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菡萏是被琵琶声吵醒的。
醒来只闻见空气里浮动着温暖甜馥的香气,是她最喜欢的玫瑰香。
没有吹在身在如同刀割的寒风,没有湿透衣裳的积雪,没有在黑暗中发绿的兽眼,没有惨叫,没有叛军的狂笑,没有沿着刀锋滴落的鲜血,更没有在地面上积出厚厚一层、脚踩在上面永远打滑的血河。
眼前是晃动的丝帐,被褥温暖柔软,她像是躺在云上,又像是沉进了梦里。
“小姐醒了?”侍女上来服侍,面带笑容,动作温柔,扶她起身。
姜菡萏怔怔地看着她。
是阿福。
四个贴身大丫环里,阿福最年长,生着一张细腻洁白的鹅蛋脸,眉目如画,像一朵开在春天里的辛夷花,一直像个大姐姐一样照顾着她,她走到哪里都离不开。
可是阿福……阿福已经死了……死在叛军刀下……
姜菡萏猛地一把抓住阿福的手,这双手温热柔软,带着熟悉的香味:“阿福?你真的是阿福?你还活着?!……阿喜呢?阿禄阿寿呢?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小姐睡糊涂了吧?”阿福含笑道,“是小姐说围猎走个过场便好,所以只带了我和阿喜。午睡前小姐说这香丸的香气到底不如鲜花,所以让阿喜回去折花了,估摸着也快回来了。”
正说话间,门上珠帘晃动,阿喜捧着一束玫瑰进来。院中积雪未化,那束玫瑰红得像一团火,一股明媚清甜的香气如烟霞般扩散,充满整间宫室。
“咱们家的月下徊身价是不是又涨了?”阿喜笑吟吟地给花插瓶,“一路上好几个人想悄悄问我买一朵,赵贵人最大方,都开到一百两一朵了。”
阿福便问:“你卖了没有?”
“家主吩咐过的,月下徊专为小姐种的,我哪里敢卖?再说了,咱们小姐身份尊贵,小姐使的东西,是谁有点钱就能使上的吗?”
阿福笑道:“算你还有点脑子。”
花插进一只美人耸肩瓶中,姜菡萏怔怔看了良久,取过一朵,深深嗅了一口。
很久很久了,她很久没有闻过这样的香味了。
她在这久违的香气里回了魂。
现在不是永兴五年,而是永兴元年。
她十五岁。
身边所有人都在,天地晴朗,万物安然。
“今日的花开得真好,要不要给小姐簪上一朵?和小姐今日这衣裳也相配。”
阿喜低声跟阿福商量。
姜菡萏今日穿的是一身掐金洒花大红裙,上袄绣着宝蓝麒麟,肤色净白细腻,像是浸过水的羊脂玉,越明艳的颜色配着越出彩。
她在衣裳上不讲究,侍女挑什么便穿什么。但首饰就不行了,金银宝石都死沉,她一概不肯戴,今天是大日子,才勉为其难戴了一支八宝簪,还是金包银的。
时下尚奢华,旁的贵女头上都快堆出七宝楼台了。看着自家小姐一头乌鸦鸦的好头发,阿福也很惋惜,只能叹道:“你也糊涂了,你什么时候见小姐簪过花?”
“簪。”姜菡萏忽然开口,“给我挑最好看的那朵,不,两朵。”
人只有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以前她的人生除了丹药还是丹药,锦衣玉食琼楼玉宇的好处,只有在那些吃着清水泡柿皮的逃难岁月里才被反复重温。
而今,她回来了。
阿福和阿喜不敢置信地对望一眼,又惊又喜。
“是!”
她们一手梳妆打扮的本事,终于可以好好用上了!
