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凌没有休息。林队说让他休息两天,但他回到家洗了个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城东那几把火的影子。他躺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起来了,天还没亮,外面黑黢黢的,只有楼下路灯的光从窗帘缝里漏进来,在地上画出一条细细的光线。他坐在床边,把手机打开,翻出了城东纵火案的卷宗电子版,一页一页地看。
城东的案件比城南还少,只有三起。但裴凌看了几遍之后,觉得这三起案子跟李海和王浩的手法都不一样。不是汽油,不是酒精,是第三种东西。卷宗里写的是“疑似某种有机溶剂”,但没有具体说明是什么。三起案件的起火点都在室外,不是楼道,不是阳台,是停在路边的汽车。三辆车,三把火,烧得最严重的那辆直接报废了,只剩下一个乌黑的铁架子。现场没有发现塑料瓶,没有发现任何装助燃剂的容器,只在第三起案件的现场找到了一小块烧焦的布料。
裴凌把这三起案件的信息列在纸上,跟李海和王浩的案子并排放在一起,左右对比。李海的目标是建筑物,王浩的目标也是建筑物,但这个人的目标是汽车。李海用汽油,王浩用工业酒精,这个人的助燃剂未知,但不是汽油也不是酒精。李海每次都会在现场停留,看着火烧起来,王浩也会停留一会儿,但这个人——现场走访记录里没有人提到看到过可疑的人,三起案件都是火被路人发现后报的警,没有人看到放火的人。这个人放了火就走,一刻也不多留。
他不想看火。他只是想把火烧起来。
裴凌把这三条信息反复看了好几遍,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一个放火的人不想看火,这说不通。李海放火是为了享受火的美,王浩放火是为了模仿李海,他们都需要看到火烧起来的样子,那是他们快感的核心部分。但这个人不需要,他把火点着就走了,好像放火本身不是目的,只是达到某个目的的手段。
不是为了看火,那是为了什么?为了烧掉那三辆车?三辆车之间没有任何关联,第一辆是私家车,第二辆是出租车,第三辆是一辆面包车。车主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住的地方也不在同一个区域。不是针对车主的报复,不是针对某种车型的偏执,那为什么要烧这些车?
裴凌想不明白。他把纸翻到新的一页,在中间写下“城东”两个字,然后在下面画了三道横线,每道横线代表一起案件。他在第一道横线下面写上“私家车”,第二道下面写上“出租车”,第三道下面写上“面包车”。写完之后他盯着这三个词看了很久,忽然想到了一件事——这三辆车虽然车型不同、车主不同,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他把卷宗翻到车辆信息那一页,一个一个地看。第一辆私家车,品牌是大众,车龄六年。第二辆出租车,品牌也是大众,车龄四年。第三辆面包车,品牌还是大众,车龄五年。三辆都是大众,都是老车,都是那种在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普通车型。这个共同点太泛了,泛到几乎不算是共同点。大众车满大街都是,随便一个停车场里停的车至少有一半是大众的。他选这三辆车,不是因为品牌,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天亮了。裴凌把桌上的东西收好,换了身衣服出了门。他决定今天去城东看看,去那些案发现场转一转,也许到了现场能看到卷宗里没有的东西。他打车到了城东,第一起案件的现场在一个老小区的路边。小区的围墙外面划了一排停车位,其中一个是空的,那就是被烧毁的私家车曾经停过的地方。地面上还有火烧过的痕迹,一大片乌黑的印记,从停车位一直蔓延到旁边的路面上,像是什么东西在地上爬过的痕迹。印记旁边的路沿石被熏得发黑,裂开了几道缝,缝里塞满了黑色的灰烬。
裴凌蹲下来,看着那些痕迹,在脑子里重建那个夜晚。凌晨,一个人走到这辆车旁边,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倒在车上。倒在哪个位置?他看了看车被烧毁的照片——车头烧得最严重,引擎盖完全变形了,说明助燃剂主要倒在车头。那个人把助燃剂倒在引擎盖上,然后点燃了它。火从车头烧起来,蔓延到车身,蔓延到车尾,最后整辆车都被吞没了。
他站起来,沿着路边走了走。这附近没有监控,没有店铺,连路灯都隔得很远。选这个地方的人,一定对这附近非常熟悉,知道哪里没有监控,知道哪个时间段没有人经过。这不像是一个临时起意的人会选的地方,这是经过精心挑选的。
裴凌又去了第二起和第三起案件的现场,都在城东,但相隔很远。第二起在一条小巷子里,两边都是老居民楼,巷子很深,从主路上根本看不到里面。第三起在一片待拆迁的区域,周围的房子都空了,没有人住,连路都没有了,只剩下一片瓦砾和杂草。这三个地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很隐蔽,都很少有人经过,都很适合做一件不想被人看到的事情。
这个人比李海更谨慎。李海虽然有反侦察意识,但他会在现场停留,会站在远处看着火烧起来。这个人不会,他放了火就走,一刻也不多留。他不想被人看到,不想被抓到,他只想把火点着。
但为什么?
