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危险!”郭俊一把将姜菡萏拉到身后,那块糖落在地上。
少年怔怔地看着那颗糖,隔着一道栅栏,够不着了。
“嗷——”
他仰天长啸,狼嚎声仿佛要把屋顶掀翻,猛扑到栅栏前。
“昨晚送他回房后,给过东西他吃吗?”姜菡萏问郭俊。
“属下交待过……”
郭俊的声音听上去不那么自信。姜菡萏回想那间纤尘不染的屋子,下令的是郭俊,但奉命的是赵驰,就赵驰那种一心想要宰了上司的人,指定没送。
难怪,看把孩子饿成什么了。
“去拿点吃的,要肉。”
郭俊吩咐下去,完了忍不住问道:“小姐,您不害怕吗?”他的刀都出鞘了,就怕少年扑出来。
姜菡萏没答话,低头翻荷包。
兽有什么好害怕的?只要填饱了肚子,老虎也不过是只大猫。
人就不一样了,无论给人多少,人永远都不会满足。
荷包里翻出两颗糖。
少年看着刀光杀气腾腾,看到那颗糖忍不住舔了舔唇,视线粘在了糖上面。
姜菡萏微笑。
多好啊,心思全写在脸上。
她喜欢。
她把手伸过去一点。
郭俊一颗心都提了起来,紧紧握住刀锋。
太近了,少年盯着面前的糖,也盯着握糖的爪。
只要一张嘴,就能把那只爪子咬下来。
他尝过鲜肉的滋味,知道这样细肌的肌肤,这样柔软的爪子,尝起来会有多美味。
但她在微笑,就像昨天晚上的笑容一样,温柔美好,像春天花开满树,看得人心头暖暖的,亮亮的。
最终,他低下头,叼走那块糖。
又忍不住,在那白生生、嫩滋滋、香喷喷的手掌心里舔了一口。
“哈,痒的。”姜菡萏说,“不许舔人。”
少年歪着头,漆黑的眸子看着她,嘴里咔滋咔滋,甜美的味道充满口腔。
“糖不是这么吃的。”姜菡萏把剩下那颗含进嘴里,示范给他看,“喏,放嘴里,但不嚼,一直含着,就可以一直甜。”
少年听不懂,但目光专注,看着她舌尖上的糖。
这时候府兵端了吃的过来。
一大碗肉,一大碗饭,还有一碗汤。
把托盘放进窝里的时候,府兵紧张得脸都白了,生怕自己变成第二个养狗师傅。
但还好,少年没动。
狗子们已经在流口水了,却像是被无形的力量压制着,看看肉,又看看少年,也没有动。
场面一时异常安静。
“喏,给你的,吃吧。”姜菡萏说。
少年不知听没听懂,他的鼻子在抽动,眼神里却多了一丝愤慨与恐惧,不仅没有上前,反而后退了一步。
“他可能没吃过饭。”郭俊道,“看昨日他在围场里生啖鹿肉,只怕仍是血食。”
为了保住他的野性,斗兽场的老板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姜菡萏让人换了一盘生肉过来。
少年的眼神明显变了,甚至咽了口口水,却依旧没动,眼中的愤怒益发明显,低低咆哮。
“小姐,他在斗兽场,应该是被当作野兽来驯的。”郭俊低声道,“他们不会让他吃盘子里的东西,让属下把肉扔地上试试吧。”
姜菡萏昨天觉得那斗兽场的老板死得挺惨,现在却觉得,那叫死不足惜。
这少年倔得很,不知道要多少次鞭子,才被驯成现在这样。
姜菡萏有点愤怒。没来由地。
“他是人,不是狗。”姜菡萏冷声道,“把我早饭端过来,我就在这里吃。”
苏妈妈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觉得小姐从围场回来后,样样都有新鲜古怪。
苏妈妈大着胆子劝了一句,“这里风大,冷,又是马,又是狗……”
姜菡萏:“去。”
那个说一不二的姜菡萏回来了。
再也没有人多说半个字,早餐很快搬来。
有粥、有汤、有小菜和各色细点,全部改用小巧砂锅,底下坐着小瓷炉,生怕凉了。
桌椅也搬来了。
姜菡萏就隔着栅栏,和少年坐了个面对面,开始吃饭。
