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刚睡醒,肖思懿就被宋昭华带出门。
半路上,肖思懿问她去哪儿。
宋昭华说:“陪我去买身衣服,婚礼上穿的。”
肖思懿没说什么,但总觉得宋昭华带她出来,肯定不止买衣服这么简单。
两人直奔苏州市区最大的购物中心,宋昭华试了好几家,都没买到心仪的。肖思懿觉得她气质很好,那些衣服上身都不赖,不知道为什么不喜欢,但她也说什么,只是乖乖跟着。
逛了好一会,宋昭华有些累了,便走进一楼的咖啡店点了两杯咖啡。
等待的功夫,宋昭华开始和肖思懿聊天。
“听肖让说,你现在在巴黎读书?”
肖思懿点头,“嗯。”
“读的什么专业?”
“服装设计。”
“肖让对你挺上心啊,一年的学费都快抵上他半年工资了。”
肖思懿没说话,她知道每年的学费生活费加起来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既然你是学这个的,那给点意见,我婚礼上穿什么比较好?”宋昭华瞄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我的衣服都是黑色,不合适。”
正巧,服务生把咖啡端了上来。
宋昭华很客气地说了句谢谢,她今天穿的依旧是件黑色大衣,乍看之下好像和昨天那件一样,但仔细看,面料和剪裁都不一样。应该是职业的缘故,款式都很保守。毕竟是儿子的婚礼,想穿的不一样些,倒也是情理之中。
肖思懿上下打量着宋昭华,发现肖让的五官气质跟她很像,都是属于大气沉稳的类型。
“阿姨,我觉得您不妨试试旗袍。”
“旗袍?”宋昭华正小口喝着咖啡,好像想起了些什么,轻笑着说:“上一次穿旗袍,还是在和肖让的父亲结婚那天,一眨眼,都快三十年了。”
肖思懿知道一些宋昭华的事,也听肖让说过,她这么多年宁愿在外面漂着不回来,也是因为无法面对肖让父亲的牺牲。
肖思懿双手贴在咖啡杯子上捂手,“阿姨,您是不是很爱肖让的父亲?”
宋昭华突然放下杯子,直直地盯着肖思懿。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的眼神很有穿透力且气场强大,肖思懿被她盯得心里发毛,心说是不是自己说错话了,正犹豫要不要开口道歉时,宋昭华总算说话了。
“爱?小丫头,你觉得爱重要吗?”
她语气平常,却压迫感十足,肖思懿莫名紧张,连说话都不利索,“不……不重要吗?”
宋昭华没回答,开始说起了自己和肖让父亲的故事,“我和肖让的父亲结婚,确实是因为爱情。他是我爸的徒弟,我们十几岁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次的任务,本来不该他去的,可偏偏那天,那个队友的老婆在医院难产,他就自告奋勇上了,结果呢?呵……就再也没回来过。后来,阿让的爷爷把他接回了老宅,可我不想回去,因为我还没有原谅他。所以,你说爱情重要吗?”
肖思懿问:“那你现在原谅他了吗?”
宋昭华摇头,说:“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肖思懿说:“可你还是回来了。”
宋昭华笑了,“如果不是阿让,你觉得我会回来?”
肖思懿不知道说什么,二十多岁的她还无法对宋昭华感同身受,可她觉得宋昭华是因为爱得太深了,才无法释怀,“可你还爱他,因为你们有过美好的回忆。”
“那你原谅肖让了吗?”宋昭华反问,一副看透一切的表情,“回忆再美好也只是回忆,无法改变任何事。”
肖思懿怔住了,完全没料到宋昭华会问的这么直白。
“我跟你说啊,肖家的男人,都是犟种。”宋昭华一口气把杯子里的咖啡喝光,然后站起身,笑着说道:“走了,继续去逛街。”
肖思懿也喝光了咖啡,然后跟了上去。
这回,宋昭华走进了一家中式成衣店,环视一圈后,对着肖思懿说:“你帮我挑两件?”
肖思懿应了声,开始挑选起来,宋昭华则坐在等候区的沙发上等她。
没一会,肖思懿手里拎了几件旗袍回来。
因为是冬天,她选的都是长袖,颜色也不再是沉闷的黑色。
宋昭华拎着进试衣间轮流试了一遍,都不错,最后她敲定了一件孔雀蓝的素色旗袍,细腻的丝绒泛着微光,很有质感,孔雀蓝浓郁深邃,低调又衬肤色。
买到了心仪的衣服,宋昭华看起来心情不错,出了商店还不忘夸肖思懿,“没想到你眼光还不错。”
肖思懿也不谦虚,“学以致用而已。”
宋昭华问:“对了。你什么时候毕业?”
肖思懿回答说:“还有两年多。”
“有没有想过毕业了留在国外发展?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给你介绍实习工作,法国我还是有些老熟人的。”
宋昭华走路带风,肖思懿本来就跟的吃力,被她这么一说,直接惊得站在原地不动了。
宋昭华走了两步发现身边没人了,转过头,“愣着干嘛?”
肖思懿小碎步追上去,试探性问道:“你为什么要帮我?”
宋昭华笑了笑,很快又恢复面无表情,“我只是不想看见我儿子难做。”
肖思懿恍然大悟,原来她真的什么都知道。
时间很快来到婚礼当天。
清晨,天还没亮,肖思懿就听见沈之南在院子里张罗,她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却怎么也睡不着。其实一整晚都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没多久,冯妈就来喊她起床。
坐在梳妆台前,肖思懿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是颓靡。她给自己化了个淡妆,然后挑了挑米色羊绒连衣裙,外面配了件茱萸粉色的对襟短袄,衬得气色总算好了不少。
婚礼的仪式选在老宅的后院,上午十点不到,门外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接亲的车队到了。
肖思懿磨磨蹭蹭,在仪式快开始时才从房间里出来,最先看见的是肖让。
他正在迎接宾客,穿一身黑色西服,身型挺拔腿长腰细,头发全部梳向脑后,看起来很有风度。他客套地与人寒暄,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周围人来人往,都成了模糊的虚影,肖思懿有一瞬的恍惚,好像回到了最p初见面的那场婚礼上。
那时候,她对他说,挺没意思的,对吧?他跟着笑,说,是挺没意思的。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当时的旁观者早就成了局中人。
还行,也算有始有终。肖思懿安慰自己说。
肖让注意到肖思懿的时候,只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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