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前夜,因家中房间有限,宋槐安与赵清之又为房间分配的事起了点小争执。
宋槐安的安排原本妥帖:让江辽跟赵清之住一间,她自己和赵清如睡,江颂慈则住她那间屋。赵清如自然没二话,赵清之却当场垮了脸,说什么也不肯同意。
他只觉得跟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同屋共寝,还是个哑巴孩子,他不自在。他宁肯自己掏银子让他们去外头住最好的客栈,也绝不肯受这份委屈。
两个孩子倒是懂事,江颂慈眉眼间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局促,她轻声开口道:“姐姐,不必为难,你与我们本是萍水相逢,伤您在先,又蒙您收留,已是天大的情分。万万不敢再添麻烦,叨扰府上了。”说着便从贴身的荷包里摸出几张银票,“母亲临走前给我留了些盘缠,足够我们在京城找个落脚的地方,您不必挂心。”
但赵清如否决了这个决定,她认为两个自身难保的孩子终究势单力薄,若是江家人像猎犬一样闻着味找来,必然有违江母希望女儿安度余生的一片苦心。
她瞧了自己弟弟一眼,无奈地摇摇头,对宋槐安说道:“就依他吧,他自己住,江辽住我的房间。我们三个挤一挤,将就过今晚。颂慈和你睡床,我收拾一下被褥,打地铺就好。”
宋槐安毫不意外赵清如会做出这么窝囊的决定,她有时候都觉得她对赵清之的态度比起姐姐纵容弟弟,她更像一个对儿子束手无策只好一再妥协的母亲。
她略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瞥了一眼赵清如,对她说道:“如姐,你就惯他吧,他是少爷病犯了,你治不了他是吧?行,那交给我,你瞧好吧!”
赵清之听到她这番挑衅性质的宣言,难得地不反唇相讥,只是冷哼一声,扭过头去,活像一个决定英勇就义的战士。
赵清如心道不妙,宋槐安对赵清之一向说不出几句好听话,心中的警报拉响,她预感到她马上又要断官司了。
正当她头疼着该如何把今天这烂摊子体面收场时,却见宋槐安笑吟吟地绕到赵清之身后。
她先是将一只手懒洋洋搭在他左肩,趁赵清之刚要抬手挥开的瞬间,忽然俯身欺近,双手顺势下滑牢牢扣住他的双臂,再将下巴轻轻搁在了他的右肩上。
她的右颊几乎贴住赵清之的左脸,能清晰感觉到他浑身猛地一僵,像被钉在了椅子上,却挣不开她双臂的钳制。宋槐安抬眼一扫,正对上赵清如不解的震惊脸,江颂慈和江辽也面面相觑,眼里全是茫然。
只听她捏着嗓子,用气声贴着他耳朵撒起娇来:“官人,方才是奴家不懂事,不解风情,怎么能委屈你跟个小孩挤一张床呢?也罢,不如这样,我跟你住一间,江辽去我那屋,颂慈和如姐住她那边。你看,这不就三全其美了?”
赵清之整个人都僵成了石头,扯着嗓子绝望地喊:“姐!救我!她是不是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你快说句话啊!”
赵清如拼命压下了上翘的嘴角,冲他递了个爱莫能助的眼神,然后慢悠悠端起茶盏,垂着眼开始专心品茶。
宋槐安的手指刚捏住怀中人的下巴,赵清之便立刻缴械投降,哀嚎道:“宋槐安!我认输!我同意!行了吧?你快放开我!”
这场没动一刀一枪的较量,就此以赵清之的全面溃败落下帷幕。
得胜的宋槐安鄙夷地一把推开他,瞬间切换回原本的嗓音,得意洋洋道:“赵清之,你以后要是再犯你这矫情的少爷病,我还用这招!膈应不死你!”
赵清之抖了抖被揉皱的长衫,气得跳脚:“你这叫什么本事?纯纯耍赖!有本事光明正大吵一架!我真是服了,你哪来这么大牛劲?跟座山似的压在我肩上,推都推不动!”
宋槐安两手一摊,理直气壮:“没办法,对付你这种人,就得用这种招。鲁迅先生有句话说得好,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赵清之不屑地一扬下巴:“鲁迅?谁啊?他就一定懂中国人吗?再者说了,日记这么隐私的文字,哪有让人代笔的?”
宋槐安拍了拍他的肩,笑得一脸阴阳怪气:“他不懂,他现在啊,还是个十来岁的绍兴少年,正忙着跟闰土去海边看瓜刺猹、在三味书屋的课桌上刻‘早’字明志呢。你懂,你最懂。赵清之,你可得长命百岁地活下去啊,保持着这份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傲活下去,活到他想为这个国家动笔写点什么的那天。说不定哪天他一高兴,给你这位狂人也写篇日记,到时候你也没算白活,也算名垂中国文学史了。加油,赵小葵!”
