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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民国》

第162章 炸鸡和送报纸

桑景云请费中绪和南城书局的总编吃的是午饭,吃完,她就和谭峥泓、桑景雄一起回家。

路上,桑景雄一直很兴奋,说着之前吃饭的酒楼:“姐,我以前只在县城的酒楼吃过饭,这还是第一次在租界的酒楼吃饭,这租界的酒楼真不一样,东西真好吃!”

桑景云道:“你好好学习,若是能学有所成,将来就不缺钱了,可以时不时去大酒楼吃饭。”

这年头,全国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机会接受教育,所以受过教育的人,可以得到很多机会,赚到很多钱。

不过将来局势会乱起来,也不知道到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

桑景云记得,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日本侵略的,不止中国。

谭家的大本营,现在的英属马来亚,就曾经被日本人占领。

那会儿,日本人是想要占领整个东南亚的。

不过现在她只是想要鼓励桑景雄,倒也不用说那么多。

桑景雄道:“我一定好好读书!”

桑景云注意到,桑景雄的神情非常坚定。

她并不意外,桑景雄绝对是他们家最想过好日子的那个人。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谁不想过好日子?

桑景云到家时,闻到了从家里传出的,霸道的香味。

这味道,有点像炸鸡。

桑景云有些惊讶:“爹,你怎么想起来要做炸鸡了?”

桑学文道:“我之前看了你写的《穿成包身工》,就一直想试着做炸鸡,今日报纸上正好刊登了配方,我就做了。”

他在帮女儿誊抄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就想试着做炸鸡。

但看小说里的描述,炸鸡很香,味道能传出老远。

想也是,炸东西多香!

怕左邻右舍发现他们做炸鸡,猜到桑景云是云景,桑学文就没急着动手,一直到今天报纸上刊登出这部分内容,才尝试着做。

在上海县城,左邻右舍之间,来往是很多的,但租界这边的人,略有不同。

这里的人都是从各地搬来的,也就不那么喜欢跟邻居往来。

桑家左右的邻居都是年轻人,他们没怎么跟桑家人说过话,不过这两家雇的女佣,每天都会跟桑钱氏和阿兰聊天。

“桑叔,这炸鸡竟然真的能做出来?”谭峥泓有些惊喜。

他对书里描述的炸鸡很好奇,但以为那菜谱是桑景云编的。

毕竟桑景云从不下厨,桑家也从未做过炸鸡。

“自然可以,”桑学文道,“我们这边每到快过年时,都会炸‘鸡黄肉’,景云应该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写了炸鸡。我头一次看到,就知道这是真的能做出来的,不过好不

好吃并不确定,刚才试了试,还挺好吃。

桑学文对桑景云写出“炸鸡这么个东西来,并不感到奇怪。

以前每次过年,家里就会炸一些东西吃,鸡腿也曾炸过。

至于裹了面粉炸……他们这里的人会将肉切小,裹上用面粉和鸡蛋调成的糊糊,炸“鸡黄肉。

这炸鸡看着也差不多。

“爹,给我尝尝!桑景雄立刻道。

他中午吃了很多,但这会儿,他觉得自己又饿了。

谭峥泓也看着油锅流口水。

这是桑景云写在小说里的食物,他想吃!

这年头没有分割好的鸡卖,卖的都是整只的鸡,个头还比较小。

而今天,桑学文买了三只鸡做炸鸡。

他们家人多,三只也是能吃完的,更何况在正式炸之前,肯定要先少做一些试验一下。

中午时,桑学文已经用半只鸡做过试验,炸出来的鸡肉跟桑钱氏和阿兰分着吃了。

现在见桑景云回来,他立刻去烧油,打算再炸半只鸡,给女儿儿子尝尝。

至于剩下的两只鸡,则等晚上再吃。

桑学文刚去厨房,桑景云就听到外面有人喊自己的奶奶:“老钱,老钱!

