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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暴君当替身》

14.十四

32

一盏纸罩提灯点亮,用竹竿擎起,暖白的光便跟着上滑,倏然掠过丁小粥犹带泪痕的脸。

他刚在梦里哭过,眼角、鼻头都是微红的。

如此,隔着花与夜,泪涟涟地望了阿焕一眼。

阿焕只觉得心里哗得一下,涩潮汹涌,心疼得简直难以呼吸。

“怎么瘦成这样?”

脚比脑子快,眨眼间已闪身上前去,直到他的手掌包住丁小粥的手才激灵地回过神。

丁小粥的手软乎乎、热融融的,不似他,冰的像死人。

阿焕下意识要缩回手,反被丁小粥抓住。

他的小哥儿妻子眼睛都舍不得眨,拼命睁大,一定要在这曚灰的天色中看清他,急切地问:“阿焕,是你么,是你么?我是不是在做梦?”

阿焕哽咽:“是我。”他心如刀割,凝看,伸手拢捋丁小粥的头发,“真叫你受苦了……早知道我早就回来了!”说到后面,又自责又懊恼。

见这对年轻的小夫妻你侬我侬,方蕴和知趣地不响,只抬眸投掷去一个不赞同的眼神。

当然,无人在意他。

丁小粥则摸摸阿焕的脸,说:“你都长胡子了,几天没剃面了。眼睛好红。眼圈也泛黑。”

方蕴和忍不住提醒:“刚说了呀,他好几天没睡了。”

丁小粥醒过来了,拉阿焕进院子:“那你快快睡觉,先睡一觉。饿不饿?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再睡更好。”

方蕴和:“厨房在热饭了。”

丁小粥点点头。

阿焕没有二话,直接同他手拉手地走了。

方蕴和且静静旁观。

不过片刻前,陛下掰鞍下马时,还一身化不开的锋锐寒气,结果这小哥儿只用三两句话,顷时便软和了。

太厉害了。

他都想鼓掌称叹。

33

方蕴和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陛下。

那时陛下还不是陛下,只是个养于禁宫深殿的小皇子,如个幽灵人,虽记在玉牒上,但他们谁也没见过。

宇文焕——

这个名字,是他们所知的全部。

直到他七岁那年。

有一日,朝臣们正列行中,一个华服整肃的小童不知从哪出现,昂首挺胸,小脸阴沉沉的,劈开人群,来到正殿前,直直地跪下去。

他的声音极是宏亮:“父皇,母后病重,请为她指派太医,开库赐药!”

先皇偏心,厌恶皇后所出的这个孩子。

据说,母子一直被半幽禁在冷宫,有士兵把守,不知他是怎么逃脱,简直像一丛野草,石破天惊地挣出来,这野蛮生长的小皇子还簪缨戴冠,礼数周全,纹丝不错。

他料想,当时为之心战的绝不止他一人。

皇上赐了药。

但半年后,皇后还是病逝了。

随后照料宇文焕长大的宫人也陆续消失。听说他的乳母因在厨房偷食被抓,叫先皇下令活蒸而死,就在他面前。

接着,先皇以忤逆不孝为名,将他剃度送进寺庙。

不过后来他知道了。

其实这是皇后临死前求来的恩典。

他情愿自己的孩儿不要做皇帝,做个微不足道的沙弥也好。

那一年,宇文焕八岁。

从八岁到十五岁,他都在山上做小和尚,每日要挑水、诵经,衣食起居都靠自己一双手。

即使不做皇帝,他也是个神童,读遍儒学和佛法,对大乾律令每一条都信手拈来,满腹兵书,还会栗特语、梵语、波斯语、吐蕃语等五六种语言。

原来,他的老师,这位法名了虚的僧人,在遁入空门前是位世家公子,亦是他母后的故人,但从前寂寂无名,无人知道他的才华。

送宇文焕还俗那天,了虚法师双手合十,于清风朗日之中,赠他一言:“一念心慈起,万般苦自轻。”

宇文焕轻轻一笑,并不应声,转身下了山,一次都没回头。

然后,大开杀戒。

经年的佛法熏陶似乎一点儿没有影响他。

继位短短两年。

他的手下就拔擢、聚拢了一群自以为鸿鹄将至的年轻人,为他肝脑涂地,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要实现他所画的功略图景。

