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艳作精成婚后》
宝珠被好吃好喝地伺候了一两天,马臀上方那道鞭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驮着它的主人时热情十足,像是要把这两日囤积的精力通通用光,跑得虎虎生威,疾速擦过脸颊的风把她头上那顶小金冠上宝蝉薄薄的翼一抖一抖,连动着她不断攀升的心率与体温,迎着风不断向前,身体又烫又冷,不停交错的温度让她头皮发麻,几乎想要放开手里的缰绳,张开双臂,让风游走过她身体每一寸肌理。
很久没有这样痛痛快快地跑马了。
隋蓬仙的心情很好,身下的雪白骏马四蹄强劲,飞快穿过树丛,有光从参差不齐的树冠穿过,落到她晕着酡红的面颊上,细小的茸毛拢住了那些光晕,赵庚余光望去,看到她侧脸拢上了一道弧度饱满的漂亮金光。
她应该高兴了一点点。
哪怕一点点,赵庚都欣慰。
这也算有他一份功劳?
他明明不是好大喜功的人,但在这件事上,他有着超乎寻常的执着。
赵庚,你有问题。
在她兀自跑得雀跃的间隙,赵庚一面全力以赴,一面分出心神,审视着自己的不对劲。
正常来说,他应该把那团白色细绫物归原主,又或者是直接烧掉。而不是鬼迷心窍一样,藏在怀里。
正常来说,看到和他即将解除婚约的人心情不好,他应该识趣地远离,而不是凑上前去,满脑子都充斥着怎么样才能让她开怀这样单一且让人惊悚的想法。
可他偏偏很不正常。
或许是这一霎的分神,身下的宝驹感知到主人浓稠而混乱的心绪,跑得有些焦躁起来——它不喜欢那匹白马,它要赢!
宝珠和奔霄都是世间难寻其二的宝驹,奔霄实战经验更多,气势上带着主人的悍勇无匹,宝珠身量高大而灵巧,跑起来又轻又快,十分灵动。
不远处就是两人约定好的重点——离汴京城门十里远的一处木亭。
隋蓬仙全程都只望着前方,她在比赛这样的事上向来很认真,不允许自己分心,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她的对手在赛马的时候还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她赢了。
隋蓬仙拉紧缰绳,平复了一下有些急促的呼吸,得意洋洋地回头看了一眼赵庚:“承让了,国公爷。”
赵庚差了两步的距离,他示意奔霄停下,视线光明正大地落在她身上,微微颔首:“世子骑术奇佳,我心服口服。”
隋蓬仙随意地把被风吹散的发丝捋至耳后,光洁饱满的脸庞上红晕未散,还散发着淡淡的热气,她不想承认,自己被赵庚那句客气话给哄得更高兴了一些。
胜利本来就是一件高兴的事,对手心悦诚服,会让她更愉快。这不是情理之中的事?
和对手是谁没有关系。
“出来吧。”隋蓬仙朝不远处的林子里喊了一声,没多久,便走出一个修腰长腿的黑衣青年,牵着一匹马向她们走来。
赵庚自然一早就发现了跟在她们身后的人,见她没反应,他只能按下不表。
“带宝珠去歇一歇。”隋蓬仙怜爱地顺了顺宝珠跑得有些微乱的鬃毛,把缰绳递给谢揆,示意他带宝珠去吃草喝水。
谢揆安静地拉着两匹马转身又进了林子。
赵庚温沉的视线落在她身上:“世子要在附近走一走吗?我……”他想说,他可以陪她,隋蓬仙却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国公爷不是还有事?我就不耽搁国公爷办正事了,您自忙去吧。”
天光下,一身绯色骑装的少年面上犹带着靡丽的晕红,但她说话的语气与神态都十分礼貌,但赵庚见过了她撒娇不讲理的模样,自然一眼看出来,她是在和自己划清界限。
为什么?
