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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比格丢进霸总世界》

43.第 43 章

是的,你没看错标题。乐乐被绑架了。一条曾经挂在车底下追了四十分钟、咬过坏人的手、被市监局调查过、上过电视、当过城市形象大使的比格犬,被绑架了。这件事说起来离谱,但发生在乐乐身上,好像又没那么离谱了。

事情发生在一个星期三的下午。那天小光学校有活动,沈念去参加了,乐乐一个人——不对,一条狗——在家。他趴在院子里晒太阳,肚皮朝上,四条腿耷拉着,舌头从嘴巴边上垂出来一截,整条狗呈现出一种非常不体面的、完全放松的、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防备的姿态。阳光暖洋洋地照在他的肚皮上,桂花树的影子在他的身上轻轻晃动,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比格犬。

然后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停在了院子门口。

乐乐没有在意。门口经常有车停下来,有的是快递,有的是外卖,有的是走错路的。他翻了个身,把肚皮翻过去,背朝着太阳,继续晒。

车门开了,下来两个男人。一个高,一个矮,都穿着深色的衣服,戴着帽子和口罩,看起来像是从某个低成本犯罪片里走出来的群演。高个子的手里拿着一个网兜——对,就是那种抓蝴蝶用的网兜,但比那个大很多,网眼很粗,杆子很长。矮个子的手里拿着一个布袋,布袋上印着几个字,乐乐眯着眼睛看了看,认出来了——“XX宠物用品”。

乐乐觉得有点不对。他翻过身,站起来,抖了抖毛,耳朵竖了起来,尾巴夹了起来,身体微微弓着,进入了戒备状态。他的眼睛盯着那两个男人,鼻子在空气中快速地抽动着,捕捉着他们身上的气味——烟草、汗味、还有一股他说不上来的、像是某种药物的味道。

矮个子男人先开口了,声音闷在口罩里,听起来像隔了一层棉花。“是这条狗吗?”

高个子男人掏出手机,看了看屏幕,又看了看乐乐,点了点头。“是它。耳朵大的,白色的,比格。就是它。”

乐乐听到“耳朵大的”这四个字的时候,心里咯噔了一下。他平时对自己的大耳朵挺自豪的,觉得那是比格犬的标志,是帅气的象征。但这一刻,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耳朵太大了,大到隔着院子栅栏都能被人认出来。

高个子男人举起了网兜。

乐乐的反应很快。他转身就跑,四条腿倒腾得飞快,在院子里画了一个弧线,朝房子的方向冲去。但他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网兜。高个子男人把网兜从栅栏的缝隙里伸进来,精准地、像练习过很多次一样地,罩住了乐乐的身体。网兜的网眼很粗,但很结实,乐乐挣扎了几下,发现越挣扎网兜缠得越紧,他的腿被缠住了,身体被裹住了,嘴巴也被网眼勒住了,叫不出声。

矮个子男人翻过栅栏,跳进院子,打开那个布袋,把乐乐从网兜里倒进了布袋里。乐乐在布袋里翻滚了几下,撞到了布袋的底部,脑袋磕在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上——好像是一个金属的盒子。他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布袋的口已经被扎紧了,四周一片漆黑,空气变得又闷又热,他喘不过气来。

然后他听到了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感觉到了身体在移动——不是走,是被提起来,被扔到了什么硬邦邦的地方,然后是车门关上的声音,然后是车开动的声音。乐乐在布袋里被甩来甩去,一会儿撞到左边的壁,一会儿撞到右边的壁,一会儿被抛起来,一会儿又重重地落下来。他的胃在翻腾,早上吃的三文鱼饼干在胃里造反,随时都可能涌上来。

乐乐在黑暗中蜷缩着,身体发抖,心跳得很快。他在想,这是谁干的?顾衍之的人?不对,顾衍之已经在监狱里了,他的人应该树倒猢狲散了。赵国强的?有可能,赵国强还在外面,虽然顾衍之倒台了,但赵国强在顾氏集团的利益没有完全受损,他有可能还在谋划什么。还是别的什么人?他在网上得罪过谁吗?他除了咬过顾衍之的鞋子、偷过U盘、挂在车底下、帮人找过猫找过钱包、当过城市形象大使、上过电视之外,好像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但这些事情加在一起,好像已经够很多人恨他了。

乐乐想到这里,忽然觉得有点委屈。他只是一条狗,他做的事情都是他觉得应该做的,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除了顾衍之的鞋子和那个闯进沈念家的坏人的手。他帮了那么多人,找了那么多猫,找了那么多钱包,救了那么大黄,陪了那么多老人,怎么还有人要绑架他?

