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广州十三行
夜市的灯火照亮了珠江。赵承影,那时他叫赵明远,走在熙攘的街道上。他在广州做丝绸生意,和英国人、荷兰人打交道。外表三十岁,实际快六十岁。
他在找一个人。不,一个血裔。
这三个月,广州城有七个人被吸干血而死。官府说是瘟疫,但他知道不是。他闻得到那种气息,狂暴,混乱,没有理智。是个新生的血裔,还没学会控制欲望。
他必须找到他,在他惹出大祸之前。
走到珠江边,那股气息浓了。他循着气息,走进一条小巷。巷子很深,尽头是个破庙。庙里点着烛火,一个人影跪在神像前,背影颤抖。
是个年轻人,二十多岁,衣衫褴褛,手上、脸上都是血。他面前躺着一个人,是个乞丐,已经死了,脖子有两个血洞。
“为什么?”年轻人喃喃自语,“为什么停不下来...我不想杀人的..”
赵承影走过去。年轻人猛地回头,眼睛赤红,嘴角还带着血迹。他龇牙,发出野兽般的低吼。
“冷静。”赵承影说,“我能帮你。”
“帮我?”年轻人惨笑,“怎么帮?我已经是怪物了...我喝了人血,我杀人了...我是怪物!”
“我知道。”赵承影走近,“我也曾经是怪物。但现在,我能控制。我教你。”
年轻人盯着他,眼神从凶狠变成疑惑,“你...你也是..”
“嗯。”赵承影点头,“比你早几百年。来,先离开这里,找个安全的地方。”
他带年轻人离开破庙,来到自己在城外的别院。让仆人烧水,给年轻人洗澡,换了干净衣服。年轻人叫陈阿生,是个船工的儿子,一个月前在码头被一个“疯子”咬伤,醒来后就变成了这样。
“我控制不住..”陈阿生抱着头,“每次渴了,就什么都忘了,只想喝血...等清醒过来,人已经死了...我已经杀了七个人了..”
“因为你不会控制。”赵承影说,“血裔的欲望像洪水,要疏,不能堵。你要学会引导它,用别的方式满足它。”
“什么方式?”
“兽血。”赵承影说,“朱砂,猪血,牛血,都可以。虽然不如人血,但能解渴。而且不杀生,不造孽。”
他让仆人杀了一只鸡,接了血,递给陈阿生。陈阿生闻了闻,皱眉,但抵不住诱惑,还是喝了。喝完后,眼中的赤红褪去一些。
“感觉如何?”
“好一点...但还是渴。”
“慢慢来。”赵承影说,“每天喝一点,适应了就好了。还有,要学会用意志力控制。渴的时候,想点别的,想家人,想喜欢的人,想以后的日子。想着想着,欲望就淡了。”
他教了陈阿生一个月。教他控制欲望,教他隐藏身份,教他如何在人群中活下去。陈阿生学得很快,一个月后,已经能控制自己不随便攻击人了。
“谢谢您,赵先生。”陈阿生跪地磕头,“没有您,我可能已经疯了,或者被官府抓去砍头了。”
“起来。”赵承影扶起他,“记住,活下去不难,难的是有尊严地活。不害人,不造孽,问心无愧。能做到吗?”
“能。”陈阿生重重点头。
“去吧,回你该去的地方。如果以后遇到别的...同类,能帮就帮。但记住,只帮值得帮的。如果对方已经疯了,没救了,就...让他解脱。这是仁慈。”
陈阿生离开。赵承影站在院中,看着他的背影。月光下,那个年轻人步伐坚定,有了活下去的方向。
他想起白素,想起那些在漫长岁月中遇到的同类。有的善良,有的邪恶,有的在善恶之间挣扎。但无论如何,他们都是“活着”的,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在这漫长而孤独的时光里,寻找一点意义。
仆人走过来,“老爷,夜深了,歇息吧。”
“嗯。”赵承影点头。
他回屋,坐在书桌前,翻开日记。
这本日记已经写了五本,记录了他六百多年的所见所闻。他提笔,写下,
“康熙三十九年十月十五,广州。遇新生血裔陈阿生,教之。望其能守本心,不堕魔道。血裔非天生恶,乃环境所迫。若有引导,亦可为善。然世间能有几人,愿引导之?悲矣。”
写罢,搁笔。烛火摇曳,在墙上投出晃动的影子。
他忽然想起汴京,想起张叔夜,想起那些战死的人。如果他们知道他今天在教一个“怪物”如何做人,会怎么想?