明明他们刚刚还相处得很好。
肃然自持如赵庚,也有着自己的骄傲与自尊,既然她表现出了不欲再和他同行的意思,他当然不可能强人所难,巴巴儿地贴上去,做让人耻笑的事。
“好。”
沉默半晌,赵庚点了点头,没再看她,径直翻身上马,却在驭马离去的前一瞬,听到她的声音。
隋蓬仙像是半点儿不介意他此时的冷淡,又或者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只自顾自地叮嘱他,千万别忘了解除婚约的事。
赵庚握紧了缰绳,那一声‘好’散落在风里,被扬起的风沙掩埋了大半声量,隋蓬仙有些没听清,看着一人一马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出去的背影,哼了哼。
耐性太差的男人,不能要!
她暂时不想回汴京,也不想回去看到父母恨铁不成钢的讨债脸,索性背着手往林子里走去。
谢揆正在爬树。
隋蓬仙站在树下往上望,纤腰长腿,宽肩窄臀,啧,谢揆这小身板锻炼得还挺好。
林子里很安静,宝珠和谢揆的赤红马在低头吃草,宝珠的性子很霸道,它身边那一圈儿鲜嫩可口的草都是它的,赤红马想凑上来分一口就要被它喷气。
眼前是一片盈盈的绿,隋蓬仙突然生出一种冲动,想要躺下歇一会儿。
她遗憾地扫了一眼郁郁葱葱的草地,不行,就这么直接滚上去太考验她的承受力了。
有轻悄的落地声传来,隋蓬仙懒懒望去,谢揆把从树上摘来的嫩叶喂到宝珠嘴边,等它吃美了,又分给自己的马。
“你倒是忠心。”时刻不忘要先顾着主人的马。
她冷嗤一声,随手揪过一旁开得灿烂的野花,细白的手指缠绕着花茎,有清淡的香气随着凉凉的汁液渗出,她又觉得烦了,一抬眼,一张雪青色的手帕盛在一只修长大手里,递到了她眼前。
算他有眼力劲儿。
隋蓬仙拿过帕子擦手,余光瞥过谢揆,见他又是一脸沉默寡言的老实人面相,想起他对忠毅侯的言听计从,又来了气,把帕子丢到他身上:“拿走!粗针粗线的,硌手。”
谢揆默默地把那张他缝了好几天的帕子塞回怀里。
山林里只有鸟雀鸣叫、羽翅擦过树叶时发出的簌簌声。
隋蓬仙因为邵家的事心里发闷,和赵庚的娃娃亲更像座山似的压在她心头,像是有无数的丝线紧紧捆着她,让她连呼吸都觉得艰难,实在是不痛快极了。
偏偏现在陪在她身边的不是善解人意的红椿,也不是活泼爱笑的茜草,而是闷头闷脑的谢揆。
她心里郁闷,手上的动作越发快,不多时,一个漂亮的花环就成型了。
隋蓬仙看着手里的花环,荔枝眼一眨,起了坏心思。
她原本想编来给宝珠戴的,但看着谢揆站在那儿,一身黑衣,面无表情,像一把孤绝的剑,又来了新兴致,对着他招了招手:“过来。”
谢揆依言走了过去。
隋蓬仙才抬起手,他就下意识地低下了头,长长的眼睫垂着,却又被头顶传来的陌生触感给惊得微微颤动。
隋蓬仙伸出手抬起他的下巴,逼迫着他抬起头,方便她更好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谢揆很白,不同于女郎家玉润似的白,又或者瓷器般细腻的白,他的肤色更像是因为常年不见天日而养成的苍白,眉眼细长,丰神隽上,像一块儿冻得剔透的羊脂。
色彩缤纷的花环戴在他头上,很有些不伦不类的味道,但隋蓬仙看了又看,很满意。
“不许摘,一直戴着。”
想了想,隋蓬仙又补充了一句:“就算他让你摘,也不许摘。”
她口中说的那个‘他’是谁,自然不言而喻。
