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有记忆的第一晚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个好人。
被人捅刀子是意外,穿着奇装异服是喜好,炸掉一栋大楼是顺手,在安全屋里放军火是忧患意识,拥有反制下属谋逆的108种计划是职业操守。
可没有哪个好人会在明知道自己会失忆的情况下,在腰带里放两个一模一样的按钮,一个按下去会炸毁整座剧院,另一个按下去据说会炸毁整个地球。
我事后才从备忘录里知道这件事,不仅没有后怕,反倒有些明悟:之所以不让兄弟眼插手,原因之一就是避免它干扰我的选择。
这不是一道是非题,而只存在“或”和“与”。本能会让我按下按钮,至于究竟是从中选一个,还是全部按一遍呢?
这不重要。
那两个按钮仍旧被保存在我的腰带里,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曾差点毁灭世界,暂时也没打算再按一次。它们只教会了我一件事,那就是就连我自己也不值得信赖。
我在失去记忆前一定是个谎话大师。
拜小卒所赐,我对疗养院的情况原本没作任何期待,结果却有些出乎意料,像小卒这样的叛逆青年才算特殊案例。想来也是,如果我常住的地方都充满了叛徒,也许我才是卧底。而假如我是个卧底,那么爆炸的就不该只有剧院了。
自失忆后,我第一次回到疗养院时只待了半个小时,就因为要见那个布鲁斯·韦恩。在这半个小时里,我迅速将从备忘录和兄弟眼那里获取到的资料与眼前的现实对上号,力图避免任何因现状导致可能会捅下的篓子。
其实也没什么,不过就是我明面上是这家疗养院的常驻客户,实际是它的幕后所有者,领导着一个秘密俱乐部,分管两个主要的犯罪组织,和军方与黑/帮都有合作,在世界各地都以合法的形式运营着合法或不合法的生意,以及用某种秘密商品引得那些富人们趋之若鹜。
最后这点我有用专门的账本作记录,不过当时的我不清楚它在何处。
除此之外我还算半个猫头鹰法庭的大团长,之所以说是半个,是因为法庭的现任大团长还没死,但他的面具在我手上,而且我手底下还有不少利爪。
比如那个负责代班理查德·威洛伍德的家伙,他就是个利爪。五年前他随女友一起投奔我,真名叫凯尔文·罗斯,是个都和前女友(与之前提到的女友是同一个人,他俩单纯喜欢分分合合的情趣)一起养孩子了都还整天你爱不爱我我爱你我们不能在一起的恋爱脑蠢货。
他还是个逃脱大师,著名战绩并非是逃离爱情,而是逃离了猫头鹰法庭。考虑到他目前正在我手底下任职,只能说距离真正逃脱魔爪还有段距离。
至于他的前女友,名叫凯西·华盛顿,目前更多在纽约活动,留下一伙班底在疗养院修养兼打杂,发挥的作用比凯尔文本人有用多了。
只能说有这样的履历难怪我会失忆。白面具没捅错人,他错在没有第一时间杀了我。
于是白面具给了我第二刀。
自这件事后我开始真正重视起猫头鹰法庭。我似乎早就知道法庭的存在,出于某种原因没有与他们正面交锋,但这不妨碍我取走自己应得的部分。至于我应得多少,直到拿到账本才恍然大悟。
当然是我全都要。
看看这些年的烂账吧,抛开那些靠我自己努力赚得的酒店、岛屿、堡垒不提,这帮人肆意侵吞着韦恩的资产,过去的我却只分润了一栋楼?
即便是这样他们还不满意,不仅插手市长竞选,还派出冒牌货想取代我。我不在乎与韦恩的关系如何,然而小托马斯·韦恩的身份也不是谁都配得到的。
我知道有谁比我更在乎这些,布鲁斯·韦恩,他的城市建设计划与法庭的谋划相悖,还被暗杀过一次,他肯定对这些消息很感兴趣,甚至已经在着手调查了。
我和布鲁斯相处的时间已经远胜于我和世界上的其他人,即便如此,我依旧称不上了解他。据我所知,他最近没有与任何私家侦探接触,除了一个可能出现在我视野盲区的人。
蝙蝠侠。
不止一个人觉得我应该讨厌蝙蝠侠,尽管眼下我实际对他一无所知。
其实要得到他的资料并不难,我住在哥谭,而蝙蝠侠是哥谭的特色,无论什么推送都喜欢沾点蝙蝠,直接相关的新闻也不在少数。
我只是不想去看。
备忘录给我的建议是跟着直觉走,我心想我要看的是可行的计划而不是什么答案之书,于是当我根据蝙蝠侠进行检索,它又说既然我们都不相信直觉,那行事必然有其原因。
蝙蝠侠注定要挡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信息,为什么?
我让兄弟眼别捣乱,它表示它被禁止访问备忘录。
我真的不喜欢谜语,除非不回答也是一种答案。我干脆让兄弟眼把蝙蝠侠的资料发过来,它照做了。
看完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原来这个世界上存在超级英雄。
紧接着的念头则是:那一定还存在超级反派咯?
超级(super)这个单词自唇间吐出,泛着童话般的甜蜜。我大概率是个反派,也许还是个“超级的”,于情于理都该和蝙蝠侠不对付。
从这些资料不难看出蝙蝠侠与韦恩的合作之密切,这点倒是不难理解,毕竟这座城市里真正做实事的人就那么多,唯一的问题只有布鲁斯最近把这件事放在了明面上,那么蝙蝠侠的敌人自然也会针对他。
猫头鹰法庭要杀布鲁斯,可能因为蝙蝠侠,也可能不是,这不重要。殖民团有意捕杀蝙蝠侠,这才是关键。
殖民团的首领雅各布是布鲁斯的舅舅,现在也是我的舅舅,明知道韦恩支持蝙蝠侠还想要对他下手,我还和他合作了?
我早说过这家人很奇怪。
不论如何,我都得见见那所谓的蝙蝠侠。什么哥谭义警,训练了好几只和他一样的蝙蝠怪物,狠狠打击邪恶的大腿骨,还疑似和布鲁斯·韦恩不清不楚。我不愿接触他肯定有曾经的考量,而如今不得不推进会面也有现实的原因。我相信自己从来不是一个乐于与未知因素分享城市的人。
“这就是你主动找我的原因?”哥谭说,“你想知道蝙蝠侠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超级英雄总受到其主要活动城市的偏爱,至少统计数据如此显示,无论这种偏爱对于超级英雄本人来说是好是坏。你说过我和你签订过什么契约,我总要来找你谈谈相关的事。”
“那个倒是不着急,”哥谭语带笑意,“蝙蝠侠是我最喜欢的孩子,就这么简单。”
“就像‘哥谭是蝙蝠侠’?”
“就像‘哥谭是蝙蝠侠’。”
“你竟然也知道哥谭印象(Gotham Is)”
“我可是忠实读者。你难道就没有自搜的习惯吗?”
“不会有人说哥谭是夜枭。”
“我见过有人投稿过‘哥谭是虚无的(Gotham is nothingness)’。”
“这是句玩笑吗?”
“这是一个存在的定义。他们只是不知道你真实存在而已。”
我蹲坐在高楼边缘,看着灯火辉煌的城市夜景,突然感觉对着空气聊哲学问题很傻。
不过我身后刚到的客人大概不这么认为。
我站起身,以最好的状态迎接他,对方却呆愣在原地,甚至下意识后退了半步。
之前我就发现了,在穿着制服的状态下,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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