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纪舟明迈步走了进去,只留下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水味。
两个小时后,抢救室的门打开,纪屿欢被推出来,在走廊等待的几人都扑到床边。
医生走出来:“患者已经脱离危险,但需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家属去办一下住院手续吧。”
安达腿一软,从医生手中接过病历单,向医生连连道谢。
他办完手续回到病房时,纪屿欢已经醒过来了。
他靠在床头,粉发有些凌乱地垂在额前,正和围在床边的其他乐队成员说些什么。茜莉眼眶发红,米拉抱着手臂站在一边,罗顿靠在窗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安达轻声走过去,听见他们还是在聊跟音乐有关的事情。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在一边坐下。
纪屿欢的声音有些沙哑:“这首歌的bridge还要改,旋律和编曲再轻盈一点,改完就发给我听……咳咳,咳!”
茜莉轻声道:“Riann,你这几天就好好休息吧,不要操心乐队的事情了。”
“没事,你们不用担心我,”纪屿欢摆摆手,“你们都先回去吧,不要因为我耽误了进度。”
米拉还想说什么,却被罗顿一个眼神止住了。
“走吧,”罗顿说,“让他休息。”
几个人往外走,经过安达身边时,罗顿脚步顿了一下。他没有看安达,只是说了一句:“照顾好他。”
房门关上,病房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纪屿欢这才看向安达的方向:“哥,你还在那里坐着干什么?”
安达走过去,在床边坐下。
他想说点什么,想问他为什么不好好吃饭,想问他跟纪舟明之间发生过什么,那所谓的“彩礼”又是怎么回事。
可他看着纪屿欢脸色那么苍白,却还是勉强扯出了一丝笑意,让他不要担心,所有话都堵在喉咙里,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伸出手,把被子往上拉了拉,“难受吗?”
纪屿欢愣了一下,然后摇摇头:“不难受了。”
“骗人。”安达说。
“真的不难受了,”纪屿欢轻轻捏住他的手,“哥,你别生气。”
安达胸口发酸。
生气吗?当然。可是更多的是心疼、委屈。
“……我没生气。”安达闷声说。
“骗人。”纪屿欢说。
安达接了一杯温水,递给他,说:“你哥哥来过了。”
纪屿欢接过杯子,指尖不自觉蜷缩,指尖发白,“谁?”
“纪舟明。他说他是你亲哥哥,来给你输血的,”安达顿了顿,“我以前都不知道,你是熊猫血。”
纪屿欢慢慢地抿了一口水,才将水杯放下,说:“……他走了?”
“走了。”安达说,“他说……不想见你。”
纪屿欢没说话。
安达看着他,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不该提这件事。可话已经说出去了,收不回来。
“他还说……”他迟疑了一下,“你们的父亲,已经去世了。所以,那十八万八,到底是谁要呢?”
纪屿欢的肩膀轻轻耸动了一下。
安达等着他的解释,关于“彩礼”,关于他们家。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窗外。
窗外是医院的住院楼,灰扑扑的墙面,什么也没有。
就这样沉默了许久,安达站起身来,替他把被子又拉了拉,“算了,”他说,“你不想说就算了。”
他转身要走,却被一只手拉住了袖子。
“哥,”纪屿欢轻声叫他,“我现在没法和你解释,但是你能不能相信我一次?”
他回过头,对上纪屿欢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混杂了很多东西,复杂的、柔软的、脆弱的、倔强的,揉碎在一起,让人看不分明。
安达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已经相信了你很多次。”
纪屿欢的眼神黯淡了下去,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抱歉。”
安达扭过头,说:“那十八万八,我们之前说好了,八万八是给你的彩礼钱,但剩下十万的你要还上,这是签字画押过的。这些约定,都还作数,至于别的事,等你想跟我解释的时候,再解释吧。”
纪屿欢的双拳在被单上悄然攥紧:“不管是那八万八还是十万我都会还给你,你相信我。”
安达只是转过身,摇了摇头。
又还能说什么呢,两个人都已经结婚领证了。那笔钱,虽说是作为给他家的彩礼,但终究是给了纪屿欢这个人。他不是因为那些素未谋面的纪屿欢的“家人”给的,而是因为纪屿欢是他的老婆,他才给的。十八万八讨个老婆,算不上亏,从结果上说,他没什么可抱怨的。
也许,纪屿欢有他自己的理由,但这种事终究是不能抹去的裂痕。从那以后,他们两个的关系变得有些微妙。
一个礼拜后,纪屿欢出院了,他投入了更多时间在排练室,除此之外,一切如常。
安达还是会去给他送饭,他尽量用和以前相同的态度对待纪屿欢,可是他发现,他的心中埋下了芥蒂。
你在介意什么呢?这场婚姻,本来就只是为了给孩子找一个名正言顺的降生地。你难道指望一个在大街上临时拉来的人,做你的模范妻子吗?
就算他骗了你又怎么样?你不是骗他更多吗?安达如此问自己。可是这样想,并没有让他的心里平衡哪怕一点。
三月的一个周六,由纪屿欢担任主唱的地下朋克乐队“NØD”正式出道,首次演出在市中心酒吧巷最大的Livehouse。
Land of Nod —— 伊甸园以东的流亡之地,亦是人类离开旧日乐园后亲手建起的第一座城。NØD取意于此,意为在前身Eden乐队的废墟上重建的、属于流亡者的乐土。
安达从未来过这条酒吧巷,在他心里这是不成体统的地方。这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霓虹灯从街头亮到巷尾,穿着时髦的年轻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像夜行动物般,彻夜狂欢。
各种信息素的味道混杂在一起,释放着原始而蓬勃的欲望,但对安达这个Beta来说,只能闻到烟与酒的味道,即便如此,也令他的神经不自觉地紧张起来。
他找到那家Livehouse时,做了好久心理建设才下定决心进去。门口排着长队,沿着街角拐了个弯,大多是穿着光鲜、精心打扮过的年轻人,有男有女。
在桃李市,安达从没一次性见到这么多新潮的年轻人。桃李市是一座传统工业城市,虽然经济发展还算不错,但老派陈旧,思想古板,年轻人占比不高,和南方那些新兴城市完全没法比。
这里的人讲究铁饭碗,孩子长大了最好进厂、考公、接父母的班。安达自己就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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