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保镖不太冷》
暴砶提着行李箱上到二楼,将箱子往她卧室门口一放,说:“我在楼下,你有事叫我。”
之后便头也不回地转身下去了。
池荔在心里“切”了一声,什么破保镖,长得又高又帅就了不起呀?一点都不尊重她这个大小姐。
不过,原本又累又困的她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倒是给弄清醒了。
看着暴砶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她转身回到卧室从行李箱里翻出专业设备,将卧室和相连的小客厅、衣帽间、卫生间都仔细检测了一遍。
没发现什么不该有的东西之后,她才甩掉拖鞋窝进沙发,按开手镯上的通讯器给元恺打电话。
她跟俞宁她们相约去夜店就是为了找元恺。
试想:当那个腹肌男模在她面前舞动身姿时,她被男色迷惑,把他叫来倒酒,然后两人相谈甚欢,聚会结束后再像其他姐姐们一样带着男模离开,让别人以为他们是去酒店开房做深入交流了。
多么完美的方案,没想到却被莫名其妙跑出来的暴砶搅和了。
刚才回来的车上,元恺给她打过电话,只是碍于暴砶在场,她不能暴露这个秘密通讯方式,所以按断了。
电话接通了,那端的元恺像从睡梦中被吵醒似的,声音有点懒懒散散。
“大小姐,你什么情况呀?”
刚才接头到一半,忽然摆手让他先退下了。
池荔说:“我还想问你呢?你不是说自己是唐会头牌吗?怎么还不如林美芸的间谍?”
元恺明白了:“我说你怎么出来找男模还带了个帅哥,原来是你后妈派来的。”
这误会闹的,她以为暴砶是男模,别人却以为暴砶是她的男伴。
池荔说:“其实我还不知道他到底是谁派来的,就暂且先划拨给林美芸吧,毕竟她嫌疑最大。”
“那你想怎么处理?”
“过两天就找个理由辞掉。”
两人又再闲聊了几句,才开始进入正题。
池荔上飞机前元恺只说有些线索,让她落地后到唐朝盛会找他,他把存着资料的U盘给她。
毕竟池荔的归来会被很多人忌惮,她的手机和社交软件都有可能被人监听和截获。
所以,最原始的资料传递方式和特制的微型通讯器,才能给她这世上最大的安全感。
池荔问:“查到什么了?”
元恺说:“我拿到了他们的内部财务数据。”
他们,说的是池氏集团,更是林美芸和池晟川。
池荔十一岁时,生母周雯晞就去世了。
不到一年,那个早就跟她爸爸勾搭在一起的林美芸就带着儿子池晟川嫁进了池家。
哦,那时他还不叫池晟川。是林美芸特意在他去美国读大学前给他改了名字。
当时,池荔也应了爸爸的要求,要去英国读中学。
可是在英国的几年间,年纪虽小却异常敏锐的池荔感觉到她好像经常出事,不光是车祸、抢劫这些意外,甚至还有人往她住的房子里扔过炸/药。
幸好那天她有事出门了。
虽然警察后来抓到了犯人,说对方是个瘾/君子,当时是吸食过量出现幻觉才随机选择地点扔了自制炸/药。
可池荔却几乎可以确认,这并不是随机作案,而是有人想要把她定点清除。
想清除她的人直指林美芸。
她是池家唯一的孩子,如果她不在了,那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池晟川。
这大概也是林美芸让这个已经成年的儿子改姓池的原因:他可以在池荔死后,以池家长子的身份继承池耀辉的公司和财产。
但这一切都只是池荔的猜测。她没有证据,即使告诉警察也无法给他们定罪,却可能让对方知道她识破了他们的阴谋,更加快谋害她的步伐。
她那个爸爸呢?刚娶了后妈就急着把她这个未成年的女儿送出国,想来也不会相信她的话,只会帮她换个自以为更安全的房子。
而她自己年纪还小、羽翼未丰,只能慢慢积蓄实力,等到她有足够能力跟他们抗衡时,再回来找他们算账。
所以,这些年池荔打着游学的名义到处游荡。一边躲避迫害,一边寻找帮手。
最后倒还真让她找到了元恺。
元恺这名字听起来平平无奇,却是个十分厉害的赏金猎人。
只要雇主肯出钱,他就能想尽办法满世界帮人办事,说句刀口舔血也不为过。
他用过很多身份和化名,但遇到池荔以后,他就叫元恺。
他们是在D国的战乱中认识的。
当时,池荔为了不让人查到行踪,刚好跑到了贫穷落后的D国。
而元恺是受雇于某国富商,去D国捉拿富商那位携款潜逃的侄子。
谁知,D国忽然发生了内乱。
本就争斗多年的两个党派在首都城区激烈交火,出城通道被封锁,所有人都被困在了城中。
池荔和元恺就是在这样的场景中遇到了。
避难所里,元恺靠墙而坐,目光在惊魂未定的人群中扫过,一眼就看到了斜对面那个梳着高马尾、脸庞稚嫩又眼神坚毅的女孩子。
她似乎同样也在谋划着什么。
元恺养精蓄锐了多久就观察了她多久,直到离开这里的时机成熟,他才起身走过去笑着问她:“Chinese?”
池荔抬眸对上他的目光,“Yes。”
他又问:“一起走吗?”
同样注意了他许久的池荔依然没有半个多余的字,爽快点头:“好啊。”
他们一起躲过军队的搜索,又偷到一辆卡车。然后只凭着两把手/枪,就冒险驾车闯出了战乱区。
这场共同出生入死的经历,让他们彼此信任,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所以这次回国前,池荔就请了元恺来为她办事。
其实原本她没想现在就跟任何人正面硬刚。
毕竟她远离岚城多年,没有半点根基。她计划在顺利拿到妈妈的股权,进入公司后再一个一个慢慢清算他们。
但一个月前,池荔委托律师和信托公司整理材料,准备按约定过户股权时,却遭到了公司大部分股东的反对。
股东们的理由也说得头头是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说,他们将妈妈做了信托的股权过户给池荔这件事,歪曲成对外转让了。
而且《公司章程》还规定,受让股权的人需要有五年以上行业经验。
可在股东们的印象中,别说行业经验,池荔甚至连个正经大学都没有读,她如果成为股东一定会因为没有经营能力而危害公司发展。
最离谱的是:他们居然担心她这个连男朋友都还没有的人,以后的配偶会间接介入公司经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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