也许会骂他吧。骂他忘了本,骂他忘了血海深仇。
但他不后悔。因为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恨解决不了问题。恨只会制造更多的恨,更多的血裔,更多的悲剧。
只有理解,只有引导,只有...慈悲。
虽然慈悲很奢侈,很难,但他愿意试试。
因为他是赵承影。是那个在汴京城头发誓“人在城在”的人。是那个宁愿自己死,也要守护无辜者的人。
九百年了,这份初心,他还没忘。
“陈阿生,活了很久。”赵夜明说,“乾隆年间我在福建又见过他,他在海边开了个渔行,娶了妻,有了孩子,收养的。他说,他不配有自己的孩子,怕遗传这诅咒。但他想有个家,想体验普通人的温暖。”
“他后来...怎么样了?”林晚声问。
“道光年间去世的。”赵夜明说,“不是被杀,是...自我了断。他活了二百多岁,看着妻子老死,养子老死,孙子也老了。他不想再活下去了,就找了个没人知道的地方,绝食而死。死前给我写了封信,说谢谢我,让他多活了一百多年,过了一百多年正常人的生活。”
船行到苏堤,两岸的柳枝垂到水面,在夜风中轻拂。
“您还遇到过多少...血裔?”林晚声问。
“在中原几十个吧,其他地方是另外故事,等你准备好我在告诉你。”
赵夜明想了想,“清朝最多,因为乱世,人容易走极端。有好的,有坏的,有不好不坏的。我帮过一些,杀过一些,也...爱过一个。”
林晚声手一顿。
赵夜明望着窗外,眼神悠远,
“光绪二十三年,在天津。”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8年)天津租界
雨夜,法租界的咖啡馆还亮着灯。赵承影,那时他叫赵慕白,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湿漉漉的街道。他在天津开洋行,做进出口贸易,外表三十,实际七百七十岁。
咖啡馆的门开了,一个人走进来。是个女子,穿着西洋的连衣裙,打着蕾丝阳伞,很时髦。但赵承影一眼就看出,她不是人。
是个血裔,而且很强,至少活了二百年。
女子也看见了他,愣了一下,然后走过来,在他对面坐下。
“我能坐这儿吗?”她问,声音很好听,带着江南口音。
“请便。”赵承影说。
“你也是..”女子低声说。
“嗯。”
女子笑了,笑容里有种久别重逢的欣喜,“真好,又遇到一个。我叫苏婉,苏州的苏,婉约的婉。你呢?”
“赵慕白。”
“假名。”苏婉说,“不过没关系。重要的是,我们都活了很久,都...很孤独。”
她点了杯咖啡,两人聊起来。苏婉是乾隆年间变成血裔的,那时她是苏州绣娘,被一个洋人传教士咬伤。那个传教士是血裔,在中国传教百年,最后疯了,被苏婉反杀。
“我恨了他很多年。”苏婉搅着咖啡,“但后来不恨了。因为如果不是他,我早就死在苏州那场瘟疫里了。活着,就有希望,就能看到更多。”
“你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时代的变化。”苏婉说,“看到了洋人怎么用枪炮打开我们的国门,看到了朝廷怎么软弱无能,看到了百姓怎么受苦。也看到了...希望。孙文在日本成立了兴中会,要推翻清朝,建立共和。我觉得,也许这次,真的能改变。”
赵承影看着她眼中的光,心中一动。他已经很久没见过这样的眼神了,有信仰,有希望,有为某个目标奋斗的热情。
“你相信能改变?”
“信。”苏婉点头,“不信,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就像你,活了这么久,难道就只是活着,看着,什么都不做?”
赵承影无言。是啊,他活了七百多年,看过王朝兴衰,看过世事变迁,但他做了什么?除了偶尔救几个人,教几个迷茫的血裔,他还做了什么?
“我想做点事。”苏婉说,“我加入了同盟会,在帮他们筹款,运军火。你要不要...也来?”
赵承影看着她,看了很久,缓缓点头,“好。”
那之后,两人一起做事。苏婉在明,用她的交际手腕在租界周旋,结识洋人,筹款募捐。赵承影在暗,用他的能力运送军火,保护同志。他们配合默契,像认识了几百年。
渐渐地,感情变了。从同志,到朋友,到...爱人。
那种感情与璎珞感情不同,更像是志同道合的朋友。
失去璎珞会让我觉得痛不欲生,但失去苏婉,让我觉得失去了自己一部分。
那是个混乱而充满希望的时代。天津的租界里,聚集了各色人等,革命党,保皇派,洋人,买办,还有像他们这样的“异类”。每天晚上,他们都在租界的小楼里密会,讨论时局,筹划未来。
苏婉总是很乐观,说革命一定会成功,中国一定会站起来。
赵承影没她那么乐观,但他愿意相信,愿意为了这个相信,再做一次“傻子”。
就像当年在汴京,明知守不住,还是要守。
人活着,总得信点什么,总得为点什么拼一次。
光绪三十四年,慈禧和光绪相继去世,溥仪即位。革命党决定在武昌起义。苏婉要去武昌支援,赵承影要留在天津,保护北方的同志。
分别前夜,两人在租界的公寓里,看着窗外的月色。
“这次去,可能回不来。”苏婉说。
“我知道。”
“如果我回不来,你要继续。”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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