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香识命》
第二日,知香院的帐房比香房更像一间衙门。
桌上摊着昨日经妇人同意留下的银数纸抄件,旁边另放她口述日子的记录、霍承恩的三栏原帐、空白纸与墨锭。她自己的原纸和未拆布包都已带回家。粗瓷茶碗离纸远些,搁在桌角。念儿把院里那本《大晟律》翻到了贼盗律,书页上压着一块镇纸,免得窗缝里的风把它吹得一页一页翻,翻到谁也找不着自己要看的地方。
小栗搬来一张矮凳,坐在桌边,双手端端正正放在膝上。
他看起来十分用心。
只是桌底下,他的脚正悄悄把桌脚旁另一张矮凳往自己那边勾,想搁上两只脚。
翠微看见了,面无表情地把矮凳移到桌子另一边。
小栗的脚在半空中停住。
“翠微姐姐。”他说,“我是在量桌子有多宽。”
“用脚量?”
“手要留给写字。”
翠微点了点头,把他的砚台也移到桌子正中。
“那就用手写。”
小栗默默收回脚,像一个刚被官府查过尺寸的桌子。
她坐在桌边,翻了几页书。
律条的字密,墨色有深有淡,书角还有一点潮过又晒干的痕迹。她看得慢,念儿便在一旁帮她认行。两人把书里提到欺罔取财的部分,逐字抄在一张新纸上,没有把任何一个人的名字写进去。
她喉咙先紧了一下,像小时候把一口太烫的茶含在嘴里,不敢吞也不敢吐;接着肩膀才松开,闻到一丝柔和的甜,像冬日里放在火边慢慢回暖的一小块木头。那是檀香。
香炉里的火不旺,只让香气安安静静地伏在桌边。她看着纸上的字,忽然觉得,规矩未必能把所有人的心都挡在外面,至少能在门口立一块木牌,让人知道门在哪里。
念儿停下笔,抬头看她。
“姐姐,这里说的是欺诈官私财物。”念儿指著书页,“若有人用欺瞒的法子,从别人手里拿走钱物,律里有相应的规定。”
“先把这一层抄下来。”她说,“先别替事情加名字。”
“好。”
小馥在她心里说:“主人,您面前那本书的字,本宝看不见。”
“我知道。”
小馥安静了一下。
“本宝只是照例提醒您,本宝现在没有眼睛。”
“前回那一个时辰借过的视野,早已退了。”
“正是。可本宝今日要办正事,看不见这件事,格外妨碍本宝。”
她差点笑出声,拿起茶盏喝了一口。
茶水温了,苦味落在舌根。她放下盏子,低头抄下一行。廊下传来脚步声,接着是郑君珩与翠微说话的声音。
“王爷,帐房里今日有人在办正事。”翠微说。
“我来送书。”
“那就请王爷把书放在门外,莫要惊动正事。”
“一本书也会惊动?”
“小栗正在量桌子,正事很多。”
帐房里的小栗立刻把脚收得更端正。
郑君珩进门时,手里抱着一本从王府书架上取来的律书。他看了一眼桌上的帐本、抄页、砚台和小栗那双不合时宜地端坐的手。
“你们这里比我想的忙。”他说。
“王爷来得正好。”念儿说,“姐姐正要找贼盗律的其他条目。”
“这本有。”他把书放在桌上,“我让人找了几卷,没有全搬来。搬书的人以为我要开书肆,回去又拿了一摞。”
“那摞呢?”
“放在门外。”
“翠微姐姐正好可以量它们有多宽。”小栗说。
翠微看他一眼。
小栗把嘴闭上,迅速拿起一支笔。
郑君珩在她身边坐下。他没有立刻翻书,而是看了看那张抄到一半的纸。
“你们要把律条抄出来?”
“先抄和这件事相近的部分。”她说,“妇人想知道自己手上那些纸,能不能拿去问官府。她不需要我们替官府先判她遇上的人是什么。”
“这样写很妥当。”
他的手指压住了书页一角。
她看见他袖口上沾着一点灰,大约是抱书时蹭到的。那点灰让他看起来不像个来送律书的王爷,倒像刚从库房里抱出一堆没人要整理的旧帐。
“律书还有灰。”她说。
“书库里的灰有自己的规矩。”
“什么规矩?”
“我不知道。它们只落在不常翻的书上。”
“那它们很有眼光。”
小馥说:“主人,律宝的本机核对模式可用。今天只查您口述的文字,不必开外连。”
她把笔搁稳,告诉念儿先歇一会儿,自己要想几句话,再在郑君珩身旁坐定,闭眼收神。
“只用本机。”她在心里说。
实验室的灯安安静静地亮着。电脑桌面上,十二宝的名字仍在,小馥另列一旁;今天只将律宝的核对窗口唤到前面。这位同伴先前已经开口,如今换了要核的事,并非又多醒了一位。
一道端正得近乎刻板的声音响起。
“律宝在。请问主人,今日所需何种规范?”
她心里一顿。
“我在整理大晟律中与欺诈取财相关的规定,想知道能怎么说,才不会把未查明的事写成已经定案。”
“收到。请提供大晟律全文。”
“我没有全文。”
“请提供相关条文原文。”
“书在外间桌上,我刚才正在翻。”
“本宝看不见。”
“你们今天都很介意这件事。”
“律条引用须附条号。”
“你也看不见条号。”
“本宝可以理解条号的重要性。”
“你可以先理解一下,我现在没有手可以伸进脑子里替你翻书。”
“本宝建议主人把条号附上。”
她在心里吸了口气。
“你这一接话就像催人交文书。”
“文书若缺条号,易致引用不明。”
“律宝,这里是大晟,不是你数据库里的法条索引。”
“本宝无法确认大晟律的版本。”
“这就对了。”
“但仍建议附上条号。”
她想着留在外间的律书,忍住没有在心里翻它一个白眼。
“主人。”小馥说,“本宝认为律宝把旧规矩带得十分齐全。”
“哪一条?”
