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黑月光》
火种一旦被点燃,就会无休止的焚烧下去,所有人都会看清这世界的样子。
这些时日,博敦的势力以一种可怕的速度蔓延,深入了三座大城,但他始终藏匿在对他来说最危险的图兰城不肯离去。
在找博敦的路上时,房知弗说要想除掉已能出来害人的邪祟,简单,但也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
说简单是因为不管何种力量,它都无法挣脱宇宙的法则之力,所有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必须在其既定的轨道上,偶尔有脱轨,法则会自动修正。
能为祸一方的邪祟,它不仅脱轨了还暂时躲过了修正,这就叫逆天而为,但这个逆天而为可不是说谁真的有能耐跟老天爷对着干,而是指钻了法则的空子,它是在法则的框架下打破了平衡。
而天地既允许了这等邪物存在,它身上定有场未了的因果。
这因果未必是它自身的,也可能是对旁人的。
不简单就在于我们得先知道它是谁才有除掉它的办法,不是房知弗随便烧个符就能打得它魂飞魄散的,即便想用招魂符也得先写上它的姓名、生辰八字和死亡日期。
否则那些除魔卫道的能人异士也不用游历了,找个能批量烧符作法的地儿就行了。
这也是我们要去找博敦的原因,他爱人是我们目前知道的唯一与鹿山之行无关的受害者,中间可能藏着关键线索。
我把这话说出来后,没想到奉弥摇了摇头,他说:“丹珠不是唯一无关的受害者。”
“图兰城里被那女鬼杀了的至少上百人。”
“这么多!”听到这个数字,我身上毛刺刺地难受,仿佛那些都是我求生团的盟友,他们的死也意味着我死的可能性大了一分,“那我们为什么先找博敦?”
奉弥道:“丹珠死后,博敦一直在追查那女鬼,他本事不小,也许真查出了什么东西。”
我道:“死了这么多人,就只有他查吗?”
奉弥朝我一笑,“有钱人忌讳鬼神之事,两头都敬,家里死人后顶多请大师做场法事驱驱邪,哪敢招惹这玩意,穷的更不用说了,说不定连办丧事的钱都拿不出来,除了和别人哭诉几句,学几个不着调的避邪法子,他们也没钱结交大法师和高人,鬼又不是牲口,凭自己,上哪儿追去。”
我顿了下,问:“那人死了就……死了?”
奉弥道:“也不是,虽然那些老实人什么都干不了,但心里也还是有对至亲惨死的愤怒的,不然博敦怎么可能崛起得这么快,他承诺过那些和他一样死了至亲至爱的人,只要他活着就会查到底。”
房知弗听了半天,突然问奉弥:“你平时不是都去做任务了吗?怎么对这事了解得这么清楚?”
奉弥不耐烦地勾唇,露出了一点犬齿,“我愿意,管的着吗你。”
房知弗嘁了一声,讥讽道:“通敌了吧,你在北冥地位不低,还是头养不熟的白眼狼,可见你品行有多低劣。”
“嘴那么碎呢,别没话找话。”奉弥侧着头假寐,“我可不陪你闲聊,跟你没那么熟。”
房知弗呼吸声粗重,连带着话也粗鲁了不少,“如果不是周妧在,我早就弄死你了。”
奉弥眼都没睁,懒洋洋道:“如果不是周妧在,马车早就被我踹出了一个洞,你人已经在天上飞了。”
逼仄的马车里,我双膝并拢,搓了搓没有表情的脸。
为什么要当我在。
我这到底是在渡什么劫,为什么要和他俩一起出门,好丢脸!
