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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哨》

10. 走神

出了洗手间,宁蓁再次撞见楼道墙上的张贴栏。

高二年级的优秀教师介绍,每排三张照片,共四列。她看到两个王姓,一位市级骨干,教数学的女老师;另一位教语文,皮肤黝黑,名字颇有文人风骨。

宁蓁盯着那张脸,觉得眼熟。

他竟然还没退休。

明明十年前经常把“退役”“下岗”“我不知道还能干几年”挂在嘴边。

虽然能理解青春期的懵懂情愫,但是……

宁蓁默默走开,排除了“老师”这个选项。

方善善在十四班,实验班里的顶尖,挨着水房和年级主任办公室。

她敲敲教室前门。女孩子从满桌书本中扬起脸:“这是我们教室,有点乱,你看板报是我画的!”

配合非遗主题,后黑板上画着鸟、竹子和绽开的花,横线上誊写了文字,看不清。

这么认真,这么大张旗鼓。意识又有飞出身体的迹象,但宁蓁迅速拉了回来。

……得好好观察线索。

声音极弱。方善善转头,直白地问:“啊,什么线?我没听到!”

“没什么。”她微笑,“你们画得真好。”

高马尾女孩收下赞美,毫不谦虚。

二中的早操十点开始,算上课间有四十五分钟,足以走马观花。

“我们学校的湖,好看吧!”

她们走上银杏路。方善善抬手指向长桥后的湖面,话里藏着几分炫耀。

北城虽然繁华,有湖水坐落的校园却屈指可数。

“我们学校提倡素质教育,学分制,所以有好多自选课。”方善善继续介绍,“比如校本课,我这学期选的天文,我同学选的日语。”

垂柳碧绿,枝条快要荡入水面。

宁蓁捋了一下头发,想:当时有这门课吗……

“还有艺术课,合唱、书法、中国画。体育也能选,排球、篮球、羽毛球和游泳……哦,不对,游泳是必修课。”

女孩子如数家珍,滔滔不绝。

“看,那座楼里面有个礼堂,每年话剧社都去演出。”

矮楼在不远处,青砖灰浆,漆红窗棂,藤叶的波浪爬了半面墙。

“宁蓁姐姐,猜猜我是什么社团的?”

走着走着,她转过身,站在阳光下。

侦探应该抽丝剥茧。

但宁蓁依着直觉回答:“文学社……?”

方善善睁大双眼,瓷娃娃一样的脸上闪烁惊喜。

她的骄傲不仅源于她自己。显贵的花,得用泛着流光的绸缎点缀,才配得上。

她拽住宁蓁,要带她看看文学社的活动教室。途中两人碰见一条深蓝队伍,初中部操场小,跑道拥挤,为了应对体育中考,初三学生被留在校史馆附近,整队一圈圈地跑。

宁蓁以前羡慕过他们。参天古树荫庇下,与百来年前的灰砖楼捉迷藏,总比单调的塑胶跑道有趣。

“真累人啊,不过他们要考八百米,好惨。”善善说。

长跑锻炼耐力,却磨人。眼见初三的孩子们姿势渐渐走了样,背驼了,手臂乱打横,眼睛都耷拉下来,突然方善善跳到队伍旁,双手拍得脆亮。

“加油啊!跑起来!”

前面的速度快,一旦掉队就很难再追,大家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满地都是苦闷的喘息。

方善善晃着马尾,似乎心情愉悦,小声说:“幸好我没念二中的初中部。”

“为什么?”

宁蓁还以为这个女孩中意周围的一切。

她皱皱鼻子,用校服袖子遮掩口型:“跑得像狗,谁路过都能瞧一眼,多丢脸啊。”

像狗。

宁蓁首先想到沐沐,机灵可爱,嘴巴染着粉。

但“狗”和“小狗”是不一样的。

宁蓁没说话,随她闯入高三教学楼。活动教室前门贴着宣纸,上面有三个行书的大字,“文学社”。

“这就是我们社团啦。”方善善站上讲台,敞开双手。

教室内空无一人。桌椅少,书柜多,摆满社团成员自愿带来的文学书籍。黑板留着上次活动的痕迹:《麦克白》,第一幕,主演名单。

宁蓁找一个空位坐下:“社团是高中生专属的吗?”

