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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古代10

小说:

快穿之悲惨炮灰教你做人

作者:

鹌鹑与鸻

分类:

穿越架空

凌云志刚与王驸马分开,正打算返回宴席,前方忽然传来一道温和清朗的女声,“这位进士,请留步。”

凌云志抬头,只见昭阳公主正站在不远处的一株玉兰树下。

凌云志躬身行礼,“微臣拜见昭阳公主。”

“不必多礼。”昭阳公主道,“本宫见你离席已久,可是不惯宴间喧闹?”

“臣……方才多饮了几杯,有些醉意,特出来醒醒神。”凌云志的头微微低着。

昭阳公主缓步走近了些,“顾六郎……”她轻声念道,忽然道:“抬起头来。”

凌云志依言抬头,迎上昭阳公主的视线,那目光清亮,带着几分好奇。

昭阳公主唇角勾起,“昔日我扮作男装,你一眼就识破了。怎么到了今日,反倒要假装不识本宫了”

凌云志维持着恭敬的姿态,回道:“臣能得公主记得,实乃臣的荣幸。至于假装不识之说……公主天潢贵胄,臣身份微末,不敢妄自高攀。”

“是么。”昭阳公主轻轻颔首,不再追问此事,转而道,“今日宴会,英才济济。你既登甲榜,今后更当勤勉尽忠,不负平生所学。”

“臣谨记公主教诲。”凌云志应道。

昭阳公主静静望了她片刻,最终未再多言,便转身离去。

凌云志望着那道离开的背影,心中却泛起一丝的疑惑。

……

夜幕将至,醉仙楼二楼雅间

王驸马被几位同僚围着,面前杯盘狼藉,劝酒声和笑谈声不绝于耳。

他的脸上因醉酒通红,右腿在桌下不自觉地微微伸直。

因为腿伤,在家中休养了好几个月,现在才好利索不久。旁人敬酒,他来者不拒,要将养伤期间错过的快意都补回来。

王驸马感觉一阵尿意,醉醺醺往茅房的方向去。

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凑过来,将一个折成方形的纸片塞进进了他的手心。

王驸马的思维因酒精而僵住,见那人快步消失在了转角,才反应过来。

他打开了纸条,对焦视线,看清上面的字,顿时浑身的燥热和酒气一下散得无影无踪。

他捏着纸条的手指关节微微发白,一股怒意从脚底油然而生。

那个勒索犯居然还敢给他送纸条!

他可是当朝驸马,不是谁都可以捏的软柿子!

按照字条上模糊的指示,他拐进了醉仙楼后巷的一条窄巷。

这里与酒楼前的灯火通明恍如两个世界,只有远处隐约漏过来的几点微光。

一股尿骚味和霉味钻进鼻腔,王驸马停下脚步,他大喊道:“谁约我到此?!”

一个结实的麻袋兜头罩下,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沉重的拳脚便如雨点落了下来,毫不留情,王驸马挣扎着,闷哼着,护住头脸,“大胆!你可知道我是谁!我可是当朝驸马!识相的就赶紧把我放了!”

一记闷棍带着破风声,狠狠砸在了他刚刚痊愈不久的右腿腿骨上。

随着“咔嚓”的一声轻响,一股剧痛瞬间直冲头顶。

“呕!!”王驸马喝多了酒,肚子又被揍了几拳,哇的一下吐了出来。

他蜷缩在冰冷的石板上,粗糙的麻袋布料都是呕吐物,每一次呼吸都牵扯着腿上那要命的疼痛,额头上瞬间布满了冷汗。

那拳脚突然停了,后退了几步,接着脚步声迅速远去,消失在巷子深处。

只剩下他一个人,倒在黑暗与剧痛中。

…………

新科进士的琼林宴似乎还未散尽余温,官袍却已穿在了身上。

凌云志被授予了内阁中书的官职。

迈进门槛,厅内已有几位同僚,他们身着华贵锦袍,腰悬美玉,正围聚一处低声谈笑。

见新人到来,一位面皮白净的公子哥便端着笑意凑近,拱手道:“这位同年不知高姓?家乡何处?往后同衙为官,还望多多照应。”

凌云志依礼回答,报了籍贯姓名,“在下顾六郎,出生临城。”

那人探询又热切问道:“能金榜题名,必是家学渊源,不知令尊在何处高就?”

