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见解》
尖锐的铃声像一把淬了冰的锥子,毫无预兆地刺破了午后暖烘烘、昏昏欲睡的宁静。深秋的阳光透过教学楼三楼的玻璃窗,斜斜地铺在课桌上,把空气中浮动的细小尘埃照得清清楚楚,也把教室里大半同学的困意烘得愈发浓稠,连呼吸都变得慵懒又拖沓。整个高二(5)班都陷在一种软绵绵、半梦半醒的倦怠里,像被阳光晒化的棉花,连翻书的动作都慢了半拍。
这是下午第一节课,数学,最容易让人眼皮打架的时段。窗外的梧桐叶被秋风卷着,慢悠悠飘落在窗沿,一切都慢得恰到好处,安静得能听见粉笔灰落在讲台上的轻响,也能听见后排男生压抑的哈欠声。
可这道刺耳的上课铃,硬生生把这份慵懒撕得粉碎。
“厌哥,醒醒,上课了!快起来啊!再睡老巫婆就要过来揪你耳朵了!”
陆晨猫着腰,缩着脖子,像只偷油的小老鼠,凑到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旁,用手指小心翼翼戳了戳趴在桌上的沈厌胳膊,声音压得极低,却带着急急忙忙的催促。他是沈厌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比谁都清楚这位祖宗的脾气,更清楚沈厌的起床气有多恐怖——那是连撒旦见了都要绕道走的戾气,是能把天都掀个角的暴躁。
可他没办法。上课铃都响完半分钟了,沈厌还埋着脑袋,乌黑凌乱的头发遮住后颈,肩膀随着均匀的呼吸轻轻起伏,睡得又沉又香,摆明了要把午觉进行到底。陆晨看了一眼空空如也的讲台,又瞥了一眼教室后门的方向,班主任刘钰的高跟鞋声随时可能哒哒哒地响起来。他要是不把沈厌叫醒,等会儿被抓包,他这个后桌绝对要被一起连坐,罚站都是轻的。
一咬牙,陆晨又加大了点力气,晃了晃沈厌的胳膊,声音拔高了一点点:“厌哥!别睡了!刘钰要来了!”
就是这多出来的一点点音量,成了点燃炸药桶的火星。
下一秒,陆晨只觉得右耳一紧,一股带着狠劲的力道瞬间攥住了他的耳垂。指节骨节分明,力道大得像是要把他的耳朵直接拧下来,疼得他瞬间倒抽冷气,夸张地哀嚎出声,眼泪花都在眼眶里打转。他一边踮着脚转圈,一边拼命想把自己被揪住的耳朵从沈厌的“魔爪”中解救出来。
“哎哟!哥,哥!我错了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松手松手快松手!”
陆晨的声音带着哭腔,又气又怕,心里把自己骂了八百遍。明知道沈厌有起床气,起床气重得能吃人,尤其是睡得正香被人吵醒的时候,六亲不认,天王老子来了都不给面子,可他偏偏还是往上凑。这哪里是叫醒服务,分明是羊入虎口,自寻死路。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沈厌的指尖又冷又硬,力道没有半分收敛。平日里他总羡慕沈厌的手好看,修长骨感,弹吉他、转笔都帅得一塌糊涂,可此刻这双手落在他耳朵上,简直就是刑具。他心里苦不堪言,疯狂腹诽:沈厌你个重色轻友到骨子里的家伙!当初是谁鞍前马后帮你跑前跑后打探江玉的消息?是谁帮你藏情书、挡桃花、应付那些围着你转的女生?是谁在你被叔叔阿姨追着打的时候帮你打掩护?现在倒好,就为了被吵醒一个午觉,就对自己的发小下此毒手,良心不会痛吗!
沈厌缓缓睁开眼。
午后的阳光落在他眼睫上,投下一小片浅淡的阴影。那双平日里总是带着几分漫不经心、懒懒散散,看人都带着点居高临下玩味的狐狸眼,此刻没有半分平日的随性,眼底燃着一簇压不住的冷火,戾气从眉梢眼角往外冒,像是沉睡的猛兽被强行惊扰,浑身上下都写着“别惹我”三个大字。
他慢悠悠松开攥着陆晨耳朵的手,指节微微活动了一下,嗓音因为刚睡醒而带着沙哑的低哑,又冷又懒,语气里满是被惊扰的不爽与烦躁,每一个字都带着冰碴子:“你再叫一声试试?”