桑钱氏立刻就出去了。

桑钱氏农村出生,这会儿的农村人,给孩子起名都很随意,很多人一辈子都是大丫、二毛、狗子、铁蛋这样叫着的。

桑钱氏的名字就叫钱阿大,不过她一般不这么介绍自己,所以周围人都叫她“桑家的,现在则变成了“老钱。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看,发现是隔壁的女佣在跟桑钱氏打听他们做了什么吃的。

怪不得人家要打听,他们做的炸鸡,真的很香!

桑景云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肚子里缺油水,但后来就不缺了,所以即便她写了炸鸡,也并不馋。

她觉得自己父亲做的饭菜,比她记忆里的炸鸡好吃。

但现在自家做了炸鸡,似乎不是那千篇一律的味道,桑景云也有些馋了。

桑学文把炸鸡的鸡翅膀连着鸡翅根给了桑景云,把鸡腿给了谭峥泓,剩下的鸡胸给了桑景雄。

桑景雄没觉得亏了,他分到的肉多,而且切开后,有好几块!

桑景云咬了一口炸鸡,发现这跟记忆里的味道确实不一样。

大概是没放味精的缘故,没有记忆里那么鲜,但不知道是不是鸡肉更加新鲜的缘故,她觉得更好吃。

桑景云吃炸鸡的时候,在上海,有很多人跟她一样,吃上了炸鸡。

租界那个喜欢听云景的小说的老太太,就在自己儿子的姨太太给她读完今日份的《穿成包身工》以后,馋了起来:“这里头写的炸鸡,听着就好

吃,我今儿个中午想吃,你们把报纸拿去厨房,给厨子读一读,让他试着做一做。”

那些个姨太太立刻应下,拿着报纸就去厨房找人去了。

老太太想吃,厨子自然要试着做。

他让人杀了鸡,先将鸡胸切开,试着炸了炸,确定好吃之后,就在中午给老太太送去了炸鸡翅和炸鸡腿。

老太太吃着特别满意,还问身边人:“这炸鸡店租界可有?馥郁堂的胭脂水粉很好用,若租界真的有炸鸡店,他们的炸鸡肯定好吃。”

可惜,没人听说租界有卖炸鸡的,倒是有炸猪排。

老太太叹了口气:“外面没有,那只能让厨子做了,晚上让他多炸一点,大家都尝尝。”

说完,她又想到了什么:“云景这小姑娘,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所以才能想出这么个方子。”

她觉得这炸鸡,应该是云景想出来的。

反正她之前,从未吃过,也不曾听说过有炸鸡这么个东西。

老太太在吃炸鸡,洪家也在吃炸鸡。

虽然洪母不想让自己的儿女看桑景云的小说,但洪掌柜买了《新小说报》看完后,会给孙子孙女看,当然他也会说几句自己的想法,比如看《真假千金》的时候,他会说他们跟金家不一样,他们疼孩子。

总之,今儿个上午,洪旭和洪玥就都看了《新小说报》。

看完,两人忍不住流口水。

他们都胖乎乎的,而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爱吃。

现在桑景云在书里写炸鸡多么多么好吃,他们哪里忍得住!

两人立刻就去找洪掌柜,想吃炸鸡。

洪掌柜想了想答应下来,然后让厨娘去后院抓了一只小公鸡杀了,让洪玥试着做。

洪玥是会做饭的,就是不熟练,在厨娘的指导下,她做出一大盘炸鸡。

洪母觉得太费油,一直念叨个不停,但等她真的开始吃,却喜欢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说炸鸡好吃,连鸡胸下面因为比较细,所以炸得酥脆的骨头都吃掉了。

看了云景的小说之后试着做炸鸡的,自然不止他们。

顾教授、费中绪、黄培成、高汉林……很多人都在家试着做了炸鸡。

每家做出来的炸鸡,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但新鲜的鸡肉裹了面粉炸,怎么都不会难吃。

炸鸡这样食物,突然就风靡了上海,还有一些聪明人,趁着这股风在租界开了炸鸡店,并在店外挂个招牌,上书“曹可欣炸鸡”。

这样的炸鸡店不止一家,以至于一个刚来上海,没看过云景的小说的年轻人,瞧见之后觉得莫名其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所以叫曹可欣炸鸡?”