“条号若未附,它会睡不着。”
“它才刚接话。”
“那它现在更不能睡。”
她先退出实验室,睁眼看回桌上的书。
郑君珩看着她停了片刻,问:“你又在和小馥说话?”
“是先前就开口的律宝。今天又在催我核引用。”
“听起来不像是来帮忙的。”
“它坚持要条号。”
“这倒像官府。”
她在心里把这句话转告律宝。
“本宝不能确认该比较是否公允。”律宝说,“但引用仍须附上条号。”
“你看。”她说。
郑君珩挑了挑眉。
“它又说了什么?”
“还是条号。”
“看来它很有原则。”
“它的原则目前只有一条。”
小馥立刻补充:“主人,律宝的原则至少有两条。一是条号,二是条号要附上。”
她差点又喝错方向,茶水在唇边停了一下。郑君珩把一方帕子推到她手边,没有追问。
她翻回《大晟律》的那页。
纸上有一段大意,说有人用欺骗的手段,从官府或私人手中取得财物,依情节论处。律书的文字比她平常接触的香料记录更硬,像一把放在桌上的尺,没有替任何人把事情量完,只先告诉人尺从哪里开始。
她把那几行念给念儿听,再在心里逐字转述给律宝;只传条文与查找问题,没有把妇人的私话一并送入。
念儿逐字抄好,又回头对照一遍。
“所以,若那人只是说了不实的话,却还没有拿到钱,眼前就不能照这一条写成已经取财?”念儿问。
“书上写的是取财。”她说,“至于旁的情节要怎么认,得交给官府看。咱们能写的是妇人亲耳听见什么、付了什么、收到了什么。”
“那包东西呢?”
“写她收到一包没有标记的东西。不要替它填上我们不知道的名字。”
小栗举起手。
“我有一个问题。”
“说。”念儿说。
“如果有人说自己家的马会背书,叫大家付钱来看,这算不算欺骗取财?”
帐房里安静了一息。
“你见过会背书的马?”郑君珩问。
“没有。”小栗说,“但我见过我们家的马把帐本吃掉一角。牠不会背书,牠会把书背吃掉。”
“那是吃书,不是背书。”念儿说。
“若牠吃的是我写错的那一页,能不能算替我销毁证据?”
“不能。”翠微说。
她把刚收好的茶盏放到一旁,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那算什么?”
“算你需要重写。”
“翠微姐姐,律里有没有一条,专门管把错字写到帐本上的人?”
“有。”翠微说,“我刚才想到的,叫《把字写好律》。”
小栗低头看自己的字,默默把那张纸往念儿那边推了半寸。
念儿重新把话题拉回桌上。
“姐姐,我们要不要把‘先吓人,再给东西,最后收钱’也抄进去?”
她看了一眼霍承恩前一日写下的那三个字。
怕,药,钱。
那三个字没有法律条文的整齐,却把一个人如何被推着走,写得很明白。
“可以另列在下头。”她说,“但要写成他自己说过的做法,不要写成律条。”
念儿点头,把纸分成两栏。
一栏记眼前查到的律意,一栏记妇人说过的事。她没有把两栏混在一起。写到“交付银钱”时,笔尖停了停,最后只记下妇人亲手交出的数目,旁边标出她口述的日期。
小馥说:“主人,律宝要求现在补上条号。”
“它有看见书吗?”
“没有。”
“有听见我读出条文吗?”
“您刚才逐字转述给它的,有。”
“那你告诉它,条号等我翻到再说。”
“律宝表示,条号不宜延后。”
“那就让它先等。”
“律宝询问,等候是否有明确期限。”
“告诉它,等我翻完这一页。”
小馥安静了一下。
“律宝表示,这个期限不够明确。”
她把手里的笔搁下,抬头望了望屋梁。
郑君珩看她像是在同谁讨价还价,唇边浮出一点笑。
“它还在说条号?”
“它开始关心期限了。”
“是个很适合做文书的同伴。”
“我也这么想。以后可以让它坐在帐房,盯着每个人把字写完。”
“它看不见字。”
“那它可以盯着大家口述条号。”
“大家口述时,它能听见?”
“我得把要核的话转给它。它不能自己听帐房里的交谈;它回话,也只有我听得见。”
她说完,看见念儿与小栗正等她接下去。两人听见的是她与郑君珩的解释,没有听见小馥或律宝的声音。她低下头,将律书再往自己面前拉近些。
她翻过一页,找到了卷目和条文所在的位置。书上的编排与她熟悉的现代法律书不同,没有可以直接对照的单一编号,只有律、篇、条层层分开。她把位置和字句一并记下,让念儿照着补在抄本边上。
“这样可以吗?”念儿问。
“先写成‘《大晟律》贼盗律中,诈欺官私取财物一项,条文大意如下’。不要多写它没有写的事。”
“那条号呢?”
“照书上编次写出它所在的律与篇目。至于更细的号次,我们手上这本若没有,就留空,问过懂得的人再补。”
小馥立即说:“律宝要求附上条号。”
“我听见了。”
“律宝表示,留空可能造成格式不完整。”
“那就把空白画得端正一点。”
“本宝会转达。”
小栗望向那张抄本。
“留空的地方,也要把字写好吗?”
“要。”念儿说,“空白也有空白的格式。”
小栗叹气。
“我还以为只要不写,就不会写错。”
“你的字可以不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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