔,以为她吓得不轻,便抿了抿唇,温声解释:“方姑娘,你别放在心上。子明是个谨慎之人,说话也直了些,并非有意为难你。”
方瑾望着他,轻轻点了点头,她知道,高恒是在宽慰自己。
这人明明生得文文弱弱,说话也是轻声细语,可方才秦煦发难时,他也站了出来替她说话,倒是个可靠之人。
脑海中突然冒出三娘说过的一件趣事。
据说,高恒初到县衙时,胡树误将“恒”字念成了“胆”字。后来众人发现,高恒心善,却偏偏胆子小,“高胆儿”这个诨号颇有调侃之意,反倒阴差阳错留了下来。
方瑾忍不住偷偷看了高恒一眼,她却觉得,这诨号多少有些名不副实。至少方才,他一点也不胆小。
方瑾朝几人认真行了一礼,至少,眼下她不用担心被赶出去了。
*
一转眼,便到了五月。
梅雨一连下了数日。
清晨,方瑾推开房门,葡萄花早已谢尽,细碎的白花铺了一地,藤架间只余层层新绿。
罗德衡说,她身上的外伤已好得七七八八,唯独失忆症,仍旧没有半点起色。
方瑾站在檐下,望着雨丝发了一会儿呆。正出神间,一道圆滚滚的身影风风火火从廊下掠过。三娘腰间挎着竹篮,篮子里塞满了新鲜蔬菜和猪肉,一副畏畏缩缩的模样。
方瑾见状忍不住弯了弯眼,故意大声了些。
“三娘,早呀。”
三娘脚步一顿,像泄了气似的转过身来。
“我的小祖宗,你可千万别再跟来了。”
“饭我一个人做就好,你伤才刚好,快回屋歇着去吧。”
三娘一脸为难,方瑾瞧着她,忍不住有些心虚。
这两日,她确实把她折腾得不轻。
前些日子,院里的人各有差事,唯独她日日闲着。她总觉得自己白吃白住,心里过意不去,便想着去厨房帮忙。
起初,三娘高兴得很。
可直到方瑾亲手熬了一锅汤。
那一锅汤实在是咸得惊天地,泣鬼神。
衡老喝了一口说她“可以改行配毒药了”;胡树说“这玩意儿能杀人”;高恒脸都白了,还硬着头皮说“还……还可以。”三娘后来逢人便说:“她那锅汤,狗闻了都绕道。”
本来就黑脸的秦大人脸更黑了,险些又要将她撵出县衙。
自那以后,三娘便死活不肯再让她踏进厨房半步。
可这事儿真不能全怪方瑾。
三娘只让她放盐,却没说放多少。她瞧着那么大一锅汤,心想三五勺盐总不算多吧?
事实证明,确实不多。至少院里的人喝过之后,一个都没齁死。
方瑾越想越觉得自己冤枉,三娘越是不让她进厨房,她心里便越发惦记。
她立刻堆起满脸笑意,快步追了上去。
“三娘——”
三娘一听这声音,脚步都快了几分。
“我的小祖宗,你可别跟着我。”
方瑾眼疾手快,一把抱住菜篮子,笑眯眯道:“这回我保证,全都听你的,你就教教我吧……”
三娘叹了口气,心底忍不住感慨,是个勤快的好姑娘。
她忍不住开始妥协,狐疑地瞅着方瑾:“当真?”
“千真万确。”
方瑾立刻举起四根手指,一本正经地发誓:“这回我连盐巴都听你的放!一粒不多,一粒也不少!”
三娘:“……”
瞧着方瑾那双亮晶晶的眼,她终究还是心软,摆摆手道:“成成成,只准给我打下手,不许乱动。”
方瑾大大地点了个头,最终如愿再次踏进厨房。
进门后,三娘将竹篮放到案上,吩咐道:“把菜和肉都拿出来。”
方瑾应了一声,俯身收拾。
可她刚掀起垫着猪肉的草纸,便见下面还压着一张宣纸,顺手便抽了出来。
她好奇展开一看,是一幅人物画像,依稀就是她的模样。
三娘见她半晌没动静,也探过头来。
“看什么呢?”
待看清方瑾手中之物,笑着解释道:“这些日子一直没人来寻你,小高大人便多画了几幅,让我每回去集市买菜时都带着,顺便问问有没有人认得你。”
方瑾低头望着画像,轻轻蹙起眉。
画上的人明明是自己,可她总觉得……差了一点。
“三娘,你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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