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庆芳和唐明德老家在四川东北部,处于川陕两省交界处的一个小山村,两人相差三岁,唐明德和她大姐是同班同学。
初中毕业后唐明德就跟着同村的人出门走南闯北学手艺,许庆芳读了一年高中,因为各种原因终究没有念下去,就跟着南下的打工潮进了厂。
她也算村里见过大世面的人,年轻靓丽、做事做人爽快耿直,从不拖泥带水,在工厂里当个小主管,混得风生水起,在那年代当中是难得有事业心的女性。
一直到她22岁那年,家里以一封“母亲病重”的电报把她骗回家,然后她开始了自己不能掌控的人生。
原本唐明德是和许家大姐定了婚,两人年龄相当,还是同学,双方父母都非常满意。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唐明德因为早早出门学艺挣钱存了点家底,年初订婚的时候给许家送来一头猪、一头羊还有五百斤谷子作为聘礼,双方约定年尾腊月二人完婚。
要知道当时送礼还停留在一双鞋垫子、一把面条、一瓶煤油的时候,他送来这些几样聘礼可以算作非常丰厚。
想着早晚都是一家人,许家当然是坦然的收下了。
意外总是这样猝不及防。
就在婚期的前一个月,许大姐傍晚赶羊在回家的途中掉进了坡上的蓄水池。
羊倒是按时归来了,而她却在冬月的冰水里泡到第二天早上才被大家找到,救起来时已经奄奄一息了。
经过十来天的调养终于捡回来一条命,但是唐明德的舅舅是个老中医,一口咬定:女子在冰水里久了伤根本,轻者不能生育,重者病病歪歪,往后疾病缠身拖累一辈子。
唐家父母当场闹着要退婚,毕竟谁也不愿意娶个潜在的祸根回家,唐明德更是没主见,任由他父母做主。
两日后收到电报时,许庆芳在宿舍补夜班的觉,看到是母亲病重的消息立马跟主管请假,坐了两天的硬座火车赶了回来。
结果到家一看满眼红绸,是要给自己办喜事,而新娘却最后一个知道。
更离谱的是新郎———原本是自己的姐夫。
许父本来就因为这个小女儿性子野,生怕远走高飞,到老了得不到依靠,白养活一场。
恰好又出了这档子事,俩家一合计都是一个父母生养的,秉着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直接拍板:妹妹替嫁!
那些年女人能做主的事本来就少之又少,后来全家人轮番上阵劝说,加上父母要死要活的威逼,许庆芳就算再要强,终究只有妥协了。
许庆芳站在贴着红喜字的堂屋里,浑身的血都凉了。
她在厂里敢跟厂长争、敢带工友干,可回到这个家,她连说一句“不愿意”的资格都没有。
门外是看热闹的乡亲,门内是拿命逼她的父母,她攥紧了拳头,指甲嵌进掌心,疼得钻心,却连哭都不敢大声。
而这一低头,就是半辈子。
婚后两年他们有了唐梅梅,许家大姐自己确实落下一身病根,也一直觉得愧对三妹,每次姊妹聊天都以大姐红着眼睛自责结束。
庆幸的是几年后大姐得遇良人,虽然是个丧妻的鳏夫,但人品、脾气都不错。
相处下来两个孩子也把她当亲妈妈一样对待。
日子就这样面上风平浪静的过了几年,后来凭着许庆芳的精打细算存了点钱,想着方便孩子上学,他们就在县城花了几万块买了个带规划拆迁的老破小。
唯一没变的就是夫妻二人常年分居,感情一直不咸不淡!
一年到头,唐明德在家的日子屈指可数。
夜里孩子睡了,许庆芳就坐在灯下缝补衣服,听着窗外的风声,心里空落落的。
她不是没怨过,只是怨着怨着,也就习惯了。
前些年唐明德还算个合格的丈夫,每月按时寄钱回来,娘家有什么事儿都能帮帮忙搭把手。
许庆芳股子里有种不服输的劲儿,她琢磨着已经是这个情况了,那就把家庭孩子顾好,别让人看了笑话。
这种平衡默契一直到唐明德遇见黄小英之前都维持得挺好!
新州市南城步行街夜晚热闹非凡,五颜六色的霓虹招牌灯,各式各样的精品店,服装店…音响里放着最流行的舞曲。
街上全是穿着时尚,手腕上挂着大大的购物袋的年轻男女!
一个酸辣粉摊前穿着皮衣的唐明德像个长辈一样满眼慈爱的看着这个眼前漂亮的姑娘一口肉串一口粉,旁边放着几个纸袋子是刚刚逛街买的最新款的女款套装和运动鞋。
黄小英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唐哥你吃嘛,尝一口。”
唐明德对这些小孩儿吃食不感兴趣,但为了配合自己的小女朋友还是张嘴吃了串上的一块肉。
黄小英又问:“好吃不,我叫老板少放辣了。”
“你看我都长痘痘了。”
说着她把脸凑到黄明德面前,看着眼前这个未施粉黛,比自己的女儿大不了多少岁,五官不算精致但也很好看,白里透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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