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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卿》

12. 第12章

自牛二被处理后过了五天,每一天谢如锦都等着楚虎等人上门兴师问罪,却始终没有等到。

在这五天里,可能是因为牛二的事,孟卿对她可谓是关怀备至,生怕她磕着了,碰着了,走到哪里,都要把她带上。哪怕是被寨子里人调侃他喜欢一个村妇,他也甘之如饴,不与旁人辩解。

每当这个时候,谢如锦看着身前这个一脸灿烂笑意的少年,常常会陷入深深矛盾中:她利用这样一个少年到底对与不对。

不过,心中的道德感却又很快被自己强压下去,心中默念孟卿说的那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都怪他将自己带进这个寨子,若是那个时候,他肯放走自己,说不定她早已回到谢府。

谢如锦一边在心中强化这个信念,以此削弱自己内心的罪恶感;一边双眼十分专注的看着这个在自己面前忙前忙后熬粥的少年。

今日,本是她要为孟卿熬粥的,结果一进厨房,见满屋子摆设。

锅碗瓢盆她到认识,可没有一样是她会的。哪怕是最简单的烧火,她都无从下手。

孟卿见人手足无措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打趣道:“春莺莫要说不知如何生火做饭?”

谢如锦不好意思的撇开头,她还真不好意思对孟卿说她不会生火做饭,毕竟她提出要为他熬粥的。

往日在谢府,只听春莺提过伙房大娘又做了什么好吃的,让她以为熬粥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哪知一踏进这清风寨伙房,却让她无从下手。

“春莺呀,你这都不会,怎么留在谢大小姐身边的呀。”孟卿在一旁扶额叹息,“当心回去后,被谢大小姐立马将你嫁于我。”

什么?

嫁于他?

谢如锦心中蓦地一颤,瞥向一旁的眼神心虚的不敢朝孟卿瞧上一眼。

这几天,他总是若有似无提及出了山寨后,让自己与他成亲。

贝齿轻咬唇瓣,半晌才吐出话,“小姐待春莺极好,从不让春莺做这些事。是春莺以为烧火做饭是极其简单的事,才在郎君面前夸下海口,郎君若是嫌弃春莺做不好饭那便嫌弃好了。”

说罢,双手绞着袖角,将身子向右轻轻一侧,别过脸去,视线里彻底没有人影儿。

眼中再瞧不见孟卿的瞬间,谢如锦顿感心中一阵放松,似乎只要不见他,她心中的罪孽仿佛就会消失,大抵这便是不见即无吧。

沉浸在逗人的孟卿自是未瞧出谢如锦不自在,只当她在自己面前因不会做饭而不好意思。随即大步一跨,来至谢如锦面前,入目便是一张受惊的小脸,脸上的笑意更欢,更似他的恶作剧成功,带着少年该有的朝气。

“我才不会嫌弃春莺呢?我可是要带春莺回去见爹娘的。”少年言语真挚而热情。

突如其来的表白,更是让谢如锦心跳加剧,一时双眸睁大,就这样怔怔地看着眼前的热情少年,不知如何回答。

唯有双手紧紧绞着衣袖,似泄露了主人内心的情绪。

“呵呵。”一声促狭地轻笑自少年唇齿流出,“春莺,这是怎么了,这就害羞了呀?”

眼神快速瞥向下方,不敢与他有任何交织,轻声道:“没有。”

“什么呀?”孟卿将手掌拢靠在耳边,故作仔细倾听模样。

谢如锦双唇紧抿,下巴绷得紧紧,生怕在这个少年面前泄漏自己丝毫情绪,再次回答道:“没有。”

见人不敢瞧他,孟卿唇角勾得更显,趁胜追击道:“噢。”一边将声音拖长,一边趁机看着身前人神情。

睫毛轻颤,视线不受控制被人勾了过来。

目光交织刹那间。

仿佛有什么在彼此心头炸开。

俩人慌忙移开视线。

心口跳得十分厉害。

有她的,似乎也有他的。

过了好半晌,俩人才好像回过神来。

谢如锦故作镇定道:“春莺虽不会烧火做饭,但春莺愿意为郎君学。”

瞧着这个说愿意为自己烧火做饭的小丫鬟,孟卿说什么都是不忍心。媳妇儿娶回来自是要疼的,他可舍不得他的小娘子纤纤十指因为烧火做饭变得粗糙。

双手不由自主握住细嫩的指尖,“春莺不会便不会,我会便可。”

脸上尽是宠溺神情,初见时的羞涩早已退散不见,现在的他越来越适应与她的肌肤接触。

这倒把谢如锦弄得不知如何是从,掩下眸中的不自然神色,岔开话题道:“郎君快熬粥吧,春莺想学。”

