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春雨不止,檐滴如诉,远处的伏牛山笼罩在薄雾中,静谧危险。
林雾知吃完早食,正往药篓子里装早食、药材和药布之类的东西,就看到舅母起床洗漱。
她有些犹豫,要不要和舅母说她前两日在伏牛山救了一个男人的事。
然而舅母收拾好,轻瞥了她一眼,一句话没问,安静去吃早食了。
林雾知的心微微钝痛。
又是这样。
只要舅父出门卖药不在家,舅母就当她不存在,一句话也不和她说。
林雾知穿好蓑衣和斗笠,低着头,推开院门离开。
恰巧舅表哥李文进宿醉归来,迎面撞上林雾知,他虚弱地栽倒在地,扶着腰哎呦哎呦地恶人先告状:“你是不长眼吗!走路不看路啊!”
林雾知懒得与他纠缠,若是让舅母听到了,她今天不掏出钱赔礼道歉,恐怕出不了家门。
沿着小路往山上走。
天还早,路上没几个人。
倒是出门遛弯的邻家阿婆见到林雾知时打了个招呼:“知知,你今日怎么还上山?下着雨,多不安全。”
林雾知笑着摆摆手:“我的牛还在山上,我去牵下来。”
阿婆点点头:“那是得上山,牛要是吃了沾雨水的草,会拉肚子的。”
林雾知点头:“是啊。”
越往山里走,越没有人烟,唯有虫蛇从草木中钻来钻去,见到林雾知,似是习惯了,装没看见地游走。
林雾知脚步没有丝毫停顿,很快就来到舅父在山上临时搭建的小木屋,她养的大青牛正饿得哞哞直叫。
她推开篱笆门,冲着牛喊道:“别叫了,我这就给你准备草料。”
牛不满意地撅撅蹄子。
林雾知却没有立即去牛棚,而是望向窗户紧闭的小木屋,陷入回忆。
两日前,她上山采药时,忽然被一道白光闪到了眼睛。
她好奇地扒开草木,刹那间,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暗红的血斑驳地洒在草木间,简直炼狱般触目惊心,她顺着血迹望去,猝不及防对上一双眼——
那双眼黑得渗人,像是潜伏在暗处的野狼,全是毫无人性的杀气和穷凶极恶的阴冷,他死死锁定了她,仿佛下一瞬就会爆起将她撕成碎片。
她的呼吸骤然凝滞。
满脑子只剩下一个念头——
逃!
快逃!
可她被吓得双腿发软,身体像是被钉在原地,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
就在这时,寒光一闪,男人手里的刀朝她砍了过来。
唰——
刀锋擦着她的耳际掠过,凌厉的刀风刮得她脸颊生疼。
她浑身一颤,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脑中瞬间走马观灯,不甘与哀痛涌出,她绝望地闭上眼。
可预料之中的疼痛没有降临,反而听到重物落地的沉闷声。
她慢慢地睁开眼,却见男人已经收回刀,刀尖上还染着殷红血液。
——不是她的血。
她扭过头,只见一条被斩成两截的五步蛇扭曲地落在草木间,蛇口大张,露出森森毒牙,显然它之前悬挂在草木的枝桠上,差几寸就咬到她了。
男人也褪去了初见的冷桀漠然,神色平静下来。见她吓得泪眼汪汪,明明自己重伤濒死,竟然还风轻云淡地笑了一下,隐隐几分戏谑之意:“我的刀再晚一瞬,姑娘你就没命了。”
她呼吸猛然一松,死后劫生般几乎跪倒在地,原来这人不是要杀她……而是在救她……
可没等男人轻松几息,他就蹙眉闷哼一声,喷出一口血,身形微晃,勉强用长刀撑住差点跌倒的身体。
这几番动作过大,男人身上本就破损的衣衫忽地自肩头撕裂,如落叶般簌簌滑落,骤然露出充满野性美的鼓胀胸肌和血痕交错块垒分明的八块腹肌,直至劲瘦有力的腰际……
她被这一副男色画面震慑在原地,耳边的心跳声逐渐疯狂,混乱得让她分不清是心有余悸还是心有所动……
“你还好吧……”
她正要抬手扶起男人。
男人就一把攥住她的手腕,自凌乱黏满血痂的发丝间抬起淤伤遍布的脸,将她细细打量了一番,眼神锐利。
“姑娘值得信任吗?”
