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檐下众生:一部关于现代困境的历史回响集 雅之琴

44.五天

李梅接到女儿班主任电话的时候,正在超市买菜。

是下午三点多。工作日。她本来在上班,临时请假出来买菜,想给女儿炖个排骨汤,下周要期中考试了,补补。

手机响了。是个陌生号码。她以为是快递。

"喂,您好,请问是李雨桐妈妈吗?"

"我是。怎么了老师?"李梅的心一下子提起来了。

班主任的声音听起来很为难。吞吞吐吐的。

"雨桐妈妈,您能不能来一趟学校。有点事……想跟您当面说。"

"什么事?"李梅问,"雨桐出事了?"

"电话里说不太清楚。"班主任说,"您先来吧。来了再说。"

李梅挂了电话。菜也没买。直接往学校跑。

一路上心跳得厉害。

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似的。

她女儿李雨桐。十三岁。刚上初一。瘦瘦小小的。很听话。很乖。

到底出什么事了。

— — —

班主任办公室里。雨桐坐在沙发上。

头埋得低低的。两只手揪着校服的衣角。

李梅进去的时候。她没有抬头。

肩膀是抖的。

"雨桐!"李梅冲过去,蹲在她面前,"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告诉妈妈。"

雨桐抬起头。

眼睛红红的。全是眼泪。

但是她没哭出声。

咬着嘴唇。嘴唇都快咬破了。

"妈……"她叫了一声。然后就说不下去了。

李梅的血一下子凉了。

她站起来。看着班主任。

"王老师,到底怎么回事?"她的声音在抖。

王老师叹了口气。

"是……是教数学的周老师。"她说,"今天下午补课,周老师把雨桐叫到办公室,说给她讲题。然后……他……"

王老师说不下去了。

李梅盯着她。

"他什么?"李梅问。她的声音忽然不抖了。很平。平得像冰。

"他……他摸雨桐了。"王老师说,"摸……隐私部位。"

办公室里很安静。

窗外有鸟叫。叽叽喳喳的。

还有远处操场上传来的体育课的声音。

李梅站在那里。

有那么几秒钟。她什么都听不见。

耳朵里嗡嗡的。

像有人在里面敲钟。

她慢慢转过身。看着她女儿。

雨桐还在抖。

小小的一个人。缩在沙发上。

她才十三岁。

她才十三岁啊。

那个周老师。五十五了。

五十五岁。

当老师三十多年了。

她还一直跟女儿说,周老师经验丰富,是特级教师,要好好跟他学。

李梅"噗通"一声跪在了女儿面前。

她抱着雨桐。

雨桐终于哭出了声。

哇的一声。

哭得撕心裂肺。

李梅抱着她。也哭。

但是她不敢哭出声。

她得撑着。

她是妈妈。

她不能垮。

— — —

报警了。

做了笔录。雨桐一边哭一边说。说得断断续续的。

李梅在旁边听着。指甲掐进掌心里。掐出了血印子。

周老师被带走了。

李梅以为。这就完了。

证据确凿。人也承认了。

五十五岁的老师。猥亵十三岁的女学生。

怎么也得判个几年吧。

怎么也得把教师资格撤了吧。

怎么也得……

她想得太简单了。

第三天。派出所打来电话。

让她过去一趟。

一个年轻的民警接待了她。语气有点为难。

"李女士,"他说,"周某某那边……我们裁决了。"

"怎么判的?"李梅问。

民警犹豫了一下。

"行政拘留。五天。"他说。

李梅愣了一下。

没听懂。

"多少天?"她问。

"五天。"民警重复了一遍,"因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他是初犯,认错态度也比较好……"

"情节较轻?"李梅的声音一下子高了,"什么叫情节较轻!他摸了我女儿!我女儿才十三岁!这叫情节较轻?!"

"李女士您别激动。"民警说,"我们是按照规定来的。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才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他这个……确实没到那个程度……"

"没到那个程度?"李梅的声音在抖,"那要到什么程度才算?要到什么程度你们才肯重判?要等到出事了才算吗?等到孩子毁了才算吗!"

民警低着头。

没说话。

李梅看着他。

忽然就明白了。

说什么都没用。

五天。

就是五天。

一个五十五岁的老师。摸了一个十三岁的女学生。

代价是。

拘留五天。

五天。

一个星期都不到。

放出来之后。他该干嘛干嘛。

也许还能接着当老师。

也许还会有下一个。

下一个十三岁的女孩。

李梅走出派出所的时候。太阳很大。

晃眼睛。

她站在台阶上。

晃了一下。

差点摔倒。

她扶着墙。

慢慢蹲了下来。

抱着头。

没有哭。

哭不出来。

就是觉得。

恶心。

从心里往外的恶心。

五天。

她女儿这一辈子的阴影。

只值五天。

— — —

雨桐转学了。

原来的学校待不下去了。

虽然学校说会保密。但是这种事怎么可能瞒得住。

才三天。全年级都知道了。

有人说是雨桐主动的。

有人说她穿得少。

有人说"周老师那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

还有人说"不就是摸了一下吗至于吗"。

雨桐每天回家都哭。

说不想上学了。说所有人都在看她。说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李梅没办法。

只能转学。

跑了好几个学校。都不愿意收。

最后托了关系。找了个远一点的学校。交了一大笔赞助费。

才进去。

搬家也搬了。

租了个离新学校近的房子。老房子先空着。

李梅也辞职了。

以前她是做会计的。收入还可以。

现在她不敢让雨桐一个人待着。

也不敢让她自己上下学。

只能辞职在家。陪她。看着她。

家里的积蓄像流水一样花出去。

学费。房租。心理医生。营养费。

那个周老师呢。

五天之后就放出来了。

听说还去学校闹。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要求恢复名誉。要求恢复工作。

学校最后给了个"调离教学岗位"的处分。

调到后勤去了。

还在学校里。

还能见到学生。

工资照发。

李梅知道的时候。正在给雨桐熬药。

中药。调理睡眠的。

雨桐现在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半夜惊醒。哭着说"别碰我"。

李梅手里的药勺"当啷"一声掉在灶台上。

她扶着灶台。

喘不过气。

凭什么。

凭什么他只拘留五天。

凭什么他还能在学校待着。

凭什么她女儿要转学、要搬家、要看心理医生、要做噩梦。

而他。

只是换了个岗位。

工资照拿。

日子照过。

凭什么。

— — —

李梅去找过学校。

找过教育局。

找过妇联。

找过律师。

律师说:"这种情况,民事诉讼赔偿不会太多。几万块钱吧。而且打官司时间很长,孩子还要反复做笔录、出庭作证。对孩子也是二次伤害。"

李梅问:"那他呢?他就只拘留五天?"

律师叹了口气。

"目前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他说,"猥亵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就是行政拘留五日左右。除非有证据证明情节严重,或者有多次作案,或者是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才能升格。"

"那什么叫严重后果?"李梅问,"孩子得了抑郁症算不算?孩子不敢上学算不算?孩子每天做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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