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食肆》
夏桑觉着自个儿可能幻听了。
说亲?
她?
她才十三!
虽然穿来七八年,她被这个环境改变了许多,可有些东西是深入骨髓的,压根不可能改。
就好比——结婚。
十三岁的小姑娘,青少年,就要嫁为人妇了?
看看别人的热闹还行,毕竟那不是自己的事,她没资格管,可当这事落到自己头上,夏桑就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荒唐。
太荒唐了!
“娘,你在说笑吧?”夏桑面上扯出一丝笑。
“谁同你说笑了。”张娥纳闷地看着她,“本朝律令,女子十五不结亲,那可是要罚钱的。”
夏桑第一次知道这事,“什么?”
张娥见夏桑这面色不像是装的,这才明白她是真不知此事。转而一想,村里的姑娘都是早早定下亲事,十三四十四五便嫁去了婆家,自然就无人将罚钱之事拿出来说,也难怪桑娘不知。
此时见夏桑面白慌张,张娥虽不解,却也将事说明了。
原来,历经秦末乱世后人口急剧减少,为解决人口问题,早在高祖开国建汉后便鼓励婚嫁,到汉惠帝时期,还颁布了早婚令,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这个“五算”,便是指五倍的人头税。粮有粮税,人有人头税,本朝十五至五十六岁的成年人每年必须缴纳一百二十钱的人头税,而五算便是六百钱。
女子一年不婚嫁,一年就得交六百钱的人头税,直至三十岁。
普通的农户人家,日日埋头耕种,能用来换钱的只有粮食、粗布、山珍、河鲜、野菜、鸡蛋等物品,这些东西普遍价格不高,且数量稀少,只能得几个钱,只能勉勉强强补贴家用。便是每年的人头税,那也需要卖粮才能交得上,何况平日家中用的针头线脑、油盐酱醋等都是需要过钱买的,再俭省的人家,吃盐总得花钱,更不必说若有个头疼脑热之类的还得花钱看病……总之,普通人家压根就负担不起这每年六百钱的罚金。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按律行事,姑娘在十五岁之前嫁掉,然后生育、抚养,开始新一轮的人生……
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夏桑想想都不能接受。
她可以接受平庸,也能过平凡的生活,但她无法接受十五岁就结婚。十五岁,身体都没发育好呢,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而且对身体的损伤是不可逆的!而一旦结婚之后不圆房、不生娃,那就会被人用异样眼光看待,世人会觉得你不能生,会被婆家嫌弃,甚至还会被休弃!出嫁的姑娘被休回娘家,娘家也很容易有意见的!这个时候,女子就会直接沦为“不是婆家人,也不是娘家人”的绝境!他们双方都觉得这个姑娘丢人,世人会连带着对相关人员指指点点,别说这些话无伤大雅,实际上唾沫星子真的不好过,没人不在乎世俗的眼光。再往前推,别说结婚之后被休弃,就是十五岁之后不结婚,那也会被人用异样眼光看待的,世人会说,这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连带着本家本族本村的姑娘都会被连累。
夏桑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
要么随大流,跟着汉朝律法过日子;要么,有反抗的资本。
心中百转千回,面上,夏桑试探着跟张娥说道:“娘,我不想这么早成亲。”
张娥耐心道:“又不是叫你今日成亲,只是相看相看罢了。好儿郎不等人,若不早早定下,之后再相看可都是旁人挑剩下的了,可不能委屈了你。等定下人家,再准备嫁妆,起码也得明年去了,那个时候你十四,正正好。”
夏桑却道:“十四成亲也早。”
“这还早?”张娥声量拔高了些,“按照律法,十四正好,不早不晚。能多留你在家快活些日子,又不必犯律罚钱,多好啊。”
夏桑抿唇,“我不嫁。”
张娥皱眉,“那不行!”
夏桑争取,“如何不行?家中豆腐营生挣了些钱,一年六百钱的税能拿得出来,我为何就不能不嫁人?”
“你这女郎怎么这般不懂事,女子嫁人、天经地义,自来都是这般,不嫁人,旁人是要笑话你的!”张娥严词,想不明白自来懂事听话的女儿怎么突然变了个样,“再说了,不嫁人日后你老了怎么办,谁伺候你?百年后死了,连个葬的地方都没有,你当孤魂野鬼去啊。”
夏桑很想说,我那个时候死都死了,身后事她也管不着,别人爱咋办咋办!
可看到张娥已经被自己气得不轻的模样,还是将话咽了回去,“我没说我不嫁人,我只是不想那般早嫁。”
张娥不理解,“女郎都是十三四成亲,早年人家皇后娘娘十一岁便嫁了,这比好些人都早呢,你怎么不成?”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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