她不懂他的意思,心绪也复杂得说不清,缩了缩手指,低声道:“我会一些医术,兴许能救恩人。”
男人好似松懈几分,想抬起唇角,却因嘴角的淤伤失败了,他气息不稳地笑道:“原来是个小医女……”
说完,男人却天旋地转,闭上眼,撑着刀彻底晕过去了。
……
回忆终止。
林雾知犹豫地立在门外。
当时她顾不得男人身份危险,连忙唤来大青牛,把男人放在木托架上,拖回小木屋里治伤。
但男人伤得太重,各种汤药喂下,高烧却迟迟不退。
如今已经烧到第三日了,若是再不退烧,恐怕会烧出毛病,甚至死亡。
林雾知害怕自己进门会看到一具因高烧而死的尸体。
但她到底还是推门进去了。
因窗户紧闭,屋内光线昏暗,她沉默地把蓑衣和斗笠脱下,甩了甩雨水,挂在衣架上,才磨磨蹭蹭地开窗户。
开完窗,光线照进来。
她转身去看男人的情况。
却正对上男人微微眯起的双眼,也不知他醒多久了。
林雾知骇得拍了拍胸。
心道这人怎么每次都这般爱吓人,见她进来也不吭一声……
等反应过来后,却是满心欢喜,笑眼弯弯道:“哎呀,你可算是醒了!”
林雾知这般高兴是有原因的。
她三岁丧母,才过了一年她爹就娶了新妇,新妇容不下她,于是她五岁时就被送到外祖家寄养。
外祖家是医学世家,家中医学底蕴深厚,藏书较多。可惜外祖父母多年前就已去世,她其实一直是被舅父养着。
舅父医术不精,家中逐渐败落,她来到舅父家没几年,他们就举家从洛京迁到伏牛山下的龙兴村。
年幼时,她就喜欢翻看家中医书,跟着舅父学习如何辨别采植草药,偶尔也帮着治命救人。
只可惜十年过去,舅父觉得女子要谨守闺誉,实在不宜学医,不肯将医术传授给她,也不许她再接触医学。
幸好她耳濡目染,早已习得了一二医术,这才敢大着胆子救治男人。
男人作为她第一个病人,如今从濒死中活下来,不仅算她还了恩情,也是对她医术的一种认可,她自然欢喜。
可是,等到她坐在鞋凳上,换下脏污不堪的雨鞋后,都没听到男人应声,她忽地发觉有哪里不对。
林雾知抬眸看向男人。
男人的右眼尾和颧骨处有一大片渗血的紫黑淤伤,左嘴角也有淤青,一张脸伤得花里胡哨的,看不出表情。
林雾知犹豫了一下,道:“公子一直不说话,可是这两日高烧伤了嗓子?如果是,你就点个头。”
男人没有点头,他的视线再次从林雾知灵秀姣好的面容和简朴素净的衣服上流转而过,若有所思地开口道:“我无大碍,多谢恩人救我性命。”
林雾知暗暗呼一口气,还好不是她医术不精开错药把人毒哑巴了……
她提着早食走过来,顺手给男人倒了一杯水:“你先润润喉,其实不必喊我恩人,你也救过我,咱们扯平了。”
“我叫林雾知,家住在伏牛山脚下的龙兴村,你可以喊我林大夫。”
舅父一直不让她行医,自然没人喊她大夫,但她很渴望有人能这么喊她,就暗戳戳让男人这么喊了。
男人接过水杯,又道了声谢。
他显然教养极好,一举一动都赏心悦目,好似精心设计过一般。
林雾知安下心来,看起来男人也没那般冷厉凶猛,挺温和守礼的。
可一杯水饮完后,男人却说:“我不记得我救过林大夫。方才醒来,头脑一片空白,只记得我叫‘阿潜’,至于父母是谁、家住何处都不记得了……”
林雾知回过神,讶然道:“难不成你失忆了?”
男人顿了下,轻轻点了点头。
林雾知一脸恍然大悟。
怪不得。
她就说又是重伤又是高烧不退的,怎么可能一点事没有?
她几乎是瞬间就接受男人得了失忆之症的事,叹慰道:“你伤得凶险,也无怪乎如此,切莫伤心……”
“……你既然在此地落难,说不定你的家人就在这附近,你年轻力壮,以后多花些精力寻找,想必轻而易举就能找到你的父母!”
男人一时没有应答,眸光明灭,似在思考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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