裴凌站在第三起案件的现场,周围是一片荒芜的空地,杂草有半人高,风吹过来,草叶互相摩擦,发出沙沙的声响。远处有几栋还没拆完的房子,窗户都空了,黑洞洞的,像骷髅的眼窝。他站在这些荒草中间,感觉自己像是站在一个被遗弃的世界里,什么都不存在了,只有风,只有草,只有他一个人。
手机响了。是陈岚打来的。
“裴凌,你在哪?”
“城东,看现场。”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陈岚的声音带上了一点无奈。“我不是让你休息吗?”
“睡不着。陈队,城东这三起案子,我觉得跟李海和王浩不是一回事。”
“怎么说?”
“李海和王浩放火是为了看火,这个人不是为了看火。他放了火就走,不留恋,不观望。他放火可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几秒,然后陈岚说了一句让裴凌没想到的话。“你说得对。城东这三起案子,我们已经排除了是李海或者王浩所为。手法完全不同,心理动机也不同。我们已经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案件在查了,只是还没有对外公布。”
裴凌的手指微微收紧了。独立的案件。不是模仿,不是跟风,是另一个人在放火,用完全不同的方式,出于完全不同的目的。城北、城南、城东,三个不同的方向,三把不同的火,三个不同的人。这个城市怎么了?为什么到处都在着火?
“陈队,我想继续跟这个案子。”
“你先回来,我们见面说。”
裴凌挂了电话,站在那片荒草地上,最后看了一眼那辆面包车被烧毁的位置。地面上还有零星的玻璃碴子,在阳光下反射出细碎的光,像是什么东西碎掉之后留下的残骸。他把那些玻璃碴子的位置记在了脑子里,然后转身走出了那片待拆迁的区域,在路口打了一辆车,往省厅赶。
到省厅的时候,陈岚已经在等他了。她的办公室里多了一块新的白板,上面写着“城东纵火案”几个字,下面贴着三起案件的照片和相关信息。白板的最下面空了一大片,像是等着被人填满。
“你看这个。”陈岚指着白板上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块烧焦的布料,就是第三起案件现场找到的那块。布料的边缘烧得卷曲了,颜色从原来的什么颜色变成了焦黑色,但中间还有一小块没被烧到的地方,保留着原来的样子——深蓝色的,棉质的,看起来像是衣服的一部分。
“这块布料,技术队做了化验,上面检出了助燃剂的残留物。”陈岚把一份鉴定报告递给裴凌,“助燃剂是一种工业用的稀释剂,主要成分是二甲苯。这种东西在普通商店里买不到,只有化工用品店或者印刷厂、油漆厂这类地方才有。”
二甲苯。裴凌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词。他对化学不太了解,但二甲苯这个名字他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想了想,忽然想起来了——在柳塘村那个印刷厂,李海打工的地方。李海说过,他在印刷厂工作,每天接触各种化学制剂,其中就有二甲苯。
裴凌把这个信息跟陈岚说了。陈岚的眉头皱了一下,走到白板前面,在李海的名字和城东案件之间画了一条虚线。
“你是说,城东这个人可能跟李海在同一家印刷厂工作?或者至少在同一行业?”
“有可能。”裴凌说,“二甲苯不是普通人随手能拿到的东西。这个人能弄到二甲苯,说明他要么在化工厂工作,要么在印刷厂、油漆厂这类使用二甲苯的地方工作。李海在的那家印刷厂,也许不止他一个人知道怎么放火。”
陈岚在白板上写下了“印刷厂”三个字,然后在下面画了两条线,一条连着李海,一条连着一个问号。
“城北分局那边已经在排查李海的社会关系了,等他们的结果出来,也许能找到线索。”陈岚转过身看着裴凌,“但在那之前,你不能再一个人去现场了。城东这个人跟李海不一样,李海不想伤人,这个人我们还不清楚。你一个人去,万一碰到了,很危险。”
裴凌点了点头,但他心里知道,如果真的碰到了,他不会有第二选择。他是警察——不对,他是辅警,但他穿着这身衣服,就不能在看到危险的时候转身离开。这是他从穿上制服的第一天就告诉自己的一句话。
从陈岚办公室出来,裴凌去了网安大队。他想查查城东这三起案件在网上有没有相关的讨论,有没有人像“火烧云”一样在网上炫耀或者讨论。网安大队的人帮他查了,把过去两个月城东地区所有跟“火”“纵火”“烧车”相关的帖子都筛了出来。大部分都是新闻转载,或者普通网友的评论,没有什么异常。但有一条帖子引起了裴凌的注意。发帖的ID叫“夜行者”,帖子内容只有一句话——“城东又着火了,第三辆了。这个人比城北那个厉害,城北那个只会烧房子,这个人烧的是车,车比房子难烧多了。”
裴凌盯着这句话看了很久。“车比房子难烧多了”——这句话不是普通人会说出来的话。普通人不会去比较烧车和烧房子哪个更难,不会去评价哪个纵火犯“更厉害”。说这种话的人,对放火这件事有超出正常范围的兴趣和了解。
“能查到‘夜行者’的IP吗?”裴凌问。
网安大队的人敲了几下键盘,屏幕上跳出一串数字。“查到了,IP地址在城东的一个小区,但这是一个公共WiFi的IP,具体是哪一户不好说。需要时间去查。”
裴凌把“夜行者”的ID和IP地址记在了本子上,然后去找了周明远。周明远正在办公室里看一份学术期刊,看到裴凌进来,把期刊合上放在一边,摘下眼镜擦了擦。
“周老师,您觉得一个人放火烧车,可能是什么心理动机?”