陛下非要亲自去蜀地时,方蕴和与蔡太师都有劝。

天子坐不垂堂呀。

但陛下不听。

从来都不肯听。

让他仁慈,他不仁慈。

让他缓行,他不缓行。

让他成亲,他也不肯成亲。

这是个刚愎自用、一意孤行的小天子,杀个把人就罢了,将经年稳定的策令改弦易撤,一句话断掉无数人的生计,与成千上万的人作对,也只在他的一念之间。

无怪乎民间有人骂他是暴君。

两年前,他说要离宫就离宫。

也是在那时,曾一度信了陛下所说的要改天换地,重纪大乾经纬的方蕴和突然感到一阵怵然。

他想,他可能被骗了。

……宇文焕真的是个纯粹的暴君。

他似乎连自己死也无所谓。

他只是想看天下大乱,洪水滔天,然后满意地拍手大笑。

但,再相逢时,他发现陛下变了。

那尘芥般的小哥儿是怎么长进陛下心里的呢?

34

原本还有力气,但见到丁小粥后,阿焕便觉得四肢百骸逐渐空掉,累极了呢,可脑子异常兴奋。

舍不得睡。

想要再看看丁小粥,还要亲亲。

前些天,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

着了魔似的。

又批了一夜奏章到天亮,凭栏吹风,忽然觉得仿佛闻到丁小粥给他煮的栗子粥。

那一瞬间,突然疯病大犯。

让人牵了匹马来,不打一声招呼,翻身就策马出宫。

要不是护卫眼疾身快都跟不上他。

于是,就这样马不停蹄地跑回来了。

其实他一天也睡一个时辰都没有,至今没闭眼,只是中间到驿站要换马,不然会把马给跑死,不得不歇。

脑子早就不灵清了。

“怎么不写信就回来了?”

“我太想你了。”

翻来覆去地说。

吃过饭,他们在床上相携坐下。

丁小粥问:“要不要听宝宝的声音?”

阿焕迫不及待。

他这才认真打量丁小粥的肚皮,已高高隆起。

丁小粥连在他面前裸露肌肤都仍是害羞的,问:“奇不奇怪?”

阿焕摇摇头,心底莫名涌出一股没名堂的温柔。

他试图贴到丁小粥的肚子上,调整姿势,最终几乎是跪着,有种参拜神明般的虔诚,轻缓地俯身,把脸贴过去。

多么不可思议。

他们的爱真的变作了个小小生命。

这个高大的男人枕在自己的腿上听肚皮,这样专注,一动不动,丁小粥摸摸阿焕的额头。

像小猫蹭小狗,只是若即若离的肌肤相亲就让彼此感到恬适。

再一看。

丁小粥一怔,“睡着了呀。”又摸摸,看到阿焕放松的睡脸,微笑起来,“真是累坏了。”

他低下头,在阿焕的脸颊上亲一下。

35

这之后。

阿焕每两个月回来一次,待的时间不长,每次只能两三天。

他生孩子的时候多待些。

前后待足了十五天。

被人催了再催,方叔叔表示要一头撞死,丁小粥也劝,他才肯走。

丁小粥生宝宝时,他陪在产室外,第一时间听到婴孩呱呱坠地的啼哭声。

接生婆说:“生了个小公子呢。”

阿焕正坐在床头陪丁小粥,两头顾不过来。

接生婆把孩子递给他。

他很有把式地接过孩子,红红粉粉的一团小肉捧在掌里,软弱无骨,他从没摸过这样的手感,实在是心惊胆战。

丁小粥气若游丝:“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阿焕伸手扶,他慢吞吞欠起上身。

两人头挨着头,一起看宝宝。

丁小粥伸手戳了戳宝宝的脸蛋:“真是从我肚子里生出来的小东西吗?”

大家都笑了起来。

小宝宝吧唧吧唧小嘴巴,嘴角微微弧度,仿佛也在笑。

每次阿焕跑来,方叔叔就很生气,连体面都保持不住,问他:“家业怎么办?”

阿焕耍无赖地回:“完了就完了。我带丁小粥和毛毛跑到山里,一辈子眼睛一睁一闭就过去了。”

气得方叔叔要当场厥过去。

还是丁小粥说:“啊?我不要一辈子住山里!”

阿焕:“……”说好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呢?

方蕴和只好捏着鼻子,与他劝说:“那您赶紧把家里事弄清静,就可以把人接到身边,不用纵横半个国地奔走了。”

说得在理。

到毛毛——还没取大名,先浑叫作毛毛——三个月时,阿焕写信来,开心地说家里总算大致安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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