姜菡萏看着镜中的自己。
肤白胜雪,肌肤嫩到半透明,宝石般殷红的玫瑰簪在乌发间,香气幽幽。
全天下最好的玫瑰在姜家别院,哥哥用琉璃建成一间花房,数十名花匠精心伺弄,育得佳种,热烈如火,鲜艳如血,名为“月下徊”。
可是永兴五年九月,叛军杀进京城,月下徊永远地消失在了战火之中。
而她也以皇后之身,死在她那位丧国之君的丈夫手下。
冰冷刀锋穿过胸口的刺痛仿佛还在,此时手抚上去还不住微微颤抖。
但这一回,掌心摸到不再是粘腻的鲜血,而是娇嫩的肌肤和稳定的心跳。
上天让她重生在这一天,也许,就是给她机会,阻止一切的发生。
如果没有记错,今天的冬猎出了件非常关键的大事。
忠心耿耿的南疆都护张贺死于猎场,天下动荡由此而始,百姓苦难就此拉开序幕。
*
姜菡萏赶到的时候,围猎正是热闹时候,承德帝亲自伴奏,主弹琵琶,一曲《破阵子》奏得惊雷迸裂,急管繁弦声中,猎犬狂叫,快马奔驰,人们大声呼喝。
从前冬猎,是由羽林军在山里围出场地,贵胄子弟们进山射猎。
承德帝登基之后,一嫌进山辛苦,二嫌自己不能亲眼瞧见别人射猎,不够尽兴,遂将冬猎的场地改到了西山别宫。
别宫占地极大,中间广场围出一圈,筑起围栏,将猎物们赶进栏内,贵胄们再带着猎犬与随从们下场。
这样的围猎,猎手比猎物还多,实在没有什么危险可言,但围栏旁边居然挤满了人,人人争先恐后。
姜菡萏走近才发现,今日的围猎与之前不同。
驱赶猎物的不是猎犬,而是个……人?
姜菡萏花了点时间才确定,那确实是个人。
他头发披散,看不清面目,四肢着地,劲瘦结实,隆冬季节,身上只围着一条毛皮,脖颈上拴着一条长长的锁链,看着就份量不轻,但他的动作却快过最好的猎犬,将猎物往贵胄们的马前赶。
“听说是从狼窝里捡来的,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
“瞧,只会爬,跟个牲畜一样。”
“这是南里斗兽场的常胜将军,能咬死老虎,十两银子才能进门看一场,不便宜!”
“今日不花钱便能见着,可饱了眼福。”
有一头鹿惊慌之下激出兽性,向着马匹上的三皇子风曜冲去。
风曜虽是行三,但大皇子早逝,二皇子去了外地就藩,太子年纪小,他是承德帝最心爱的皇子,被许多人寄予厚望。
栏内的围猎过于安全,护卫们也较为松懈,待反应过来拉弓拍马,那头鹿已冲到风曜跟前,枝桠般张开的鹿角直接顶上来。
场外众人失声惊呼,承德帝直立起身,扔了琵琶:“曜儿!”
就在这个时候,一团身影比护卫的箭还要快,那个充当猎犬的“人”一口咬住了鹿的脖颈,把那只鹿死死按在地上。护卫们上前也拉不开,负责牵着锁链的中年人用力扯紧锁链,鞭子一下又一下落在他身上,他却死咬着不松口,大口吞咽,鹿血沿着他的脖颈染红了他的半边身体。
“啊!”
许多贵妇贵女们瞧见这一幕,直接吓晕过去。
她们不曾挨过饿,所以不知道,人真正饿到极处会不知道饿,但会非常渴,世上没有什么比这种饥渴更难以忍受。
但姜菡萏比谁都清楚,此时的鹿血对于他来说就是天上的甘露,天神下凡也不能让他松口。
他纷乱的长发被风吹起,露出染血的面庞,和一双没有半点情绪的眼睛,空洞但锐利,这是属于野兽的眼神。
他大约只有十四五岁,其实是和她差不多,若生在寻常人家,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年。
“殿下恕罪!”那中年人正是斗兽场的老板,满心指望用他攀龙驸凤,此时拽不动他,只能自己向风曜磕头赔罪,“他就是个牲畜,没有脑子的,一时凶性大发,请殿下恕罪。”
“罢了,虽然我亦有猎杀之法,不至于葬身鹿手,但他也算捕猎及时,也算不负其职。”
风曜身穿锦袍,金冠玉带,俊美出众,风度翩翩,不但文武双全,还斯文良善,在朝在野都甚得人心,“只猎鹿兔之属,终究不够尽兴,来人啊,放几只狼进来。”
此时少年终于被拉开,他扯下了一大口鹿肉,大口咀嚼,生咽下去。
他听不懂人话,没有什么反应,斗兽场老板却是声音颤抖:“回、回殿下,这牲畜什么都好,就是不肯猎狼。”
风曜挑眉:“是不肯,还是不敢?”
“熊与狮虎都使得,就是狼不成,怎么打都不成。”老板道,“他自小是在狼窝里长大的,把狼当作爹娘了。”
“还有此事?倒是奇了。”爱子脱离险境,承德帝又捡起了琵琶,“去,弄几只狼来,朕倒想瞧瞧人是怎么认狼做爹娘的。”又嘱咐,“先让曜儿出来。”
老板哀求:“不成的,不成的……”
但是没有人听他的。就像他从前逼着人下场斗兽时,没有人会听那些斗士的求饶。
围栏里的猎物是根据下场之人的身份身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熊与狼之类的猛兽都是给武将们加菜的。
三只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8.cc】