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实却轻薄的锦被被他用力掀开。
沈鹤归不喜欢象征皇家尊贵的黄,他喜欢用无暇的纯白色或者浅色锦缎做中衣。
众所周知,深显瘦,浅显胖。
尤其是此刻,在素白缎料的清晰勾勒下,那紧绷到不容忽视的异常隆起,便显得格外扎眼,甚至可以算是有些惊心。
放在很久以前,他不会如此大惊小怪,但今时不同往日。
沈鹤归盯着那处,眉心微蹙,鬼使神差地伸手隔着光滑的缎料用指尖极轻地拨弄了一下。
是熟悉的正确触感。
与熟悉触感随之而来的是被触碰后更为胀痛的本能反应,沈鹤归不受控制的瞬间绷紧,被迫发出一声难耐的喘息。
似痛苦又似愉悦。
守在殿外的冯苟听见动静,低声唤道:“殿下?”
由梦里带出的余韵随着打破寂静的嗓音彻底消逝。一息内,它瞬间化为平整,仿佛之前所有都是沈鹤归的错觉。
他抬手隔着缎面抚摸,试图唤醒它,却发现一切如旧,他的隐疾并未好。
“滚进来!”希望出现又消失,导致心情乍起乍落,沈鹤归懒得再装作惯常清冷平和的模样,简单三个字被他说的戾气极重。
冯苟是为数不多知晓沈鹤归真实摸样的人,所以他真的是打着滚进来的。他努力压下对沈鹤归的畏惧,颤巍问道:“殿下有何吩咐?”
“去,将张院判请来。”
“是。”冯苟松下一口气,又利落的滚了出去。几年前,在他还忠于庆和帝时,也与外人一样,认为太子皎如明月,温和干净,全然不像是在权利中心长大的孩子。
直至,他最喜欢的干儿子犯到了太子头上。等他得到消息去救人的时候,干儿子被折磨的只剩一口气且连人样都没了。那天他重新认识了截然不同的太子殿下。也想通了陛下为何总说殿下是魔鬼,连带着太子母妃存在的痕迹都被抹的一干二净。
张院判本就在宫中,所以来的很快。
沈鹤归与他说了所有情况后,他为沈鹤归细细把了脉,短短的山羊胡尾部被院判大人捋成了一个小尖尖。
“殿下的脉象很健康,想来是梦里殿下遗忘了以前发生的不愉快,导致心里创伤弥合。”他长叹了口气,劝道:“心病还需心药医,望殿下能早日想开放下,我去给殿下开些降燥静心的药。”
沈鹤归挥了挥手,示意张院判去开药。
殿内再次恢复寂静。
罢了,人活着不能奢求太多。
沈鹤归用拇指搓了搓其余四指,总觉得梦里的滑腻触感好像在现实某处切实接触过,可他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女子了。
深蓝的天空逐渐被雪白的天光占据,没有朝霞,便意味着今日是个冷寂的阴天。
沈鹤归睁着眼,静静躺到天明,他素来眠浅觉少,精力也异于常人,他猜与他母亲那边的血脉有关系。
想到记忆深处面容模糊的女子,沈鹤归转了转眼珠,将视线落到被风晃动的黄色幔帐上,他打算一会去探望他的生身父亲沈瑞。
……
在吃喝用药上,鹿文笙从不吝啬,所以第二日午后醒来,已能下地正常走路了,只是走不快。
一家人刚用完今日的第一顿饭,院外的门板便被敲的邦邦响。
“鹿文笙,快开门!”
“文笙我们来看你了!”
是霍谦与商廉,俩人将门板敲出了土匪进村般的架势。
萤娘在洗碗,宋枝蕴在擦桌,鹿文笙撑着身子打算去开门。
宋枝蕴急忙阻止:“娘去,你又走不快。”还好当初生的是个女儿,要是两个儿子,一月十块门板怕是都不够敲。
宋枝蕴便走边喊道:“来了,来了。”
她心里虽如此想着,但还是很喜欢霍谦与商廉的,甚至盼过,其中若能有一个成了自家女婿该有多好。
当然只是暗自盼盼,她从未与鹿文笙坦白过她的想法,官场上那些弯弯绕绕已经够让人焦虑了,她不想再为自己的女儿徒增烦恼。这辈子不嫁也行。
门被拉开,发出吱呀声。
“宋伯母好!”两人齐声礼貌道。
“好。”见两人用担架抬着红枣枸杞羊肉与数条黑鱼,宋枝蕴疑惑道:“你们这是?”莫非是城里新时兴的什么吉利讲究?
