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车水马龙被一键消音,宽阔的马路上,只有外卖车在不停奔波着。过了二十二点,一单闪送费的附加服务费可高达二十元。像未来大厦这种人口密集区域,围满蓄势待发的骑手。
而汪福敏,是骑手大军中的一员。
她来到这个城市已有四年,刚开始干后厨,后来干家政,在一次极限赶场中,意外发现自己有骑摩托的天赋。凭着眼疾手快的天赋,汪福敏在闪送行业站稳了脚跟。
她是为数不多喜欢上夜班的女骑手。
夜里订单虽少,但同样的距离,一单挣得能比白天多二十元,而且夜里道路空旷,她骑着摩托车行使在马路上,风呼呼吹拂她的面容,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位大隐隐于市的侠女。
等订单的时候,就去小艺人的直播间点点歌儿,人口过千万的城市,她一文不名,可在小艺人的深夜直播间,她是世界最重要的人。
今夜抢到的这一单距离只有四公里,但打赏费加到了三十。
这个城市不缺有钱人,可当汪福敏抵达下单地点时,她恍惚了,有钱人——住这里?
这是一片衰败的居民楼,斑驳的墙皮诉说着信息化进程里不被大众关心的故事。汪福敏之前做外卖骑手的时候,经常送这边的单,这里都是老旧小区,很少有电梯,骑手都不愿意来这一带。
她爬上六层高楼,敲响那扇古老的铁门。
门打开,一个戴着墨镜口罩的年轻男子将一个印着商超logo的塑料袋交给她。
汪福敏的心跳加快,生怕交给自己的是尸块...
就在她接过塑料袋的瞬间,手腕被人一把抓住,汪福敏手一松,袋子沉沉坠地,紧接着震耳欲聋的关门声刺破耳膜。
“你松手!松手!我喊人啦!”
举止打扮奇怪的男人摘下墨镜和口罩,露出一张过分年轻美好的脸。
“文一越,你有病啊!大半夜你带什么墨镜!”
文一越抓着一把剪刀,靠在门上,见到锋利的刀刃直对汪福敏:“你老实点。”
“哈?”汪福敏惊讶,“拿这个吓唬我是吧?你去我老家打听打听,当年我男人拿电锯吓唬我,你问问我眨没眨眼?”
汪福敏曾在面对电锯面不改色又如何?文一越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幸存者!
“为什么要骗我你孩子生病了?”
“你去告我诈骗啊。”
“我不在乎你骗我钱,反正我的钱干干净净。”
汪福敏严重怀疑这孩子智商,“你到底几个意思?转账证据你都有,一告一个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
“如果我直接报警,将永远不会知道你处心积虑接近我的原因。”
汪福敏眼神飘忽,文一越记得胡天王跟他说过,人一旦开始说谎,就变得透明了。
他没有急着追问,而是给了汪福敏思考的空间,就在汪福敏以为自己找到一个还算不错的借口时,文一越突然说:“别的我不确定,但你肯定有过一个女儿。”
汪福敏才凝聚的眼神又涣散了。
文一越断定她接近自己不是为了钱,胡天王还说过,底层人在钱面前,没有理智可言。如果是为了钱,她一定会闹得不可开交。
他把剪刀打了个转儿,走向冰箱,“喝牛奶么?”
文一越在直播时说过自己乳糖不耐受,三岁那年喝了一杯牛奶,上吐下泻,吓得文家满门八口求神拜佛。
“你代言牛奶了?”
“卖场站台抵消劳务费的礼品。”
汪福敏接过牛奶,冰牛奶带来的寒气沿着手掌脉络蔓延向全身。
粉过文一越这孩子的,都知道他是真不容易。
汪福敏问他:“你家里有奶锅吗?”
“有。”
汪福敏用奶锅加热牛奶,牛奶沸腾时,她告诉文一越:“我接近你,是因为陆弥,她跳楼前三十分钟,在粉丝群发了你的歌,让我们帮忙支持。”
“她...发了我的歌...”
「文一越,评价音乐的标准并不唯一,可我们是做大众娱乐的,评价我们作品唯一的标准,就是大众的喜好,大众不喜欢,那就说明了你的作品有问题。」
“我在当年总决赛现场的饭店见过你,当时你吃的是一碗什么都不加的粉。”
汪福敏都不知道有这一回事,她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那年她陪妞妞去F市观看全民巨星的决赛,妞妞和陆弥后援会的粉丝集合,她一直在附近陪妞妞。
总决赛会场在F市体育馆,周围都是多劳动人民吃饭的地儿,汪福敏常去一家粉店吃粉,不要肉燥,不要牛肚,就一碗纯粉,扳上一勺猪油,一勺酱油,一勺辣椒,花生加满,别提多好吃了。
文一越在当年也是大热选手,一般都是在节目组的保护下统一行动,但在决赛的中午,他逃出了彩排现场,来到对面的粉店,借了老板娘手机给某个人打电话。
就是在那个中午,他和汪福敏第一次相见。
注意到汪福敏的原因也很简单,当时她穿的是陆弥后援会的会服。
“那年的冠军人选一定是在我和陆弥之间,二十强的时候,我们就跟盛世娱乐签约了,当年公司打算把我和陆弥打造成偶像版的凤凰传奇,但陆弥毁约了,她被巨浪集团旗下的经纪公司签走,签约费是三千万。”
“陆弥不是那样的人。”
“她爸欠债了巨额赌债,她妈等着手术费,他还有个弟弟等着上大学,奶奶又是老年痴呆症,她也是没办法。”
汪福敏在她们村绝对是村霸级别的人物,如她所说,她家男人拿着电锯吓唬她,她都能面不改色,但听到陆弥的境遇,哇一嗓子哭了出来。
“这娃怎么这么可怜。”
汪福敏哭完,奶锅里的牛奶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奶皮子。
文一越关了电磁炉,给她倒了杯热牛奶。
汪福敏被风霜雨雪磨硬了的心,被这杯热牛奶软化了,她把自己和陆弥故事全盘托出——
粉陆弥的人,原本不是她,而是她女儿。
汪福敏母女来自一个小县城,她老公是同村出来的,两口子坐着小本买卖,日子原本过得还行,但人到中年,同床异梦。老公拿她吆喝挣得前在外面找小姐,汪福敏知道了,怕影响女儿学习,就自己忍着了。
她努力挣钱,悄悄找律师,试图为离婚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年前那个夏天,十七岁的女儿疯狂迷恋一个叫“陆弥”的选秀歌手。
汪福敏喜欢的是邓丽君,对打着唇钉,画着烟熏妆陆弥嗤之以鼻,但女儿马上要高三了,她也不知道能不能要倒抚养权,所以决定在那个假期对她有求必应。
汪福敏用自己的私房钱带女儿去了F市,在全民为陆弥而疯狂的时候,她眼里只有女儿的笑容。
后来女儿考上了一坐不错的大学,英语专业,在她们当地来说,也算是鲤鱼跃龙门了。
在女儿大一那年,陆弥进军影视圈,她和几个粉丝朋友去探班,在回来的路上,一辆重型货车从她们乘坐的黑车上碾过,也从汪福敏的命运上碾过。
后来证实是黑车司机的过错,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因为影响不好,陆弥的经纪公司压下了这件事。
从那时起,汪福敏的目标,就变成了为女儿讨个公道。货车司机不担责,拿她就去找陆弥。
汪福敏把自己全部积蓄拿出来,从黄牛手里换了一条陆弥的航班隐私,绑架、谋杀,她都想过了。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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