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不息》
第四十二章
常芳听得很认真,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过去,无论是大姨还是三姑,哪怕是那个时候最喜欢的二姨,这些大人们聊天时,她从来没有耐心去听。
现在常芳和妹妹蹲在窗户外面,妹妹已经在开始玩地上的茅草,常芳却侧着耳朵,捕捉着里面两个人说的每一个字。
对于过去的她来说,大人无论说了什么都不能改变她的生活,她自然也不好奇。
可现在,她脱离了原本的日子,又还没有进入到新的人生中,她自己站在自己的人生路上,她心里头有了自己好像能决定自己人生的感觉,而这个时候,她自然感觉到了自己对外界信息的缺失,迫不及待地想要掌握更多的事情。
她把三姑说的话都听进了心里,尤其是三姑对她父亲的评价,对她母亲的评价。
“反正都不是好东西。”
常芳听着听着,心里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她父母是这样的人啊,怎么跟村里的那些她认识的二流子差不多?
过去,在她心目中,哪怕是她也有怨恨,可总觉得父母是聪明的,是厉害的。
常芳眨了眨眼睛,开始思考这是为什么?明明父母一直就是这两个人,她们不养她,把她扔到亲戚家,明明她上户口可以不要钱,可她们不给她上户口,哪怕就这样,每次回去的时候,她们依旧会觉得她不够听话,不够懂事,给她们添麻烦了,而过去的她,每次也被牵着鼻子走了……
为什么?
年轻的常芳脑海里没有了那些没日没夜叫唤不停的“去死”“怎么还不去死”的声音,她的脑子运转起来快了不少。
她想起了一些事情,她念书的时候,听的最多的就是父母是世界上最爱孩子的人,没有父母不爱孩子,她身边也有很多对自己娃儿很好的父母,她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亲生父母的时候,学校,学校老师周围其他人已经让她理解了父母这个称呼。
常芳想到这里的时候,脑海里想起了另外一件事,那是她在三姑家的时候,有一次她爷爷从山里背柴回来,人从田坎上摔了下去,把肋巴骨摔断了,让三姑回去照看一段时间。
传话的人说:“常芳也是大姑娘了,她可以帮你们家做做饭。”
“你爹妈就你这么一个女儿,儿子不会照顾人,儿媳妇儿照顾又不方便,你妈又忙着挣钱,你得回去看看。好歹也是你爹。”
她还记得那个时候三姑气得脸都红了:“爹什么爹?平时从来不把我当人看,户口不给我上户口,我嫁人以后,就跟我婆家说,要是不听话就随便打,这话是他说的吧?他占着一个爹的称呼,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其他爹为儿女做过的事情,他也做过了!”
当时,常芳听着这话,那个时候还听不懂,可她记下来了。
而现在,她开始理解了。
这个世界上很多很好的父母,比如说靠近河坝的那对父母,她们爱自己的孩子,尽力帮自己的孩子,这些父母用自己的血肉为父母这两个字镀了金身,而她的父母,那两个不成熟的二流子,躲在这金身下,以为自己也是那样伟大,要求她回报这一切伟大。
常芳蹲在窗户下,她想到这些,心里头涌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这些情绪让她的脸微微发烫,喉咙里非常干。
云松等到常芳的三姑走了,便走到了窗户这边,打开窗户:“别蹲在这里了,蚊子多,进来洗脸刷牙,一会儿咱们一起吃早饭。”
云松好歹是警察,对于这个偷听的两个小朋友还是有察觉,只是这些事情,常芳听到了也没事。
常芳这个年纪,她愿意对自己的人生更多一些掌控,云松并不觉得是坏事。
常芳原本被发现了偷听,有些害怕,怕警察觉得自己不是好孩子,可她抬起头,看到的是警察同志温和的笑。
她心里头松了一口气,说道:“警察同志,我觉得我爸妈不会给我上户口了。”
她就是有这种感觉,她一边说,一边从窗户这里翻进来,无论是语气还是动作,都没有因为父母的事情而低落,手一撑,翻过窗户,倒是有了几分少年意气。
“没事,还有办法。”云松见她翻窗进来,于是自己手一撑,翻了出去,然后把欢欢从外面抱进来。
“你们拿着盆,过去刷牙洗脸。”
两个女娃子去一楼最边上的水池那里,洗脸刷牙,云松则准备做早饭。
唐朝和佟锦今天天刚蒙蒙亮就出去了,现在就只有云松了。
她早饭准备煮面。
常芳刷牙回来,看到的就是云松倒水进去了,旁边放着三个鸡蛋。
常芳的常年做饭经验让她想说点什么,可她和大人相处的经历又让她闭嘴了。
她眼睁睁看着警察同志,锅里放了热油,然后就倒水,水煮开了就放面,最后打了三个鸡蛋下去。
不理解啊!