陆晨立刻噤声,耳朵还在火辣辣地疼,连大气都不敢喘。
“我刚梦到江玉的脸,清清楚楚梦到他的脸,就被你这一嗓子给吼没了。”沈厌皱着眉,抬手揉了揉眉心,倦意被打散,剩下的全是戾气。他眼神扫过陆晨通红的耳朵,没有半分愧疚,反而更添了几分不耐,“扰人清梦,尤其是扰我关于他的梦,你胆子倒是越来越大了。”
陆晨揉着自己迅速泛红发烫的耳朵,心里的苦水都快漫出来了。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沈厌这火气大得离谱,根本不是单纯的起床气,纯粹是因为美梦被打断,而梦里的人是江玉——是那个被沈厌放在心尖上,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连提一句坏话都能被他瞪到头皮发麻的江玉。
在沈厌这里,天下万物都比不上一个江玉,兄弟情义在江玉面前,那就是不值一提的路边草。重色轻友,说的就是沈厌本厌。
可腹诽归腹诽,求生欲最终还是战胜了那点可怜的脾气。陆晨太清楚沈厌了,软硬不吃,跟他硬碰硬,下场只会比现在更惨,轻则被怼到哑口无言,重则被他用各种损招整得怀疑人生。在这所贵族学校里,沈厌想收拾一个人,简直比吃饭喝水还简单。
他瞬间收起心里的怨气,脸上的委屈与恼火一秒消失,飞快换上一副谄媚又狗腿的笑脸,搓着手,试图转移沈厌的注意力,把这篇翻过去:“嘿嘿,厌哥,是我不对,我嘴笨,我手欠,我不该在你做美梦的时候喊你,我错了还不行嘛!您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一般见识,原谅我这一回!”
沈厌斜睨着他,眉眼间的烦躁没有散去,显然没什么兴趣听他道歉,也没什么兴趣搭理他。
陆晨一看有戏,赶紧趁热打铁,压低声音,脑袋凑得更近,几乎要贴到沈厌的耳边,神秘兮兮地挤眉弄眼,语气里带着藏不住的邀功:“对了对了,我有个天大的好消息要告诉你!绝对是你现在最想听、最期待的消息!”
沈厌挑眉,指尖漫不经心地转着一支黑色水笔,笔杆在他指间灵活翻飞,动作帅气又随意,连这种小动作都引得前排偷偷看他的女生红了脸。可他本人毫不在意,懒懒散散吐出一个字:“说。”
语气淡得像水,可陆晨分明听出了一丝按捺不住的在意,心里偷笑,面上却不敢表露,依旧压着嗓子,一字一顿抛出重磅炸弹:“我听说……江玉今天返校。”
他差点脱口而出“江玉那个小白脸”,这是他私下里跟别的朋友吐槽时的称呼。虽然早就被沈厌的小迷妹们传到他耳朵里了,但毕竟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沈厌也就暂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当下沈厌就在他面前,话到嘴边,看到沈厌瞬间绷紧的下颌线,他硬生生把后半句咽了回去,舌头都差点打了结,心里暗道好险。要是真说出口,他今天估计就得彻底报废,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他也难逃。
沈厌周身那股能压死人的低气压,几乎是在瞬间就消散了大半。
那股从睡醒就萦绕在他身边的冷意、戾气、不耐烦,像被阳光晒化的冰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连紧绷的嘴角都柔和了几分。他停下转笔的手,抬眼瞥向陆晨,平日里淡漠的眸子里,破天荒地泛起了一丝波澜,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还有点不敢置信的试探:“哪儿听的?消息准吗?别拿我寻开心。”
沈厌很少有这么不淡定的时候。在学校里他向来天不怕地不怕,怼老师、怼校长、怼一切看不顺眼的人和事,永远是一副吊儿郎当、万事不挂心的模样。唯独在江玉的事情上,所有的淡定和伪装都会土崩瓦解。
“绝对保真!童叟无欺!”陆晨立刻拍着胸脯,一脸信誓旦旦地保证,胸脯拍得咚咚响,就差举手对天发誓,“我陆晨别的本事没有,打听八卦和小道消息的本事,厌哥你还信不过?整个年级的风吹草动,就没有我听不到的。江玉要回来的事,我从竞赛带队老师那里听来的,千真万确,绝对不是瞎编的!”
