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师尊俏徒弟》
楚长合又养了一段时间的身体,幸亏这段时间他比较老实安分,不然真不知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开始修炼。
“这剑给你。”
朝暮握着玄天剑,递到楚长合跟前,剑横着的高度正好挡住了楚长合的视线,他扭着脖子,错开剑的遮挡,道:“我不是要打赢它吗?给我做什么?”
朝暮笑着摇头,“打赢它就是驯服它,只要你能让它乖乖待在你手里,你就赢了。”
这听起来很简单,可他不是没见过玄天剑的威风,果真,他刚接过手,“嘣”的一声,横着的剑重重砸在地上,好在楚长合手撤得快,不然手得被压成酱饼。
这可太吓人了。
他突然对打赢这把剑不抱有希望了。
但朝暮却道:“我第一次拿玄天剑也是如此,玄天剑宁折不弯,它若臣服于你,便是轻如鸿毛,若是不服你,就是重如泰山。”
“那要折服它肯定要有强大的修为,我什么都没有,怎么可能折服它?”
朝暮晃了晃手指,道:“非也非也。世上并非只有绝对强大才能折服一切,心胸宽广可容纳百川,温柔似水可浸满山岗。征服之法有千千万万种,你须得明白自己拥有什么,才能让别人信服你、敬重你、喜欢你。”
“我拥有什么……”楚长合脱口而出,“我只有美貌。”
“噗嗤——”
在院子里种花的李剑心忍不住笑出声,回头道:“难不成你要对玄天剑使美人计?”
“我没这么想。”
楚长合觉得冤枉,他只是随口一说,因为任何与楚家有往来的客人都会对他们家的人相貌赞不绝口,要问他拥有什么,那肯定是美貌啊。
除此之外就是钱财了。
朝暮却一本正经道:“也不是不行。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古往今来,爱美人还是爱江山的争论从未休止。不如你试试亲亲它,看它服不服你?”
李剑心忍着没捧腹大笑,撒种子的手却是抖了好几次。
楚长合不信邪,但听朝暮这么一说,万一成功了呢?那他不就立马可以回家了?死马当活马医,他勉为其难地亲了下玄天剑的剑柄,谁知它本来是雪白色,一下子竟然变成黑色了,而且……更重了,都嵌入地板去了。
“怎么回事啊?”
楚长合抬头看朝暮,却见她一手按着肚子,一手捂着脸,笑得连站都站不稳。
“笑什么啊?”
楚长合眼看就要跳起来踢她膝盖了,朝暮这才从断断续续的笑声中腾出几口气道:“大概、大概因为它喜欢女孩子吧。”
另一边的李剑心活像一把倒地的葱,头都要埋进地里去了。
反应过来的楚长合脸瞬间黑了,怒道:“你耍我!”
“咳咳……”朝暮当即正色,道,“好了不逗你了,在你拿起这把剑之前,你先去挑水。”
“挑水?”
楚长合一瞬间以为自己听岔了,他在家时可从未干过这种粗活,而且修行难道不是闭目养神、打坐就行了吗?怎的还要干苦力?
朝暮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用手指敲了他脑袋瓜,道:“当真以为修仙的全是五谷不分、四肢不勤啊?那是歪门邪道。修正道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吃凡人所吃不得的苦,历常人所不能过的劫。更何况你还是个残灵根,更是得笨鸟先飞,还是说小公子金贵,怕苦怕累?”
说着她指了指安竹小舍外分列两旁的六个大缸,道:“去后山挑水,一次只能拿两个小木桶,把六个水缸填满后,再学别的。”
楚长合听了半天只听到一个“笨鸟先飞”和“怕苦怕累”,他辩驳,“我不笨,夫子都说我聪明,我也不怕苦不怕累,我有读书,夫子还夸我天赋异禀、勤学苦练!”
“好好好。”朝暮顺手拍了下他的头顶,从他身旁走过,道:“去挑水吧。”
随后便走了,楚长合以为她不信,大喊道:“真的!”
却见她没有回复,兀自走了,他旋即看向在种花的李剑心,道:“我说的是真的!”
“是啦是啦。”李剑心已经笑够了,道,“快去挑水吧,我得提醒你一句,后山虽然有结界,但生态自然,所以什么毒禽猛兽呢也是少不了的,自己小心点哈。”
楚长合:“……”
他开始怀疑留下来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刚走出遥仙居,朝暮见灵鸽飞来,咕咕两声,便折去了风华山洞,这里是玄门的闭关之所,她到得巧,正好碰到一穿着红白相间衣裳的女子从洞中出来。
来人模样清瘦,五官立体,中庭稍长,看着要成熟许多。
见到朝暮她颇为意外,“什么风把你吹来,这么赶巧。”
招募故作严肃道:“不是风,是及时雨。我就等着你出关呢。”
黎华道:“闭关太久,也别在这里站着了,去我那里煮煮茶,边饮边聊。”
黎华比朝暮要更早入玄门,虽然资质平平,但凭着多年的努力,如今也总算到了练虚境。三年前也开始收了自己的第一批徒弟,她的临仙居也算热闹了起来。
沸水煮茶,一股沁人心脾的茶香漫溢开来。
黎华道:“这可是你最喜欢喝的龙井茶,我就一直纳闷,像你这样行事不拘一格的,为何独爱这茶呢?”
朝暮纳闷,“这茶和我个性有何关系?”
黎华手指在空中一点,远处方格架子上放着的书便飞到了她的手里,她翻出书册,对着朝暮展开,道:“你看看,这些个话本里都爱这么说,每一个放浪形骸、不拘一格的人都爱吃酒,你倒奇怪,爱喝茶。”
朝暮拿过她的本子,道:“千人千面,于我而言,酒又酸又辣,有什么好喝的,不如茶香浓郁,喝完口中回甘,神清气爽。”
当初收养朝暮的散修身体不好,爱喝茶,因此朝暮经常给她沏茶,久而久之,自己也跟着喜欢上喝茶了。
但实际上,她不喝酒是因为她生父醉酒闹事,惹得父母二人皆被人乱棍打死,致使她成为了一个孤儿,所以她对酒自然没什么好印象。
“说正事,我一出关就来找我,应该是急事吧?”
黎华给朝暮满了茶道。
朝暮斟酌了下,道:“不知你还记不记得楚远山?”
闻言,黎华刚拿着茶杯递到嘴边,没喝,又放回桌上,道:“好端端的,怎么提起这人了?”
黎华年少时和楚远山有过一段露水情缘。
楚家家风严历,不管男女自小都鲜少能出门,楚远山也不例外,只有成婚后才能与长辈南下经商。
年少之人总是对世界有球大的好奇心,自然不甘困于那小小的闺房,楚远山趁着一次下人陪同出街时,声东击西,偷偷跑掉了。
而这一次偷跑,便就这么碰上了外出踏青的黎华,自此开展了一段年少情缘。
“我们相遇时,才不过十五,如今都过了多少年了,他都、都化成白骨了,还老提这事做什么。”
天地良心!
朝暮可没有“老”提,反倒是黎华偶尔醉酒时会把楚远山挂在嘴边,还老跑去遥仙居跟她吐苦水,不然她也不会知道黎华还有这段旧日情缘。
朝暮清了清嗓子,道:“这两年你在闭关,有些事你还不知道,楚远山他……他的尸体不见了。”
嚯啷——
黎华手里捏着的茶杯碎了,碎片刺进她的手指节,染了点点血星,她觉得朝暮在开玩笑顺口道:“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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