少年不敢吃自己面前的东西,但一直紧紧盯着姜菡萏。
姜菡萏拿起筷子,想了想,又放下,拿起银匙,对少年晃了晃,然后勺起一匙粥,送进嘴里。
少年手动了动,有点想碰面前的勺,但又顿住。
姜菡萏也不催他,自己慢慢喝了半碗粥,拈一只一寸来长的小饺子,送进栅栏内。
碗里的不能吃,手上的能吃——少年低头就叼走了。
姜菡萏想了想,用筷子扎起一块生肉,递过去。
少年一下就叼过去,一面大口吞咽,一面警惕地看着郭俊手里的刀,眸子雪亮冰冷。
姜菡萏又喂了一块。
一直喂了五六块,剩下再给他,他没有再吃,叼走扔到角落。
狗子们一涌而上,抢着分食。
而他自己只在旁边看着,有哪条狗抢得狠了,他便“呜”地一声,神情非常严厉,那狗子立即夹起了尾巴。
他身上的鞭痕已经红肿,一条一条像红色的蜈蚣爬在身上,有些在渗血,脖颈下面的鲜血干了一层又一层。
姜菡萏怀疑那上面有倒刺,当时那老板扯动的时候,他也在流血。
得上药。
她缓缓伸出手,想抓住链子。
那链子就拖在地上,离她不远。
但她刚一动,少年就发现了,迅速把锁链甩到身后,嗷了一嗓子,直对着姜菡萏呲牙。
看来这是他的逆鳞。
但不上药真的不行……上一世的逃难途中,她亲眼看见过很多人的伤口得不到及时救治,起初还能强撑,但要不了多久,都会红肿发热,慢慢死去。
“用迷药吧。”姜菡萏跟郭俊说。
郭俊掏出迷药,只是刚揭开纸包,少年就弓起背脊,低吼不已,并且开始后退。
姜菡萏:“……”
完了,他记住这味道了!
*
姜菡萏没辙了,只能等驯兽师过来。
昨天下午郭俊前脚把人带回别院,后脚就派人去京城。
只是西山与京城有一个多时辰的路程,派去的人没办法在城门关闭之前赶回来,只能等到今天早上开城门。
姜菡萏回房没多久,他们便把人带到了。
“小人季二,见过贵人。”
季二是个身形精干的中年人,腰间挂着一条牛皮编成的长鞭,恭恭敬敬跪在庭中,“这牲畜就是我和老板一起捉住的,贵人把他交给小人,尽管放心。”
隔着帘栊,姜菡萏问道:“你们怎么抓住他的?”
“斗兽场里野兽死得快,总要换新,京城附近的几座山头我们都跑遍了,三个月前,在通天山找到了那片狼群,大约有十几只狼。”
季二面上甚有得色,“小人家中世代都是猎户,捉这些野兽手到擒来,因为要留着它们下场,所以很少用刀箭,基本都是挖陷阱。”
狼群出行,走在最前面的都是老弱,因为这样才能保证没有弱狼掉队,第二才是壮年狼,可以防止不测,中间是母狼和幼狼,最后是头狼,能纵观全局。
少年就和头狼走在一起。
最前面的老狼掉进陷阱时,少年并没有。
但他留下来断后,让头狼带着母狼与幼狼撤离。
姜菡萏回想起少年管着狗子们吃肉那一幕,不自觉笑了一下。
如果一直待在狼群,他应该会长成一个很好的头狼。
“场子里五六个好手栽在他手里,小人身上还留着他抓出来的伤口呐。”
季二说着还想扯开衣裳展示,被郭俊制止了。
姜菡萏:“你们那次捉了几头狼?”
“五头,都是老弱,下场没几下都给斗死了。”季二笑道,“老板开始还说亏了,后来发现这狼人比狼好使,客人们都喜欢瞧个新鲜,京城就没有过这么有意思的玩意!贵人真真是有眼光!能被贵人看上,也真真是他的福气!”
“去吧,记得给他上药。”
“贵人慈善!”
季二果然没吹牛,没多久,郭俊便带着他来回话:“那少年已经离开狗窝回房了。”
厢房的屋顶已经修好了,少年一看就不会盖被子,郭俊照着姜菡萏的意思给屋子里加了只炭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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