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莱斯继续行驶着。
孟腾烨垂在身侧的手往手心蜷缩,指甲掐进肉里,颤抖着。
所以说。
他讨厌秦昊烨。
非常非常讨厌。
因为洛思瑶那张头发半扎的照片让孟腾烨已经遗忘的讨厌回忆,全部清晰地涌入脑中。
高中的时候,他和洛思瑶一个班。
他的性格孤僻,不爱讲话,没什么朋友,他也不屑交什么朋友。
他生下来的人生目标就被定的清清楚楚。
做一个优秀的集团继承人。
从小就学习各种技能,弹钢琴,游泳,骑马,学习多国语言等等,时间总被安排得满满当当。
对于学这些东西,他没有讨厌,也没有喜欢,大人让他做他就做,让他学他就学。
而且他还要做好,学好。
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所有需要学需要做的他都要完成到最好。
因为他想变得优秀,只有变得优秀了才会发光发亮。
这样,那个人或许会看到他。
或许会觉得他很棒的。
所以他一直都很努力,包括他的学业。
所以他对待学业很认真,成绩一直是年级第一,从未掉下来过。
他的高中生活除了努力学习,没有别的意义了。
要是抛开学业,那么将会很寡淡,无滋无味,没有让他喜欢和感兴趣的事。
那天,他和往常一样,课间在做着笔记。
“哇,好漂亮啊,这是送给我的吗?”一道清亮的女声响起。
“哇,我也有份啊,谢谢你啊,洛思瑶。”
“好好看,好喜欢。”
“洛思瑶你太厉害了。”
几个女生叽叽喳喳的,特别像夏季窗外聒噪的蝉鸣声。
他喜欢安静的环境。
几个女生越聊越起劲,声音越来越大。
他无奈,将视线转向那群女生。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绳结,个个都不同形状,不同颜色,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很精致。
“洛思瑶,你可真厉害,让我学我也学不会编。”
“还好啦,都是外婆教我的,恰巧我也喜欢编,你们喜欢我很高兴。”扎着丸子头,脸蛋白白嫩嫩的女孩说道。
班上同学的名字他没记住多少个,他从小受到的教育是,不要去做无效社交,对自己对集团有利的社交才有意义去做,其余都是在浪费时间。
所以他从未去记班里同学的名字。
唯独这个叫洛思瑶的女孩他记住了。
因为她是一个怪人。
在重点高中这种学习压力极大且氛围压抑的环境下,她竟然上课的时候偷偷编绳编,课间也编,体育课休息的时候她还在编。
她编绳编的状态松弛到不行,仿佛置身于一片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和这紧张的学习氛围格格不入。
要不是她总是编绳编,他根本不会注意到她。
而她的名字他不想记住都难。
因为她总是喜欢把编好的绳编送给班上的同学,同学们总说:“谢谢你啊,洛思瑶。”
“洛思瑶,你编的绳编很好看。”
“洛思瑶,你是天才吧,你编的绳编比我妈去店里买的还好看。”
“洛思瑶,你的脑子里究竟装了什么啊?怎么能编出这么多款绳编,每一款都不带重样的。”
“洛思瑶,你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很强啊。”
“洛思瑶,你以后如果开绳编店一定能大卖,还能干到开分店那种。”
洛思瑶,洛思瑶,洛思瑶,天天下课总是听到同学们夸她,这个名字他不想记住也被迫记住了。
他本来以为他和洛思瑶是两条平行线,不会产生交集。
直到有一次,他看到她编出了一朵惟妙惟肖的玫瑰花时,他心里产生了一个想法。
他的姐姐孟雨茉这个周末会从美国回来短住几天,孟雨茉喜欢花,但她觉得真的花容易凋谢不能久留,假的花塑料感太重缺乏美感。
洛思瑶用绳线编织出来的花却完好地避开这两个缺点。
于是,课间,他走到洛思瑶身旁。
她长得很娇小,不过站在她旁边就被他的身影全部罩住。
她似乎很惊讶,闪着一双大大的杏眼看着他。
“洛思瑶,你能否编一束花给我,由不同颜色组成的花束,我想送给家人。”
“当然可以。”
她猛地点点头,眼里像有烟花在绽放。
就这样过了几天,她还真编了一束花给他。
这束花编得很美,比他预想中的还要美。
这是一件独具匠心的艺术品,完全可以放在博物馆被人观赏的程度。
她还真有两下。
于是他从书包里拿出一叠人民币,他有注意到洛思瑶没用手机,所以不能转账,就直接给钱了。
“不用不用,都是同学,送给你的。”她拼命地摆摆手,然后跑回自己的座位了。
他看着那叠人民币,其实他觉得这束花是值这个价的,甚至还能比这个价更高,但洛思瑶不肯收,他就不强人所难了。
这件事后,他上课时,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她,她就像一个会魔法的魔术师几条不起眼的绳线在她手上弯弯绕绕一通,就编织出一个非常精致典雅的绳结。
为此他还特意留意过她的手,白白的,嫩嫩的,小小的,似乎还没有他的手掌一半大,怎么就那么灵活编出各种各样的绳编?