他话音还没完全落下,一股刺骨的凉意突然从脚底直冲天灵盖,后颈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整个人没来由地打了一个浓重的寒颤,像是被什么危险的猎物盯上了。都说女人的第六感最灵,可现在他觉得还是他略胜一筹。
陆晨的身体比脑子更快做出反应,僵硬地缓缓回头,果然看见了班主任刘钰正黑着脸,站在教室前门的位置,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像一头被彻底激怒的母狮。平日里盘得整齐的头发都有些散乱,手里的檀木戒尺被她攥得紧紧的,指节泛白,甚至被她轮得虎虎生风,浑身上下杀气腾腾,一言不发地朝着最后一排聊得起劲的两人快步走来。
空气瞬间凝固。
陆晨默默缩了缩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回身,端端正正坐好,拿起桌上的数学书装模作样地翻看,连余光都不敢往沈厌那边瞟,在心里默默为自己,也为沈厌默哀了整整三秒钟——兄弟祝你好运!!
他就知道,上课小声嘀咕就算了,偏偏还在最后一排聊得这么投入,简直是往枪口上撞,老巫婆的眼睛,比监控还尖。
“沈厌!”
一声怒吼精准地在沈厌身后炸响,震得窗户玻璃都像是颤了一颤。刘钰的声音尖锐又愤怒,带着恨铁不成钢的火气:“上我的课还敢公然讲话,交头接耳,无视课堂纪律,你小子很勇啊!翅膀硬了是不是?给我滚出去站着!面壁思过!”
沈厌对于这套流程早就驾轻就熟。从高一到现在,被刘钰赶出去站着的次数,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他甚至连刘钰发火的口型、语气、每一句训斥的台词,都能精准对上。
他面无表情地站起身,桌椅摩擦地面发出一声轻响。在刘钰彻底爆发、破口大骂之前,他先一步迈开长腿,慢悠悠走出了教室,动作行云流水,姿态散漫又随意,丝毫没有被惩罚的窘迫和羞愧,反倒像是去参加一场盛大的典礼,从容得让人气结,但无法否认的是在青春期的孩子们眼里,这绝对是帅气、潇洒的代表了。
刘钰被他这副无所谓、甚至有点嚣张的态度气得胸口剧烈起伏。尤其是听到几个前排女生的低语“沈少好帅啊”,更是气得她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她深吸好几口气,才勉强把即将冲出口的怒骂压下去,握着戒尺的手都在抖。她转过身,对着全班同学开始例行公事地训话,声音依旧带着怒火:“你们这帮大少爷大小姐,家里有钱有势,就真以为学校是你们家后花园,我治不了你们了是不是?上课睡觉、讲话、玩手机,纪律被你们踩在脚底下,高二五班的脸都快被你们丢尽了!”
这所私立高中汇聚了全市顶尖的精英子弟,学生们非富即贵,家里的背景一个比一个硬。大部分老师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真的严加管教,怕得罪学生家长,丢了工作。但刘钰是少数几个敢管沈厌,还敢把他赶出去罚站的人。究其原因,是她本就是沈厌父亲专门高薪请来的家教老师,被特意安插进学校担任班主任,手握沈家长辈亲自给的“特许令”。就算对沈厌严加管教,也不用担心任何后果。而其他人都心知肚明:连沈厌都能得罪的人,来历可不是一般的大,那他们也自然不敢多说什么。
“都给我安静!”刘钰又吼了一句,班里瞬间鸦雀无声,连呼吸声都放轻了,所有人都低着头,不敢与她对视。
见班级终于恢复安静,刘钰的脸色缓和了些许,话锋一转,强行压下怒火,脸上挤出一丝欣慰和蔼的笑容,对着全班高声宣布:“好了,不说烦心事,说个好消息,振奋一下大家的精神。我们班的江玉同学,在刚刚结束的全市高三数学竞赛中,凭借扎实的功底和稳定的发挥,取得了第三十六名的优异成绩!为我们班级,为我们学校,争得了荣誉!”
