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起床的时候,窗外的树枝湿漉漉,似乎又冒了几寸嫩绿新芽。
可与前几日不同的是,今天竟有一缕阳光铺照在了窗台。
房间外有轻微的拖鞋声,伴着阵阵油条豆浆的香味飘进房间里来。
余榆透过指缝,望着窗台那抹意料之外的金色阳光,愣了愣。
今年的夏季来得格外突然。
昨天还是阴云密布,一场雨后,气温陡升,初夏已现端倪。
没有犹豫,翻身起床。
一边放着BBC英语听力磨耳朵,一边洗漱、穿衣,慢慢吃完了李书华难得备下的早饭。
权威而疏离的英伦腔调听了半晌也还是迷迷糊糊。
不过张阿姨家的油条倒是美味。
“明天期末考,先预祝我们鱼鱼马到成功!”
说着,李书华将一根油条和两颗水煮蛋拨到盘子里,摆成“100”,示意余榆吃下。
虽然满分是150,但余榆还是很给面子地全吃光:“那也预祝李女士今年班里再出状元!”
李书华蓦地笑出声,一早的好心情就这样被余榆一句话轻易挑起。
余榆掐着时间穿着出门,走之前给徐新桐拎了一根油条和一袋热奶。
下楼时正好碰上刚通宵值班回来的余庆礼。
父女俩一上一下打了个照面,余庆礼眉毛一扬,将警帽往脑袋上一扣,两手往外撑,直接在楼道间截住了余榆。余榆往左,他往左,余榆往右,他也往右。就是故意拖延通勤时间。
眼看要错过班次,余榆急得拍打余庆礼。
是见到小丫头开始呜哇乱叫了,余庆礼才算玩够,一拍她后脑勺,放了行。
徐新桐在楼下也快急死了,两人一路玩命狂奔到轻轨站,在最后十秒的喧嚣里蹭上了车厢。
赶到教室,一进门就看见班里几个男生正放着迈克杰克逊的《Billie Jean》,戴着帽子扭动身躯,跳着那支经典爵士舞,自以为会帅到爆一般,神情陶醉。
唐丝雨就在旁边一个劲儿鼓掌,嗲着声,夸好帅好帅好帅好帅……
而她们俩就伫立在门口片刻,把这一幕尽收眼底。
徐新桐:“你觉得帅吗?”
余榆:“我觉得像傻子。”
说完两人不约而同地举起手,互相击了个掌。
英雄所见略同。
临近期末,老师们一整天都不再怎么上课。
余榆几乎一天都在自习里度过。
翻书桌的时候,余榆从一堆试卷资料里瞥见被自己压在最底下的那本言情小说。
她顿了顿。
本是期末繁忙,上次买来后便没怎么好好看。也就那一次——从徐新桐家里出来,她郑重其事地将徐暮枳的照片夹在了最中央的书页里。
隐秘的照片,隐秘的小说,全都被她有意压在最不起眼的书堆底下。
这天余榆却将它装进自己的书包,准备暑假放在家里慢慢观摩。接着就看见鳌拜拎着关小谢的耳朵,一脚将他从外面踹进来。
关小谢没半点被抓回的羞耻,反而嬉皮笑脸地抱着一颗篮球,和身后一群兄弟们说着软话哄鳌拜开心。
徐新桐啧了一声,便转过头继续复习。余榆也笑,笑关小谢活该。
第二天就得考试,关小谢却一到课间就跑去操场打篮球。其他班的老师看见篮球场上还有人蹦蹦跳跳,还奇怪这关头怎么还有人这么不上心。结果定睛一看,好家伙,那不是十班的关小谢么?就算是班里艺体生多也不能这样闲散啊。
于是转头就告诉了鳌拜。
鳌拜古板又严肃,不压制他压制谁?当即果断出击,把关小谢从篮球场拎回了教室。
唐丝雨课间故意路过徐新桐课桌,轻飘飘留下一句:徐新桐,你家关小谢又被罚站了噢。
徐新桐:“……”
直到那天晚上放学回家,徐新桐都一直在骂唐丝雨眼瞎。
谁说关小谢是“我家”的?凭什么关小谢就是“我家”的了?!草!!
余榆一个劲儿笑。
分别的时候,她还是决定说道:“关小谢打算学文了你知道吗?”
徐新桐一愣:“我不知道啊……他有病吧,理科那么好,学什么文?”
余榆耸肩,表示不知道。
不过关小谢迟早都要出国的,学文学理无所谓啦。
“再见啦亲爱的徐新桐。”余榆想回家再复习复习背背单词,并不打算在这里继续耗下去,是以挥挥手道:“这次我要超越自己,请你的小叔祝福我噢。”
一提小叔,徐新桐立马哈哈大笑,手舞足蹈地叫道你放心,小叔肯定祝福咱俩!!
余榆钻进楼道,飞快地跑回家。
进房间后便锁上门,把书包里的复习册全部掏出来,包括那本小说。
灯光下,余榆瞳孔似一对透彻玻璃珠,头发周围也晕染上一片毛茸茸的辉华。
她翻开书页,精准找到照片卡住的位置。
那个精致到与游戏建模可比一二的男孩子,又这么混着懒意展现在她眼前。
余榆指尖轻轻划过照片,流畅的纹理刮过指腹。
我的文曲星君,一定保佑我这次期末语文英语100+啊。
余榆抿了抿嘴,深吸一口气后,合上小说。
许是有心理效应,它如同安慰剂一般抚平余榆考前生出的那一丁点难得的忐忑。
整整两天的考试她都过得很顺,考完后更是直接书目一扔,拉着徐新桐便去逛了街。
而成绩出来的那天,也果然印证了余榆的直觉——
数学145,理综290。而语文94,英语更是106,成为她有史以来最高的记录。
由于语文和英语的好转,余榆终于突破“万年老五”的称号,挤上班级第三,年级52。
周围同学嘻嘻哈哈地恭喜她这个“老五”,连鳌拜看她的眼里都多了几分慈祥。
李书华和余庆礼也喜出望外,为了庆祝她的长进,特意预留一天的时间,带着她痛痛快快玩了一整天。
这个暑假余榆无疑将过得十分顺心。
当房间外的树叶每日正午都开始没精打采,一到夜间却又焕发新生时,榆市的盛夏才终于真正降临。
一扫上个月的阴霾,整座城市都笼罩在毒辣的日光里。暑气催人倦,小区平日里大都安安静静,只几位退休的老爷老奶在黄葛树下常驻歇凉。
余庆礼夏季更忙,李书华要带一个月的高三暑假班,二人常留余榆这么个小人儿待在家里睡到日上三竿。
要么醒来走到楼下吃一碗面或馄饨,要么就勤快些,去老余的单位食堂蹭饭。
但比起这些,余榆其实更想去徐新桐家里。
短短一个月,她去蹭了十几次饭,可运气总是很差,都没碰到徐暮枳。
他很忙,常常早出晚归不见踪影。余榆想见他,却也不能从早上七点待到晚上十点,这实在太过冒昧打扰。更何况,还有个成天就爱跑出去和关小谢玩游戏的徐新桐,余榆想留也没理由。
所以她只能盼望着趁着中午蹭饭时分,能碰上提前归来的徐暮枳。
但这个小小的愿望也总是次次都落空。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偶尔瞧着屋子里一两件徐暮枳的熟悉物件怅惘片刻,然后乖乖同徐爷爷和徐新桐告别回家。
那天,临近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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