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走马》
李想睁开眼睛。
定的闹钟还有五分钟才会响,但他已经习惯提前醒来。
6点25分,世界半梦半醒,窗帘露出一条缝隙,照进雾蓝色的光线,光线里漂浮着数不清的细小尘埃。
灰尘无处不在,整个宇宙都被数以万计的尘埃覆盖,但你平时根本不会在意它们,除了一束光照进来,除了周围暗下去,也许此刻对于它们自己来说也才算短暂的存在。
李想的五分钟,只是呆呆地盯着光里的一粒灰尘,随着它的左右飘荡,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变轻了很多。身体下面并不柔软的床慢慢消失不见,视野里除了那粒灰尘周围的一切都在边缘慢慢虚化。他其实患有近视,没带眼镜的时候就连镜子中的自己也看不清。
但也许是刚从睡眠中醒来,眼睛还算清明,灰尘的模样逐渐放大清晰,他开始觉得自己也飘了起来。那种感觉就像是漂浮在宇宙中,或者大海上,目的地是没有必要的存在,无知将为这场旅行领航。
他的呼吸也在变缓,几乎微不可查,就连心跳也下降到每分钟20次的跳动频率,□□似乎在消亡,意识被放逐到无边的空间中,有那么几秒他甚至变成另一个状态漂浮在自己的身体上方,看着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有那么几秒他又能看见宇宙中星辰的闪烁,绚烂至极,那是永恒的强大力量,只是窥探就让人心惊不已。
直到闹钟响起。
所有的一切重新回到这幅身躯里,他没有一秒犹豫就起床,因为有限的时间都在精密的计算当中。
冷水浇到脸上是每日最期待的一刻□□刺激,薄荷味充斥鼻腔,镜子上全是水渍,让他的面容也显得模糊不清,只能将鼻尖凑到镜子前,才能勉强看见自己眼睛下方的灰色淤痕。
他怀疑人眼睛的视物能力是有限度的,例如一生之中只能看见一万个人,而超过这个数量,视网膜内部就会因为无法承受而产生破损,流出一些陈旧的血液堵在眼睛下方。
他每日从家到公司,再从公司回到家,途中所见之人就像蚂蚁一样密密麻麻,所以这双眼睛早就疲惫不堪。因此在一些难得的空闲时间,他也只会躺在床上,用大脑去想象描绘世界,而不是双眼。
有时候,他会不认识自己,这张脸看了有二三十年,却总是记不住自己的长相。他知道自己不难看更不好看,更倾向于游戏中在马路上走来走去,好像是拥有丰富人生其实连开发者都遗忘掉的那一个NPC。就连身边的人也偶尔忘记他的名字,张想,王想,周想也好,他们各个将理想挂在嘴边,可就是记不住他这个简单到没有理由忘记的名字。
不过也不怪他们,即使是他自己,在面对镜子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奇异的陌生感,就像在私人的空间中突然闯进一个陌生人,你们俩能做的只有沉默的对视,或者偶尔莫名其妙地笑出声。
那种气氛是尴尬,但又有些好笑。
他从镜子里发现自己的下巴上长出了很多青茬,原本想置之不理,脑子里却突然响起主管的话,他说仪容不整也影响同事的工作效率,他总是这样顶着一张丧气无比的脸看了就叫人心糟,并且主管还将上一季度程序上出现的错误归结于他新长出来的胡须。
主管拍着自己的肩膀,手指尖上传来头油的味道,用那种讨人厌的玩笑语气,告诉他再不注重形象,下一次内部优化只能选他了哦。
然后周围的人都配合地笑起来,主管脸上的肉一层层波动,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幽默中无法自拔了。