凌云志垂下眼帘,“在下出生寒门,双亲早逝,全靠耕种几亩薄田度日。”

“哦!原是耕读传家,清贵,清贵。” 那人脸上的笑容瞬间淡了下去,敷衍地拱了拱手,转身便回到原先的圈子。

几道目光再次扫过她洗得发白的袖口。

几乎同时,厅堂另一侧却突然热闹起来,另一位与她同科的进士正被团团围住,只听得有人高声笑道:“原来兄台竟是清潭陈氏的子弟!失敬失敬!”

“陈兄初来,诸事有何不便尽管开口!”

在这个时代阶级等级森严,家中孝道压人,自小便要低眉顺首侍奉父辈。朝堂皇权重于泰山,为臣者恪守本分、忠君守礼,乃是天经地义。

因此谄上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老前辈们照例为新来的年轻进士设了迎亲宴,“定好了,七日后聚仙阁!”

这几日间,各司的老熟人早暗里通了几回气。

“老张,你们部门新来的新科进士怎么样?”

“我带的那个长得倒还好,就是做事……啧啧不太行……你们部门呢?”

“……”

七天后,聚仙阁

酒过三巡,众人聊起家常。一位微醺的同僚望向席间那位清潭陈氏的子弟,笑的就像一个把女儿当成超薄套子的男同,“小陈一表人才,文采又佳,我真想招你做女婿!”

小陈拱手笑道:“承蒙厚爱,可惜晚辈早已定亲。”

众人顿时来了兴致,连声追问,“不知是哪家姑娘这般有福气?”

小陈低声答了一句。

凌云志立在窗边并未听清,只听得他身旁的人高声笑道:“哦!原来是林御史家的妹妹!”

席间一片贺喜之声。

笑声刚刚散去散,便有人将话头转向了凌云志,又聊起她的家事。

这年月,同僚之间往往如街坊邻里,言谈间少有边界。

凌云志的手微微一顿,“我女儿今年都已经十一岁。”

她停顿了几秒,声音低了几分,“家妻……故去多年了。”

死亡在这个时代太过寻常众人唏嘘几声,话题很快绕向了别处。

……

没过多久,居然有人有意无意想给凌云志做媒,“你一个男人拉扯女儿,总归是不容易,不如我给你介绍一位的姑娘?”

凌云志婉拒数次,甚至坦然言明“此生不再续娶”,亦不掺和站队各路人情门户。

渐渐地,有人心中暗生恼意,逐渐排挤和打压。

……

王驸马的腿终究落下了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身形总带着几分倾斜。

偏偏长宁公主近日兴致好,非要他陪着上街闲逛。

长街喧闹。

公主正瞧着一家摊子的竹编小兔子,王驸马百无聊赖地侧过身,整个人突然顿住了。

斜前方,凌云志牵着一个约莫十来岁的小姑娘,两人照面,凌云志当即行礼,“见过公主,见过驸马。”

身侧的小女孩学着凌云志的模样,规规矩矩行礼。

王驸马的目光却死死盯在了那孩子的脸上。

为什么这女孩的脸,竟与他记忆里的女儿王小月……一模一样?!

他暗自攥紧了袖口,告诉自己,不过是巧合罢了,小月和顾六郎女儿理应是表姐妹。

表姐妹长得像,也是常事。

女孩却在此时,抬起眼与他对视。

只一瞬见,她便像受惊般迅速低下头,小手悄悄攥紧了身旁大人的衣角。

那分明是心虚躲闪的模样!

王驸马呼吸一滞。

长宁公主自从妾室丹青怀孕之后,逐渐像个母亲靠拢,心思越发柔软,见了孩童便心生喜欢,“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之类的问题。

小女孩说,“公主姐姐,我叫顾月,今年十一岁了。”

她名字里也带月?王驸马忍不住冷汗直流,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

长宁公主上前摸了摸小女孩乌黑亮丽的辫子,夸道:“长得真可爱。”

王驸马在女孩侧身的时候,瞥见女孩的后颈处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

这块疤痕,和他女儿的疤痕一模一样。

事上哪有那么巧的事?

王驸马脑海里闪过很多市井杂书,他甚至脑补出来前因后果。

刘玉妹带着女儿王小月进京寻夫,结果途中意外遇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兄弟顾六郎。

两人相认之后,刘玉妹因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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