“当然不是喽,兼顾学业的情况下,初中部也能加入。”方善善双手撑着讲台,“上次我们社有个学妹,给我同桌递了情书,我笑死了。”

“哪里好笑?”

“她才初三诶!那不是小孩子嘛。”

宁蓁心里暗想:你也是小孩子……

初三和高二都穿蓝色校服,仅外套上臂的图案不同,前者是星星,后者是弯月。但在高中生眼里,戴上弯月标志,就能藏起尾巴,幻化为游刃有余的成年人。

“对了,必须讲讲文学社创社以来的传统活动。”

方善善跃下讲台,跑向教室边角的柜子。

那儿有个木箱,放满信件,信封上不写真实姓名,只写秘密代号。

“写信搭子,每周来往一次,都是匿名的,持续到学期结束才会换。”

现在改成搭子了,以前还叫“鱼传尺素”来着。

宁蓁看着她下撇的嘴角:“你好像有点遗憾。”

“因为,我抽签抽到的搭子是个学长。”方善善脸颊鼓起来,“他也还好吧,就是成绩有点次,每次都在信里说不想学习,再这样下去一本都考不上,他老师得多着急啊。”

陌生的语句。

从刚才起,善善的话就显得莫名违和,但她一时找不到症结。

宁蓁仔细斟酌:“信里的事情,不方便和外人分享吧……”

“没关系啦,打死我也不会说出他是谁的。”

她继续问:“那他知道你吗?”

“不可能!我保密工作做得可好了。”

文学社里有这样的聪明人,出于巧合、笔迹和其他手法弄清匿名信搭子的身份。

但宁蓁以前只把笔友当成树洞。她偶尔猜过,觉得对方应该是个女生,或者是棵悬铃木。

“你喜欢哪种文学?”她转移话题。

“嗯……外国文学吧?”

方善善望向天花板,没一会儿泄了气,坐在她身边。

“姐姐,你别问啦,其实我对文学没什么研究的!”

她好奇:“那为什么不去其他社团。”

女孩黏住宁蓁的胳膊:“因为很多年前有个超级漂亮的学姐就在文学社啊。虽然后来她走了,可是人人都想当‘文学社的漂亮学姐’嘛。”

方善善骄纵,却意外诚实。

想成为漂亮学姐,又把初中生当作小孩,如此推断,“老王”的范围只能锁定在高一年级。

他究竟有多优越?竟然能让大小姐想方设法吸引目光。

快下操了,她们回到高二教学楼。一个女孩和善善碰面,说班主任找她有事。

“姐姐,我得忙啦,你先自己待会儿吧,下午第三节课记得来!”

刚才开朗地迎接,现在爽快地送客人走——完全不内耗的行事风格。

宁蓁停在十四班不知所措,干脆问问班里同学有没有“老王”的消息。

坐在后门的男生看了看她,说话有点磕巴。

“您说班里姓王的男生?呃,我、我就是。还有,那大高个儿,王铄……还有王晓霆,他不怎么搭理人。”

方善善高调张扬,大概只有戴耳钉的摇滚乐吉他手才接得住那份招摇。

但他们都不像。

教室嘈杂,学生们拿着刚买的零食鱼贯而入。

“这样的豆沙包我一口吃俩。”

“给我尝尝给我尝尝。”

“下节是王大爷的课?完蛋,课文还没背呢。”

说曹操,曹操到,前门探进半个壮实的身子,不动如山,刚才还在叽叽喳喳的男孩们一下就闭嘴了。

实验班需要优秀的语文教师,所以教过宁蓁的王老师就是“王大爷”,理所应当。

她心脏猛地一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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