周明远把眼镜戴上,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他想了想,说:“烧车跟烧房子不一样。烧房子的人通常是为了造成大规模的破坏,享受那种失控的感觉。烧车的人目标更具体,更个人化。他可能是在针对某个特定的人,或者某个特定的人群。也有可能他是在测试,测试自己的技术,测试警方的反应速度,测试火的威力。”
“那如果三辆车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呢?”
“那就更说明问题了。”周明远的身体微微前倾,“如果三辆车之间没有任何关联,那他选这些车就不是因为车本身,而是因为车所在的位置。他可能是在测试不同的地点,看看哪个地方最容易得手,哪个地方最不容易被发现。他在为更大的目标做准备。”
裴凌的后背一阵发凉。更大的目标。如果这个人真的在测试,那他已经测试了三次了。三次之后,他觉得自己准备好了,下一步就是真正的目标。那个目标是什么?是一个人?是一栋楼?还是别的什么?
裴凌从周明远的办公室出来,走到走廊尽头的窗户前,把窗户打开,让外面的空气灌进来。已经是下午了,太阳开始西沉,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把整条走廊照成了暖黄色。他站在窗前,看着远处的城市天际线,高楼大厦在夕阳中变成了黑色的剪影,像一排沉默的巨人,蹲伏在地平线上,一动不动。
手机震了一下。是系统提示。
【任务“沉默的证人”进度:线索收集完成度百分之五十八。】
【系统提示:城东的纵火者正在准备下一次行动。时间不多了。】
裴凌看着那行字,把手机攥得紧紧的。他知道时间不多了,从接手这个案子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但他能做的只有这么多——查卷宗,看现场,问人,分析数据。他不是神仙,不能未卜先知,不能在所有火被点燃之前就找到那个点火的人。他只能一步步地走,一步步地靠近,在黑暗中摸索,直到摸到那个人的影子。
但今天的影子太淡了。淡到几乎看不见。他只有一个IP地址,一个公共WiFi,一个网名叫“夜行者”的人,一个不知道长什么样、不知道住哪里、不知道为什么要放火的影子。这个影子站在城东的某个角落里,手里拿着一个装着二甲苯的瓶子,正在黑暗中等着。等着天黑,等着夜深,等着所有人睡着。他会在某个时刻走出来,走到某辆车的旁边,把瓶子里的液体倒在引擎盖上,然后划一根火柴。
火会烧起来。车会烧起来。然后他会转身离开,消失在黑暗中,不留下任何痕迹。除了那一小块烧焦的布料,除了那一点点玻璃碴子,除了那些在风中慢慢消散的烟。
裴凌不能等。他没有时间等。
他转身走回了办公室,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城北分局的号码。“我是省厅的裴凌,李海那家印刷厂的地址你们有吗?对,就是柳塘村那家。我需要去一趟。”
电话那头报了地址,裴凌记下来,挂了电话,拿起外套出了门。在电梯口,他碰到了周明远。周明远看他行色匆匆的样子,问了一句:“去哪?”
“印刷厂。李海打工的那家。”
“我跟你一起去。”
两个人下了楼,上了周明远的车,往柳塘村的方向开。天色渐暗,路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橘黄色的光在车窗上拉出一道道细长的光带。裴凌靠着座椅,看着窗外,脑子里想着那个叫“夜行者”的人。
他在网上说“车比房子难烧多了”。他为什么觉得车难烧?因为他试过。他可能试了很多次,成功了三回,失败了不知道多少回。他在这件事上花了时间,花了精力,花了心思。他不是临时起意,不是一时冲动,是认真的,是执着的,是把放火当成了一门学问在研究。
这种人,比李海更危险。李海被执念烧毁了,但他至少还有人的情感,还会说“不想烧死人”。这个人呢?他烧了三辆车,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愧疚,没有任何停下来的迹象。他只会继续,继续烧,继续测试,继续准备,直到他觉得自己准备好了,然后去做一件更大的事。
车开到了印刷厂门口。这是一栋灰色的二层建筑,在一排类似的建筑中间,毫不起眼。大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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