教室里却依旧是一片死寂,没有人鼓掌,没有人欢呼,甚至连一句赞叹都没有。
几个坐在后排的男生,闻言甚至露出了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的神情,立刻低下头交头接耳,小声地嘲讽起来。
“三十六名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以为是第一名呢,也值得这么大张旗鼓地夸?”
“就是,这种数学竞赛,随便学学,有手就行吧,三十六名,也不算多厉害。”
“江玉就是书呆子一个,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考个三十多名,也值得老巫婆这么捧?”
这些细碎的嘲讽声不大,却清晰地飘进刘钰的耳朵里。她的脸瞬间又沉了下来,拿起戒尺狠狠敲了敲讲台,发出“砰砰”的巨响,恨铁不成钢地对着全班呵斥:“你们懂什么!动一动你们生锈的脑子好好想一想!我们全市一共有五千多名高三学生参赛,五千多人!三十六名,意味着他击败了整整四千九百多个对手,在全市最顶尖的一批学生里,稳居前列!这是多不容易的成绩,多值得骄傲的事!我明白你们瞧不起特招生,但是你们不学无术,还要嘲讽努力的同学,这就叫不知羞耻!”
然而,她慷慨激昂、苦口婆心的陈词,依旧没有换来任何回应。
学生们的目光纷纷越过她的身影,轻飘飘地飘向了教室窗外的走廊,落在那个熟悉的、靠在墙上的少年身影上,眼神里充满了看好戏的幸灾乐祸,还有藏不住的起哄意味。
刘钰察觉到不对劲,顺着同学们的目光转头望向窗外,看着靠在墙上吊儿郎当的沈厌,也不由得无奈地叹了口气,满心的火气,最终都化作了一声无力的叹息。
与此同时,教室外的走廊上。
沈厌懒洋洋地靠在冰冷的白色墙壁上,午后的阳光倾洒在他身上,将他高挑挺拔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落在光洁的地砖上,勾勒出清瘦又凌厉的轮廓。他单手插在裤兜里,另一只手随意地垂在身侧,听着教室里刘钰激动又无奈的声音,心里却没有半点被罚站的郁闷,反而反复咀嚼着陆晨刚才说的那句话——江玉要回来了。
那个让他心心念念、牵肠挂肚了整整半个学期,连睡觉做梦,梦里全是他清冷侧脸、温柔眉眼的人,终于要回来了。
半个学期的等待,无数次的打探,数不清的落空与期盼,在这一刻,终于要迎来结果。沈厌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快了半拍,连靠在墙上的脊背,都悄悄挺直了一些。
“沈厌,怎么又在门口站着?”
一道清冷如玉石相击,干净如山间清泉的声音,突然在耳边轻轻响起。
熟悉到刻进骨子里的声线,温柔又疏离,清冽又好听,一瞬间让沈厌的心脏漏跳了一拍,全身的血液都像是瞬间沸腾了。他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猛地回头,动作快得带起一阵风,鼻尖恰好轻轻擦过那人温热柔软的脸颊,一丝淡淡的、干净的皂角香,混着温暖的阳光味道,瞬间将他整个人包围,裹得严严实实。
不是梦。
是真的。江玉真的回来了。
他在教室里,在梦里,在无数个等待的时刻里,准备了一路的台词,排练了无数次的“欢迎回来”“我好想你”“你终于回来了”,在真正开口的瞬间,全都堵在了喉咙里,统统变成了一句带着点委屈、又带着点撒娇意味的抱怨,软糯又黏人,全然没了平日里的嚣张戾气。
“唉!?玉玉,你可算回来了,你知不知道我等你等得好苦啊!”
话音还未落,他就猛地转过身,张开双臂,一把将身后的江玉紧紧抱住,力道大得像是要把人揉进自己的骨血里,像一只走失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主人的大型犬,黏糊糊地贴在江玉身上,不肯松开。
江玉被他撞得一个趔趄,无奈地轻轻推了推他硬邦邦的胸膛,语气带着点无奈的纵容,又有几分嫌弃:“放开,别跟没骨头一样,挂在我身上,难看死了。”
“我不放。”沈厌把头深深埋在江玉的颈窝处,温热的呼吸洒在江玉细腻的脖颈上,声音闷闷的,带着十足的耍赖意味,坚定又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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