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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装疯批反派在攻略我》

3. 第 3 章

待乐秋回来,就看见明殊已经恢复往常骚包打扮,处处点缀上或玉或金的装饰物。

乐秋暗暗嘀咕:叮铃哐啷带这些物件也不嫌麻烦。

桌上摆好餐食。

明殊听说桌角这盒点心是江夜白送来的,避而远之,并直言,再有下次路上直接丢了就是。

乐秋不理解,并且全盒纳入肚中,她这具身体食量好像很大,甚至吃的比明殊都多,也因此喜提另外一个称号“饭桶”。

但她很满意现在的身体,吃嘛嘛香,比她那被上学吸干精气的身体好多了。

饭后,明殊并未多言,只从袖中取出一件非金非木的罗盘。那罗盘古朴异常,中央的指针并非铁质,而是一根悬浮的、莹白如玉的骨针。

乐秋第一次见,觉得才算是触碰到这方世界奇异之处了。

明殊指尖在骨针上轻轻一拂,低声道:“觅气。”

骨针应声飞旋,发出细微的嗡鸣,其上的刻痕竟漾开流水般的微光。

乐秋眼睛都发光了,这灵力真的具象化了。

明殊蓦地睁眼,对这府上已大致有些了解,就要行动,被乐秋叫住。

“明殊,能再使一下刚刚那个术法吗!”乐秋眨着星星眼,满脸崇拜。

“明殊,之前怎么没见你用过啊,我还是第一次见!”

明殊唇角微不可查地一勾又迅速压下,并冷脸拒绝:“不行,术法岂是儿戏。”

说罢提剑便走。

“小气!”乐秋追上去。

接下来的勘察中,明殊不时会蹲下身,用特制的黄符“采”起一捧土,仔细封入一个个玉瓶中。

府中各处都被分别取样。

最后,他们回到院中石桌前,将所有样本逐一陈列,明殊并指如剑,凌空虚点。

“显。”

一缕极淡的青黑色烟气竟从土中自行逸出,在空气中扭曲了一下,方才散去,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腥气。

明殊的眉头微舒,与他先前料想的不错,确是饕疫鬼的气息,且时间不长,在此也仅停留一月有余,与之前的线索都对的上。

明日正午即可除鬼,但在除鬼前需探查一下那位夫人的死因,此事必有蹊跷。

他正思忖着该用银钱收买,还是略施小术从府中人口中撬出线索。

却听乐秋兴致勃勃地提议:“我们直接去灵堂看看吧!”

验尸虽非她所长,但这龟毛道长定然在行。

明殊觉得此法颇有些违反礼法,但似乎没有比这个更直接快捷的方法了,于是拍板。

夜探灵堂!

月黑风高夜,两道黑影悄无声息地潜入灵堂。

后方一道白色衣角闪过墙角。

棺椁暂厝,并未钉死,二人合力将推开沉重的棺盖,一股混合着香料与腐朽的气息扑面而来。

只见大夫人皮肤干瘪,活像被吸血鬼吸干了精血一般。昔日华服换作一身朴素至极的寿衣,竟比昨日宴上所着还要简薄。

“不对劲,这府上富贵,陪葬却这般简陋,不合常理。”明殊眸光一沉。

“那说明县令府在隐瞒什么,才会急于下葬。”乐秋立即会意。

“昨日我见大夫人右侧袖袍空的。”乐秋回忆道。

明殊暗道一声冒犯,便拨开右侧袖袍查看。

断肢处愈合完整,看来是多年前就留下的伤痕,后又仔细查看各处,确无明显外伤。

“看来是时候用到回魂术。”

“就是能把魂魄召唤回来的那种吗?”乐秋再次双眼放光——如果真能召唤魂魄,是不是可以把原身的魂魄召唤回来。

说不定原身归位,她就能回家了?

“逆天召魂,乃妖邪所为。”明殊瞥了一眼乐秋,暗含警告。

“道门回魂术,是以灵魂进入到肉身残留的记忆,附于当时之人,旁观回忆。”

“此法需二人互为锚点,以防在回忆当中迷失。”

明殊让乐秋掏出早已经准备好的毛笔朱砂,在二人眉心以及大夫人冰冷额头上,画下对称的繁复符印。

符文即成,幽幽泛光。

“生户通幽,返照前尘——映!”

乐秋只觉得眉心一烫,仿佛被无形的力量猛地一推,周遭景象瞬间被打破的琉璃般剥落、塌缩,紧接着无数纷乱的碎片裹挟着她的意识,轰然涌入!

