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辰时,天色晴霁,用过早膳后,毓秀姊妹陪同公主去看望太子,听说殿下仍住在发生过腥风血雨的那座别院里,手上的伤看着可怕,但还没有到威胁性命的地步,他也就主动留在这地方,想多待些时日,查明虎患的缘由。
经过院门处,地面的血迹早已清洗干净,踩在脚下,也只有毓秀明白,这是死过人也死过老虎的地方,昨夜的凶险依然历历在目。
她心里浮起一丝异样,太子殿下不那么讨人厌了。
他应该会是一个好皇帝。
只是,她仍然对当太子妃没什么兴趣。
因为好皇帝,未必是好丈夫,做好皇帝的妻子,可是很辛苦的。
她还不想给自己找苦吃。
天真烂漫的小公主就这样无知无觉地踏过院门,带着她们来到太子就寝的房间,这间屋子正用一张山水屏风隔开,山水留白的地方是云气浮浮冉冉的天空,投下的是屏风后太子挺拔清劲的身影。
安宁站在屏风外面,掉过脸时,看见角落里候着的王怀恩,她扯了扯他袖口,“王怀恩,太子哥哥怎么不回宫啊,他的伤真的不要紧么?”
“公主殿下,太子他……”
太子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打断了他的话,“一点小伤,不必惊动宫里。”
李旭正站在铜镜前,双臂伸展的同时,侍女立马为他穿上外袍,系好腰间的玉革带。
“哥哥瞒着爹爹,这可是欺君哦。”安宁从容地绕过眼前那片山水。
屏风忽然在此时撤去,太子绯袍玉带,缓步走出,矜贵的正红衬得那张苍白的脸,真是温香艳玉,清绝潋滟。
“胡说,这是为人子女的孝心,怎么能说欺君。你以为都像你,破了点皮都要哭哭啼啼找爹爹安慰呢。”
他虽跟安宁说话,目光却有意无意地扫向江毓秀,毓秀看了他一眼,慌忙把头低下去。
因为他竟然对她笑了。
想必是因为昨夜她救他性命的事。
“哼,那有什么办法,谁叫我是爹爹最疼的,连四哥都吃醋呢,不过我不理他,我呀,最喜欢的就是二哥了。”安宁挽着太子的胳膊。
“嗯,你的伤真的不要紧吗?”
“不要紧,就是闷得慌,陪二哥去园子里逛逛,听说此处的桃花开得很好的。”
“桃花灼灼,宜室宜家。看来马上我就有个二嫂嫂了。”
两人慢慢步上回廊,藏在叶子底下的黄鹂呖呖有声,斜逸旁出的花枝似乎也有青睐美人之意,偶然竟勾住绯袍一角,李旭小心翼翼拨开花枝,轻声笑道:“那么,让何姑娘做你嫂嫂可好?”
他的笑容里分明藏着故意捉弄她的心思。
“就是那个江南才女何月容?听说她模样好,才华高,和母后一样出身的大家闺秀。”安宁皱眉道:“那怎么办呢?她这么好,爹爹不会真选她吧。”
李旭轻描淡写道:“我已叫张公公替我跟父亲说明,我就中意何姑娘,想必现在他已经把太子妃的人选定下来了。太子妃不是你中意的那个,是不是很失望呢?”
安宁气得跺脚:“你!你怎么这样啊?我不跟你玩了!”
这时候,她方才想起把毓秀姐妹忘在那里,“我去找毓秀姐姐,二哥你不是好人!”
看着安宁提起裙裾,像只兔子蹦跳着跑远,李旭不禁莞尔。
是,他怎么会是好人呢?