有时候下课,他假装在走廊休息,其实目光会偷偷撇向课室里,那个扎着丸子头的女孩身上。
她不是在编绳编就是在和同学聊天。
她好像很喜欢笑。
笑起来眉眼弯弯。
她好像过得很快乐,人生真的有那么快乐吗?
他一直在努力做一个优秀的集团继承人,这是他的人生,但这个人生其实没什么颜色,很单调,很寡淡。
也不怎么快乐。
她的人生又是怎样的?为什么她能那么快乐?
是不是她的人生有很多种颜色,丰富多彩?
他的心里出现一把好奇的钥匙,想去开开她那道人生的门,瞧瞧里面是不是色彩缤纷,丰富多彩。
当他产生这个想法的第二天,那个一向扎着丸子头的女孩居然换了一个发型来学校。
那是一个半扎的发型,乌黑柔顺的黑发披散下来,搭在胸前。
他目光一顿,只见她被几个女孩围上,说她的发型好看,说她头发好香好柔顺。
其实同学们——
夸的对。
她这个发型_——
确实挺好看的。
课间,他那聒噪的小胖子同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说服了他一起去打篮球。
“一起打才好玩啊,其实我们班很多人都很喜欢你的,你长得那么好看成绩又好,大家都崇拜你。你看你这么冰冷都有那么多女生给你递情书,可见你魅力很大。你只需要稍微随和一点,朋友就能多到从这里排到法国。”
同桌一直在叽里呱啦输出一大堆,拉着他到了操场。
“诶,那个不是洛思瑶吗?”同桌指向前方被几个男生围起来的洛思瑶。
这几个男生个个身高一米八以上,其中一个最高的拿着洛思瑶的情书举起来,洛思瑶身材娇小,不停跳起来都够不到。
“哎呦,你就告诉我嘛,你这情书究竟送给谁啊?”
“就是嘛,都是同学,你为了不让我们知道还把名字撕了,洛思瑶不带你这样的。”
“对啊,说出来嘛,哥几个还能帮你追。”
几个男生就这么围着她问,她硬是一句话都不说,千方百计想要抢回那封情书。
他目光一沉,准备抬脚过去时,却出现了道高大的身影,那人一伸手就把情书抢过来,对几个男生吼道。
“怎么了!这情书就是送给我的,不行?”
他把洛思瑶护在身后:“一群男生围着一个女孩子欺负丢不丢人!我看你们是活腻了!”
说完准备挥拳过去却被洛思瑶阻止:“别啊,这样你会被老师罚的。”
那几个男生突然耸了,其中一个戴眼镜的说:“那是秦昊烨,是我们学校双校草之一,听说他爸爸是云溪镇镇长,家里不简单,别得罪他。”
叫秦昊烨的男生一手拿着情书,一手搭在洛思瑶的肩膀上,护着她,眼神锋利如刀刃,像女孩是他领地里最珍贵的宝物,谁敢踏进来一步他绝不放过。
他的视线落在秦昊烨搭在洛思瑶肩膀上的手,随后撇开。
同桌说道:“哇塞,那是和你并列双校草之一的秦昊烨啊,他还护着洛思瑶,实在太帅了。”
“怪不得洛思瑶会给他写情书,看来他们两个是互相喜欢,双向奔赴。”
啰里啰嗦,烦透。
他转身往课室方向走。
无趣。
昨天刚萌生的那颗好奇的钥匙,瞬间消失不见。
他没了想要打开她人生那道门的欲望了。
心里有点不舒服,但很快被他抛之脑后,上课前,有个女孩跑过来问他。
“孟腾烨,洛思瑶今天换了一个新发型,你觉得好看吗?”
“不好看。”
他冷冷说道,然后拿出书本继续看书。
那天后,他对洛思瑶的好奇被他清除得一干二净。
他继续按部就班地过他的生活。
上课,做卷子,看书,复习,考试。
洛思瑶这个人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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