再一眨眼,已是换了个场景。

漫天星空下,青年正笨拙地攀着墙头,乐秋与另外一名女子站在墙下紧张接应。

乐秋注意到墙角有两处明显的火焚痕迹,像是旧年战乱留下的伤疤,还没来得及修补。

“江郎,小心些。”

乐秋扭头看向说话的人,是大夫人年轻时的模样,她生着极富江南韵味的鹅蛋脸,轮廓柔和,肌肤瓷白,杏眼,仿佛永远含着一汪清凌凌的湖水。

相较于多年后的面容,更加灵动有活力。

乐秋不敢想象,这些年是经历了什么,才会成后面痴傻模样又断了一条手臂。

“砰”的一声,青年跳落草地。

“晚娘,夜寒露重,怎不见你多穿几件?”

乐秋看见那男子长相,险些笑出声——竟是明殊!

还是原先是俊脸,但是穿衣打扮完全变了个风格。原先有多骚包,如今就有多落魄,浑身衣物打满补丁,浆洗地发白。

他此刻正僵着身子,扮演出一副深情款款关心模样,异常地滑稽。

两人目光相撞,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拼命压抑的笑意。

乐秋反应过来,开始打量自己的服装。

身上着一件浅褐色裋褐,与褐色长裤,她通身上下无一饰物,唯一的色彩,或许是腰间为了系紧蔽膝的那条褪了色的布带。

整个人站在那儿,便透着一股极其符合身份的谦卑的气息。

怎么不是道童就是侍女……

就这么一晃神的工夫,两人已经旁若无人地抱起来了。

刚好明殊面孔正对着她,那扭曲的表情完完整整落入眼中。

乐秋幸灾乐祸地笑了。

明殊眯起眼无声警告,让她转过身去。

乐秋呲着个大牙,笑得愈发得意,让她逮到明殊落魄的时刻,自然是不会浪费一分一秒。

“晚娘,我明日一早便要去京城投奔我那做官的舅舅,待我谋得一官半职便回来寻你。”

“此话当真?定要记得回来寻我。”话音已带哭腔,满是不舍。

“当真。”说完,明殊捧起晚娘的脸颊,动作温柔,语调却咬牙切齿地为她拭泪。

又是一阵你侬我侬,乐秋在一旁看的牙酸,幸好二人守规矩,没做那越轨之事。

最后,晚娘掏出一钱袋递给明殊,让他路上用。

看来是富家小姐爱上穷小子的戏码,果然这剧情在哪个时代都屡见不鲜啊。

待两人依依惜别后,晚娘领着乐秋进屋,似闺蜜夜谈般,讲了一整晚,直讲到她受不了犯困才作罢。

原来这穷小子江郎就是未来的县令江云,他从偏僻的安乐县赶往京城投奔亲戚,此时尚无科举,做官全靠熟人举荐,或是在地方上积攒名声,等朝廷征召。

晚娘絮絮叨叨讲了许多,言语间偶尔会透露出这个时代的另一面——某某家的女儿被溃兵掳走再也没回来,某某街的商铺被烧光了整条街,城外荒坡上至今还堆着无人认领的白骨。

大乱世虽然结束了,可余烬未消,到处都是重建到一半的残垣断壁,到处都是流离失所后勉强安顿下来的人家。

看来这个时代比她想象的还要糟糕。

江云途径这个小城,晚娘在茶楼上喝茶,二人一见倾心,江云便滞留在这个地方半月有余,身上盘缠花的差不多了,才终于要动身离开。

晚娘家世优渥,但家中子女甚多,平日并不受关注,难得遇见对她这么上心的人,便一发不可收拾,满心满眼里都是那江郎。

期间,她旁敲侧击过她父亲是否答应这门婚事,但遭到言辞激烈的教训,一句“门不当户不对”堵死晚娘的话,她的父亲绝对不可能把女儿下嫁到如此贫困的人家,这会丢他的脸。

乐秋觉得晚娘年轻时候过于天真,她没有吃过苦,连尚且是高三生的她都明白,没钱是万万不行的,更何况在这个时代。

倘若江云做不了官,又没钱,估计只能回去面朝黄土背朝天了,就晚娘这大家小姐的身份怕是适应不了,最终定也是以悲剧收尾。

但即便是当官了……

乐秋想起晚娘缺失的那条手臂,想起那张枯槁痴傻的面容,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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