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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暴君后,咸鱼皇妃在全后宫杀疯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调查

明珠气鼓鼓地告完状,殿内一时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就在这时,殿外传来通报声,霍临大步走了进来,沈翊就跟在他身后。

沈翊一进来,先扫了一圈,看到气鼓鼓的明珠和一脸吃到大瓜的何菱,挑了挑眉。

“好热闹啊,我们是不是来的有点不是时候?”

他说着,唰地一下打开折扇,轻轻摇着。

霍临没理会他的插科打诨,淡淡道:“嫌热就脱件外套。”

姜嬛最喜欢看他们损友掐架,还不待笑出声,就见霍临走到她身边坐下,语气温柔。

“朕找明珠有些事,她既然来了未央宫,也好,就说给你一起听。”

明珠一听是冲她来的,有些疑惑,但话匣子关不上,立刻抢着先把林公子的光辉事迹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末了更是气得跺脚。

“皇叔,您之前说得对,他就是个骗子,大骗子!专门骗人感情和钱财的!”

霍临的脸色随着明珠的叙述越来越沉,听到最后,眼神已然冷冽如冰。

【下作东西,攀龙附凤想疯了,找死!】

他冷哼一声,看向沈翊:“朕之前让你查的事,如何了?”

沈翊将折扇“唰”地一收,用扇骨轻轻点了点掌心,目光扫过气鼓鼓的明珠,唇角似笑非笑。

“郡主,”他声音放缓,带着点引导的意味,“您与这位林公子相识也有些时日了,可知他的本名究竟叫什么吗?”

明珠被问得一怔,下意识地摇了摇头,脸上闪过茫然和窘迫。

她确实只知道他姓林,公子公子地叫着,竟从未想过询问或深究他的本名。

沈翊见状,这才慢悠悠道:“林二狗。惊不惊喜?”

明珠瞬间瞪大了眼睛,小嘴张成了圆形。

“林……林二狗?”这名字与她心目中那个温文尔雅,谈吐不俗的林公子形象,实在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巨大的反差让她一时懵在原地。

沈翊似乎很满意她这个反应,不等她消化这个信息,继续说道:“这位林二狗十二岁的时候,就为了搭上邻村一个富户,自个儿跳进了河里,等着富户家丁来‘救’,混进了家塾旁听,那之后,端茶递水、溜须拍马的本事,可是练得炉火纯青。”

边说边摇头,仿佛在说书:“到了十五岁,胆子肥了,想去攀县丞家的小姐,结果马屁拍到了马蹄上,被人识破赶了出来,没脸待下去,这才改了个名儿,叫林文轩,跑出来‘游学’了。

沈翊说着,又从袖中摸出一方叠得整整齐齐,质地上乘的丝帕。

“喏,这是城南朱家小姐‘赠’的定情信物之一。

他又变戏法似的抽出几张纸:“还有这位侍郎家的远房侄女,收到的诗稿……啧啧,字迹倒是模仿得挺像那么回事,可惜,都是抄的。

沈翊用扇子掩了掩口,压低声音,带着点促狭,对听得目瞪口呆的明珠道:“最绝的是,这位林公子为了保持他这副皮相,每日晨起,必用鸡蛋清敷脸半柱香的时间,雷打不动。

何菱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姜嬛也是嘴角抽搐。

这履历,这时间管理,这目标客户定位,堪称古代PUA祖师爷。

不过说句题外话,沈翊连人家敷鸡蛋清都知道,这情报网是不是也太神通广大了。

霍临听完,语气冰冷:“满心钻营,毫无廉耻!

【怎么就没人扇他几巴掌,把他扇毁容了才好。】

沈翊摇着扇子,笑眯眯地:“可不是嘛,我查到这些的时候,都叹为观止,这位林公子,别的本事没有,吃软饭和装深情的本事倒是一流,哄得几位小姐都以为自己是他的唯一知己,恨不得把私房钱都掏出来资助他。

他顿了顿,看向明珠,眼神里带着调侃:“说起来,郡主这眼光……嗯……挺别致啊。

霍临一个眼刀扫过去:“不会说话就闭嘴。

【哼,朕的侄女只有朕能骂,更何况明珠只是年少无知,被小人蒙蔽。】

【哪像沈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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