刚上马车的时候,明明一人坐一边,说好了谁动谁是狗,结果他俩的屁股上像是长了滑轮,一边吵架一边往我这边挤。
现在我们三个并排坐在最后面,尤其是我,两边都是男人的大腿,局促得很。
我的手窝囊地交叉揣进袖子,踮高了脚,把头埋进膝盖装鸵鸟。
车轱辘轧上了一块石头,车厢往上震了一下。
就这个间隙,我的脸贴在了一片温热中。
奉弥的手悄悄从我胳膊下伸了进来托住了我的脸,我从臂弯处露出一只眼看他。
他紧挨我的那条胳膊竖了起来手握拳支着下巴,还是那副懒散的假寐模样,另一条胳膊横折放在腿上靠近腹间的地方,很难让人看出异样。
我后脑勺转了转,又从另一侧露出眼睛紧张地去看房知弗。
他墨发半挽,眉目低垂,不知是在休息还是沉思,鸦青色的衣刻出骨节嶙峋的线,像是露水压折枝叶的弧度。
三秒后,我脸颊一痛,口水险些兜不住从被扯得变形的嘴里流出来。
奉弥居然敢捏我的脸?我张嘴咬在他的虎口,被他手上的茧硌到了牙。
他料定我不敢有什么大动作,按了按我的唇,食指甚至猖狂地在我咬他的牙齿上扫过。
想玩是吧?
我拽住他的手腕,找准他手腕上凸起的静脉血管,里面滚动着发烫的血,是很危险的位置,又意外的皮薄馅大,缺少保护。
奉弥预感到了什么,马上想抽回手,被我一把攥紧。
我宽大的袖子盖住了他的小臂,伏下了头。
奉弥倏地睁大了眼,瞳孔无助地晃动,飘忽的找不到落点,他斜靠在车壁上,脸微微背过人沉入阴影中。
周妧的齿压在他手腕青紫色的脉络上,奉弥清楚那里有多脆弱,几乎没什么皮肉作为屏障,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有着生理性的敏感。
更要命的是,她没有像他想的那样咬他一大口,而是吮吸着……舔.弄。
奉弥无意识地张开嘴,狠狠喘了口气。
天晓得他用了多大的意志力才没有出声。
皮肉被吮着揪起,强制与筋脉剥离,他的心也提起;舌尖却抵在筋脉上,驯服似的压下躁动的脉络,他的心又落下。留下一路带着凉意的湿痕,没有浇灭他血管中奔走的滚烫,反而像是渗下去了热油,翻起岩浆中难以按耐的火花。
我把真正温柔的吻留在奉弥掌心,吻落下的同时将他的手丢开,懒得再看他一眼。
男人,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奉弥叠起二郎腿没再说话。
往后的这一路他都安分守己,房知弗更是乐得清净。
两天一夜后,我们三个终于消消停停地赶到了博敦的指挥大营。
从营地外围到指挥大营前,奉弥可以说是通行无阻,所有见到他的人无一露出意外之色,甚至直接无视了他带两个陌生人进来。
可见奉弥在博敦这里地位不低,二人早有往来。
守卫的帮我们撩开厚毛毡门帘,屋内没有生碳,比外面的冰天雪地也好不了多少。
整个屋子除了铺在正对门墙上的一大面图腾彩旗和摆在一旁的武器架,几乎没有任何装饰物,极为简朴。
一高大威猛的男人见我们进来,从堆积的事务中抬头,站起来迎了两步。
他目光如炬,哪怕蒙了层化不去的沉痛,看人时依旧如同锁紧猎物随时准备从空中俯冲而下的鹰,他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多岁,头上已掺了小半白发。
“这一路赶过来,辛苦各位了。”博敦音色粗砺,像是磨坏了嗓子,“要不是眼下事多耽搁不得,真该叫各位休息一晚再商议。”
他眼中的情绪没能聚拢起来,给人种心事重重的感觉,但他言行举止十分客气,与我通过伏不厌的话勾勒出的形象大相径庭。
奉弥给我让出了位置,“博敦,我信中给你提到的,就是这位贵人。”
来这之前,奉弥已经传信给博敦说明了大致情况,着重提到了,我们的目标和他一致。
除掉那个害人的东西。
博敦请我们入座,亲手倒了三杯热马奶。
房知弗端起杯抿了一口,客气道:“首领可知那女鬼是何身份。”
房知弗正常得令我和奉弥都微微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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