李想觉得可笑,他想这些都无所谓,开不开除他又有什么意义呢,反正这个工作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他只是作为一个人,按部就班的需要职业傍身罢了。
可他的手还是摸向架子上的剃须刀。
动作得快一些,必须赶在6点40之前走出房间。
没有时间去拉开窗帘,这个窄小的公寓几乎很少照到阳光,味道不算好闻,偶尔闻起来就像床底下睡了一具腐烂的死尸,或者某个柜子后面正在大面积的发霉。
房间的桌子上只有一台永远不会停止运作的电脑,始终发出长久的嗡嗡声。他越过电脑,将手伸向后面的架子中,从纸箱里摸出一袋速食面包。然后提上公文包迅速离开了房间。
那个书架已经充当各种速食的囤积地,《代数学引论》和《概率论基础》也许还有叔本华和加缪,都带着卷边被挤到角落,甚至结了一层蛛网,灰尘更不用说,夸张地讲,只要拿起来抖动一下,就能让一个正常人换上尘肺病。
李想整日在这个空间里呆着,也会时不时的咳嗽几声。
但他认为钻进自己肺部的并不是灰尘,而是日复一日没有变化,连挫折也显得无聊的日子。所以他嗓子发痒,需要用力再用力,咳出血来也要咳掉一尘不变毫无意义的浓痰。
他在关门的最后一秒挤进地铁,像一堆咸鱼一样见缝插针地挤在其中,没有扶手给他把住,需要做的只有紧紧抱着自己的包,前进或者停止,总有前后左右的人带着你一起。
豆浆,酸菜包,汗液,油脂,还有些道不明的气味,混合起来无比糟糕,李想怀疑每个人家里的床底下都藏有一具死尸,跟他自己的一样。
干枯沉闷,毫无生气,时间一长,就连他们这些大活人身上也沾了死气。
他盯着自己的脸在车窗上频闪,最终变成电脑屏幕上反射的自己。中间这一段走在人群中的记忆莫名其妙的消失了,不过他并不在意,都没什么价值不是吗,谁会注意到一个按照程序走在路线上的NPC呢。
工作?工作是什么,无非机械的操作,用自己的双手充当工具来实现上司的理想抱负,枯燥无味,但也没关系,他只要照做就好,自己的想法根本没有意义。
什么样的人才配有想法和观点,天赋怪,一个标点符号都是金口玉言。家世和背景能堆积成话语权的坚实壁垒,而他呢?什么都马马虎虎,平平无奇,是一条绳上风干的咸鱼,大合照中的镶边,一把随意撒下草籽中的其中一粒,没错,播种草籽的目的是要长出一片绿草如茵,但当中的一粒草籽到底有没有发芽谁会去在意?都不影响这片草地的成就,就像世界有无李想也照常运转。
所以很残忍不是吗?他只是个充数的,没有必要的,但又非要存在,因为有价值的人发表人生感言的时候台下必须坐着观众。
观众李想的少年时代还算小有瞩目。他在数学方面有点天赋,数学和物理两门科目次次排第一的,但相对的,他的语文一塌糊涂,尤其是英语。
理科老师说他是逻辑天才,是自己的得意门生,让他们在年级组上赚足了面子,文科老师说他一点文学素养都没有,写个文章狗屁不通,从阅读理解的分数就能看出他完全是个三观不正的人。
但李想倒是不在意,在分数和夸奖声中他真觉得自己是个天才了,即使总分排名总在中下游摇摆不定。
天才李想却在家庭聚餐上碰了灰,他们家是个大家族,姥爷的九十岁大寿全员出动也得二三十个人包下小酒楼的一个豪华套间。以家庭为单位,需要派出人来为姥爷祝寿,简单来讲就是说吉祥话,什么寿比南山,福如东海,把姥爷说高兴了,或许他攒下的那点棺材本能有一点油水进到自己这个小家的口袋。
真有人希望他寿比南山吗?李想坐在装满鲜橙多的高脚杯后面想。
轮到他家的时候,他爸先大夸特夸了一下李想的中期考数学成绩。
“班主任说我儿子可是有希望绕过高考去读那个什么青华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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