车子开了很久。久到乐乐在布袋里被颠得晕了过去,又醒了过来,又晕了过去,又醒了过来。他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哪里,只知道自己被从车上搬下来,被提着走了一段路,被放了下来。然后他听到了门关上的声音,听到了锁转动的声音,听到了脚步声远去的声音,听到了安静。

很安静。安静到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能听到自己的呼吸,能听到布袋外面的空气流动的声音。他挣扎着在布袋里翻了个身,用牙齿咬布袋的布料。布料很厚,咬不动。他又用爪子撕,撕不开。他在布袋里转了一圈,找到了那个刚才磕到他脑袋的金属盒子,用鼻子拱了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三文鱼饼干的味道。那个盒子里装的是三文鱼饼干。绑架他的人还给他带了零食。

乐乐不知道该觉得好笑还是好气。他被绑架了,绑匪给他带了零食。这算什么?绑匪的职业道德?还是绑匪觉得一条狗被绑架了也会饿,所以要保证他的基本生存需求?乐乐想不明白,但他没有吃那些饼干,不是因为不饿,是因为他不想给绑匪面子。吃了他们的饼干,就好像接受了他们的“好意”,就好像这场绑架不是绑架,而是什么“狗生体验活动”。

乐乐趴在布袋里,把下巴搁在爪子上,竖着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他听到了远处有狗叫,听到了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听到了偶尔路过的汽车引擎声。他还在城市里,没有被带到很远的地方。这让他稍微安心了一点。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被绑架的同一时刻,沈念已经发现了他的失踪。她从学校回来,看到院子里的栅栏上挂着一个网兜——高个子男人走的时候太匆忙,忘记把网兜拿走了。沈念看到那个网兜的时候,手里的钥匙掉在了地上。她跑进院子,喊“乐乐,乐乐”,没有回应。她跑进房子,喊“乐乐,乐乐”,没有回应。她跑遍了每一个房间,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乐乐可能躲进去的缝隙,都没有找到那条白色的小狗。

她站在客厅中央,手在发抖,腿在发抖,整个人在发抖。但她没有哭,因为她知道哭解决不了问题。她拿出手机,打了第一个电话——给顾行之。

“行之,乐乐被绑架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钟,然后顾行之的声音响了起来,比平时快了很多,紧了很多。“你确定?”

沈念把网兜的照片发给了他。顾行之又沉默了三秒钟,然后说了一句让沈念稍微安心了一点的话。“我来处理。你报警,我找人。我们分头行动。”

沈念打了第二个电话——报警。接线员听到“狗被绑架了”的时候,沉默了两秒钟,大概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女士,您是说您的狗被绑架了?”“是的,我的狗,一条比格犬,白色的,耳朵很大,名字叫乐乐。”“乐乐?那个乐乐?”“是的,那个乐乐。”接线员又沉默了两秒钟,然后说了一句让沈念意外的话。“您别急,我们马上出警。”

乐乐的名气,在这一刻,变成了一种实实在在的力量。不是网上的点赞和评论,不是电视上的光环和荣耀,而是当他在这个世界上消失的时候,会有人愿意去找他,会有人在乎他去了哪里,会有人把“一条狗被绑架了”当成一件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

沈念打了第三个电话——给小光的老师。“老师,小光今天能不能在您那儿多待一会儿?家里有点事。”老师听出了沈念声音里的异常,没有多问,只说了一句“好的,您别担心,小光在我这儿很安全。”

然后沈念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盯着手机屏幕,等。

等电话,等消息,等乐乐回来。

乐乐在布袋里待了很久。久到他的腿麻了,久到他的脖子酸了,久到他的胃从翻腾变成了平静——不是因为不恶心了,是因为胃里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吐了。他听到门外传来了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是好几个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门开了,灯亮了——光从布袋的缝隙里透进来,刺得乐乐眯起了眼睛。

