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奴者,具有一定价值的可交易物品也。
随着海外贸易带来的丝织品、瓷器等紧俏货的需求增加,江南等地的手工日渐兴起。江南、闽广的大户商户对“可控、低成本、长期劳动力”的需求暴增。雇佣良籍匠户固然是正道,但良民受到法律保护,市场上可雇佣的数量有限,且成本较高。所以往往会将一些基础性的脏活累活交给私奴去做,降低总体成本。
也就是最早的“劳务外包”。
但,大明律又规定庶民不得养奴,养奴算是一种身份待遇,必须得具备相应的身份,才能蓄养一定量的奴仆。所以,商户们要么是花上一笔钱,想办法买个监生的身份,那就不算是庶民,就能合法养奴。但是明代的捐监尚未形成常例,往往只在边远地区,只因特殊时期,且只能捐个身份,不能捐实缺。不像清朝后期连文官实缺都能敞开了卖。
若是没买到身份,又非缙绅,不敢公然犯禁养奴,大户们便会寻些遮羞的由头,统共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是良民欠了钱款,无力偿还,那就写典身文契,算用劳力抵债。只是劳力不值钱,这典身基本上就是卖身,要做一辈子苦工。二是投到为仆,交不起田赋,走投无路的良民自愿投靠主家,成为附庸,侍奉终生。三就是这收养义男义女,给一口饭吃,就可像仆役一样随意使唤。
但是,这些人到底算良籍还是贱籍?贱籍的奴婢,实质上是属于主人的“财产”,不是“人”
可买卖、赠与、继承、抵押,无独立户籍,附于主人户下,不经主人允许不能婚嫁。若是算奴仆,那就是略良为贱,经年累月,这么多的人犯了大明律,如何处罚?
后来官府见管不住,就下了规定,出了“雇工人”制度。
“雇工人”,不良不贱。比良民贱,比贱民良,卡在中间。
说是雇佣,虽没有主仆名分,却立有看不到头的长期文约,不像短工那般来去自由。也不算贱籍,总还有赎身归良的盼头。
大量的雇工人就这样混沌地生活在律法的缝隙里,成了这世道里,最寻常也最无奈的依附人。
那妇人见几人的打扮,就知道她的主顾是谁,身价如何,但见这小仆神情放松,可见主家人心善,所以这一张口就要二两白银。
“婶子,可没有这样开价的,这人都没见到,就敢要二两?”沈砚秋呛道。能写字的奴仆,市面上起码五两银子,如今才卖二两,应当有些“瑕疵”。
买奴仆就像买货一样,总得看看样子,看看手脚牙齿,若是什么都不问就付钱,显得他们三人异样。
那妇人果然神情有些闪躲,沈砚秋拉住陆景渊,“主家,这人不实诚,咱还是算了。”
“哎哟,这是我这姑娘命不好,来的路上划破了相,这不,才走投无路,想找个好人家托付。”妇人期期艾艾,叹了又叹,见陆景渊神情没有丝毫松动,这才只得扭身去将那“货”取了出来。
来人穿了一身粗布衣裳,脚上踩着草鞋,却打理得颇为干净。牙人为了将人卖出也是花了一些心思。只是整个轮廓瘦得厉害,手和脚都能看出骨头来,有些脱相了。
头发用蓝布扎了,做妇人状,嘴唇干裂苍白,脸上有一道疤痕,被水泡开了,有些泛白发肿。
只那双眼睛,黑沉幽深,充满恨意的眼睛,看得沈砚秋心头一震。
恨面前的几人,恨这个世道,恨所有的一切。
哪怕站在面前的人即将成为她的主家,甚至各方面条件都算得上优渥。
如果那人手中有刀,沈砚秋毫不怀疑,她会将这里屠个干净。
这样的恨,太过熟悉。
三人没想过是这样的场景,皆有些迟愣。沈砚秋清了清嗓子,对着妇人说道:“你这婆子,脸上有伤不早说,只得一两银子,算你成本价,行就行,不行就算。”
身后待价出售的女子听了这话,不由双手紧攥,甚至有些发抖,像是下一秒又要破口大骂。
妇人见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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