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衙当团宠的日子(探案)》
方瑾醒来时,已经记不得自己是谁了。
老旧的卧房不算大,但是豁亮通透,很是温暖。屋子的墙角摆着一张杉木的案几,上头堆着几册旧书;另一侧立着桐木做的书柜,屋中还有一张四面藤床,除此,再无多余陈设。
她抱膝蜷坐在床角,薄被拢在膝前,神色茫然,仿佛一只误入陌生巢穴的雀儿。
她的手里紧攥着一枚卷云纹式的长命锁,指腹无意识地一遍遍摩挲着锁身。锁不过巴掌大小,沉甸甸的,是纯金打造,锁背刻着两个小字“方瑾”。
再往下,便是一串生辰八字。
高恒说,这是她唯一的贴身之物,也是如今唯一能够证明她身份的东西了。
高恒是朗溪县的典吏。
据他说,是他在澜江里将奄奄一息的她捞起而后带回县廨救治。
她捡回一条命,前尘往事却尽数忘干净了。
半个时辰前。
方瑾脑中一片混沌,半梦半醒间,只觉身子绵绵密密的疼。意识沉沉浮浮间,耳边却隐约传来说话声。
“衡老,这姑娘都躺了三天了,您日日给她诊脉,怎么还不见醒?”
声音很是温和清润,隐隐透着几分担忧。
姑娘?是在说她吗?
紧接着,一道苍老带着些尖锐的声音哼了一声。
“嘿!你小子当治病跟验尸似的,一时半会儿便能有结果?她伤得那么重,能把命捡回来,都算阎王爷心情好了。”
说到最后,又小声咕哝两句:“奇了怪了……老头子药都下猛了,按理早该醒了才对。”
另一道粗犷洪亮的声音毫不客气地插了进来。
“衡老头,你一个仵作医官,成天摆弄死人骨头才是本行,非学人家悬壶济世做什么?平时医医猫狗也就算了,如今床上躺着的可是个大活人,你若把人治没了,看你怎么交代。”
他话锋一转,又冲着另一人道:“还有你,高胆儿!平日捡些受伤的猫猫狗狗回来也罢,如今连姑娘都敢往县衙捡。等老秦回来,看他不把你连人一块儿轰出去。”
高恒无奈笑笑,小声道:“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几人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方瑾拼命挣扎,终于艰难地睁开了眼。
刺眼的日光猛地撞入眼底,逼得她眼眶一热,泪水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
她缓了好一会儿,视线才渐渐清明。
屋内站着三个男人。
一个身形修长,眉眼温润;一个生得高大魁梧,双手抱臂;还有一个须发花白的瘦老头,眉头微皱。
陌生。
全都很陌生。
方瑾试着撑起身子,背后骤然传来一阵钻心剧痛,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
脑子里第一个念想是:是谁打了她吗?等她好了,非得报仇不可!
念头刚起,她忽然心里咯噔一下。
等等!
她的脸呢?身子伤成这样,脸该不会毁了吧?
她慌忙偏头,想找面铜镜照照,这一偏,却正对上一双黑洞洞的眼眶。
“——啊!!”
尖叫冲到喉咙,却只挤出一声沙哑的气音。
床边放着一只半开的药箱,那箱子里,端端正正摆着一颗发黄的人头骨,那空洞洞的眼窝正对着她,泛黑的牙齿微微咧开,像是在冲她发笑。
方瑾浑身汗毛倒竖,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猛地缩到床角,恨不得整个人嵌进墙里。
屋里的其他三人同时一愣。
方才还躺得跟死人似的姑娘,竟突然活了。
高恒最先反应过来,他看着床角缩成一团的姑娘,又低头瞧了瞧自己几人,心里顿时明了。
糟了。
他们三个大男人围在人家姑娘床边,定是把人吓坏了。
他连忙抬起手,往后退了一小步,试着也把声音放得最轻:“姑娘,你别怕,我们不是坏人。”
胡树也跟着露出一个自认为十分和善的笑:“对,对,我们可是你的救命恩人。”
罗德衡连连点头,笑得满脸褶子:“没错没错!”
方瑾却像什么都没听见,只颤颤巍巍地抬起一根手指,哆哆嗦嗦指向床边。
高恒顺着望去,下一瞬,额角狠狠一跳。
……又是衡老那个宝贝头骨。
他赶忙快步上前,“啪”地一声,将药箱盖得严严实实。
“好了好了,看不见了,不怕。”
屋内静了一瞬,紧接着,一道凄厉惨叫响彻整间屋子。
“哎哟——我的宝贝!我的心肝肉啊!”
罗德衡一把推开高恒,心疼得直跺脚,抱起药箱左看看右看看,好像生怕里头那颗骷髅头磕掉一块。
方瑾呆呆望着这一幕。
胡树最先看不下去,笑骂道:“他娘的,你那个破骷髅头有什么好宝贝的?天天带出来吓人。人姑娘都醒了,你赶紧给人瞧瞧,磨叽什么呢?”
罗德衡抱着骷髅头不撒手,又仔仔细细检查一番,见它完好无损,这才给胡树一个眼神,冲他撇撇嘴。
“去去去,你个粗人懂什么。”
方瑾瞧着眼前这三个性情迥异的男人,心里越发觉得古怪,壮着胆子问道:“你们究竟是何人?为何说救了我的性命?”
三人俱是一怔。
胡树先哈哈大笑:“衡老头,你完了,莫不是把人给治傻了?”
罗德衡瞪他一眼,转头看向方瑾,语气放得极缓:“姑娘莫急。你可还记得,自己姓甚名谁,家在何处,又为何会落入水中?”
姓名?落水?
方瑾微微一怔。
方才只顾着害怕,瞧热闹,她竟从未细想。此刻顺着老头的话回忆,从前种种,竟像是一团浓雾,白茫茫的,任她如何搜索也都是空白的。
越想,脑子越是疼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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