好人,是不会跟自家兄弟抢心上人的。
不过他挺高兴的,疼爱的妹妹喜欢的是他所选的人,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那一头,江毓秀本来跟着安宁他们后面的,望着前面人的背影,不由的出神胡思乱想,另一个人的样子突然占据了她的心,想着想着,也就把人跟丢了。
妹妹毓秀是跟着姐姐的,自然也跟丢了公主殿下。
“咦,公主不见了。”
毓秀猛地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公主不见了,姐姐。”
“哦,那我们找找。”
江毓灵的肚子不合时宜响起来,跟着放了个屁,“姐姐,我…呜呜,我不是故意的。”
“知道了知道了,你想出恭,去吧去吧。我自己去找公主。”
江毓灵飞快地跑开了。
她看着自己身处的这条回廊,步下台阶,过了月洞门,走进来,是一个杏花如雪的院子,洁白柔软的花瓣纷纷扬扬落下,刚踏足,衣襟、发顶便似沾了雪。
仿佛回到了某个腊尽春回的上元节,那天天很冷,初春下起薄薄一层细雪,灯影落在雪地里,仿佛无数头浮游的鱼在脚边窜来窜去。
她的心情很畅快。
她喜欢上霏霏扰扰的下雪天始于这一日,雪很轻,很软,和飞花似的。
她踩着地上落花走了一阵子,没看到太子和公主的影子。不是说来看花的么?真是奇怪。
然而,坐在树下一个月白襕衫的少年引起了她的注意,毓秀觉得有点眼熟,好奇蹲下来瞧他的脸。
看清是谁后,毓秀忍不住扑哧一笑。
“啊,这不是我们尊贵无比,英俊潇洒的宁王殿下吗?您不去陪未来的王妃娘娘,怎么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坐在这树底下呢?”
李策瞧见是她,满心委屈,眼眶一下红得要溢出来,“你只管奚落我,哪天等我死了,你才知道我的心。”
“呸,你也真是……怪臊人的,什么你的心我的心,你们男子没一个好心肠的,你就说,自己选了王妃,为什么要瞒着我?你可别说是为了我好,你这个自私虚伪的人,我今天才算认得你了!你就是想享齐人之福,别以为我不知道!”
江毓秀越说越气,起身要走,李策一把攥住她的手腕,“好姐姐,别走,你听我跟你解释,好不好?”
“我不想听。”
“这里说话不方便,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不想听你油嘴滑舌,扯谎糊弄我,你的嘴里没一句实话。”
江毓秀嘴上说不听,还是跟着他出了院子,不久李策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此处是一大片山子石,山高盈丈,峻峭凌云,下方曲水环绕,左右红酣绿匀,晴昼的风充盈着花香。
“说吧,不是要解释吗?”
李策会心一笑,他摸清了毓秀刀子嘴豆腐心的脾气,知道,她果然是愿意听他说话的。
当下将她拉到隐蔽处,脚踩着纤细柔嫩的草叶,临到要开口时,他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只是深深望着毓秀,张嘴欲言,到底什么都没说,突然,他直接把衣衫一脱,露出精壮结实的上半身。
虬结的肌肉,劲瘦的腰身,看得人血脉偾张。
江毓秀一巴掌拍在他胸前,“你要死了!你不会是想色诱我吧?”
“不是的,”李策握住她那只不安分的手,将她的手掌覆在心口处。
手里握着他的心跳,她的脸腾的就红了。
“放手。”毓秀迅速把目光移向别处,看花看草看远处的山和云,就是不敢看他赤裸的身体。
这具身体,这个男人本来是属于她的。
她好小气地想:虽然男子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可她只想要独占李策,决不分给任何人。
“你看这里。”
李策的声音仍有些少年稚气,在她面前总是讨好示弱的姿态。
她很受用。
他就像一条小狗,会永远跟着她,可是,他并不是狗,他是个人,还是个男人,男人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上一刻他是真的想把命给你,下一瞬也许他会取走你的性命,以酬他们的壮志。
男人,真是让人不安的动物。
“我不看。”江毓秀撇撇嘴,“你就是色诱我!”
“你看看我的心。”
“我就不看。”
“求你了,姐姐。”
江毓秀浑身的鸡皮疙瘩一个个突起来,每每他哀求她时,就一口一个“姐姐”的求着,看起来真可怜,饶是再硬心肠的人听见,也要软的。
“好吧,我就看一眼。”
李策欢喜不禁,放开了她的手,江毓秀慢慢把脸转过来,偷偷瞄他的胸,不对,瞄错了,是心口,就见他心口处,上面刺青刺着一截折枝绿萼,五个花瓣里刺着蝇头小字。
细瞧之后,江毓秀睁圆杏眼,不敢置信。
老天啊,他有病吧。
“策啊,你是不是脑子坏了?”
