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群之马》
我从三岁起学习小提琴,我的老师曾经这样告诉我:“第一,左手拇指轻贴琴颈的侧面,用指腹垂直按弦;右手持弓,手指的力量转换乃至手腕的转动,对小提琴的音色都影响重大。
如果你不这样做,你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名卓越的小提琴手。”
我放下拐杖,半垂着眼睛,在众人或热切或讶异的目光里拿起了那把漂亮的小提琴,用下颌骨夹住了琴身,如同过去八年里做的那样,将重心移至左脚,尽可能地掩饰我无法双腿站立保持平衡的事实,保持着优雅与绅士。
《流浪者之歌》对现在的我来说并没有难度,只要闭上眼,脑海里便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乐谱上的音符。我感到内心深处无比的平静,没有看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在钢琴的伴奏响起后一刻拉动了琴弓。
今天这座别墅里聚满了举世瞩目的名流、政客和明星,头顶巨大的枝型水晶吊灯闪着耀眼的光芒,整个室内金碧辉煌,明亮温暖,仿佛是那仅仅可以在电影里上演的黄金年代。
而此刻这些赫赫有名的人手上拿着金色的香槟,注视着我噤声不语,目露赞赏。
《流浪者之歌》是萨拉萨蒂的名曲,整首歌模仿了吉普赛风格,用前半的悲怆和后半的欢乐讲述吉普赛人复杂的一生。
“第二,要记住乐器是你最忠实的朋友。你的喜怒哀乐,应当毫无保留地假以它口,音符将成为你的语言。”
我在小提琴纯净的音色里想到褐色的泥土、长满茧的双手和女郎那樱桃红色的嘴唇。吉普赛人世代流浪,在纵情自由的一生却也有着宿命般注定的孤独和颠沛流离。
前半乐章的忧伤潮水般淹没我,现世的苦难如同绳索勒紧我的喉咙,我沉默地高扬起脖颈,忍不住眉头紧皱。
下一刻,旋律的气氛骤变,进入快板,在大量而快速的跳弓和泛音里,我紧紧闭着眼睛,忍不住呼吸急促,手指迅速拨弦,极力地想要表现这种肆意而骄傲的情感。
这首歌曾被世人斩钉截铁地称为炫技之作,但歌曲前后过山车般的情绪形成的鲜明对比,已经足够能使它的演绎成为核验小提琴手水平的分水岭。
在后半乐章里,我想象着长卷发的女孩身着她那祖母留下的长裙,她大笑并提起裙摆向远方的太阳奔跑,将痛苦和贫穷都远远落在身后,把烦恼和忧愁都抛下。
我的心颤抖着,在头顶耀眼的灯光下也感同身受着她的快乐。
一曲终了,荡气回肠的乐音在我手指停顿的那一刻戛然而止。我慢慢地、慢慢地将握着琴弓和小提琴的手放下,平复着心口激荡着的强烈情绪,在极短暂的恍神里,听到了宾客们如雷的掌声。
我小弧度地挑起嘴角,矜贵地忍住了过于明显的笑意,然后将右手抵至胸前,微微俯身,做了一个标准的谢幕礼。
“小舟才十一岁,真是年轻有为啊……”
“看这个小小天才今晚为我们贡献了那么精彩绝伦的表演……”
……
人们笑着小声夸赞道,我挺直腰背,微抬下颌,感到由衷的骄傲和自豪,在动作时,身体却因为双腿的重心不一往前倾去,我不得不飞快地伸出手,扶住了旁边的钢琴。
脸仿佛一下子被烧红了,我努力保持着镇定和笑容,心却因为这个尴尬的失误突突地撞着胸口,背后一瞬间起了一层薄汗。
然而似乎并没有人看出来,我环顾四周,确认没有人露出异样的神情之后不着痕迹地松了一口气,理所当然地享受起人们的掌声。
在没有学习小提琴之前,人们对贺家少爷的评价是一个天生的瘸子,可怜的残疾小少爷;在学习小提琴之后,人们只会说:贺家的少爷是个天才少年,他小小年纪,就能够用小提琴演奏难度极高的歌曲。
天才少年这个称呼,光芒之盛足以掩盖过我那自出生以来就存在的缺陷。
母亲就站在不远处,和我的目光相接时,她的脸上浮现出同样骄傲的笑容。
在侍者收琴和递上拐杖时,我的余光注意到了远处巨大玻璃窗外的两个瘦小身影,如果不仔细看,甚至会把那两个身影怀疑成是两只野猫。
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幻觉,然而在我和其中那个长发的小孩对视,他也露出了一个笑容时,我的心跳莫名更快了。
我的直觉告诉我,那个孩子看穿了我的窘态。
等人们都散场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带着随从一瘸一拐地走到外面,试图去寻找那两个身影。
这个冬天太冷了,G市罕见地下了一场细雪。
我有些踉跄地走在柔软的草地里,眼睛睁大,终于确信了那两个身影并不是我的幻觉。
我看到了玻璃窗台下两个相互依偎着的少年。他们冻得嘴唇发紫,不得不把身体蜷缩在一起,却狼吞虎咽着后院里玫瑰的花瓣。
红艳的玫瑰和他们苍白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花瓣填满其中一个小孩的口腔,因为吃得很多,他的一小半脸颊甚至鼓起来。
那是个瘦弱的、脸上长有些许雀斑的少年在注意到我的动静之后狠戾地看向我,像一头动物;而另一个,长卷发的少年看到我时却站了起来。
我先是看到他那双像水一样清澈而温柔的眼睛,然后才注意到他冻得发紫的嘴唇和他咀嚼时露出的一点红色。
我不知道那是他舌尖的颜色,还是玫瑰花瓣的颜色,只是呼吸一轻,本能地走近他。