然后就有看过《穿成包

身工》的人告诉他:“没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

这人又道:“能否给我讲一讲这典故?我觉得这曹可欣炸鸡,味道不输东坡肉。”

然后就有人给他讲曹可欣的来历:“曹可欣是个生活在未来的人,突然穿越到咱们这里,成了一个包身工……”

这个年轻人目瞪口呆。

怎么一个菜名,还牵扯上这么多东西?

还有什么从未来来的……真是胡说八道!

这个年轻人正觉得对方瞎扯谈,就听对方开口:“对了,这曹可欣,是云景先生小说里的人物。”

年轻人无言以对,只想看看这部小说。

炸鸡风靡上海的时候,《梦游莫斯科》的读者,也越来越多。

上海的普通人,大多连俄国在哪里,莫斯科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几个月前发生的三月**。

所以他们一开始看这本书,是看不明白的。

但这部小说里写的北方很新奇,主角一睡着就来到洋人的地方,这个设定也很有意思,他们就愿意看。

而等他们看了几天,就被惊呆了。

这书里写的世界,太惊人了!

其实,对上海那些有闲钱买报纸的人来说,书里的老百姓的生活,他们是不羡慕的。

他们早就过上那样的生活了。

此时上海的有钱人的生活水平非常高,出门可以坐电车,理发店里连吹风机都有。

但如果真的全国人都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那就太惊人了!

而且……还能这样?

茶楼里的说书先生每天都会读云景的小说,但不会只读云景的小说。

说书先生会挑一些有意思的小说,轮换着给人读。

最近《梦游莫斯科》火了,说书先生就开始读这本书。

大部分人就当个故事听,听得津津有味,觉得那个莫斯科的人的日子,过得挺不错。

他们这里的普通工人,可吃不上肉!

但也有人听着听着,就觉得书里的俄国太过分:“哪能这么多规定?家里竟然连多请几个佣人都不行。”

“对啊,凭什么把土地都收归国有,又分出去?”

“这东兴肯定是个穷人!”

“他自己没钱,就想分别人的钱?”

……

茶楼里的有钱人都很生气,毕竟真要把地平均分,那他们多吃亏?

他们的家业,是辛辛苦苦攒下的,凭什么分出去?

少收一点租,他们都是不乐意的。

这些人之前看《双面魔君》的时候,看到分地没想太多,但东兴的这篇小说,可是把情况清清楚楚写了的!

他们觉得东兴居心叵测。

有钱人这样想,那些穷人

听了,却觉得书里的世界特别美好。

“那个莫斯科,真的会变成这样?”

“我要是能过这样的日子,我愿意少活十年!”

“真要能分地就好了,我也不用在这里卖命。”

……

而受到震撼最大的,则是那些读书人。

上海的读书人,很多都接受过新思想,对俄国的情况,也有所了解。

如果将来,俄国的农民都有地,那该多么让人震撼!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期待书里的未来。

作为资产阶级,他们肯定不愿意把自己的钱和土地分出去。

一时间,骂东兴的人,远超骂云景的人。

跟东兴一比,云景写的都是小事儿,也不过就是女人想要读个书,想婚姻自由。

但东兴,他是想动他们的命根子!

当然,也有很多人赞同东兴的想法,同时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顾书潮看着自己书房里的众多英文书法文书,整个人有些茫然。

英法等国,对苏维埃非常敌视,而他或多或少受到了一些影响。

他想推广教育,想提高普通百姓的生活水平,但他一直以来的想法,跟书里还是有区别的。

毕竟他是个有钱人。

此刻,他却开始觉得,这似乎也是一条不错的道路。

而现在,看着东兴的文字,他心中翻滚起激烈的情绪,一双手止不住地颤抖。

他以前,对穷苦百姓的情况,是不太了解的。

他一直想救国,但从未将这个国家的普通百姓放在眼里。

是云景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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