赵清之打累了嘴仗,不情不愿地对江辽说道:“喏,小哑巴,拿上你的行李,搬过来和我住吧。”
江辽前脚刚走,宋槐安就用力踩了赵清之一脚,不满道:“你就不能有点礼貌?”
赵清之不解:“又怎么了?我的大小姐,我都按您的指示让他搬过来了,您还有哪里不满意?”
宋槐安解释道:“你刚怎么说话呢?人孩子不会讲话已经够不容易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名字,叫小哑巴算怎么回事?专戳人痛处?那换位思考,我以后管你叫‘小细狗’,你乐意吗?”
赵清之没有反驳,作为一个犬类爱好者的他一脸认真地追问道:“小细狗?是什么品种的狗?西洋狗吗?可爱吗?好养吗?寿命长吗?食量如何?”
宋槐安:“……”
是夜,半卧在床上的宋槐安捧读着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手边还有厚厚一本水神父送她的最新版英文字典,她在早已熟知的故事中等待着安神丸的药效发作。
算盘拨动的声音渐渐停了下来,赵清如收拾好济生堂的账本,洗漱过后终于带着疲惫的身躯躺在了四仰八叉的宋槐安身边。
赵清如扫了眼开始打哈欠的宋槐安,奇道:“什么时候读上英文小说了?你从前不是说你一看密密麻麻的英文就头晕吗?”
“那咋整啊?就我会的那点英语,再教下去就要露馅了。毕竟收了钱的,师德估计是没有,但也不能缺德不是?”宋槐安揉揉自己的眉心,叹口气道:“学吧,学无止境,太深了。”
“所以这就是你最近总往教堂跑的原因?”赵清如会心一笑,“原来是去练口语?”
“可不是?好不容易抓到一个老外,脾气好又能听懂汉语,每次都能纠正我的词不达意,还不会笑我的发音,不用白不用。”宋槐安沾沾自喜道,“我这叫打听式教学——上午打听,下午教学,我属于赚差价的中间商。白捡了这么多节雅思课,还是外教一对一,哈哈哈哈哈,我都不敢想这种课放我们那边得多贵。我简直是省钱小天才!”
感到自己确实乏了,她放下书本,伸了个懒腰,目光落到赵清如脚上时一顿,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奇道:“如姐,你脚好小啊。嗯……不对,也不能说小,就是相对对你的身高来说,确实算小。”
作为一个一千年前的古人,幼时身子还弱,赵清如却有一米七二的个头,足足比她这个营养均衡的现代人高了有多半个头。
她疑惑过这个问题,难道是宋朝人荤素搭配吃得好吗?不过看赵清之比她还要再多半头的身高,应该是她家基因如此,所以她一直在心底默默给他们俩取外号为“大宋巨人”。
而她正好相反,裸足只有将将一米六的她从小生得手宽脚大,作为一个鞋码三十八的成年女性,她好奇地把自己的脚贴过去和赵清如的脚比了比,她的脚的确比自己的小了一圈,看起来大概只有三十六码多一点的样子。她记得中学时有个同学,也是差不多的高挑身高,但是她的脚有四十码,虽然她常为买鞋困扰,但整个人看起来修长又协调。
忽然想起自己下午观察过她的掌心,她又试探地把自己的手贴过去,掌心贴掌心地比了比。最终确认赵清如的手还是比她大了一圈,主要是手指修长的缘故。
宋槐安托腮沉思道:“奇了,人的手和脚不应该是配套成比例的吗?怎么做到人高手大但脚小的?四肢还能各长各的吗?”
赵清如不解:“脚小有什么好的?不是脚大才好吗?重心稳当,人才踏实。”
宋槐安点点头,附和道:“是这个道理,少有磕磕绊绊,跑得快、跳得高,人活得舒心才是正经事。”
忽然意识到自己今晚的这番言论非常缺乏边界感,有对她人评头论足的意思在,还有种微妙的优越感在,虽然赵清如看起来似乎并不介意这种隐约的冒犯,但宋槐安赶紧往回找补道:“嗨,我就是那么一说,脚大脚小都好。都是父母给的,天生如此,既然长在自己身上了,就没有什么不好的。”
赵清如略微活动了一下脚腕,摇摇头,自嘲一笑道:“也不是,如果严格来说,我脚小也并非全然天生的。小时候还在母亲身边时,受时风影响,她总觉得女子该以纤弱为美,所以希望我也是其中之一。可偏偏她和父亲都是人群中鹤立鸡群的身高,即便我挑食又多病,可身量总是比同龄的孩子高一截,自然而然,脚也大不少。”
她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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