谢揆点了点头,花环往下滑了滑,他动作一僵,脸上的神情也跟着变得微妙,隋蓬仙看着他像是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心情倏然间明媚了不少,伸手替他扶了扶花环,转身朝着宝珠走去:“走了,回去。”
一丝淡而艳的香气萦绕在他鼻尖。
他知道,这不是那些花能散发出的味道。
……
晴山院
隋蓬仙接连几天都是心情很好的样子,晴山院头顶上的天也跟着艳阳高照,大家的心情都不错。
听了红椿说了自家大小姐在骊山的晦气经历,大家都心疼极了,变着花样儿地哄她高兴。
这日隋蓬仙才睁开眼,就看见红椿和茜草举着两个托盘笑吟吟地看着她:“婢帮大娘子梳妆。”
忠毅侯夫妇没在吃穿用度上刻薄过,他也的确依言送来了三千两银票任她花用,听夫婿说女儿在围场上出了风头,得了天子夸赞的侯夫人也着人添了两千两银票送了过来,此外关于她险些被冤的事却一个字也没多过问。
隋蓬仙没和他们客气,拿着这些银子高高兴兴地出去逛了大半日,眼下红椿和茜草拿着的,就是她那日新做的衫裙和首饰。
菱花铜镜里映出美如牡丹含露一张的脸,还未来得及上妆,就已经是十分惊人的美丽,那些精巧华丽的首饰与衫裙不过是做锦上添花上的那朵花,层层叠叠的花萼簇拥着中央秾如桃李的脸庞,当真是韵度绰约,光华动众。
红椿和茜草欢喜地望着她,一脸骄傲:“婢早就说过,大娘子穿这种红色最好看!跟天上王母娘娘瑶池边的牡丹花儿似的,真美啊……”
隋蓬仙喜欢打扮自己,更喜欢欣赏自己的美貌,有时候甚至到了一种近乎病态的地步——不过她不在乎,人生在世,谁没几个毛病。
晴山院的气氛一直很好,直至章华园来了人,仿佛知道自己来得不凑巧,一进来之后便低着眉眼,细声细气地说侯夫人想见大娘子,请她过去。
红椿看着隋蓬仙拿着一面小镜子兀自在照眉尾不知何时长出的那颗小痣,看了那面容青涩的小丫头一眼,温声叫她先回去,大娘子随后就到。
小丫头忙点了点头,一溜烟儿跑了。
隋蓬仙随手把小镜子放在炕几上,吩咐茜草让小厨房做些酸辣开胃的东西——她可以预想到,她的母亲会说些让她倒胃口的话。
章华园
见隋蓬仙来了,侍立在门口的女使连忙卷起绣花门帘,弯着腰请她进去。
侯夫人出身荥阳郑氏,自小就是在富贵窝里长大的,嫁人之后奢靡习性也不改,她的章华园可以说是整个忠毅侯府最为富贵华丽的地方。隋蓬仙接连过了珠帘、绕过屏风,才看见半倚在贵妃榻上,由姨娘伺候着捏脚的母亲。
玉姨娘见一芳姝明媚的红衫女郎没让人领着就径直走了进来,眉眼间一股子傲慢睥睨之态,连忙低下头去,怯怯道:“妾见过大娘子。”
隋蓬仙赶在侯夫人开口之前挥了挥手:“我要和母亲说话,你出去。”
玉姨娘昨夜被忠毅侯召去伺候,今日一早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就被主母叫到了章华园立规矩,先是站着侍奉主母用早膳,之后又陪着她在佛前跪了半个时辰替阖府上下祈福,再然后便是跪坐在脚踏上,弯着腰替侯夫人揉捏因为跪佛而酸疼的腿脚。
她忙活了大半个晌午,仍是水米未进,此时早已饿得眼冒金星,只不过是靠畏惧主母的心理强撑着,这会儿听到那位据说很得父母宠爱的大小姐不耐烦地发了话,她连忙点头应是。
侯夫人微微眯着眼睛,从玉姨娘柔弱纤细的背影上收回视线,嗤了一声:“你是好心,人家未必领情。”因着上头那位昔年的经历,如今各府上都只看重嫡出的子女,家族的资源与未来也都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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