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女尊)》
山道边,绿荫如盖,溪水潺湲。
奔波了半日,马儿乏困,人也需要歇息。
李知微将马车停靠在路边,解了靷带,牵两匹马去溪边饮水。
顾鹤卿撩开车帷,也跟着下车,找了块临溪的草地,跪坐着打理自己。
借着溪水,他洗去大婚的浓妆,水面上慢慢倒映出一张清秀白净的脸庞。
看着这张脸,回忆这几天的经历,让人觉得恍若隔世。他忍不住仔细端详了一下自己,随即眉头一皱——头上发式不对,是已婚夫郎的发式。
他赶忙把头发拆散,以手为梳,梳理着自己的黑鸦鸦长发,梳回未婚小郎的发式。
下游,李四娘正往马儿身上泼水,为它们消暑气。
两匹大花马感受到驾娘的善意,很快撒起了欢,围在她身边跳来跳去,不时用大鼻头亲昵的拱她的手心。
顾鹤卿坐在上游溪边,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他方才都看到了,她真的赶得一手好马。这两匹膘肥体壮的大花马,其主人本来是那山庄的山贼,可它们就服她的管,她指哪儿它们走哪儿,就像将军手底下的兵。而她,就是那个发号施令的将军。
在此以前,他从未想到过,有人赶马也能赶得英俊潇洒,气度不凡,就像天神降世一样威武。
倘若世间马仆也能排个三六九等,那她一定是世上一等一的最厉害的马仆。
想到这儿,顾鹤卿不禁脸上火烧。他难耐的夹紧腿,别开脸,不敢再去看她。
可那边马儿欢乐的响鼻和水声却勾得他心痒难耐,他只能一边神思恍惚的用手梳理着自己的长发,一边时不时偷偷瞥她几眼,视线总是忍不住落到她的胸口、腿、腰腹……
不,不能这样。
这太不该了!
他在那破庙里丢了贞洁不假,但那只是一场意外,他万不该把心的贞洁也给丢了。这么多年的《男诫》、《男训》,难道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吗?
俗言道男人不自爱,就像烂白菜。
他万不能再有失体统。
“小郎,走。”
李知微修整完毕,招呼小郎回马车。
山间草木清凉。
树荫下,她给马套上靷带,见他过来,便问道:“将来有什么打算,是回老家,还是去京城。”
“去京城。”顾鹤卿毫不动摇。
他倒要去京城看看,到底是谁想买他的命,是无情的娘,还是善忌的所谓的“父亲”,还是那些养尊处优的哥哥弟弟。
“不害怕?”
“害怕,但也要去。”
碎银般的日光透过林间枝叶,轻轻洒在男人那张不施粉黛的脸上,配上他倔强的神情,让李知微想到某种会在清晨顶着冰凉露水微微绽放的白花。
淡极生艳,清气袭人。
她欣赏了两眼,埋头打理马鬃,不发一语。
顾鹤卿心里焦灼,他紧紧盯着面前的女人,期盼从她口中吐露出某些与他相契的想法。
他不能自己一个人去京城。
他是个儿郎,又年轻不知世路,走在街上如小童抱金过市,谁都能来难为他算计他。倘若他一个人赶路,恐怕还没出淮南道,就被人拐卖到青楼里。上次那群伪装成车队家仆的歹徒不就打的是这个主意吗?
李四聪明,高大,有力气,会拳脚,还有本事,是最好的护送他去京城的人选。
可他也明白,他又不能强求李四陪他。
李四曾经犯过事,是个逃奴。像她这种刀口舔血的黑户,最不怕的是底层讨生活,最怕的就是遇见官、兵,和官府打交道。可偏偏去往京城的路上,要经过一重重的关隘城门,被无数门吏检查;到了京城,天子脚下,又无处不是官和兵。
倘若她不想去京城,实在太自然不过。
若是要许她点好处,他自己都前途未明,什么也许不了。
不!他还可以用自己的身子勾引她……
但那太下贱了,他实在做不到。
李知微兀自打理着马鬃,面前小郎眼巴巴的望着她,不说一句话,但意思再明显不过。
他那可怜又紧张的眼神像是一双小手,在她身上每一处都扒拉遍了,迫不及待的想扒开她的嘴,牵住她的舌头,让她主动说出那句“好巧,我也要去京城,咱们顺路。”
她才不说。
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样子,她看起来难道像菩萨?
“四娘……”顾鹤卿拉长了声音的尾调,双手牵住她的衣角,左右晃了晃。
李知微的眼里却只有马鬃,仿佛此时马鬃是世上最重要的东西。
“四娘!”
见她无动于衷,他恨她是块木头,气急败坏的跺了一下脚,转过身去。
不解风情的笨蛋,就该她一辈子跑单帮!
过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她来哄他,扭头一瞧,她竟还在那儿打理那死马的死马鬃。
心底的委屈一下子涌上来,顾鹤卿知道自己多半是没指望了。
她力气那么大,那么聪明厉害,他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可她依旧狠得下心来不帮他。倘若连她都不想帮他,那还有谁愿意帮他。
接下来又当如何,分道扬镳,相忘于江湖,永不相见吗?
“四娘。”
他颤声唤了一声,泪眼汪汪的咬着下唇,扑过去,从身侧紧紧抱住了她,眷恋地将整张脸都埋在她的颈窝里。
听到男人的抽泣,李知微手下一停,终于不再摆弄马鬃。
她垂眸瞥他一眼,抬手摸摸他毛绒绒的后颈,终究还是松了口:
“你既把身子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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