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写crush小破文火遍全网》
纪星繁接完顾宴辰的电话,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没有进食,没有喝水,他虽然是个处男,没和人上过床,可他又不傻,电话里顾宴辰喘息成那样的声音,不用猜,也知道他在做什么。
他幻想了很多次,顾宴辰在做那种事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他的初恋,他的初吻,他的幻想对象从来都是顾宴辰。
但是,他怎么能边和别人做那种事,边打电话给自己,是在讽刺他吗?
“怎么,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处男?”那天夜里,顾宴辰的话又在他的耳边响起。
不是处男,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纪星繁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为什么他会对别人有反应,而自己背着他从餐厅回来的晚上,蹭着他,他却没有反应……
想到这儿,又想到电话里顾宴辰低哑着释放的声音,他边哭边将手伸向了下面,“纪星繁,你真他妈贱!他都和别人好上了,你居然还能因为他的声音起反应。”
弄完后,他将脸埋进被子里,蜷着身体,像是蜷成了团垃圾,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年前……
生物学说母亲十月怀胎,提供了50%的基因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那如果母亲离开人世了呢?生物学没有给出答案,但是纪星繁却找到了答案。
他身体里那50%的基因会因为思念,将他带去他母亲生活过的地方,他申请了交换生,背着把电吉他从英国回到了东城。
还有,他身体里那50%的基因会因为母亲的死去,逐渐烂去,让他成为了个“人渣”,“烂人”,他不想学习,不谈恋爱,只想打架,只有拳头砸到骨头上的感觉,才能提醒他,他还没死。
于是,东城A大,多了个最会生事的校霸,人称“疯狗”。
但是,纪星繁不喜欢狗,他喜欢猫。因为他的母亲,最喜欢猫。所以,他也喜欢,却不敢养。
又是与平日没什么区别,想死的一天,纪星繁背着电吉他从学校附近的酒吧里出来,就被个烫着红发的卷毛拦住了。
“呦,这不是疯狗吗?怎么,还在酒吧里驻唱?不是都说你家很有钱吗?”卷毛贱兮兮地说,半边脸上还挂着彩,被绷带裹了个严实。
这张脸,是几天前纪星繁砸的,这仇算是结死了。
“关你屁事。”
“听说你妈是东城人,你们家是混黑的,摊上你这么个儿子,怪不得死……”卷毛话还没说完,纪星繁就一拳狠狠地砸中他另一半脸上,他当场流出鼻血。
就在这时,巷子里迅速围起二十几个人,手上拎着铁棍的,拿着酒瓶的,甚至还有拿刀的,看起来就不好惹,但纪星繁也没怕,他不怕死,他想死。
他打得极狠,谈不上章法,不用学习,像是骨子里就很会打架,却还是寡不敌众,胳膊被死死扭住,脸一歪,被摁在粗糙的水泥地上,耳边尽是嬉笑和脏话。
“呦,疯狗怎么被打趴下了?”
“来,哥几个把他扒开,虽然这家伙性格野,但长得实在好看,说实话,我还真喜欢这么带劲的。”
纪星繁喘息粗气,脸上全是血,耳膜里全是嗡鸣,不过那又怎样,力气,尊严,自我,对他来说,就那么回事。
但偏偏有人救了他,那人不是个不自量力的软柿子,就算面对这么多人的“围剿”,也能游刃有余,方寸不乱,那人也很有脑子,打架之前就报了警,再加上那人比电视上的明星还帅气,简直就是某人的青春里白月光的模板。
“你也是A大的学生?”那人问道,他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
纪星繁没有搭理他。
“你还能站起来吗?要不要去医院?”
纪星繁依然没有说话,从地上艰难地爬起来。
“你是不是说不了话,我替你打电话,告诉我,你家里人的电话,你妈妈的电话多少?”那人掏出手机。
“她死了。”
“对不起,那你父亲呢?”
“活着,就像死了一样。”纪星繁冷笑了声。
“有没有兄长?”
“太远了,过不来。”纪星繁随意地擦着嘴角的血迹。
“那我送你去医院。”那人的眼神里没像在开玩笑。
“你在关心我?”纪星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这个头次见面的人说出这样的话,但他有些在意,期待这个人的回答。
“我怕你,死在这。”那人不假思索的说道。
……
或许,对顾宴辰而言,九年前,救下他就跟救下只流浪猫一样,不过是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所以顾宴辰才会问:他们第一次遇见是在什么时候。
“果然,年少时不能遇见太过惊艳的人。”纪星繁边回忆边窝在被子里哭骂。
“真他妈的矫情。”
纪星繁原先最后悔的事情,是没能在自己最好的时候,遇见顾宴辰,叫他见到了自己人生中最狼狈的样子,所以,他花了九年的时间,重新制造了新的“相遇”,为了弥补这个遗憾。
但现在,他最后悔的是,几天前,没有在他喝醉的时候,把他弄到有反应后,直接和他上床。
“早知道,在九年前就应该将他绑起来,找个偏僻的地下室,做上个几天几夜,做到有感情为止,管他是爱还是恨。”
想到这儿,他又哭了,他打心里,还是不希望顾宴辰是真的恨他,“纪星繁,你真是窝囊。”
他晃晃悠悠地走下床,脚踩到地毯的时候,头还有点晕,还很饿,他捂着瘪了的肚子骂了句:“还没睡到他,死个屁。”
纪星繁洗了把脸,披了件风衣直接走下楼,晚上十点多,东城的夜晚,交错着黄色与白色的灯光,像伤口上贴着的彩色创口贴,遮不住疼,也治不好病。
他坐在路边小摊最角落的位置,点了份鸭脖,豆皮,肉串,还有份炒河粉,还有两瓶冰啤酒。
纪星繁其实从来就不喜欢吃什么西餐,喷香水,穿板正的衬衣西服,谈论钢琴小提琴曲,像个绅士一样的活着,他喜欢摇滚放克,喜欢架子鼓电吉他,穿着卫衣跳街舞。
鸭脖的酱汁流到指尖,他舔了口,辣得他眯起了眼睛,才觉得活的像个自己,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学习顾宴辰的习惯,但有些东西,是天生的。
比方说,他天生喜欢城市底层的烟火气,而他,天生优雅,自己花了多长时间,才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但是当站到他身边时,自己还是感到自卑。
难道无论你努力变成什么样的人,在面对喜欢的人时,都会自卑吗……
“去他妈的。”纪星繁鼻子有点酸,他喝了口酒,又骂了句脏话。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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