宋枝蕴是土生土长的古人,所以偶尔还是有些迷信。
商廉在前,便先开口道:“今早我们打探到小鹿被打了,便想着带些补品来探望,不是什么值钱东西,伯母不要嫌弃。”
霍谦在后,扬了扬担架,补充道:“听说城内东山上新开了一家特别灵验的道观,我们想带着小鹿去求个平安符,再去去晦气。”
宋枝蕴让开路,笑着道:“不嫌弃,都是心意,心意哪能用钱币衡量,小鹿在厨房里,你们进去将人抬走吧。”
鹿文笙告知过她,霍谦与商廉都是家中庶子,日子也不是很好过,眼下这些东西怕是从他们日常花用里硬省出来的。
私下里霍谦与商廉一直喊鹿文笙小鹿,所以但凡他俩在,宋枝蕴跟着喊鹿文笙小鹿。
鹿文笙缓缓走至门边,刚好见宋枝蕴在说‘你们进去将人抬走吧。’霎时间竟生出几分被卖了错觉。
当然这种想法只出现了短短一瞬。
点点笑意涌上她的眼底。
都活着,挺好!
两人抬着东西一前一后走入院内。商廉眼尖,先看见了倚靠在门框上的鹿文笙。
商廉朗声道:“快准备准备,哥哥们带你出去拜拜神仙!去晦气!”
商廉今年二十有四,霍谦二十有七,都比鹿文笙年长不少,确是名副其实的哥哥们。
“不用再准备,现在就可以出发。”鹿文笙道。
她也很想出去透透气。
帮忙将担架上的礼品送入厨房,两人便想来扶鹿文笙上担架,两人的好意,她没拒绝。
萤娘听鹿文笙要出门,急忙拿了件披风出来给她系上。
宋枝蕴包些果子蜜饯点心给鹿文笙抱着,交代道:“路上一起吃。”而后对两人道:“晚上来伯母家吃饭,做你俩最爱的红烧肉和鱼汤,再配上你们爱吃的酸萝卜。”
商廉笑的灿烂:“谢谢伯母!”
霍谦扬起嘴角:“伯母客气!”
鹿文笙家的鱼片汤与红烧肉是他俩吃过最好吃的,还有那带皮的酸萝卜,脆爽又有嚼劲,十分解腻开胃。
他俩一直都很喜欢来鹿文笙家吃饭,除了好吃,更大的原因是觉得非常自由,不吃主食只吃菜不会被长辈说教,饭桌上还可以正常交谈,不用讲究食不言。
出了巷子,两人将鹿文笙安排到了敞篷驴车上。
霍谦将棉絮篮里的手炉拿出,塞给鹿文笙:“给,特意找我小娘拿的,抱着就不冷了。”
鹿文笙:“谢谢。”
商廉坐在一边催促道:“快些上车,早去早回,我听说明日小鹿还要早起去上朝。”
商廉不提,鹿文笙自己都差点忘了明日还有早朝等着她。
鹿文笙:狗太子!
霍谦给鹿文笙理了理斗篷,确认裹好,风吹不进了才上车架驴。
街市熙攘,人口成分复杂,三人一直保持着沉默,什么话都没说。
路过一家医馆的时候,鹿文笙看见两位眼熟的官家仆人在争夺一位大夫,不等他俩掰扯完,街角巷子里又闪出一位眼熟的家仆,直接抢了大夫就跑。
抢大夫,众人还是第一次见,不少人围着看完了整场热闹,然后开始碎碎私语。
“看衣裳,最后那位是张首辅家的吧?首辅大人也生病了?还是昨日也被赐杖刑了?”
“没赐,我昨日看着首辅好好走出来的,不过我听说首辅好像是尿憋久了,身体出了问题。”
“咦——”那人张了张嘴,最终却什么也没说。鹿文笙猜,他大抵是想说些能被锦衣卫请走的话。
“原本这些达官贵人有病,都是去请太医院的太医的,但听说昨日摔伤了两个内阁大臣,所有太医都被送到了两位大臣府上。”
“是的,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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