十年之后我仍然忘不了那一幕,他和我当时想象的《流浪者之歌》里那个女孩一样,眼神闪着璀璨的光。
我听见他说:“小少爷,你拉的琴真好听。”
那天,我之后全部人生都在想念着的、渴望着回到的那天,G市罕见地下了一场雪。
那天我遇到了尧新雪。
……
我把那两个孩子带回了家,脸上有雀斑的那个孩子叫做尧新橙,长发的那个则叫做尧新雪。我竭尽所能给他们最好的条件,将我能享受到的一切资源和他们共享。
因为残疾的双腿,我曾经一度抗拒着和同龄孩子一起玩耍,天生的缺陷仿佛一根毒刺,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底,我看着他们奔跑的模样,总是忍不住想:如果我也能这样呢?我渐渐地不再和他们一起玩,因为无可磨灭的嫉妒、自卑,也因为他们总是会跑在我前面。
但我喜欢尧新雪。
我不喜欢他们,却喜欢尧新雪,因为和尧新雪在一起的日子让我无比快乐。
他不像是一个流浪儿,因为他竟然是这样的有礼、温良、善解人意,和任何有教养的富家子弟几乎没有区别。
命运编织了一个多么美丽的巧合,我在拉完《流浪者之歌》之后遇到了他,并且给了他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家。
尧新雪到了我家之后,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而他是如此的干净漂亮,也就很快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他的弟弟尧新橙,则是一个更安静、孤僻的孩子,虽然看我的眼神算不上友善,但很听尧新雪的话,从来不会捣乱。
更令我讶异的是,他们都对音乐有着浓厚的兴趣。尧新橙选择了吉他,尧新雪则和我学习了小提琴。
他有着远在我之上的音乐天赋。短短几个月,他的小提琴技巧就已经和练琴十年有余的我不相上下。我那早已扬名世界的小提琴老师告诉我:“尧新雪,会是摇撼整个世界的天才。”当她说出那句话时,她的眼睛甚至闪烁着狂热的光芒。
“你一定会成为最好的小提琴手。”我对他说,感到一缕不甘和羡慕。因为我即使这样努力,也从来没得到过我那高傲的小提琴老师那样露骨的、毫无保留的称赞。
尧新雪比我小一岁,要比我矮一些,在我坐下之后想要蹲下来给我锤腿,我忙他拉起来说:“你不需要做这些。”
然而他歪了歪头笑道:“我只是想这样做,不可以吗?”他的一绺长发垂在我的膝盖上。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脸红,把他拉起来,努力板着脸说:“不可以。”
尧新雪撇了撇嘴,站起来才回答我的问题:“你可以做最好的小提琴手,我不可以。”他似乎对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毫不在意,语气漫不经心,眼神淡漠,仿佛只是在谈论可有可无的事。
我继续笑着问:“为什么?”
然后他很孩子气地告诉我:“因为我想要组乐队,还想学唱歌学钢琴。”说出这句话时,他的眼睛里闪着光和自豪,有好几秒,我隐约感觉到他是认真的。
乐队?我回过神来,这个新奇而遥远的词也令我一下子忍不住笑出了声,我很难想象他会有这个想法,他应该出现在金碧辉煌的演奏厅里,却不应该是嘈杂的会馆。
“那如果我得到了爱乐乐团的邀请函,你会跟我一起去吗?”我仰起脸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神认真且笃定,于是不禁地将语气放软,哄小孩似的。
尧新雪假装思考了一下,拉起我的手转而笑了,“你收到了邀请函我又不一定收得到。”
他有着漂亮的面孔和优雅的气质,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和过人的技巧,是爱乐乐团最喜欢的那种人,怎么可能收不到邀请呢?
尧、新、雪。这三个字组在一起就是一个美丽的符号。
“新雪,你……”我想要否定他,他却打断了我,随口说,“我们去玩吧。”
在我过去接受到的所有教育里,声称着“打断别人说话”是独裁者的标志,然而当尧新雪尚未截断我的话时,我的耳朵就已经不由自主地、本能地高高竖起,想要听到他的话语。
于是他带着我去了花园,将轮椅推过来,把风筝线绑在我的手腕上。我想要转头去看他,他却按住我的肩膀,轻快道:“坐好。”
他推着我沿着鲜花开满的小路奔跑,我感觉到风灌进我的眼睛、我的耳朵。我听到他的呼吸,他快乐的笑声。
我看到眼前的花海慢慢地后退着,我听到他逐渐加重的呼吸声,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我能以这样的方式“跑”在这座静谧的花园里。
直到风筝高飞,他才停了下来。
我太重了,他跑得很累,他推不动我,我担心地侧过脸去看他,转头的瞬间,他却气喘吁吁地将滚烫的脸贴向我的侧脸。
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嘴唇蹭过我的脸,我的心仿佛在那一瞬间静止了。
“新雪……”我僵硬地说道。
他笑了,短促的气音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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