她握着拳头,按捺住想揍他的冲动,“你怎么能刺这个呢?”
李策敛眉叹气,满脸幽怨,抬眸时长睫如鸦羽,他此时仍只是个秀丽的少年,满心满眼只有姐姐的少年。
“唯此才能证明我对姐姐的心。”
“那也太露骨了。”她嘟囔道。
“我对姐姐的爱一腔赤诚。”
“那也不能写‘我爱江毓秀’这种话呀,太粗了!”
“哦,姐姐喜欢典雅些的?我只怕文绉绉的姐姐看不懂呢。”
“我只是读的书少,不是文盲!”她抗议道。
见她龇牙咧嘴,李策笑得很开心,他觉得,她是真的爱我,否则就不会这般跟自己撒娇。
“那……改成‘吾心悦毓秀姊姊’可好?”
毓秀掰着手指头数了数,“这是六个字啊,你当我是傻的么?”
“是七个字啊,姐姐。”
“……”
江毓秀抿着唇沉默了半晌,“总之,反正,就是字太多了。”
“那就改成‘吾心悦秀姊’,刚好五个字,五瓣梅花,正装得下。”
江毓秀被他气得哭笑不得,“不对,这压根不是字数多少的问题!”
“我不懂。”猝不及防的,李策伸手将她搂在怀里,滚烫的呼吸喷在她耳垂,“姐姐说明白些,到底是策哪里不够好?策都会改。”
江毓秀顿时大脑一片空白。
讨厌死了!
他怎么这么可爱呀。
李策见她答不上话来,于是大手用力揉她后腰,吻她颈项上一处胭脂记。
江毓秀瞳孔一震,情不自禁地嘤咛出声,身体不由自己控制,后腰被他揉得发热。
至于她脖子上那个胭脂记是万万碰不得的,有点疼,无法形容是痛苦还是快乐的疼,那样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正深深折磨着她。
“李策,你快放开我。”
“大白天的,你要做什么啊?”
宁王像条蛇,疯狂地缠上了她,试图绞杀她的意志。
也许可以的话,他会在这里越界,彻底占有她,才不用担心失去。这一点,是他身为男子的好处。
毓秀却有些害怕。
他自顾自说着话:“回去我会再求求母后,再不济,我就不做王爷了,我跟你去浪迹天涯,你说好不好?”
“好好好,怎么都行,你先放开我,不要乱来。”
江毓秀平日里纵然不大守规矩,但还没有冲动到轻易把自己的身子给人的。
偏生这厮,想着法子的撩拨她。
“好,姐姐,我会忍到我们成婚那日,你别怕,我心里有数。”
正在这时,二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太子李旭的声音竟冷不丁传进耳朵里,“小六,你带我来这儿做什么?说好了,是去看桃花的,这里难道也有桃花看?”
“找毓秀姐姐啊,我今儿跟她说去梨花院看梨花的。哼,我不跟你去看桃花,你去找你的太子妃去看吧!”
“哎呀!”
李策突然咬了一口她的脖子。
这条坏蛇!
“什么人?是谁在那里?”
江毓秀催促李策穿好衣裳,“你先躲在这儿,我去把他们支走。”
“小王遵命。”
“没个正经的。”江毓秀打了他一下,慌忙整理好凌乱的衣衫和垂落的鬓发,匆匆走到太子和公主跟前行了礼。
“打扰二位游园,是臣女在这里。”
安宁喜道:“是毓秀姐姐,你怎么在这儿?”
“我看这里风景不错,进来闲逛了一会儿,谁知道不小心把耳坠子掉了。”
“耳坠子不是在耳朵上挂着么?”安宁奇道。
“是啊,刚找到,方才不小心崴了一脚,还好不是很严重。”江毓秀强颜欢笑,轻巧地把事情遮掩过去。
然而,这话骗骗公主犹可,却很难说服太子。
李旭看着她摇摇晃晃的耳坠子,目光落到她颈项的胭脂记上,旁边有一块非常惹眼的红痕,他知道那是什么。
他虽没有侍妾,还不曾经历过风月之事,但未必没听人说过,这样的红痕他是见过的。
他的东宫亲卫指挥使赵衡前不久娶了妻子,自新婚之后,他便每天精神抖擞,满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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