常芳脑海里已经重新规划了一下,有油有鸡蛋有面。
先放油,再把三个鸡蛋煎一下,最后倒水进来,无论是面还是鸡蛋,都会好吃!
城里来的警察同志,她这样做,肯定有她的道理,也许是更好吃……
最后,姐妹俩再加上云松,一人一碗面,里面一个荷包蛋。
云松戳了戳荷包蛋,觉得很不错了。
常芳:“真好吃。”
云松吃了一口,不怎么好吃,她有种感觉,眼前这个看着不大的娃吃得不是面,是人情世故。
忽略掉面不好吃的问题,云松三个人快速吃完了早饭。
“你今天白天有没有什么计划?”云松问道。
常芳也不知道,而且她过往经历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一整天都是她说了算……
以前每天要做的事情都是差不多的,去地里除草,施肥,下午去打柴,打柴回来以后再去砍猪草,煮猪食喂猪。
一天下来,除了睡觉做梦的时间,其他时候都被安排好了。
现在,早晨,一整天,看她自己的想法。
常芳还真有想法:“我想去二姨家拿我的金蝉花回来,到时候把金蝉花卖钱,有了钱,妹妹可以先去读幼儿园,我再想其他的活路。”
她自己没有读过幼儿园,而妹妹刚好是这个年纪,她希望妹妹能先读幼儿园,再去上小学。
而且她还有一个自己的小心思,她老是说父母的坏话,她心里头还是有一些负担,怕别人觉得她这个人性格不好,所以她把自己心里头的计划说出来,也想让警察同志知道她其实是个很好的人。
云松看了看这个十七岁的姑娘,她自己又瘦又矮,一米五几的身高,看上去怎么都不像十七岁,可她已经要操心另一个孩子的人生了。
就算是给这两个姑娘上了户口,到时候她们会有更好的生活吗?
云松心里思索着怎么妥善处理这件事,但今天还是得去村子。
于是,三个人这才出发,欢欢毕竟年纪小,没走多久就累了,云松便背着她,一开始常芳不太愿意,她总有一种责任感,觉得自己应该照看妹妹,不能让妹妹麻烦人。
好在,她们到猫头山的时候,常芳还记得把之前的算命的本本还给人家,毕竟是人家的传家宝。
老太太接了过来,常芳还第一次见到这个老太太乐呵呵地,说道:“还回来就好。”
她把那传家宝随便放在了一边,便问云松道:“你们这是去哪儿?一会儿来吃午饭吧。”
“去上面老麻村,去宣传一下户口登记问题,午饭肯定来不及了。”
老太太看到了云松背上的欢欢,道:“你这样背上去,累得很,不如把这个娃儿放我这里,反正我们今天也不出门。”
云松虽说信任这对老夫妻,但她背的毕竟是别人家的孩子,所以她并没有开口。
旁边,常芳完全不介意这件事,说道:“那太感谢婆婆了,我们很快就回来了,欢欢,你在婆婆这里要不要得?”
“要得啊。”欢欢才不介意在哪儿,反正在哪儿都行。
同林镇的农村人把孩子交给别人帮忙带一下的条件就是认识对方就行,毕竟村子里人员几乎不流动,大家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自然相互之间没有多少防备。
对于常芳来说,这就更常见了,她自己也是从小就被扔到这家又扔在那家。
老太太便过来牵,一边牵一边对云松说道:“你们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把这个女娃带回镇上去,单家独户的,晚上不安全。”
毕竟单家独户的,白天没事,万一晚上又像上一次那样遇到了来偷东西的小偷,老太太觉得自己老两口这么大的年纪,死了就死了,可别连累一个小娃儿。
于是,老太太搬了一个小凳子,欢欢坐在小凳子上,跟老太太一起剥玉米粒,这么点大的孩子,她似乎明白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完全不给人添麻烦。
云松心里头叹了一口气,常芳的爹妈啊!用同林镇的话说,造孽啊!
常芳心里头怕妹妹给老婆婆添麻烦,剩下的路越走越快,很快她们到了三里村六组。
“警察同志,我先去找我二姨,拿到了金蝉花,我就回老婆婆家等你,到时候咱们一起回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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