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穗经过村里最大那棵槐花树的时候,一个中年女人提着行李正在问路:“阿伯,盛夏之屋怎么走呀?”
树下乘凉的,是德福大叔的阿爸,老人家年纪大了,听不清,他眯着眼:“什么支吾?”
女人凑近点,大声说:“盛夏之屋,阿伯!”
阿伯:“生下来做什么?”
“老爷子,我是说,盛夏之屋咋走?”女人耐心地又重复了遍,语气依然很温和。
“支吾什么?”阿伯闷闷地嘟囔:“你在支吾啥哩,我不知道,支吾支吾的……”
一位路过的村民听见,笑着停下脚步:“胡爷爷耳背得厉害,你要去哪儿?问我吧!”
女人赶忙跟老伯倒了句谢,顺手把掉在地上的蒲扇插回老伯手里,和村民打听完路线,女人又上了路。
盛夏村的空气像是洗过,远处山脉绵延,天蓝得不像话,女人蹲在路边,拾起被风吹落的一朵野花。
她将花别在衣领上,站在田埂边,深深地吸了口气——
仿佛要把这满溢的自由全都吸进肺里!
有个声音在她心里响起:“终于……从那里逃出来了!”
这是苏勤惠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离家出走”。
从踏上火车的那刻起,她便因为这个决定,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痛快和兴奋。
三天前,她与丈夫爆发了最后那场争吵。随后,在那个全家人最忙的工作日,她安静地离开了操持了三十几年的家。
行李箱买了好些年,从来没用过,苏勤惠曾设想过无数次逃离,逃走前要带走些什么。
可最终,除了几套简单的衣物外,她只带走了一部相机。
苏勤惠把行李搬下楼,打算坐公交去火车站。
直到关上门,沙发上的男人还在睡觉。
下午五点,她登上火车,火车慢慢滑行,逐渐加快,这座城市远离了苏勤惠。
她靠着窗,内心从未如此的平静。
再过两小时,儿子儿媳就会下班回家,今天不再有准时端上桌的热菜热饭,大宝的小学班主任应该会联系他们,说奶奶今天没到学校接孩子,睡在她房里的二宝,到了饭点就哭闹得厉害……
然后,他们会在床头发现那封信,信里的内容或许会给他们小小的震撼,他们不会相信自己真的会离开。
她的丈夫蒋学明,多半会说她疯了,并笃定要不了两天,她就会灰头土脸的回去。
接着,蒋学明还会阻止任何人来找她,说她存着脏心眼儿,就是要让家里不得安生。
但,他会怎么说,怎么想,对现在的苏勤惠来说,已经一点儿都不重要了。
如今,她已经五十三岁了,前大半辈子,她当够了别人的姐姐,别人的老婆,别人的老妈子,别人的奶奶……
后面的日子,苏勤惠只想一个人好好活。
***
禾穗的自行车停在田野书屋前。
她推开那扇沉朴的木门,走了进去。
书屋不大,只有七八排书架,但都整理得干干净净,空气里弥漫着旧书页和木头混合的、令人安心的气息。
禾穗在第三排的书架前停下来,没急着藏宝,而是顺着记忆,找到了上次把那本旧书放回去的位置——
书还在。
她小心地捏住书脊,将书轻轻抽出,翻开扉页,惊喜地发现,原书主人竟添了新的留言。
针对她留下的观点,这次提出了更有思辨性的探讨,她一行行看下去。
在最下方,落着几笔清峻的字迹:
“早日腾飞,一朝一夕又三十禺中。”
这话看上去教人摸不着头脑,可禾穗对着这行字仔细端详了会儿,嘴角却忍不住弯了起来——
好啊,给她留言的人,是想和她玩个有趣的游戏。
幸好她平时很擅长拆字解字,“早日腾飞”不难, “早”字里的“日”飞走了,不就剩下一个“十”字么?
“一朝一夕又三十禺中”则稍微费了点功夫。
但没过多久,禾穗便抱着书低低地笑出声来,原来是在考她数学啊......