“好。”孟卿满口好字应答,此刻就算谢如锦向他要天上的星星,他怕是也会答应。

少年随即转身,在这个狭小的厨房忙碌着。不过是熬个粥,他却能在这上面花这么多功夫,一会儿切菜,一会淘米,一会儿搅拌……

瞧得人眼花缭乱。

站在身后的谢如锦静静凝视着他,忙碌的身影在她心中留下印记,心中思绪万千:

说不感动是假的,可在谢府从小被娇生惯养的她,被教导最多的就是要知书达理,不能丢了谢家脸面。如今,她在山匪众多的寨子中,杀了人,为了苟活,还不得不假意委身于一少年。父亲若是知道,怕是要将她这个有损谢家颜面的污点抹掉吧。

多年经营,一朝尽毁。

她不甘。

心中思量至此。

孟卿,你不能怪我,怪就怪你当初要将我带到这寨子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你教我的。

“春莺你瞧,粥这样就算做好了。”

前方传来孟卿欢快的声音,谢如锦随即抬眸看向他,嘴角带着盈盈笑意,“郎君真是厉害。在家中也做这些?”

轻轻点头,“我和阿爹常年在外,他又吃不惯外面的吃食,所以我不时会熬肉菜粥给他。”

“嗯?常年在外。”谢如锦将这个四个字咬得格外重。

听出身前人的疑惑,孟卿连忙解释道:“嗯,我不是京城人,常年和阿爹在南边闯荡,有时十天半个月不着家。”

难怪他皮肤呈小麦肤色,像是常年在外奔波之人,不似京城人。

“郎君是阳城人?”

孟卿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右手摸着下颚,似在认真思考,“只能算半个阳城人,阿娘是阳城人,但阿爹可是大景人。”

阳城在大景南边,常年在南边闯荡,他怎又到了京城。

眼神狐疑,盯着孟卿,视线在他身上不由多停留了一会儿。终是将心中疑惑说了出来:“郎君常年南边闯荡,怎现在到了京城,又和这群山匪……”

“来京城是随我阿爹前来……”孟卿话音停顿一下,看了看谢如锦,不知当不当说是随自己阿爹进京述职。

春莺,性子娇弱敏感。若教她知晓了自己真正身份,只怕心中惶恐,反倒不肯随我去见阿爹了。

孟卿暗自思忖着。

仔细斟酌措辞:“是随阿爹来京城进货,好待他日运往南边做买卖。”

阳城本就各地商人来往做买卖,他说是来京城进货,到也说得通。这么看来,他不过是一商人之子。

谢如锦心中自有打算,敛下眸色。商人重利,到时打发他也就容易多了。

眸中略过一丝轻蔑。

“至于为什么来到这山寨。”说到这,孟卿着实不好意挠挠头,“皆因我比阿爹晚出发,在进京路上救下楚龙。本以为他们是绿林好汉,谁想到是做这种勾当的山匪。”

说到这,孟卿眉头不禁皱了起来,语气颇为厌恶。

“郎君如此赤子之心,在这样的的山匪窝里,依旧能保持本心,春莺觉得郎君好生厉害。”

被意中人夸得不好意思的孟卿撇开脸,不自然道:“别说了,粥好了,春莺你尝尝。”

一碗粥端置眼前,粥中菜叶青翠,肥瘦相间的肉,看起来确实不错。

谢如锦正要伸手接过时,却被人躲开连连摇头,“粥烫,春莺莫要碰。”

少年端着粥很快跨出门槛,回头一看,人还呆愣在原地,“春莺不是要吃粥吗?赶紧跟上。”

“好。”

说来也怪,有些事,你巴巴地等,它偏不来;你放下了,它倒自个儿来了。

这不,他俩正吃着粥,楚虎便到了。

“孟老弟,好雅兴呢。怕我来得不是时候呀。”

楚虎也不敲门,跨过门槛,来到俩人坐的桌边,径直坐下。

谢如锦余光瞟了瞟孟卿,他却连眼皮都未抬一下,依旧捧着自己手中的那碗粥,自顾自地吃着。

被人忽视的滋味着实不好受,楚虎忍不住提高音量,咬牙道:“孟卿,你不要仗着有我大哥护你,你就这般不识抬举。这么些天过去了,你是不是该给我一个解释。”

眼神淡淡上扫,依旧是不咸不淡的目光,接着又回到碗中,继续吃着。吃粥的空隙,还不忘往谢如锦碗里添菜,嘱咐道:“快吃,不然粥凉了。”

在这样的氛围下,谢如锦也是坐立难安。但此刻,不坐也得坐,嘴中嚼着粥菜,却是味同嚼蜡。

将口中粥菜吞咽下去,余光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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