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接到女儿班主任电话的时候,正在超市买菜。
是下午三点多。工作日。她本来在上班,临时请假出来买菜,想给女儿炖个排骨汤,下周要期中考试了,补补。
手机响了。是个陌生号码。她以为是快递。
"喂,您好,请问是李雨桐妈妈吗?"
"我是。怎么了老师?"李梅的心一下子提起来了。
班主任的声音听起来很为难。吞吞吐吐的。
"雨桐妈妈,您能不能来一趟学校。有点事……想跟您当面说。"
"什么事?"李梅问,"雨桐出事了?"
"电话里说不太清楚。"班主任说,"您先来吧。来了再说。"
李梅挂了电话。菜也没买。直接往学校跑。
一路上心跳得厉害。
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似的。
她女儿李雨桐。十三岁。刚上初一。瘦瘦小小的。很听话。很乖。
到底出什么事了。
— — —
班主任办公室里。雨桐坐在沙发上。
头埋得低低的。两只手揪着校服的衣角。
李梅进去的时候。她没有抬头。
肩膀是抖的。
"雨桐!"李梅冲过去,蹲在她面前,"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告诉妈妈。"
雨桐抬起头。
眼睛红红的。全是眼泪。
但是她没哭出声。
咬着嘴唇。嘴唇都快咬破了。
"妈……"她叫了一声。然后就说不下去了。
李梅的血一下子凉了。
她站起来。看着班主任。
"王老师,到底怎么回事?"她的声音在抖。
王老师叹了口气。
"是……是教数学的周老师。"她说,"今天下午补课,周老师把雨桐叫到办公室,说给她讲题。然后……他……"
王老师说不下去了。
李梅盯着她。
"他什么?"李梅问。她的声音忽然不抖了。很平。平得像冰。
"他……他摸雨桐了。"王老师说,"摸……隐私部位。"
办公室里很安静。
窗外有鸟叫。叽叽喳喳的。
还有远处操场上传来的体育课的声音。
李梅站在那里。
有那么几秒钟。她什么都听不见。
耳朵里嗡嗡的。
像有人在里面敲钟。
她慢慢转过身。看着她女儿。
雨桐还在抖。
小小的一个人。缩在沙发上。
她才十三岁。
她才十三岁啊。
那个周老师。五十五了。
五十五岁。
当老师三十多年了。
她还一直跟女儿说,周老师经验丰富,是特级教师,要好好跟他学。
李梅"噗通"一声跪在了女儿面前。
她抱着雨桐。
雨桐终于哭出了声。
哇的一声。
哭得撕心裂肺。
李梅抱着她。也哭。
但是她不敢哭出声。
她得撑着。
她是妈妈。
她不能垮。
— — —
报警了。
做了笔录。雨桐一边哭一边说。说得断断续续的。
李梅在旁边听着。指甲掐进掌心里。掐出了血印子。
周老师被带走了。
李梅以为。这就完了。
证据确凿。人也承认了。
五十五岁的老师。猥亵十三岁的女学生。
怎么也得判个几年吧。
怎么也得把教师资格撤了吧。
怎么也得……
她想得太简单了。
第三天。派出所打来电话。
让她过去一趟。
一个年轻的民警接待了她。语气有点为难。
"李女士,"他说,"周某某那边……我们裁决了。"
"怎么判的?"李梅问。
民警犹豫了一下。
"行政拘留。五天。"他说。
李梅愣了一下。
没听懂。
"多少天?"她问。
"五天。"民警重复了一遍,"因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他是初犯,认错态度也比较好……"
"情节较轻?"李梅的声音一下子高了,"什么叫情节较轻!他摸了我女儿!我女儿才十三岁!这叫情节较轻?!"
"李女士您别激动。"民警说,"我们是按照规定来的。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才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他这个……确实没到那个程度……"
"没到那个程度?"李梅的声音在抖,"那要到什么程度才算?要到什么程度你们才肯重判?要等到出事了才算吗?等到孩子毁了才算吗!"
民警低着头。
没说话。
李梅看着他。
忽然就明白了。
说什么都没用。
五天。
就是五天。
一个五十五岁的老师。摸了一个十三岁的女学生。
代价是。
拘留五天。
五天。
一个星期都不到。
放出来之后。他该干嘛干嘛。
也许还能接着当老师。
也许还会有下一个。
下一个十三岁的女孩。
李梅走出派出所的时候。太阳很大。
晃眼睛。
她站在台阶上。
晃了一下。
差点摔倒。
她扶着墙。
慢慢蹲了下来。
抱着头。
没有哭。
哭不出来。
就是觉得。
恶心。
从心里往外的恶心。
五天。
她女儿这一辈子的阴影。
只值五天。
— — —
雨桐转学了。
原来的学校待不下去了。
虽然学校说会保密。但是这种事怎么可能瞒得住。
才三天。全年级都知道了。
有人说是雨桐主动的。
有人说她穿得少。
有人说"周老师那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
还有人说"不就是摸了一下吗至于吗"。
雨桐每天回家都哭。
说不想上学了。说所有人都在看她。说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李梅没办法。
只能转学。
跑了好几个学校。都不愿意收。
最后托了关系。找了个远一点的学校。交了一大笔赞助费。
才进去。
搬家也搬了。
租了个离新学校近的房子。老房子先空着。
李梅也辞职了。
以前她是做会计的。收入还可以。
现在她不敢让雨桐一个人待着。
也不敢让她自己上下学。
只能辞职在家。陪她。看着她。
家里的积蓄像流水一样花出去。
学费。房租。心理医生。营养费。
那个周老师呢。
五天之后就放出来了。
听说还去学校闹。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要求恢复名誉。要求恢复工作。
学校最后给了个"调离教学岗位"的处分。
调到后勤去了。
还在学校里。
还能见到学生。
工资照发。
李梅知道的时候。正在给雨桐熬药。
中药。调理睡眠的。
雨桐现在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半夜惊醒。哭着说"别碰我"。
李梅手里的药勺"当啷"一声掉在灶台上。
她扶着灶台。
喘不过气。
凭什么。
凭什么他只拘留五天。
凭什么他还能在学校待着。
凭什么她女儿要转学、要搬家、要看心理医生、要做噩梦。
而他。
只是换了个岗位。
工资照拿。
日子照过。
凭什么。
— — —
李梅去找过学校。
找过教育局。
找过妇联。
找过律师。
律师说:"这种情况,民事诉讼赔偿不会太多。几万块钱吧。而且打官司时间很长,孩子还要反复做笔录、出庭作证。对孩子也是二次伤害。"
李梅问:"那他呢?他就只拘留五天?"
律师叹了口气。
"目前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他说,"猥亵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就是行政拘留五日左右。除非有证据证明情节严重,或者有多次作案,或者是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才能升格。"
"那什么叫严重后果?"李梅问,"孩子得了抑郁症算不算?孩子不敢上学算不算?孩子每天做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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