一只手伸进布袋,把乐乐从里面提了出来。乐乐被放在了地上,他的眼睛还没有适应光线,看不清周围的环境,但他闻到了很多味道——灰尘的味道、铁锈的味道、老鼠的味道、还有一股淡淡的、熟悉的、让他心跳加速的味道。

沈念的味道。沈念来过这里。不是今天,是以前。以前被绑架的时候,沈念被关在这里。那个废弃的工业园区,那个灰白色的仓库,那个他曾经挂在车底下追了四十分钟才找到的地方。他又回到了这里。

乐乐的心沉了下去。不是因为他害怕这个地方——他确实害怕,但他更害怕的是,这件事跟顾衍之有关。顾衍之已经在监狱里了,他怎么还能指使人绑架?难道他在外面还有没被发现的同伙?还是有人替他报仇?

绑架乐乐的两个男人蹲在他面前,摘下了口罩。高个子的男人脸上有一道疤,从眉毛一直到颧骨,看起来像一条蜈蚣趴在脸上。矮个子的男人圆脸,小眼睛,看起来不像坏人,但做的事情跟好人完全不沾边。

“乐乐,你别怕。”矮个子开口了,声音比他想象的要年轻,大概二十多岁,“我们不是要伤害你。我们是受人委托,请你来帮忙的。”

乐乐愣了一下。请他帮忙?请人帮忙的方式是用网兜罩住、塞进布袋、扔上车、带到废弃仓库?这是什么奇怪的请人方式?他歪着脑袋看着矮个子,眼神里写满了“你是不是对‘请’这个字有什么误解”。

高个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举到乐乐面前。照片上是一只黄色的拉布拉多,瘦得皮包骨头,身上的毛一块一块地脱落,露出下面发红的皮肤。它的眼睛是浑浊的,眼角有黄色的分泌物,嘴角有口水在往下淌,看起来病得很重。

“这是我哥的狗。”高个子的声音沙哑,带着一种压抑的、像是随时都会爆发的情感,“它叫旺财,跟我哥一起生活了十年。我哥去年出车祸走了,旺财就跟着我。但它不肯吃东西,不肯出门,不肯跟任何人亲近。它每天就趴在我哥的床上,闻着我哥枕头的味道,一天一天地瘦下去。我带它去看过兽医,兽医说它身体没有病,是心病。它想我哥了。”

乐乐看着照片里的旺财,尾巴不自觉地夹了一下。他想起了大黄,想起了那双浑浊的、暗淡的、已经没有光的眼睛。旺财的眼睛跟大黄一样,也是那种光——不,旺财的眼睛连那种光都没有了,只剩下一片灰蒙蒙的、像冬天阴天一样的颜色。

“我听说你是一条很灵的狗,能帮人解决各种问题。”高个子的声音更低了一些,低到像是在求人,“我不是要伤害你,我是想请你帮帮旺财。它快要死了,不是身体要死了,是心要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能帮帮我吗?”

乐乐看着高个子脸上的疤,看着他眼睛里的血丝,看着他嘴唇上干裂的皮,看了很久。他在判断这个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他的鼻子告诉他,这个人身上没有恶意,没有谎言,只有一种浓烈的、压不住的、像是什么东西在胸口堵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出口的味道。是悲伤。

乐乐叹了口气。他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灰——在布袋里滚了那么久,他的白毛已经变成了灰毛,耳朵上还沾着一片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枯叶。他走到高个子面前,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然后朝门口走了几步,停下来,回头看着高个子,尾巴摇了摇。那意思是:带路吧。

高个子愣了一秒,然后猛地站起来,眼眶红了。“你愿意帮我们?”

乐乐又摇了摇尾巴。

矮个子在旁边看着,嘴巴张着,半天没说出话来。他大概没有想到,他们用网兜罩住、塞进布袋、扔上车、带到废弃仓库的方式“请”来的狗,在被放出来的第一分钟就答应了帮忙。他大概在想,这条狗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乐乐不是脑子有问题。他是觉得,旺财等不了了。那条黄色的拉布拉多,趴在我哥的床上,闻着我哥枕头的味道,一天一天地瘦下去。它的心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死去。如果乐乐再跟这两个人多计较几分钟,也许旺财的心就死透了。计较可以晚一点,救狗不能晚。

旺财住的地方离废弃仓库不远,开车大概十分钟。乐乐坐在副驾驶座上,系着安全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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