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客栈系统穿武侠》
“我倒要问你们是在做什么?抓我作甚?我好好的来这瓦肆看表演,不过是见这里人群齐聚,便来凑个热闹,没想到却碰上这等命案,当真晦气。”
“那你瞎跑什么!”身后衙役喝道。
丁复冷笑,“我本是以为此处有表演,没想到是凶杀案,不想沾染晦气才跑的。没料到这母夜叉竟用暗器偷袭我,还将我抓来这里。”
“你们不是要找凶手吗,指不定就是这个女的做的!”
此话说的也合乎情理,严县尉看向云溪,想知道她追踪此人所为何事。
“大人有所不知,此人姓丁名复,乃是孙员外的连襟。孙慧剑生辰当日,孙员外在慈云寺布施,曾有人看到孙慧剑上过丁府的马车。”
“冯瑞也已供认,孙慧剑出府时乔装改扮的衣物,正是丁府小厮的形制。”
“此外,丁复还是今日金鼎轩要购买孙府私产的买主之一。”
严县尉闻言眉头紧皱,如此说来,丁复便涉嫌绑架孙慧剑,还欲借此瓜分孙府家产,嫌疑不可谓不小。
丁复闻言,不等严县尉回答,立刻跳脚,“什么冯瑞,不就是一个眠花宿柳的嫖客,他的话也有人信?”
“没错,生辰宴那日慧剑是找过我,说他想要去嵩山习武,但姊夫和大姨看他像眼珠子一样,自然不允。”
“所以你就答应了,还拿了府中小厮的衣服给他?”严县尉问道。
“当然不是,他一个十岁稚童,我怎敢放任他一个人去那嵩山,当下便严词拒绝。”
“那小厮衣物作何解释?”
“这我怎知,保不齐是慧剑哪次来我府上拿的。”
“方才你出了金鼎轩,一路向西直冲这瓦肆。你说要看表演,为何不去勾栏?反而七扭八拐来这?”
“我去哪与你有何干系,我乐意走哪条道就走哪条道!我还没问你为何要跟踪我呢!”
“我为了慧剑的性命,这几日殚精竭虑,就是为了筹措银两,连我姊夫都要感激我,你这个母夜叉又算什么,在这里质问我?”
丁复言之凿凿,一时之间问话陷入了僵局。
虽然这丁复形迹可疑,但眼下并无证据证明是他绑架了孙慧剑,严县尉只得让衙役将他先押回县衙。
严县尉叮嘱衙役,让他去寻主簿签发搜捕令,搜查丁复的宅院私邸,是否有孙慧剑的踪迹。
云溪站在原地,暗自思量。
观方才丁复行迹,定是心中有鬼。
可若真是丁复绑架了孙慧剑,目的又是什么呢?若为求财,勒索信应有两封才对。
这冯瑞发觉孙慧剑离家出走实属巧合,与丁复应并无勾结。
那这勒索信应不在丁复意料之中,假设他筹措银两只是为了与他人一起瓜分孙府家产,那他一开始绑架孙慧剑的目的是什么呢?
与此间屋主又有何关系?
方才丁复怒气冲冲从金鼎轩直奔来此,难道此间主人与孙慧剑绑架案有关?
“云少侠......”见云溪一言不发,严县尉紧张的揪了下自己的胡须,叹了口气。
云溪此人,母夜叉虽谈不上,但确实不是一个好相与的。
云溪回神,见严县尉一脸羞愧,叹道。
“严县尉不必如此,孰谁无过,县尉既能将冯瑞捉拿归案,也定能还孙员外一个安然无恙的小公子。”
云溪向严县尉阐述了自己的猜想,“如今这关键点怕是在此间主人身上,想来搞清楚他与丁复的联系,也能知晓孙小公子的下落了。”
接过严县尉递来的布巾,云溪将其覆在面上,又在口中含了一片生姜,与严县尉一同进了屋内。
此间院舍占地约七十平米,内设有一间主屋,主屋两侧分别为一间耳房与一间厨房,另带有一个院落。
主屋占地约二十平米,云溪走进时,饶是有布巾遮面,仍能闻到空中弥漫的腐烂臭味。
好在衙役已在房中燃了苍术与皂角,并没有云溪想象中那般恶心可怖。
“昨日更夫巡夜,嗅到此间有异味,敲门查探,无人应答,心中有异便去报了附近巡逻的铺兵。”
“铺兵叫门亦是无人应答,便欲入门查探,岂料院门并未落锁。院中也并无打斗挣扎的痕迹,可主屋位置却恶臭不止,还有蚊虫嗡鸣。”
“等铺兵入了主屋,才发觉死者陈尸于床榻之上,头颅不见踪影。”
杀人枭首,密县鲜少见如此恶性命案,影响甚大,是以县衙主簿要求严县尉在七日之内将凶手捉拿归案。
严县尉到时,已命人勘查过此地的环境,此处靠近瓦肆,行人络绎不绝,要将一具尸体不着痕迹地运到此地,绝非易事。
屋内门窗并未被破坏,院中也血迹,若非是飞贼翻墙而入在房中杀了屋主。便有极大可能是屋主自行开门,被凶手瞬息杀死后拖入屋内,再于床榻上分尸。
云溪环顾屋内,房屋正门处摆了一张方桌,另配有两把椅子,房内西北角摆了一张香桌,下置蒲团,桌上摆放了神龛与香烛贡品。房内东侧则摆了床榻与储物柜。
死者已经陈尸两日,屋内桌面已经浮了一层浅浅的灰尘。
严县尉见云溪眼神落在西北角的香桌上,解释道,“云少侠有所不知,我朝崇尚火神,河南府乃京畿重地,火德信仰盛行,百姓家中时常会供奉神龛或先祖排位。这并没什么稀奇的。”
云溪点头,看向床榻,床榻约五尺八寸,三面挂纱帐,其上铺了竹席与蕉布棉被,均已被死者鲜血浸透,黑黝黝一片,纱帐下侧也染了不少死者的血迹。
“已派人问过附近的街坊,屋主是名四十上下的男子,身高约五尺六寸,身形健硕,与初步尸检结论吻合。”
衙役拆除了纱帐,在床榻上铺了草席做了一张临时的验尸台。
死者已被脱去了衣物。
按验尸单所写。
死者为男性,年约四十至四十五。算上头颅,身高应有五尺六寸。夏季高温,腹部已出现尸绿,死亡时间应在两天左右。
尸斑较浅,颈部切口较平整,血黯少流,应为死后被斩首。
死者身体各处暂未验出伤痕,需带回衙门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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