一朝一夕是一天,即二十四小时,她想起陆游的诗句“禺中一饭值千金”,“禺中”是古时的巳时,指上午九点到十一点,也就是两小时。
三十个两小时,就是六十小时。
二十四加上六十,等于八十四。
“十”和“八十四”……
禾穗脑海中瞬间对应上了某本书的名字!
一颗心咚咚地狂跳起来,她在书架间寻觅,指尖掠过一排排书脊。
最终,在第三排书架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她停了下来。
她踮起脚,轻轻抽出了谜底指向的《查令十字街84号》。
这本书,禾穗在高中时期就非常喜欢,可以说是爱书人的圣经,小而精美的书信集,记录了女作家和书店经理长达二十年的信笺往来,禾穗尤其偏爱女作家说的那句话——
“我厌恶读新书,我喜欢扉页上有题签、页边写满注记的旧书;我爱极了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人冥冥共读,时而戚戚于胸、时而耳提面命的感觉。”
碰到那本书的封皮时,禾穗的皮肤仿佛掠过了一阵电流,拿在手里,迫不及待地把它翻开。
书本微微鼓起小包,翻开后才发现,中间竟夹着枚木头雕刻的猫咪钥匙扣。
小猫蜷成团,只有硬币大小,雕工很细,头顶还刻着簇小巧的火苗。
禾穗瞬间想起来了!上次他们隔空交谈的那本故事集,书名就叫《猫咪会在需要的时候来到你身边》。
这枚钥匙扣,就像是对那本书的回应——
一份送给她的见面礼。
她将木雕小猫攥在手心,温润的触感从掌心传来。今天她本是来“藏”礼物的,没想到,反倒成了“收”礼物的人。
这份充满巧思与善意的小礼物,让她心里满是惊喜和温暖。
有个顽皮的念头悄悄冒出来:
不如,礼尚往来?
***
“您的猫咪啊,不是生病了!”兽医笑了笑,顺手挠了挠小猫的下巴。
小家伙正紧紧偎在祝眠生怀里,一个劲儿地往他臂弯里钻,喉咙里发出细细的咕噜声。
它满身橘色绒毛,软乎乎的,唯独头顶有丛深色,像簇跳动的小火苗。
“它最近吃饭很少,也没什么精神。”祝眠生低头看着怀里蜷缩起来的那小只,眉心微微蹙着。
“它是发情啦!”兽医的声音温和而肯定,“给它找个对象吧,要是没打算让它生小猫呢,等这阵子过去,可以考虑做个绝育。”
墩宝今年刚满周岁。
它的妈妈,是祝眠生在村头老屋捡到的流浪猫。
当时母猫病得可怜,毛也打了结,祝眠生心一软就抱回了家。
他细心照护,把小猫从瘦弱养得肉肉的,打结的皮毛也变得光滑发亮,没想到,猫妈妈身体刚好,就悄无声息地走了,还给他留下了四只没断奶的小猫崽子。
其中三只健康的被邻居们收养,唯独墩宝,因为先天视力孱弱,被祝眠生留在了身边。
它看世界总是模模糊糊的,走路会撞墙,因为判断不清距离,跳跃时爱摔跟头,经常这里那里的受伤,祝眠生给所有家具的尖角都包了软布,家里还铺上厚厚的地毯。
往后余生,他成了它的“眼睛”。
他希望这家伙能长得结实些,便取名叫“墩宝”,就是肉墩墩的意思。
回家的乡间小路上,祝眠生把猫抱在怀里,像是怕风惊着它。
“墩宝啊,”他嗓音很低,带着点微哑的温柔,“你的眼神儿不好,咱别找男朋友了,要是他对你不好怎么办?”
墩宝在他怀里动了动,软软地应他:“喵呜——”
像在说“没事”。
“没事?” 祝眠生把墩宝举到眼前,盯着它那双略显迷茫的琥珀色眼睛,像个老父亲那样告诫:“外面的世界很危险,有很多不怀好意的猫,你看不清路,到时想回家都不知道往哪儿跑,知道不知道?”
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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