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宿敌只能是妻子呀》
接连遭遇太多变故,鱼茶罗身心俱疲,在温泉中就直接睡着了。
她水性极好,加之花妖本身体重就比常人轻许多,她飘在水上睡得人事不省,梦里变成了一朵炒南瓜花,被一双有力的筷子夹了起来,放到一个柔软的盘子里边。
再醒来时,她小臂上枕着狐狸,翻着肚皮睡得四脚朝天。
鱼茶罗环顾四周,无恒宫的寝殿巨大而空旷,但木制的刻有鲤鱼跃龙门的床架和月白的被子和杻阳山庄里一模一样,让她恍惚中以为自己回到了杻阳山。
白发魔王斜倚在床侧桌案边,正提着只狼毫笔写着什么。窗棂漏下的日光打在桌角,让他半边脸在逆光中轮廓分明,高耸的鼻梁和长而密的眼睫更加突出,每次抬笔蘸墨时,睫毛尖都会被日光镀上银边,赏心悦目。
鱼茶罗头一次注意到他的下睫毛竟有那么长,让他那双形状风流的桃花眼看起来锐利有神,像是藏着万千沟壑。
在萧御风还是一介风水神的时候,曾给鱼茶罗讲过一嘴面相学。睫毛长的人手部灵巧,无论刺绣然亲都能得心应手。这样的人喜欢花大把时间思考或空想,早年发展可能受阻,但日后能取得不错的成就。
“醒了?”萧御风问。
银纹宽袖拂过鱼茶罗鼻尖,檀香味从袖口逸出,较之以前多了分清冷,温暖的掌心在她额前一触即分:“退烧了,我煮了馄饨,起来吃点吧。”
他还没有恢复记忆,就已经开始熟稔地关心人。
鱼茶罗彻底放了心,觉得自己获取了魔王的信任。
她不知道的是,魔王在她睡着的期间想尽了办法,用了各种符文检索,甚至黑进天庭查遍了那月老的红线,都没法找到自己姻缘的另一半叫什么名字。
是的,他甫一见面就开口问过,妻子不但没回答还生气了,他只能自己去查。
但他都快把两千年各种线索查遍了,都没想过那花妖可能不是自己的妻子。
一个以为萧御风除了失忆一切如常,一个死活想不起对方的名字,两人就这样各怀心思地礼貌生活,一同巡逻魔域。
萧御风成魔之后煞气骤增,杀伐果断让鱼茶罗都有些心惊,其间发生过几次大魔造反和暴动,都被他短时间内快速肃清。
但鱼茶罗很快发现,做神仙的萧御风是一个善良风水神,如今当了魔王仍是一个善良杀人狂,只杀那些作恶的魔物,把误入境内的所有异族都用法阵送了出去。
他手段血腥的杀戮只针对不服管的魔族,甚至不会误伤地上的草。
有一次,鱼茶罗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他清剿一伙劫持凡人来涮火锅的魔物,萧御风身形移动快得难以捕捉,眨眼之间便在东南西北四角钉下一只牢笼阵法,继而持剑踏入阵中,关门打狗,斩尽杀绝。
剑光扫过之处,总溅起团漆黑的血雾,魔物连惨叫都来不及出口,就尽数爆头而亡,骨渣混着污血溅在笼璧上,被灼得滋滋作响。其后他消除了凡人记忆,将他们用术法送回人间。
鱼茶罗望着他转身时笼阵自行消解的青烟,忽然懂了,这就是魔王两千年没有目击者的原因吧,活着的见不到他,见到他的都没命了。
他踏着残霞走来,剑上的血珠未及滴落就已蒸发,鬓角几缕白发被风拂起。
自从变成魔王形象之后,鱼茶罗就再没见他束过发,长发披散,衬得那张脸清冷又俊秀,带着漠然的神色,整个人透出一股因实力强盛而睥睨天下的邪气,带出几分危险又致命的吸引力。
魔王召出一阵风,托着他轻巧跃上岩石。他走到鱼茶罗面前,单膝跪下,那双金属感的冷漠眼神涣然冰释,银灰眼瞳盛着关切笑意,用拇指抚去鱼茶罗脸颊上一抹尘土。
鱼茶罗走着神,无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萧御风握着剑柄的食指,那根指头看起来有些扭曲,微微翘起。
魔王动了动指头,指骨在鱼茶罗掌心刮了一下,有点痒。他主动开口解释道:“这根指头从前断过,所以有些难看。”
“不难看。痛吗?”
“已经不痛了。”魔王说着,享受着花妖指腹轻柔的温热。
鱼茶罗视线移到他脸上,和那银灰色瞳孔对视,这双眼睛漂亮得像星云。
“在想什么?”魔王温柔地问她,他的小妻子好像胆子很大,从来不会被吓到,但也不热衷于夺取性命,是个很有原则的人。
她喜欢摆弄无恒宫里的小花小草,带她出来巡逻的时候,就总是这么好奇地打量着他,有趣极了。
只不过小妻子说的话总让他两眼一黑。
“没想到你打架这么厉害,以前都藏着身手吧。”鱼茶罗若有所思,打量着萧御风的腰腹核心那一块。
萧御风尚未恢复记忆,再怎么问他,也说不出自己怎么会同时做了两千年神仙又做了两千年的魔王,她只能粗浅推测萧御风一人打两份工,主业神仙,副业魔王。
她真诚地感叹道:“这么多年,感谢你的不杀之恩!”
“何出此言?”魔王有些不知该如何回话,小妻子的思路太活泛,他时常跟不上,但觉得很有趣,总忍不住追问。
“我从未看过你用剑。”鱼茶罗说。
她收回了手,萧御风那根微弯的食指动了动,似要追上来,想继续被抚摸。
皮肤的温热很快散在微凉的空气中,成为魔王之后,他很少感受到这样的凉意,究其根本,是他从未接触过这样温暖的身体。
一串模糊的记忆闪回,他想起自己成魔的那个傍晚。
好像是要赶着回到杞梁国去,他当时非常焦虑,有什么事情必须立刻去做,否则就要来不及。回忆里充满担心,赶路都慌忙不堪,他很少有这样违背礼数的时刻。
大雨滂沱,淹没了山上密道,还没等他赶到杞梁国境内,左半边身子猛地抽搐一瞬,幻化出承危化厄箓的光纹来,雷劫跟随而至。
他生怕天雷误伤无辜百姓,连忙逃离皇城,跑到一处名为野猪洞的荒郊,七七四十九道雷劫耗了他几个时辰,从黄昏到深夜,也耗尽他的力气。
等再睁眼时,已是三日后的正午,他躺在一片焦黑土地中央,被吓破了胆的野猪远远地觑着他,不敢过来。
他左半边衣襟都被雷烧为灰烬,皮肤上残存的咒文变成炭黑色,手指一抹就消去了。他松了口气,好像终于还清了一份巨大的人情。
那阵雷劫来得猛烈而突然,孽劫蕴着无尽煞气,能将人生剥净相打入混冥,萧御风本体是人,堕入混冥也就变成了魔。
人魔与普通魔物不同,生来拥有开化神智,修为长进都迅猛无比,七七四十九道孽劫之后,他侧腰到胸膛出现一片盘踞的冰蓝色魔纹。
修为太高,条件完备,雷劫之后,他变成了魔王。
幽狱地眼的能量顷刻间涌进他身体,血脉经络几乎要撑裂,痛苦不堪。灵力急剧增长,力量呈几何倍变大,身躯轻盈又沉重,头脑剧痛又清醒。
明明是替代另一个人遭受雷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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